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中國五礦石油器材貿易公司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中國五礦石油器材貿易公司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3〕16號
1993年2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
  中國五礦石油器材貿易公司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3〕16號

經貿部、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

經貿部〔1992〕外經貿管發第643號文件收悉。經國務院領導批准,現函復如下:

一、為促進工貿結合,充分發揮各部門優勢,國務院同意經貿部所屬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總公司與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所屬中國石油物資裝備總公司合資組建中國五礦石油器材貿易公司。

二、中國五礦石油器材貿易公司主要經營石油、天然氣系統專用管材及其他鋼材、機械設備、儀器儀表等物資的進出口業務和相關的國內貿易業務。三、中國五礦石油器材貿易公司的章程由經貿部審核批覆。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