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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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上
編輯《釋名》曰:火,化物也。亦言燬也,物入即皆毀壞也。
《易》曰:水流溼,火就燥。
又曰:風自火出,家人。〈由內以相成熾也。〉
又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又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遇惡揚善,成物之美,順夫天德休物之命。〉
又曰:燥萬物者,莫熯〈呼旱切〉乎火。
《書》曰:火炎昆崗,玉石俱焚。
又曰:惟女含德,不惕予一人,予若觀火。〈惕,懼也。觀,視也。我觀火者,喻刑罰可畏之也。〉
又曰:若火之燎於原,弗可向邇。〈火之燎於原,其炎熾之明,不可響近也。〉
又曰:五行:二曰火。火曰炎上。炎上作苦。
《詩》曰:叔在藪,火烈具舉。
《禮》曰:孟夏之月,盛德在火。
又曰:季春出火為焚也。〈謂焚菜也。凡出火,以火出。建辰之月,火始出。〉
又曰:火之於民也,尊而不親。
《左傳》曰: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又曰: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也。
又曰:火龍黼黻。〈火盡為龍。〉
又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味,以出內火。是故味為鶉火,心為大火。〈謂火正之官,配食於火星也。建辰之月,鶉火星昏在南方,則令民放火。建戍之月,大火星伏在日下,夜不得見,則令民內火,禁放火也。〉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閼伯,高幸氏之子也。《傳》曰: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大火也,今為宋星。然則商丘在宋地也。〉祀大火而火紀時焉。〈謂出內火時也。〉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相土,契孫,商之祖也。始代閼伯之後,居商丘,祀大火也。〉
又曰:郯於云:「炎帝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
又曰: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夏之八月,辰星見,在天漢西。今孛星出辰西,光芒東及天漢。〉申須曰:〈申須,魯大夫。〉「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恆象,〈天道恆以象穎告示人。〉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今火向伏,故知當須火乃布散為災也。〉
《周禮》曰:春秋以木鐸修火禁。〈火星以春出,以秋入,因天時而以成。〉
又曰:亨人,掌供鼎鑊,以給水火之齊。〈鑊,所以煑肉及魚臘之器。既熟,乃脀於鼎。齊,多少之量。齊,音劑。〉
又曰:卜師,掌開龜,揚火以作龜,致其墨。〈揚火猶熾也。致其墨者,熟灼之,明其兆。〉
又曰:司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行猶用也。變猶易也。鄭司農說以鄹子曰: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梄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季春出火,民咸從之。季秋內火,民亦如之。〈鄭司農云:以三月本時昏,心星見於辰上,使民出火。九本黃昏,心星伏在戍上,使民內火。故《春秋傳》曰:以出內火。〉時則施火令。〈焚菜之時。〉凡祭祀,則祭。〈報其為明之切,禮如祭爨。〉凡國失火,野焚菜,則有刑罰焉。〈野焚萊,民擅放火。〉
又曰:穴氏掌攻蟄獸,各以其物火之。〈蟄獸,熊羆之屬,冬藏者也。將攻之,必先燒其所食之物,放其穴,誘出之,乃可得之。〉以時獻其珍異皮革。
又曰: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林人所養者。山足曰麓。〉夏日至,令刊陽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剝陰木而水之。〈刊、剝,互言耳,皆謂所去。次地之皮生南為陽,木生北為陰。木,火之水之,則使其肄不生。〉若欲其化也,則春秋變其水火。〈化猶生也,謂時以種谷也。變其水火者,乃所火則水之,所水則火之,則其土和美。〉
