司法院院字第208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79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80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081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9年11月1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74 頁 | |
相關法條:強制執行法 第 12 條 ( 29.01.19 ) |
強制執行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之裁定,得由執行推事為之,業經解釋在案。(院字第二零零零號),縣司法處辦理執行事務之審判官,自亦得為此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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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9年11月1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74 頁 | |
相關法條:強制執行法 第 12 條 ( 29.01.19 ) |
強制執行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之裁定,得由執行推事為之,業經解釋在案。(院字第二零零零號),縣司法處辦理執行事務之審判官,自亦得為此項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