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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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制
編輯《禮記》曰:六十不豫服戎。師出不逾時,爲怨思也。逾時即內有怨女,外有曠夫。
《周禮》曰:五人爲伍,五伍爲兩,四兩爲卒,五卒爲旅,五旅爲師,五師爲軍。〈鄭玄曰:兩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師二千五百人,軍萬二千五百人也。〉
《漢書·武帝紀》曰:建元元年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張晏注云:復甲卒,不豫革車之賦也。〉
《白虎通》曰:王命法:三十受兵、六十歸兵。國有三軍,所以誡非常,伐無道,尊宗廟,重社稷,安不忘危。何以言有三軍也?《論語》云:「子行三軍,則誰與?」《詩》云:「周王於邁,六師及之。」三軍者何法?法天地人也。以爲五人爲伍,五伍爲兩,四兩爲卒,五卒爲旅,五旅爲師,師二千五百人,二師爲一軍。三軍六師,萬五千人也。傳曰:一人必死,十人不能當;百人必死,千人不能當;千人必死,萬人不能當;萬人必死,橫行天下。雖有萬人,猶謙讓自以不足,故復加五千人。因法月數,月,群陰之長也。十二月足以窮盡陰陽,備物成功。萬二千人亦足以征伐不義,致天下太平。《豰梁傳》曰:「天子六軍,諸侯上國三軍,次國二軍,下國一軍。諸侯所以一軍者何?諸侯,藩屏之臣也。任兵革之重,距一方之難,故得有一軍也。」
《淮南子》曰:季武子爲三軍,〈爲,作也。武子,魯卿季文之子,季孫夙也。《周禮》:天子六軍,諸候大國三軍。魯伯禽之封,舊有三軍,其後削弱,二軍而已。武子欲傳公室,故欲益中軍爲三,三家各征其一,事在魯哀公十一年。〉叔孫穆子曰:「不可。天子作師,公帥之以征不德;〈師謂六軍之衆,公謂諸候。爲王卿士者爲元帥也。〉元侯作師,卿帥之以承天子。〈元侯,大國之君,師三軍之衆。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無軍,無三軍也。若元侯有事,則命卿帥其所教武衛之士,以佐元侯。《禮》所云: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謂以賦出軍從征伐,贊佐治也。〉自伯子男,有大夫無卿,〈無聊,無命聊也。《王制》:小國二聊,皆命於其君也。〉帥賦以從諸侯。〈賦國中出兵車甲士以從大國諸候。〉是以上能征下,無奸慝。〈征,正。匿,惡。〉今我小侯也,〈言小候削弱之日久矣。〉處大國之間,〈大國齊楚。〉繕貢賦以供從,猶懼有討。〈猶懼以不給見誅討。〉若爲元侯之所爲,〈之所謂作三軍元帥所爲。〉以怒大國,無乃不可乎?弗從,遂作中軍。〈中者,明已有上下軍。〉自是齊楚代討於魯,〈代,更。〉襄昭皆如楚。〈襄公昭公如楚朝,事楚也。〉
《穰苴兵法》曰:五人爲伍,十伍爲隊,一軍凡二百五十隊。隊餘奇兵,隊七十有五,以爲中壘。守地六千尺,積尺得四里。以中壘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三百步。壘內有地三頃餘百八十步。正門爲握奇大將軍居之。六纛、五麾、金鼓、府藏輜積皆中壘,外餘八千七百五十人,隊一百七十五,分爲八陣。六陣各有一千九十四人,六陣各減一人以爲一陣之部署,舉一軍則千軍可知。〈凡兵者有四正四奇,或合而爲一,或離而爲八,陣故以正合,以奇勝。〉
《通典》曰:每軍大將一人,〈別奏八人,傔十六人。〉副二人,〈分掌軍務,奏、傔減大將半。〉判官二人,典軍四人,總管四人。〈二主左右虞候、二主左右押衙、傔各五人,在衙官下。〉子將八人,〈委其分行陣、辨金鼓及部署傔各二人。〉執鼓十二人,吹角十二人,司兵、司倉、司驛、司胄、城局各一人。每隊五十人,押官一人,隊頭一人,副二人,旗頭一人,副二人,長火五人。〈六分支甲,四分支戰袍,一分支槍。〉