又曰:秋官。司ピ氏掌以夫燧取明火於日。〈夫燧,陽燧也。〉
《史記》曰:燕攻即墨,田單乃收城中牛千頭,為絳繒衣,畫以五彩龍文,束兵於角,結火於尾,穿城而出,壯士銜枚隨其後。牛所觸輒死,壯士擊之,城上大噪,燕師大駭。
又曰:龐涓追孫臏量其行,暮當至馬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此下。」於是令齊軍萬弩夾道而伏,期曰:「暮見火舉而俱發。」龐涓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鑽火燭之,讀其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龐涓大敗。
又曰:蘇代謂魏王曰:「夫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也。
又曰:顏叔子獨居一室,夜雨,比舍屋崩,有女子投之。叔子令秉燭,燭盡,乃徹屋草續之。至明不亂。
又曰:武王既渡河,有火自上復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
《漢書》曰:項羽西屠咸陽,燒其宮室,火三月不滅。
又曰:孝平後,王莽女,有節操。及漢兵誅莽,燔燒未央宮,後曰:「何面目見漢家。」因自投火而死。
又曰:漢兵圍王莽,城中少年房朱、張魚等恐見虜掠,私燒作室門,呼曰:「反虜王莽,何不出降!」火及掖庭,莽避火宣室前殿,火輒隨之。
又曰:陳勝、吳廣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
《郡國志》曰:連渾府遙火山而有火井,深不可見底。炎氣上升,常若微電。
以草爨之,則煙騰火發。其山似火,從地而發,故名熒台。
《東觀漢記》曰:梁鴻牧豕長安上林苑中。失火,延及人家。問所燒財物,悉推豕償之。其主言少,鴻願以身傭作,躬執其勤。
又曰:長沙有義士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火起,及初舍,棺不可移,冒火伏棺上,火乃滅。
又曰:廉範字叔度,為蜀郡太守。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屬。范乃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悅。歌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昔日無襦今五袴。
《魏略》曰:秦伯出獵,至於咸陽。有火流下,化為白雀,銜綠丹書,集於公車。
《吳志》曰:張昭,字子布。孫權以公孫淵稱藩,遣張珍、許晏至遼東,拜淵為燕王。昭諫權,權不從。昭忿稱疾不朝,權恨之,土塞其門,昭又於內以土封之。淵果殺珍、晏,權數慰謝昭,昭固不起。權因出,過其門呼昭,昭辭病篤。權燒其門,欲以恐之,昭更閉戶。權使人滅火,往問良久,昭諸子扶昭起,權載以還宮。
《晉書》曰:愍懷太子字熙祖,惠帝長子也。宮中嘗夜失火,武帝登樓望之,太子時年五歲,牽帝裾入暗中。帝問其故,太子曰:「暮夜倉卒,宜備非常,不宜令昭見人主也。」由是奇之。
又曰:張華字茂先,武庫火,華懼因此變,作列兵,固守,然後救之。果累代之寶及漢高斬蛇劍、王莽頭、孔子履等盡焚焉。
又曰:韓康伯家貧窶。伯年數歲,至大寒,母方為作襦,令伯捉熨斗,而謂之曰:「且著襦,尋當作複禈。」伯曰:「不復須。」母問其故,對曰:「火在斗中,而柄尚熱,今既著襦,下亦當暖。」母甚異之。
又曰:王獻之常與兄徽之共在一室,忽然火發,徽之遽走出,不遑取履。獻之神色恬然,徐呼左右扶出。
又曰:郭璞,字景純。門人趙載,甞竊青囊書,未及讀,而為火所焚。
又曰:庾亮鎮武昌,夜半望見城內有數炬火從城上出,如大車狀,白布幔覆,與火俱出城東,北行至江乃滅。
又曰:佛圖澄嘗與石季龍升中臺,澄忽驚曰:「幽州當火災。」仍取酒噀之,久而笑曰:「救已得矣。」季龍遣驗,幽州雲「是日火從四門起,西南有黑雲來,驟雨滅之。雨亦頗有酒氣。」
又曰:嵇康從孫登游,三年,康問其所終,不答,康每嘆息。將別,謂曰:「先生竟無言乎?」登乃曰:「子識火乎?生而有光,不用其光,而果在於用光;人而有才,不用其才,而果在於用才。故用光在乎得薪,所以保其耀;用才在於識真,所以全其年。今子才多識寡,難乎免於今之世矣。子無求乎!」康不能用,果遭非命。
鄧粲《晉紀》曰:胡毋輔之過河南尹門下,將飲酒,使門卒王子博取火,子博曰:「卒也!惟不乏吾事,安能為人使!」輔之與語,嘆曰:「吾不及也!」因言於河南尹,以為功曹。
《晉中興書》曰:殷浩北伐,江逌為長史。逌取數百雞,以長繩連腳,皆系火,一時驅放,飛過塹,集羌營,皆燃焉。
