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西省撤銷撫州地區設立地級撫州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西省撤銷撫州地區設立地級撫州市的批覆
國函〔2000〕8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0年6月23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0年/第35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0年第35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撫州地區撤地設市實行市領導縣體制的請示》(贛府文〔2000〕25號)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撫州地區和縣級臨川市,設立地級撫州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臨川區。

  二、撫州市設立臨川區,以原縣級臨川市的行政區域為臨川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贛東大道。

  三、撫州市轄原撫州地區的南城縣、黎川縣、南豐縣、崇仁縣、樂安縣、宜黃縣、金谿縣、資溪縣、東鄉縣、廣昌縣和新設立的臨川區。

  撫州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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