又曰:周制:萬有二千五百人爲軍。軍將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爲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爲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爲卒,卒長皆上士。二十有五人爲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爲伍,伍皆有長。〈軍師旅卒兩伍皆衆名,伍一比、兩一閭、卒一族、旅一黨、師一州、軍一卿、家所出一人也。按《司馬法》:二十五爲兩,四兩爲卒,百人也。五卒爲旅,五百人。五旅爲師,二千五百人。五師爲軍,一萬二千五百人。萬二千象十有二月,五百象閏。〉管子言於齊桓公曰:欲正卒伍,修兵甲,則大國亦將爲之。君有征戰之事,則小國有守圉之備矣。公欲速得意於天下諸侯,則事有所隱而政有所寓。〈不顯習於兵事,故曰事有所隱。軍政寓之田獵,故有所寓。〉公作內政而寓軍令焉。三分齊國爲高子之裏,爲國子之裏,爲公之裏,以爲三軍。擇其賢民,使爲裏君。〈每裏皆使賢者爲君。〉鄉有行伍卒長,則有制令。且以田獵,因以賞罰,〈因田獵之功過,期行賞罰。〉則百姓通于軍事矣。於是乃制五家以爲軌,軌爲之長,十軌爲裏,裏有司,四里爲連,連爲之長,十連爲鄉,鄉有良人,以爲軍令。是故五家爲軌,故五人爲軌,軌長率之。十軌爲裏,故五十人爲小戎,裏有司率之。四里爲連,故二百人爲卒,連長率之。十連爲鄉,故二千人爲旅,鄉良人率之。三軍故有中軍之鼓,〈中軍則公之裏卒也。〉有高子之鼓,有國子之鼓。春以田曰蒐,振旅;〈因寓軍政,而且整族。〉秋以田曰,理兵。〈順殺氣,因理兵。〉是故卒伍定於裏,軍政定於郊。內教旣成,令不得遷徙。故卒伍之人,人與人相保,家與家相受,少同居,長同游,祭祀同福,死喪相恤,災禍同憂,居處同樂,行作同和,哭泣同哀。是故夜戰其聲相聞,足以無亂;晝戰則其目相見,足以相識;歡欣足以相死。是故以守則固,以戰則勝。君有此教士三萬人,以橫行於天下。〈教士,謂先教習之士。〉
又曰:凡立軍,一人曰獨,二人曰比,三人曰參,比參曰伍,伍人爲列,〈列有頭。〉二列爲火,〈十人有長,立火字。〉五火爲隊,〈五十人有頭。〉二隊爲官,〈百人立長。〉二官爲曲,〈二百人立候。〉二曲爲部,〈四百人立司馬。〉二部爲校,〈八百人立尉。〉二校爲裨,〈六百人立將軍。〉二裨爲軍。〈三千二百人有將軍、副將軍。〉
《唐書》曰:高祖起義兵,命太宗將兵徇西河郡,下之。癸巳,建大將軍府,以裴寂爲長史,劉文靜爲司馬,具設官屬,始置三軍,分爲左右:以公子建成爲隴西公,左領大都督,左三軍悉隸焉;命太宗爲敦煌公,右領大都督,右三軍將軍悉隸焉。開倉庫以賑窮乏,遠近響應。
又曰:高祖二年秋七月壬申,詔曰:「天生五材,司物資其器用;武有七德,撥亂所以定功。故黃帝垂裳,尚有阪泉之戰;放勛光宅,猶稱丹浦之師。禁暴安人,率由茲道;創業垂統,莫此爲先。以是周置六軍,每習蒐狩;漢增八校,畢選驍勇。故能化行九有,威震百蠻,奸宄不興,虔劉息志。季葉淩替,軍政湮亡,卒伍不修,旌旗舛雜。部伍符籍,空有調發之名;逗撓之興,竟無討襲之用。遂使夷狄放命,盜賊交侵,戰爭多虞,黔黎殄喪。朕受天明命,撫育萬方,爰自義師,克成帝業。至如超乘之士,莫匪百金;彀騎之材,豈惟七萃。今雖關塞寧謐,荒裔肅清,伊洛猶蕪,江湖尚梗,役車未息,戎馬載馳,武備之方,尤宜精練。所以各因部校,序其統屬,改授鋋鼓。創造徽章,取象天官,定其名號。庶使前茅後勁,類別區分,玉帳絳宮,刑德允備,蹈茲湯火,譬彼椒蘭,大定戎衣,止戈斯在。於是置十二軍,分關內諸府以隸焉。萬年道爲參旗軍,長安道爲鼓旗軍,富平道爲玄武軍,醴泉道爲井鉞軍,同州道爲羽林軍,華州道爲騎官軍,寧州道爲折威軍。歧州道爲平道軍,幽州道爲招搖軍,西麟道爲苑游軍,涇州道爲天紀軍,宜州道爲天節軍。時高祖以天下未定,實資武力,將舉關中之衆,以臨四方,故興此制也。每軍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爲之,督以耕戰之務。自是士馬精強,無敵於天下矣。
