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3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35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36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13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2月1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26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 條 ( 24.01.01 ) |
舊有制錢,早經財政部禁止行使,自非修正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所稱之銅幣,其單純收集銷燬之行為,法無論罪明文,應不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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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0年2月1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26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 條 ( 24.01.01 ) |
舊有制錢,早經財政部禁止行使,自非修正妨害國幣懲治暫行條例所稱之銅幣,其單純收集銷燬之行為,法無論罪明文,應不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