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 武周
 伕名
702年
杜並,唐朝詩人杜甫之叔父,因其父杜審言受誣獲叛死罪,杜並復仇殺死誣者員外司戶郭若訥、司馬周季童,而杜並也被侍衛當場殺死。此墓誌出土於1915年,為研究杜甫之家世的重要文獻。


  男子諱並,字惟兼,京兆杜陵人也。漢御史大夫周、晉當陽侯預之後。世世冠族,到於今而稱之。曾祖魚石,隨懷州司功、獲嘉縣令。祖依藝,唐雍州司法、洛州鞏縣令。父□□,皇朝洛州洛陽縣丞。皆文學俊異,無殞厥德。子生而聰敏,有老成人之量,日誦萬言,尤精翰墨。八歲喪母,不勝其哀,每號哭,涕泗中有血。宗族歸美,搢紳虛期者久矣。聖歷中,杜君公事左遷為吉州司戶,子亦隨赴官。聯者阿黨比周,惑邪醜正,蘭芳則敗,木秀而摧,遂構君於司馬周季童,妄陷於法。君幽系之日,子鹽醬俱斷,形積於毀,口無所言。因公府宴集,手刃季童於座。期殺身以請代,故視死以如歸,仇怨果復,神情無撓。嗚呼!彼奚弗仁,子斃之以鞭撻;我則非罪,父超然於罻羅。為讞之理莫申,喪明之痛寧甚,以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終於吉州之廳館,春秋一十有六。悲夫!安親揚名,奮不顧命,行全志立,殞而猶生。豈與夫李暠終遷,蘇欲讎而莫中;甘寧或備,陵既舞而空往。則知貫於幽顯,通於神明,義結魯人,冤深趙卒者,不亦痛乎。子曾未婚冠,便罹夭枉,休其家聲,著在史筆者,不亦高乎?今以長安二年四月十二日,瘞於建春門東五里。杜君流目四野,撫膺長號,情惟所鍾,物為之感,乃謀終古之事,而刻銘云:

  嗚呼淑哲兮,不享餘慶。玉有碎兮蘭有摧,何斯人之斯命。冥冥泉下兮,身可歿兮名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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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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