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甘肅省撤銷慶陽地區設立地級慶陽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甘肅省撤銷慶陽地區設立地級慶陽市的批覆
國函〔2002〕5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2年6月2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22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22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慶陽地區設立地級慶陽市的請示》(甘政發〔2002〕2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慶陽地區和縣級西峰市,設立地級慶陽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西峰區長慶北路。

二、慶陽市設立西峰區,以原縣級西峰市的行政區域為西峰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九龍南路。

三、慶陽縣更名為慶城縣。

四、慶陽市轄原慶陽地區的鎮原縣、環縣、華池縣、合水縣、寧縣、正寧縣和新更名的慶城縣以及新設立的西峰區。

慶陽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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