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撤銷通海縣、河西縣和設置𣏌麓縣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撤銷通海縣、河西縣和 設置𣏌麓縣的決定 1956年11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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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准雲南省人民委員會關於通海、河西2縣合幷的請示報告,幷決定:
撤銷通海、河西2個縣。設置𣏌麓縣。以原通海、河西2縣的行政區域為𣏌麓縣的行改區域。縣人民委員會駐原通海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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