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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58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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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58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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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定婚後女患瘋癲重病者自可查照大理院四年上字第二三五七號就於該律例類推解釋之判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