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計劃委員會關於工業企業調整方案的報告

安徽省人民委員會對省計委「關於工業企業調整方案的報告」的批示
計密姚字第041號
1962年8月6日
安徽省計劃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調整工業企業的報告

各廳、局、委員會,各專員公署,各市人民委員會:

省人委同意省計委「關於工業企業調整方案的報告」。現批轉給你們,希即遵照執行。

企業的具體調整方案由省計委另行下達。執行中個別需要變更的,應報主管部門審查,經省計委批准後才能變更。

這次企業調整任務很重。因此,決心要大,步子要穩,工作要細。在調整中,既要堅決按計劃執行,又要切實做好對幹部和職工群眾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對決定關並停產企業的財產,必須根據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人委的有關規定,徹底清理登記上報,不得隱瞞轉移和丟失損壞,不准擅自動用。對精簡人員的處理,一定要按政策辦事,妥善安置,不能草率從事。已經精簡處理的職工,應進行一次檢查,未安置好的,必須認真負責地給予適當安置。

安徽省人民委員會

一九六二年八月六日


安徽省計劃委員會關於工業企業調整方案的報告

省人民委員會:

我省工業,一九五七年底,包括合營共有一千五百九十六個縣以上企業,職工十五萬人。三年大躍進後到一九六零年底,企業達到四千一百七十四個,職工達到七十九萬九千人。經過過去一年的調整,一九六一年底尚有企業二千二百四十二個,職工五十九萬六千多人,比一九五七年還多四十四萬人。從目前財政經濟狀況和工業內部情況看,這個戰線仍然過長,必須進一步調整,再壓縮一半左右,才能適應整個經濟調整工作的要求,才能同今後三、五年內供、產、銷平衡的可能大體銜接起來。

為此,我們根據中央和華東局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六月廿七日召開了全省精簡會議討論決定的精神,對全省工業企業作了進一步的調整。

調整原則:

(1)以農業為基礎,按照農輕重的次序調整工業企業,照顧短線,截短長線,以便更好的支援農業、支援市場。

(2)根據當前供、產、銷平衡情況,適當兼顧今後的需要,按照「五好」(質量好、成本低、品種適用、原材料消耗低、勞動生產率高)原則,保留骨幹企業。撤併分散重複的小廠。

(3)中央企業,一般根據主管部門意見調整。繼續生產的廠礦,按任務定員,多餘職工全部精簡。

(4)地方企業,有任務的保留減人。沒有任務的關閉或者改變生產方向。任務不足的,停掉一批,保留重點廠,或者並廠減人。

(5)按照不同情況,確定企業調整性質。供銷困難,生產虧本,短期不能改進的企業,以關並為主,一般不留。原為集體經營,退集體有利的,都退回集體經營。宜於產銷結合,亦工亦商的企業,有需要的一般劃歸商業,恢復「前店後坊」傅統經營方式。生產直接為本系統服務,可以不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一般都改成附屬單位,由主管單位統一編制,統一核算。

按照上述原則調整後,確定全省關閉企業四百五十八個,停產企業五十九個,合併企業一百一十五個,轉集體企業三百七十九個,改為亦工亦商企業一百二十五個,改為附屬單位的企業十一個,保留企業一千零九十七個,比一九六一年底減少一千一百四十五個,關停並轉改掉51.1%。保留職工二十九萬六千多人,精簡50.3%。

具體調整情況,按隸屬關係,按部門,按地區列表如下:

(一)按隸屬關係分:

保留企業(個)減少%保留職工(人)精簡%

中央企業32915.413666227.2省屬企業12325.56498954.8專市企業25850.27081756.4縣營企業38767.22440276.2(二)按部門分:

保留企業(個)減少%保留職工(人)精簡%

電力68+4.6887915.7冶金1661.94976164.9煤炭8 66.76734724.7化工3868.61205746.6建材3976.61042866.6森工645.51059942.3機械14849.54207156.8輕工24361.84169549.4紡織9555.82125255.3食品43634.73278140.8(三)按地區分:

