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7〕51號 1997年10月20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
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7〕51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我省石渠縣鼠間鼠疫暴發流行的情況報告》(川府發〔1997〕120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批准,現函復如下:
关于解决你省鼠疫防治经费等有关问题,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和卫生部都有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请你省进一步商上述部门落实。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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