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志畧/卷十一

 安南志畧/卷十 安南志畧
卷十一
安南志畧/卷十二 

趙氏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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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佗,真定人。秦時,為龍川令(在南海循州)。秦初並天下,略取越地,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謫民與越雜處。南海尉任囂病且死,乃以佗行南海尉事。秦既滅,佗即擊並桂林、象郡,自立為王。漢高帝已定天下,為中國勞苦,釋佗罪弗誅。十一年,遣陸賈立佗為南越王。高後時,禁南越關市鐵器,於是佗乃僭號南越武帝。發兵攻長沙,以財物賂遺閩越、西甌、駱,役屬焉。東西萬餘裡,乘黃屋左纛,稱制,與中國侔(駱即交趾)。文帝元年,為佗親塚置守邑,歲時奉祀。召其昆弟,尊官厚賜寵之。乃下令國中曰:「吾聞兩雄不並立,兩賢不並存。漢皇帝,賢天子也。今去黃屋左纛。」文帝大悅。景帝時稱臣,使人朝請。然南越其居國,竊如故號名;其使天子,稱王朝命如諸侯。建元四年,佗薨。孫胡嗣(爾時,漢興七十年,佗蓋百歲矣)。

胡立。閩越擊南越。胡不敢擅興兵,使人上書漢武帝。為興師討閩越。遣嚴助喻意。胡感德,遣太子嬰齊入宿衛。方日夜裝入見。其大臣諫曰:「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無失禮,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入見則不得歸,亡國之勢也。」於是稱病,竟不入見。後十年,胡實病甚,嬰齊請歸。胡薨,謚為文王。

嬰齊立,即藏先帝璽(李卿雲,藏其僭號璽)。初,嬰齊入宿衛,在長安,取邯鄲樛氏女,生子興。及嗣位,上書請立樛氏為後,興為嗣。漢數使使者諷諭嬰齊。嬰齊固稱病,遂不入見。遣子次公入侍。嬰齊薨,謚為明王。

興立,其母為太后。未為嬰齊姬,嘗與霸陵人安國少季通。元鼎四年,國人知之,不附太后。太后恐亂起,欲倚漢威;數勸王及群臣,求內屬。即因使者上書,請比諸侯,三歲一朝,天子許之。王、太后飭治行裝重齎,為入朝具。其相呂嘉諫止,王不聽。嘉有叛心,數稱疾,不見漢使者。太后怒,謀誅嘉。乃會宮中,酒行,太后謂嘉曰:「南越內屬,國之利也;而相苦不便,何也?」以激怒漢使者。使者狐疑相杖,莫敢發。嘉見耳目非是,即趨而出。太后怒,欲縱嘉以矛(鏦,七兇反,撞也)。王止太后。嘉出,稱病,數日不見王,遂舉兵反,攻殺乇、王太后及漢使者;而立明王庶子術陽侯建德。

建德立。元鼎五年,武帝遣伏波將軍路博德,帥十萬師討之。明年,攻敗越人,遣將擒建德、呂嘉於海。乃滅其國,置九郡。設太守,自此始(趙氏五世九十三年亡)。

附:宋諫議朱之才《南越行》

之才,字師美,洛西人。崇寧間,坐直言,為泗水令。見《中州集》。 南越太后邯鄲女,皓齒明眸照蠻土。 珊瑚為帳像作床,錦傘高張擊銅鼓。 太液池內紅芙蓉,自憐謫墮蠻煙中。 灞陵故人杳無耗,深宮獨看南飛鴻。 隨兒作帝心不願,惟願西朝柏梁殿。 茂陵少年亦可人,遣來海島重相見。 金猊夜燎龍涎香,明珠夜照光煌煌。 番禺秦甸隔萬里,今夕得遂雙鴛鴦。 白首相君佩銀印,干戈欲起蕭牆釁。 莫言女子無雄心,置酒宮中潛結陣。 漢家使者懦且柔,纖手自欲操霜矛。 孤鸞竟落老梟手,可憐空奮韓千秋。 樓船戈鋌師四起,或出桂陽下灕水。 越郎追斬呂嘉頭,九郡同歸漢天子。 尉佗墳草幾番青,霸業猶與炎洲橫。 玉璽初從真定得,黃屋卻為邯鄲傾。 五羊江連湘浦竹,嬌魂應伴湘妃哭。

