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的公告
← | 同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9〕3號 2019年5月13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
8月2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4號) |
2019年5月9日,美國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2000億美元清單商品加征的關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升級,違背中美雙方關於通過磋商解決貿易分歧的共識,損害雙方利益,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期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6月1日0時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約600億美元進口商品實施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8號)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6號)公告的稅率實施。即:對附件1所列2493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5%的關稅;對附件2所列1078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0%的關稅;對附件3所列974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4所列595個稅目商品,仍實施加征5%的關稅。
二、其他事項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6號執行。
附件: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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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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