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178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17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178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17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8月1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762 頁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5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後方勤務總司令部所屬汽車修理廠編制內僱用之小工,並無職級,此項工人之僱用,既係基於僱傭關係,自無軍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