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撤銷新都縣設立成都市新都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撤銷新都縣設立成都市新都區的批覆
國函〔2001〕14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1年11月15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35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35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新都縣設置新都區的請示》(川府〔2001〕13號)收悉。同意撤銷新都縣,設立成都市新都區,以原新都縣的行政區域為新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新都鎮。

新都區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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