五代時僭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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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廢南越,置郡邑,設官守,歷朝因之。唐末,交、愛土豪曲、楊、矯、吳相繼篡奪,殆五六十載。宋初,丁部領篡吳,太祖封丁氏王爵。

曲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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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交趾。劉隱據番禺,卒,弟龔立,稱南漢。顥遣子承美為歡好使,至廣州,以觀虛實。顥死,承美襲父位。梁貞明元年己卯,遣貢求節鉞,梁因授之。龔大怒。偽漢大有三年九月,遣驍將梁克正領兵攻之,擒承美以歸。克正留守交趾,為楊廷藝所逐。

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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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上

楊廷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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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州人也,曲顥將。劉龔既擒曲承美,授廷藝爵命。以李進為交州刺史,與李克正守其城。龔謂左右:「交趾民好亂,但可羈縻而已。」明年,廷藝果叛,舉眾圍城。克正潰走。廷藝據其境,為矯公羨所殺。

矯公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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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藝牙將也,殺廷藝而代之。晉天福二年(偽漢大有十年),吳權舉愛州兵圍公羨,公羨力屈,乞師於劉龔。龔以其子萬王弘操,為交州節度使,統兵往救。至白藤江,權已殺公羨,逆戰海口,弘操逐之,權又破之。全軍陷焉。

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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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州人,廷藝牙將也,殺公羨而自立。子昌岌、弟昌浚繼之。偽漢乾和十二年,昌浚稱臣於劉晟,遣使入貢,求節鉞。晟遣給事中李璵以旌節往封。璵至白州,昌浚使人止璵曰:「海賊為亂,道路不通。」璵果不行。昌浚卒,弟昌文立;卒,其參謀吳處坪、峰州刺史喬知佐、寧州刺史楊輝、牙將杜景碩用土兵爭立。既而丁部領平之,遂有其地。

吳昌岌, 吳昌浚, 吳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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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見上

丁氏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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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部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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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州華閭洞人。父公著,為廷藝牙將。五代末,廷藝巡交州,以公著權州刺史。初,吳權殺矯公羨,而部領父子歸吳氏,因遣公著還舊任。卒,部領繼襲。及吳昌文卒,其下作亂;部領與子璉平之,領交趾事,號萬勝王,私署璉為節度使。十年,部領卒。

璉立七年,宋開寶四年辛未,命大將潘美平嶺南。璉懼,上表,遣使入貢,求內附。太祖詔璉為節度使、安南都護。八年五月,貢金帛、犀角、象牙、香茶。八月七日,制封璉父部領為交趾郡王,食(實封一千戶)。十二月,命高保緒為官告使。太平興國二年,璉遣貢賀太宗即位。五年,璉卒,弟璇立。

璇尚幼,嗣,稱節度行軍司馬、權領軍府事。太平興國五年庚辰四月,命盧襲使交趾。大校黎桓擅權,劫遷璇於別第,舉族禁錮之,代領其眾。太宗怒,興師進討。桓詐為璇上表。十一月,遣使貢金銀器皿、犀象牙寶等物。雲:管內將校軍吏耆耋等,請以璇為行節度事,襲父兄位,錄其狀呈上。時已師興,封奏入不報。冬十一月,官兵敗交趾於白藤江。明年,宋兵不利,班師。七年,桓又詐作璇遣貢,以師致討之故也。璇為桓所害(丁氏三世共十七年)。

黎氏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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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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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州人。有志略,得士心。丁璉委以兵權,因篡丁氏。自稱交州三使留後,遣貢於宋。表言:丁璇與其母楊氏,率吏民將校三師,推臣領府事。並以璇表來上。太宗因而撫之。諭以「丁氏傳襲三世,朕欲璇為統帥,以爾副之;若璇將材無取,猶有童心,則宜遣母子入朝,必示優禮,即授爾以節旄。凡茲二途,爾宜審處其一。」命張宗權等往使諭旨。桓已專據其地,不聽命。後桓上言:「占城國像馬數萬來寇,臣擊走之。」太平興國八年,桓遣貢金銀、犀像等物。雍熙二年,桓貢金龜、鶴、香爐、象牙、白抹絹萬匹,賀乾明節。賜其使衣各一襲、銀帶、鞍勒馬五匹。桓貢金銀方物。十月庚申,制授桓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太保,使持節、都督諸軍事、安南都護,充靜海軍節度、交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上柱國、京兆郡開國侯,食邑三千戶,仍賜號「推誠功臣」。命李若拙充官告使。端拱元年四月,制桓進封開國公,加食邑一千戶,命魏庠等充官告使。閏五月,桓遣貢。淳化元年,制加桓進封,命宋鎬等充官告使。十月,桓貢七寶裝椅子、犀像等物。四年三月,制封桓交趾郡王,命王世則等為官告使。五年三月,桓遣使貢。後恃險阻,屢為寇害,失藩臣禮。

