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關於獎勵投誠起義的蔣軍官兵的通告

國防部關於獎勵投誠起義的蔣軍官兵的通告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1955年1月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五五年/第一號

蔣軍官兵起義、投誠是愛國的正義行動。祖國人民對這種行動是極爲歡迎的。茲將對蔣軍起義、投誠人員的政策及獎勵辦法頒佈如下:

一、對個別或集體投誠來歸的蔣軍官兵,人民政府不究既往,一律給予寬大待遇。立功者受獎。願工作者工作。願囘家者發給路費。士兵分給土地安家立業。攜帶武器者,按下述規定給以獎金:步槍、手槍每枝人民幣三十萬元,輕機槍每挺人民幣一百萬元,重機槍每挺人民幣三百萬元。有其他貢獻者,論功給獎。

二、對蔣軍起義部隊,一律按人民解放軍宗旨整編,政治上與本軍一視同仁,待遇上與本軍一律平等。對起義軍官,量才錄用,並保護其私人財產。駕駛飛機、艦艇起義者,視機種、艦種分別予以優厚獎賞。

國防部部長 彭德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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