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消息 學界的三魂
作者:魯迅
1926年2月1日
古書與白話
本作品收錄於《華蓋集續編》和《語絲

從《京報副刊》上知道有一種叫《國魂》的期刊,曾有一篇文章說章士釗固然不好,然而反對章士釗的「學匪」們也應該打倒。我不知道大意是否真如我所記得?但這也沒有什麼關係,因為不過引起我想到一個題目,和那原文是不相干的。意思是,中國舊說,本以為人有三魂六魄,或雲七魄;

國魂也該這樣。而這三魂之中,似乎一是「官魂」,一是「匪魂」,還有一個是什麼呢?也許是「民魂」罷,我不很能夠決定。又因為我的見聞很偏隘,所以未敢悉指中國全社會,只好縮而小之曰「學界」。

中國人的官癮實在深,漢重孝廉而有埋兒刻木,宋重理學而有高帽破靴,清重帖括而有「且夫」「然則」。總而言之:那魂靈就在做官,——行官勢,擺官腔,打官話。頂著一個皇帝做傀儡,得罪了官就是得罪了皇帝,於是那些人就得了雅號曰「匪徒」。學界的打官話是始於去年,凡反對章士釗的都得了「土匪」,「學匪」,「學棍」的稱號,但仍然不知道從誰的口中說出,所以還不外乎一種「流言」。

但這也足見去年學界之糟了,竟破天荒的有了學匪。以大點的國事來比罷,太平盛世,是沒有匪的;待到群盜如毛時,看舊史,一定是外戚,宦官,奸臣,小人當國,即使大打一通官話,那結果也還是「嗚呼哀哉」。當這「嗚呼哀哉」之前,小民便大抵相率而為盜,所以我相信源增先生的話:

「表面上看只是些土匪與強盜,其實是農民革命軍。」(《國民新報副刊》四三)那麼,社會不是改進了麼?並不,我雖然也是被諡為「土匪」之一,卻並不想為老前輩們飾非掩過。農民是不來奪取政權的,源增先生又道:「任三五熱心家將皇帝推倒,自己過皇帝癮去。」但這時候,匪便被稱為帝,除遺老外,文人學者卻都來恭維,又稱反對他的為匪了。

所以中國的國魂裡大概總有這兩種魂:官魂和匪魂。這也並非硬要將我輩的魂擠進國魂裡去,貪圖與教授名流的魂為伍,只因為事實仿佛是這樣。社會諸色人等,愛看《雙官誥》,也愛看《四傑村》,望偏安巴蜀的劉玄德成功,也願意打家劫舍的宋公明得法;至少,是受了官的恩惠時候則豔羨官僚,受了官的剝削時候便同情匪類。但這也是人情之常;

倘使連這一點反抗心都沒有,豈不就成為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然而國情不同,國魂也就兩樣。記得在日本留學時候,有些同學問我在中國最有大利的買賣是什麼,我答道:「造反。」

他們便大駭怪。在萬世一系的國度裡,那時聽到皇帝可以一腳踢落,就如我們聽說父母可以一棒打殺一般。為一部分士女所心悅誠服的李景林先生,可就深知此意了,要是報紙上所傳非虛。今天的《京報》即載著他對某外交官的談話道:

「予預計於舊曆正月間,當能與君在天津晤談;若天津攻擊竟至失敗,則擬俟三四月間捲土重來,若再失敗,則暫投土匪,徐養兵力,以待時機」雲。但他所希望的不是做皇帝,那大概是因為中華民國之故罷。

所謂學界,是一種發生較新的階級,本該可以有將舊魂靈略加湔洗之望了,但聽到「學官」的官話,和「學匪」的新名,則似乎還走著舊道路。那末,當然也得打倒的。這來打倒他的是「民魂」,是國魂的第三種。先前不很發揚,所以一鬧之後,終不自取政權,而只「任三五熱心家將皇帝推倒,自己過皇帝癮去」了。