至道元年春,廣西轉運使張觀,與欽州如洪鎮兵馬監押衛昭美皆上言:有交州戰船百餘艘,寇如洪鎮,掠居民,劫廩食而去。其夏,桓所管蘇茂州兵五千,寇邕州所管綠州,巡檢楊文傑擊走之。太宗志在撫寧荒服,不欲問罪。觀又言,風聞桓為丁氏斥逐,擁餘眾海島間,未知所據,故以寇鈔自給,今桓已死。觀仍上表稱賀。故以太常丞陳士隆為採訪使,偵其虛實。知桓尚存,而傳聞之誤。二年,詔劾觀罪,觀病卒。諭斬衛昭美於如洪鎮。是夏,命陳堯叟充廣西轉運使,因賜詔書,仍遣李建中齎往。先是,欽州如洪、咄步、如昔三鎮,皆濱海,有交州潮陽民卜文勇等殺人,合家亡命如昔鎮,鎮將黃令德等匿之。桓令潮陽鎮將黃成雅跡捕之,令德不遣,於是剽掠而去。堯叟至如昔,詰得藏匿之由,乃盡擒獲,凡男女老少百三十口。召潮陽吏付之。成雅得其人,以狀謝堯叟。桓遂上章感恩,且言已約勒溪峒,不復騷動矣。七月,太宗復遣李若拙,齎詔書玉帶賜桓。初,建中至交州,桓禮甚薄,因附表起居,且言:劫如洪,乃外境海賊爾。即執蠻人不曉華言者二十七人,送轉運使。及桓表至,故遣若拙往使。始至,桓出郊迎,詞氣頗慢,謂若拙曰:「昔劫如洪,乃外境蠻賊也!爾皇帝知否?儻交趾果叛,則當先攻廣州,次及閩中諸郡,豈止如洪鎮而已!」若拙從容答曰:「主上聞如洪被寇,未能辨其虛實;以足下拔身牙校,授之節鉞,禮合盡忠,豈有他志?洎執送海賊,其事甚明。然大臣同議,以為朝廷比建節帥,以寧海表。今既海賊之亂,乃交州力不能獨制,宜發精兵數萬,會州軍同擊海賊,俾絕後患。帝慮交州不測朝旨,或致驚駭,不若專委。是故不復會兵!」桓愕然曰:「海賊犯邊,守臣之罪也。聖人寬大,恩過父母,未即誅責。自今願秉公朝化,肅寧瘴海。」因北望稽首稱賀。

三年四月,制加桓兼侍中,進封南平王,以真宗即位覃恩也。九月,桓貢金銀七寶椅、犀角、象牙、細絹,詔以方物陳於萬歲之殿,靈坐仍許其使人行拜莫之禮。是歲,占城寇邊,擊退走,乃上表賀。略云:「本道境接占城,一二年間,鄰部騷動,掠近鄉之稅戶,侵邊境之馴良,累發兵戈,禦彼捍禦,致稽朝貢,深負憲章。」優詔答之,仍賜帶甲馬。真宗咸平元年九月,桓獻馴象。四年十二月,制加桓功臣。四年,桓貢馴象、犀、七寶裝金瓶,謝加恩也。五年十一月,制加桓俸節功臣。六年三月,欽州言:交州效誠場民及頭目八州使黃慶集等,挈其屬四百五十餘口,入居州界勇步江烏土村。詔遣使撫慰之,令黃還本道。黃慶集等懼罪不還,逆居欽州海崖。宋景德元年六月,桓遣其子黎明提來貢。二十七日,對於崇政殿,復召於便殿勞問之;即授黎明提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太保、州刺史、上柱國。二年正月,詔上元節日,賜明提錢,令與占城、大食使,觀燈宴飲。是月,賜黎桓應《大藏經》,從其請也。三年三月,桓薨。