保留企業(個)減少%保留職工(人)精簡%

合肥市10338.34357953.3蕪湖市6041.22377052.7淮南市4259.66351728.9蚌埠市5341.82218444.7安慶市3837.7987957.0馬鞍山市

2258.53425349.0銅陵市1461.11921141.3濉溪市640.01464439.0阜陽專區

8862.9929661.6宿縣專區

8860.2531975.9滁縣專區

8752.7509167.7六安專區

9056.7860062.0安慶專區

12849.21094255.7蕪湖專區

17845.11402764.6徽州專區

10048.01255855.5

這個方案,按照農輕重次序,保留了骨幹企業,精幹了工業隊伍,着重壓縮了重工業戰線。重工業方面,除適當照顧電力、煤炭、森工和支農需要的化肥、農機等短線部門以外,其它部門都作了較大的調整,冶金、建材和一般化工、機械等部門分別壓縮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左右。輕工業方面,紡織、捲菸、皮革、肥皂等幾個原料嚴重困難,在最近三、五年內必須集中生產的行業,調整幅度很大,一般壓縮掉百分之八十左右,對於市場急需的而原料又比較好解決的短線行業,都作了儘可能的照顧,保留或轉為集體繼續生產。

這次工業企業的調整、精簡任務很重,工作複雜艱巨。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切實執行中央和華東的指示和政策,認真貫徹省委精簡會議精神,下最大決心,完成調整方案規定的調整、精簡任務。並注意掌握好幾個問題。

(一)企業調整性質,按照方案的規定執行。該關並一定要關並,該停產一定要停產,該轉的轉掉,該改的改掉。企業名單如有遺漏,需要決定去留,或者個別企業調整性質需要變動時,應專案報省批准。

(二)職工保留人數,中央和省屬企業,按照調整方案規定的人數安排,專市需要個別變動時,報省主管部門在本系統精簡總指標內考慮調整。專、市、縣各級所屬企業,保留職工人數,由專市在方案規定當地精簡總指標內自行安排,但必須保證精簡任務的完成。

(三)合併企業,要本着有利於生產、經濟合算,不花錢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調整方案規定合併的企業,如有不符合這個原則的,可以提出意見,報省另作考慮。

(四)轉變企業所有制,要根據規定辦事。在一九五八年以後,由集體「一步登天」的企業,應當根據調整方案的規定,堅決退回去,恢復集體經營。原屬全民所有制的企業,不能轉為集體經營,已轉掉的企業,一般要改過來,個別不好改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作價,分期歸繳國庫。有些地區,該關掉的企業,已經轉為集體所有制的,必需區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原則上應當堅決關掉。撤廠後,一九五七年原為集體轉來的人員,有需要的就地退回去,另組織合作生產小組,或恢復家庭付業生產。

(五)撤併企業、精簡職工,要有步驟、有計劃的分批進行。人員的處理一定要按政策辦事,安置好,再精簡,先易後難,先農村後城市,思想通的先走,有問題的後走。該精簡的職工,一般應在今年年底以前,分期處理完。森工採伐隊的精簡任務,可在完成今年木材生產任務後,於明年一季度以前分期完成。

(六)決定關閉停產的企業,要立即組織力量做好財產清理登記工作,如實上報,指定可靠人員看管維護好,聽候處理,不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任何部門、任何地區、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動用轉移。合併企業也必須立即進行財產清理註冊交接工作,並廠後多餘設備、房產要如實上報,封閉維護好,聽候處理。

(七)決定保留繼續生產的企業,必須結合精簡工作,切實核算生產能力,安排生產,做好定額定員工作,精簡多餘人員。已經完成精簡任務的企業,應當向職工宣布,安定人心,認真貫徹「七十條」,整頓經營管理,實行「五定」「五保」,集中力量抓成本、質量,搞好生產,完成今年國家規定的各項計劃任務。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廳、局,各專、市執行。

一九六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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