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革命委員會四反領導小組關於「一打三反」運動中臨時處置案件審批權限和查賬凍結存款問題的通知

合肥市革命委員會四反領導小組
關於「一打三反」運動中臨時處置案件
審批權限和查賬凍結存款問題的通知

合革四反字號(1970)5號
1970年3月14日
發布機關:合肥市革命委員會
合肥市檔案館012-05-0005-011 存檔
合革四反字號(197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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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指  示

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合肥市革命委員會四反領導小組
關於「一打三反」運動中臨時處置案件
審批權限和查賬凍結存款問題的通知

為了堅決貫徹執行毛主席親自批示的中央三個文件和黨的肅反政策,穩、准、狠地打擊階級敵人,保証運動健康地發展,現就運動中臨時處置案件的審批權限和查帳、凍結存款問題通知如下:

一、運動中臨時處置案件的審批權限問題

1、凡屬敵我矛盾,必須進行搜查、拘留、逮捕的案件,一律報市公檢法軍管會審批。

2、凡屬停職反省、隔離反省、重點批鬥的案件,由各區、各中層革委會核心小組和中央、省屬大廠黨委(核心小組)審批。

3、凡屬省、市管理的幹部,不論給以何種臨時處置,都應報市革委會四反領導小組審批。

4、凡需在系統范圍內進行大會批鬥或在批判小分隊作活靶子到外單位進行批鬥的案件,必須報市革革會四反領導小組審批。

至於「一打三反」運動中的案件最後定性處理,仍按市革委會原有規定,分別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二、運動中查帳和凍結銀行存款問題:

各單位查帳不要泛泛的查,要有重點、有目的進行。市財政、銀行和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大力支持。

各單位對停職反省、隔離反省、重點批鬥、搜查、拘留和逮捕的重點對象,要求銀行凍結存款和到銀行及有關部門進行查帳時,應持上級機關對該案進行臨時處置的批准証明,直接聯繫辦理。反之,對未給予臨時處置的案件,確實需要查帳和凍結存款時,應經各區、各中層革委會四反領導小組和中央、省屬大廠黨委、總支(核心小組)批准和介紹。設立支部的中央、省屬廠和市屬六個點,由市四反辦公室批准和介紹。

    特此通知。

一九七○年三月十四日

發:長豐縣、各區、各中層革委會核心小組,各基層黨委、總支、支部。

抄:省四反辦公室,市公檢法軍管會,市革委會各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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