龍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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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中子也。嗣立。為弟龍廷殺之。

龍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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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幼子也,殺龍鉞而自立。其兄龍全忿之,劫庫財而遁。龍廷兄明護,率扶蘭寨兵相爭攻。立未定。初,黎明提入貢,以國亂不能還,駐廣州。知州高駟罷給館券,真宗別詔賜錢五十萬,米一百五十斛,續給館券。六月,知廣州凌策言:「準詔以交趾兵亂,令臣與沿邊安撫使邵曄,同經度便宜以聞。臣等至白州,遇廣州部送到交趾黃慶集等百姓千餘口。且言:黎桓既死,諸子各集兵,散設寨柵,官屬離析,人民憂懼。慶集等以不從驅率,戮及親族。今奔走來告,乞糧出兵,平定交州。慶集等願為先鋒,刻期攻取。臣等會議,若朝廷允其所請,乞以廣南諸州屯兵,益以荊湖率兵五千,水陸齊進,立事平定。」真宗曰:「黎桓既修貢,亦嘗遣子入覲,海陽寧謐,不失忠順。今聞桓死,未聞予卹,遂伐其喪,豈王者所為?」乃詔策等,依前詔安撫,務令謐靜。其慶集等,計口給廩食、時服,賜令補職。各著條例以聞,當優與恩命。乃令□□□書交州,諭以朝廷威德,如自相魚肉,久無定位,偏師問罪,則黎氏無遺種矣!明護懼,即奉龍廷主軍事。七月,邵曄上言:「龍廷公牒至,自稱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檢校太尉、開明王。請以八月,遣弟入貢。臣以龍廷未授真命,輒有稱呼,不敢回報。」帝以窮荒異域,不識大體,詔曄諭令削去偽官,方許入貢。黎明提尚駐廣州,詔曄以其國事及龍廷奏報,諭令削去,就願歸給人般館,則券賜錢遣之。二十三日,邵曄上《邕州至交州水陸圖》。真宗以示近臣曰:「交州瘴癘,若興兵攻取,死傷必多。且祖宗開疆廣大若此,當慎守而已;何必勞民動眾,貪無用之地!如照臨之內,有叛亂者,則不得不除耳!」曄又言:「交州黃慶集等,先避亂歸化,種族稍多,若復遣還,慮遭屠戮,望就賜恩秩。」乃授三班借職、郴州監稅。

四年七月,權安南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留後黎龍廷,遣弟黎明昶與掌書記黃成雅貢,龍廷表乞九經及佛經一藏,從之。八月十七日,制授龍廷檢校太尉、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賜推誠順化功臣,賜名至忠。又贈故靜海軍節度使、南平王黎桓中書令,迫封南越王。布帛羊酒,為之賻禮。制初授交州者,惟加節鉞,未賜王爵。真宗以遠俗,須朝廷恩命,方可鎮服,特命賜之。十八日,授黎明昶為持節州諸軍事副使;黃成雅為朝散大夫、殿中丞、知安南使。明昶以兄降制命,求赴崇政殿告謝,乃召升殿,帝撫問之。九月,鑄交趾郡王印,詔廣南轉運使,就賜之。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制加至忠翊戴功臣。九月,交州王言:真臘商賈二人,為交州廳逐,遁至州境,欲配隸本州。真宗曰:「遠方之人,窮而來歸。」詔給時服、緡錢,遣使伴送歸國。十二月,制授至忠依前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安南都護、交趾郡王,充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二年十二月,至忠貢金銀器、馴犀、方物。真宗以犀遠至違性,將還之;慮逆至忠意,令候使人回,縱之海濱。至忠表求甲冑金具裝,從之。又移牒轉運使,求於邕州互市。真宗以濱海之民,數被交趾侵寇,承前止許廉州及如洪互市。蓋為邊隅控扼之地。今或直趨內地,事頗不便。詔本州以舊制諭之。三年三月,至忠薨,一子方十歲,遂為李公蘊所篡。時至忠所遣,猶在京師。真宗以其狀諭之,如欲行服亦聽,使人掩泣而已(黎氏三世共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