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北京至霸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中國鐵路總公司,北京市、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中國鐵路總公司、北京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聯合報來《關於報送新建北京至霸州城際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計統函〔2015〕1034號)和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報來《關於補充報送新建北京至霸州城際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辦計統函〔2015〕45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完善區域鐵路通道布局,同意建設北京至霸州鐵路。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起自北京樞紐李營站,向南經黃村、北京新機場、河北廊坊永清縣至霸州市,全長78.24公里。全線設黃村、新機場、永清西、霸州等4座車站。同步建設廊坊動車運用所。
(二)主要技術標準
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速度:北京至新機場段採用250公里/小時,新機場至霸州段採用350公里/小時。最小曲線半徑:北京至新機場段3500米(困難地段3000米);新機場至霸州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20‰。牽引種類:電力。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列車運行控制方式:自動控制。調度指揮方式:調度集中。其他具體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範》(TB 10621-2014)。
規劃運輸能力:5000萬人/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274.3億元,其中工程投資266.3億元,動車組購置費8億元。
資金來源:資本金占總投資的50%,其中北京市承擔境內段徵地拆遷費用約48.8億元,河北省出資41.65億元(含境內段徵地拆遷費用和部分工程費用),並負責各自境內段徵地拆遷工作,徵地拆遷費用依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經股東各方認可後分別計入項目省方股份;其餘46.7億元由中國鐵路總公司利用鐵路發展基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
京張城際鐵路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
建設工期3.5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優化機場站方案,研究落實機場地下站運營組織和安全措施;統籌研究機場與鐵路共建部分的施工組織方案。
(二)抓緊實施北京樞紐李營至北京西站既有線改造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
(三)結合北京樞紐及規劃客運通道的動車運用所布局,研究確定廊坊動車運用所的位置及規模。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五)強化防範、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五、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參信息化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招標投標事項核准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招標投標事項核准意見
編輯招標範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採用招標方式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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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
勘察設計 | √ | |||||||
建築工程 | √ | √ | √ | |||||
安裝工程 | √ | √ | √ | |||||
監理 | √ | √ | √ | |||||
設備 | √ | √ | √ | |||||
審批部門核准意見說明:
核准。 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章,規範招標投標行為。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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