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7〕51號
1997年10月20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

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7〕51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我省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的情況報告》(川府發〔1997〕120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批准,現函復如下:

   关于解决你省鼠疫防治经费等有关问题,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和卫生部都有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请你省进一步商上述部门落实。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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