惟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惟有他發揚起來,中國才有真進步。但是,當此連學界也倒走舊路的時候,怎能輕易地發揮得出來呢?在烏煙瘴氣之中,有官之所謂「匪」和民之所謂匪;有官之所謂「民」和民之所謂民;有官以為「匪」而其實是真的國民,有官以為「民」而其實是衙役和馬弁。所以貌似「民魂」的,有時仍不免為「官魂」,這是鑒別魂靈者所應該十分注意的。

話又說遠了,回到本題去。去年,自從章士釗提了「整頓學風」的招牌,上了教育總長的大任之後,學界裡就官氣彌漫,順我者「通」,逆我者「匪」,官腔官話的餘氣,至今還沒有完。但學界卻也幸而因此分清了顏色;只是代表官魂的還不是章士釗,因為上頭還有「減膳」執政在,他至多不過做了一個官魄;現在是在天津「徐養兵力,以待時機」了。我不看《甲寅》,不知道說些什麼話:官話呢,匪話呢,民話呢,衙役馬弁話呢?……

一月二十四日。

附記

編輯

今天到東城去教書,在新潮社看見陳源教授的信,在北京大學門口看見《現代評論》,那《閒話》裡正議論著章士釗的《甲寅》,說「也漸漸的有了生氣了。可見做時事文章的人官實在是做不得的,……自然有些『土匪』不妨同時做官僚,……」這麼一來,我上文的「逆我者『匪』」,「官腔官話的餘氣」云云,就又有了「放冷箭」的嫌疑了。現在特地聲明:我原先是不過就一般而言,如果陳教授覺得痛了,那是中了流彈。要我在「至今還沒有完」之後,加一句「如陳源等輩就是」,自然也可以。至於「順我者『通』」的通字,卻是此刻所改的,那根據就在章士釗之曾稱陳源為「通品」。別人的褒獎,本不應拿來譏笑本人,然而陳源現就用著「土匪」的字樣。有一回的《閒話》(《現代評論》五十)道:「我們中國的批評家實在太宏博了。他們……在地上找尋竊賊,以致整大本的剽竊,他們倒往往視而不見。要舉個例嗎?還是不說吧,我實在不敢再開罪『思想界的權威』。」按照他這回的慷慨激昂例,如果要免於「卑劣」且有「半分人氣」,是早應該說明誰是土匪,積案怎樣,誰是剽竊,證據如何的。現在倘有記得那括弧中的「思想界的權威」六字,即曾見於《民報副刊》廣告上的我的姓名之上,就知道這位陳源教授的「人氣」有幾多。

從此,我就以別人所說的「東吉祥派」、「正人君子」、「通品」等字樣,加於陳源之上了,這回是用了一個「通」字;我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或者以半牙,以兩牙還一牙,因為我是人,難於上帝似的銖兩悉稱。如果我沒有做,那是我的無力,並非我大度,寬恕了加害於我的敵人。還有,有些下賤東西,每以穢物擲人,以為人必不屑較,一計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樣的擲過去,要是他擲來。但對於沒有這樣舉動的人,我卻不肯先動手;而且也以文字為限,「捏造事實」和「散佈『流言』」的鬼蜮的長技,自信至今還不屑為。在馬弁們的眼裡雖然是「土匪」,然而「盜亦有道」的。記起一件別的事來了。

前幾天九校「索薪」的時候,我也當作一個代表,因此很會見了幾個前「公理維持會」即「女大後援會」中人。幸而他們倒並不將我捆送三貝子花園或運入深山,「投畀豺虎」,也沒有實行「割席」,將板凳鋸開。終於「學官」「學匪」,都化為「學丐」,同聚一堂,大討其欠帳,——

自然是討不來。記得有一個洋鬼子說過:中國先是官國,後來是土匪國,將來是乞丐國。單就學界而論,似乎很有點上這軌道了。想來一定有些人要後悔,去年竟抱了「有奶不是娘」主義,來反對章士釗的罷。

一月二十五日東壁燈下寫。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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