《宋書》曰:周朗為廬陵內史,郡後荒蕪,頗多野獸。母薛氏欲見獵,朗乃合圍縱火,令母觀之。火逸燒郡廨,朗悉以秩米起屋,償所燒之限。
《梁書》曰:阮孝緒家貧無以爨,僮妾竊鄰人樵以繼火。孝緒知之,乃不食,更令撤屋而炊。
《後魏書》曰:祖瑩好學,以夜繼晝。父母恐其成疾,禁之。後燃火讀書,以衣被蔽塞窗戶,恐為家人所覺。
又曰:蕭鸞遣魯康祚侵太倉口。傅永以賊若夜來,必應於渡淮之所,以火記其淺處。永既設伏,乃密令人以瓠盛火,渡淮南岸當深處置之。教之云:「若有火起,即亦燃之。」其夜康祚等果親率領來斫永營,東西二伏夾擊之。康祚等奔趣淮水,火既競起,不能記其本濟之處,遂望永所置之火而爭渡焉。水深溺死、斬首者數千級。
《北齊書》曰:神武西徵,登鳳陵,命中外府司馬李義深、相府城局李士略共作檄文,皆辭,請以孫搴代。神武乃引搴入帳,自為吹火,催促之。搴神色安然,援筆立就。
又曰:文宣曾近出,令張曜居守。帝夜還,曜不時開門,勒兵嚴備。駐蹕門外,久之,催迫甚急。曜以夜深,須火至面識,門乃可開。於是獨出見帝,帝笑曰:「卿欲效郅君章也。」帝使曜前開門,然後入。
又曰:張亮守河陽,周文帝於上流放火船,欲燒河橋。亮乃備小艇百餘,皆載長鎖,鎖頭施釘。火船將至,即馳小艇以釘釘之,引鎖向岸。火船不得及,橋全,亮之功也。
《尚書大傳》曰:燧人為燧皇,以火紀物。火陽,尊,故托燧皇於天。
《春秋元命苞》曰:火之為言委隨也,故其字,人散二者為火也。
《韓詩外傳》曰:晉平公藏寶之台燒,救火三日三夜乃勝之。公子晏束帛而賀曰:「臣聞王者藏於天下,諸侯藏於百姓,農夫藏於庾,商賈藏於篋匱。今百姓乏於外而賦斂無已,昔桀、紂殘賊為天下戮,今皇天降災於皇台,是君之福也。」
《戰國策》曰:楚王游雲夢,野火之起也,若雲霓。
《吳越春秋》曰:越王思報吳,冬則抱氷,夏則握火。
《後趙錄》曰:石勒禁火。百鼓之後燃火者,鞭之一百;延火燒一家,斬五部都督。
《汝南先賢傳》曰:郭憲從南郊含酒東北三巽,云:「齊失火,以厭之。」後齊果上火事。
又曰:蔡君仲有至孝之心。母終,棺在堂,西舍失火,火將至,君仲伏屍號哭,火越向東家。
《陳留耆舊傳》曰:劉昆為江陵令。民有火災,昆向火叩頭,即沛然下雨。詔問「反風滅火,虎北渡河,何以致此?」昆曰:「偶然耳。」帝曰:「此長者之言耳。」
《鄭玄別傳》曰:玄年十七,在家見大風起,詣縣曰:「某時當有火災,宜祭禳,廣設禁備。」時火果起,而不為害。
《樊英別傳》曰:英隱於苑山,嘗有黑風從西方起,英謂學者曰:「成都市火甚盛。」因含水西向漱之,乃令記其日。後有客從蜀來者,雲是日有大火,有黑雲平旦從東起,須臾大雨,火遂得滅。
《葛仙公別傳》曰:公與客談話,時天寒,公謂客曰:「居貧不能得爐火,請作一大火。」公遂吐氣,火赫然從口而出。須臾,火滿室,坐客皆熱而脫衣也。
《列仙傳》曰:陶安公,六安冶師也。數行火,火一旦散上,紫色沖天。須臾,朱雀止冶上,曰:「安公安公,冶與天通。七月七日,迎汝以赤龍。」龍至,安公騎之東南而上。
又曰:欒巴為尚書,王會得酒,西向嗽,云:「成都失火,嗽而作雨。」驛至,果如其言。
又曰:寧封子,黃帝陶正,掌火,能作五色煙。
《列女傳》曰:梁節姑,其室失火,兄子與己子在內,欲取兄子,輒得己子,火盛不復得入。婦人曰:「梁國豈可戶告人曉耶!被不義之名,何面目以見兄弟家人哉!」遂赴火而死。
《搜神記》曰:麋竺嘗從洛歸,未至家數十里,見路次有好新婦從求寄載。行二十餘里,新婦謝竺曰:「我天使也,當往燒東海麋家。感君見載,故以相語。」竺因請之,曰:「不得不燒,君快去,我緩行,日中必火發。」竺乃急行達家,使出財物。日中,而火大發。
《玄中記》曰:南方有炎山焉,在扶南國之東,加營國之北,諸薄國之西。從四月而火生,十二月火滅。正月、二月、三月火不燃,山上但出雲氣,而草木生葉枝條。至四月火燃,草木葉落,如中國寒時草木葉落也。行人以正月、二月、三月行過此山下,取此木為薪,燃之無盡時;取其皮,績之為火浣布。
《十洲記》曰:炎洲在南海中,地方二千里,去岸九萬里。上有風生獸,似豹,青色,大如狸。張網取之,積薪數車以燒之,薪盡而此獸在火中不燃。以鐵椎鍛其頭十數下乃死,以其口向風,須臾便活而起,以石上菖蒲塞其鼻即死。取腦以菊花服之,盡十斤,得壽五百歲。又有火林山,山中有火獸,大始鼠,毛長三四寸,或赤或白。山可二百許里,晦夜見山林,乃此獸光火照人。乃取其獸毛,績以為布,名曰火浣布,國人服之。此布垢污,惟以火燒布兩食許,出振之,其垢即去,潔白如雪。
《述徵記》曰:北徵有張母墓。舊說張母是王氏妻,王家葬經數百載後開墓,而香火猶燃。其家奉之,稱清火道。
《英雄記》曰:周瑜鎮江夏,曹操欲從赤壁渡江南。無舡乘{竹渒},沿漢水下至浦口,未即渡。瑜夜密使輕舡走舸百餘艘,艘有五十人施棹,人持炬火,持火者數千人,立於舡上,以萃於{竹渒}。至乃放火,火燃即回舡走去。須臾,燒數千{竹渒}。火起,火光照天,操乃夜去。
《齊地記》曰:東武有火生木,燒之不死,亦不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