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篇 孫子略解‧謀攻篇
作者:曹操 曹魏
形篇

曹操曰:欲攻敵,必先謀。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曹操曰:興師深入長驅,拒其都邑,絕其內外,敵舉國來服,為上;以兵擊破得之,為次也。全軍為上,破軍次之。曹操曰:《司馬法》曰:「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全旅為上,破旅次之。曹操曰:五百人為旅。全卒為上,破卒次之。曹操曰:自校以上至百人也。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曹操曰:百人以下至五人。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勝,善之善者也。曹操曰:未戰而敵自屈服。

  故上兵伐謀,曹操曰:敵始有謀,伐之易也。其次伐交,曹操曰:交,將合也。其次伐兵,曹操曰:兵形成也。其下攻城。曹操曰:敵國已收其外糧城守,攻之為下也。攻城之法:修櫓、轒轀,其器械,三月而止也;距、闉,又三月然後已。曹操曰:修,治也。櫓,大楯也。轒轀者,轒床也;轒床其下四輪,從中推之至城下也。具,備也。器械者,機關攻守之總名,飛樓雲梯之屬。距闉者,踴土積高而前,以附其城也。將不勝心之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曹操曰:將忿不待攻器成,而使士卒緣城而上,如蟻之緣牆,必殺傷士卒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國而非久也,曹操曰:毀滅人國,不久露師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鈍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曹操曰:不與敵戰,而必完全得之,立勝於天下,則不頓兵挫銳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曹操曰:以十敵一,則圍之,是謂將智勇等而兵利鈍均也。若主弱客強,操所以倍兵圍下邳,生擒呂布也。五則攻之,曹操曰:以五敵一,則三術為正,二術為奇。倍則分之,曹操曰:以二敵一,則一術為正,一術為奇。敵則能戰之,曹操曰:己與敵人眾等,善者猶當設奇伏以勝之。少則能守之,曹操曰:高壁堅壘,勿與戰也。不若則能避之。曹操曰:引兵避之也。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曹操曰:小不能當大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強,曹操曰:將周密,謀不泄也。輔隙則國弱。曹操曰:形見於外也。

  故君之所以患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曹操曰:縻,御也。不知軍中之事,而同軍中之政,則軍士惑矣。曹操曰:軍容不入國,國容不入軍,禮不可以治兵也。不知三軍之任,而同三軍之權,則軍士疑矣。曹操曰:不得其人也。軍士既惑既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曹操曰:引,奪也。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勝。知眾寡之用,勝。上下同欲,勝。曹操曰:君臣同欲。以虞待不虞,勝。將能而君不御,勝。曹操曰:《司馬法》曰:「進退惟時,無曰寡人」。此五者,勝之道也。曹操曰:此上五事也

  故兵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