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大理白族自治州三月街民族節的決議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大理白族自治州三月街民族節的決議
1991年1月30日
發布機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91年1月30日州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李漢柏州長代表人民政府所作的《關於擬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三月街民族節」的議案》的報告。會議認為:規定民族節的議案,集中表達了全州各族人民的願望。現在,決定民族節的條件已成熟,為了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繼承和發揚傳統優勢,加強民族團結,促進大理州改革開放和政治、經濟、社會的穩定、繁榮,特作如下決定:

一、將每年農曆3月15日至21日的大理三月街傳統盛會,定為「大理白族自治州三月街民族節」。

二、為便於各民族人民共同歡度三月街民族節,節日期間的農曆3月15日、16日全州放假兩天。

三、本決議由州人民政府公布實施,並制定有關節日活動的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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