《五代周史》曰:顯德初,世宗自高平還,乃大閱,帝親臨之。帝自高平之役,睹諸軍未甚嚴整,遂有退卻。至是命太祖皇帝一概簡閱,選武藝超絕者,署爲殿前,諸班因是有散員、散指揮、內殿直散、都頭、鐵騎、控鶴之號。覆命總戎者自龍捷虎捷以降一一選之,老弱羸小者去之,諸軍士伍無不精當。由是兵甲之盛,近代無比。
偏將
編輯《尚書》曰: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
《左傳》曰:趙朔、趙嬰齊爲中軍大夫。鞏朔、韓穿爲上軍大夫。荀息、趙同爲下軍大夫。韓厥爲司馬。
又曰:晉侯請於王。戊申,以紱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爲太傅。〈命卿之服。〉於是晉國之盜逃奔於齊。
又曰:楚子北師次於延阝。沈尹將中軍,子西將左,子反將右,將飲馬於河而歸。
又曰:魯宣公十年夏六月,晉師救鄭。荀林父將中軍,先縠佐之;士會將上軍,郤克佐之;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
《公羊傳》曰:秋,衛師入盛。曷爲或言帥師,或不言帥師?將尊師少稱將。將卑師衆稱師。
《論語》曰:王孫賈治軍旅,奚其喪?〈衛靈公無道,得賈尚不喪也。〉
《史記·項羽本紀》曰:於是梁爲會稽守,籍爲裨將。
又曰:項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之,因置以爲上將軍,項羽爲魯公,爲次將,范增爲末將。
又《灌嬰傳》曰:嬰擊陳豨,受詔別攻丞相侯敞,斬敝及特將五人。〈文穎注云:特一之將。〉
《後漢書·西域傳》曰:大秦國一名梨�,所治城周百餘里,各有官曹文書,置三十六將,皆會議國事。
《晉書》曰:張光字景武,江夏鍾武人也。身長八尺,明眉目,美聲音。少爲郡吏,家世有部曲,以牙門將伐吳有功,遷江夏西部都尉。
又曰:羊祜在軍,常輕裘緩帶,身不披甲。鈴閣之下,侍衛者不過十數人,而頗以田漁廢政。嘗欲夜出,軍司徐胤執當營門曰:「將軍都督萬里,安可輕脫!將軍之安危,亦國家之安危也。胤今日若死,此門乃開耳。」祜改容謝之,此後稀出矣。
又曰:吾彥爲小將,給吳大司馬陸抗。抗奇其勇略,將拔用之,患衆情不允,乃會諸將,密使人佯狂拔刀跳躍而來,坐上諸將皆懼而走,惟彥不動,舉幾拒之,衆服其勇,乃擢用焉。
又《天文志》曰:大白爲上將,羽林爲中軍。
又曰: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府也之星也。一曰上將,建武威。二曰次將,尚書、中書,司隸賞功也。
又曰:郎將位北,主閱旗,所以爲武備也。
又曰:畢八星,主邊兵、戈獵。其大星曰天高,一曰邊將。
又曰:參,白獸之體。其中三星橫列,三將也。東北曰左眉,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故《皇帝占》參應七將。七將大,天下兵精。
又曰:南三星騎陣將軍,騎將也。南三星車騎,車騎之將也。
又曰:狼一星,在東南。狼爲野將,主侵掠也。色有常,欲不動也。
《後周書》曰:賀拔岳事爾朱榮,以定策功,授前將軍。時万俟醜奴僭稱大號,關中騷動,朝廷深以爲憂。榮將遣岳討之。岳私謂其兄勝曰:「醜奴擁秦、隴之兵,足爲�敵。若岳往而無功,罪責立至;假克定,恐讒愬生焉。」勝曰:「汝欲何計自安?」岳曰:「請爾朱氏一人爲元帥,岳貳帥之,則可矣。」勝以爲然,乃請於榮。榮大悅,乃以天光爲雍州刺史,以岳爲衛將軍、左都督。
《隋書》曰:大業九年,征天下兵,募民爲驍果,置折衝、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將官,以領驍果。
《唐書》曰:李質者汴之牙將。李旣爲留後,倚質爲心腹。及朝廷以爲郡守,志邀節鉞,質勸諭不從。會疽發首,乃與監軍姚文壽謀,斬傳首京師。有詔以韓充鎮汴,充未至,質權知軍州事,使衙兵二千人,皆日給酒食,物力爲之損屈。充將至,質曰:「若韓公始至,頓去二千人日膳,人情必大去;若不除之,後當無繼。不可留此弊以遺吾帥。」遂處分停日膳而後迎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