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傅宏裕、李莊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傅宏裕、李莊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0〕103號 2000年8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傅宏裕、
李莊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0〕103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浙江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委員傅宏裕武警大校警銜;授予北京市公安局警衛處副處長李莊武警上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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