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事記講義 (四庫全書本)/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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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宋大事記講義卷十六
  宋 呂中 撰
  神宗皇帝
  王安石逐諫臣
  熙寧元年知諫察吳申奏祖宗法不可變安石詆之罷諫職
  安石入朝之初即勸人主逐諫臣其本意如此
  罷諫院
  熙寧二年錢公輔營救滕甫遂罷諫院公輔乃安石所薦也上問罷之如何安石曰吳申亦直罷
  古諫臺未有直罷者自安石始上罷吳申復以吳申例罷公輔自是人不附已者始擠之矣
  排中丞
  熈寧二年孫覺既降官言去歲有罰金御史今茲有貶秩諫官又移牒閣門稱論邵元滕輔奸邪安石惡輔為人竟排之時安石為執政也
  安石初入翰苑即逐諫官入中書即逐中丞不待行新法之後也
  罷中丞  貶御史
  熈寧二年呂誨數安石十罪罷中丞安石之行新法始急劉述請留誨曰陛下踐祚方三年已罷中丞不報詔御史有闕委中丞奏舉不拘官職高下令兼權始有擢用新進法於是呂公著為中丞依詔薦張戩王子韶程顥皆京官也八月御史劉琦錢覬言均輸法奏劾安石坐貶臺官劉述亦論安石出知江州諫官范純仁遂極論安石之罪始以興利詆之矣又言琦等一言柄臣遂落職當時若言君父之過則將以何法待之純仁求罷司馬因對言臺諫言執政者皆逐之盡易以執政之黨臣恐聰明有所蔽也三年御史程顥諫官孫覺與李常又言王廣亷行青苗取二分之息安石怒
  時朝議未有力詆其法者自韓琦條上青苗之書上始疑之而言者始力矣
  罷舊相  用新進
  熙寧二年二月以富弼同平章事弼聞安石於上前言災異皆天數非人事所致嘆曰人君所謂性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又言中外之事漸有更張此必小人喜動作生事今所進用多刻薄小人害事壞風俗為甚上問何事弼曰陛下且二十年未可言用兵十月富弼罷安石之變法始於韓琦之罷成於富弼之罷神宗始初謙恭敬畏元老大臣之威權太重雖司馬光亦謂主威不立相權稍專琦罷而安石至矣然猶以弼為相者葢由國家之事必謀元老而安石雖賢然終亦新進也弼既求去而聖意始不知所倚矣累朝家法用有才者必以重德叅之太宗眞宗用㓂凖必藉呂端之重望畢士安之清德以鎭之使當時若琦若弼尚在安石雖有更張之失國家大體屹然泰山矣
  獲奸黨
  熙寧二年知諫院孫覺論邵元不才因言陳升之宜為樞宻詔不當引大臣命降官王安石以覺為無罪當時王安石未變法之時猶有正論也然覺嘗言積弊不可不革安石意助之故力為覺請
  引用奸人
  熙寧三年十月以陳升之同平章事光曰閩人狡險楚人輕易今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抝耳惠卿奸乃非佳士上曰應對明辨亦似羙才光曰江充李訓若無才何以動人主
  昔邵康節聞杜鵑聲於天津橋上曰朝廷將用南人為相天下自此多事矣夫欽若當國亦南人也豈自安石始也葢天禧天聖之時南方之氣未盛所用者欽若一人而已自安石為相所引者皆惠卿之險巧升之之輕易宰相叅政皆用南人此固溫公之所慮而康節之所先知也
  創制三司條例  置舉常平司
  熙寧三年創制置三司條例司議行新法初安石言當脩泉府之法以收利權以呂惠卿蘇轍為條例司檢詳文字轍論青苗曰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十一月置提舉常平司
  國初有三司幹利權之法而無大臣總財利之意安石制置三司條例雖有大臣總財計之法而奪有司之利權則非矣夫使條例三司總其綱於大臣而責成效於有司選三司副判官選諸路發運轉使副均節有司之用度量邦計財之出入則何害乎制置條例哉而安石乃奪三司之利權以歸司農則一司之權分而為二奪轉運之利權以歸常平使者則一道之權分而為二天下之財三司主經費而司農專於聚歛一道之權轉運主上供而常使者專於掊克三司轉運常有不足之憂而司農提舉司獨善有餘之利安石葢以天下之事惟出於我者為是而天下之財惟出於新法者為已之私有朝廷既得此財又不寛以邦國之經費反謀藏之以為剰餘之物而為異日開邉之用耳當時諸公所以辨之者不過執政不當治財大臣不當稱司三司使副之治財今經百年未嘗闕事夫冡宰治國用則何害於治財名曰制置何害於稱司以為三司未嘗闕事則慶厯以來用度不足已久豈足以塞安石之辨哉
  置檢正五房並習學
  熙寧四年四月置中書檢正五房公事以鄧綰為之鄉人皆笑罵綰曰笑罵從他笑罵好官須我為之先是安石言中書乃政事之源欲治法度必先中書急先擇人辦編修條例於是令惠卿與李常看詳中書編修條例自此始上批中書所書條例問已於冊遇事如何省閱以中書條例曾布為檢正布毎事視安石即行之或謂布曰當叅政布曰丞相已議定何用㕘為俟勅出令押字耳
  六年中書五房始置習學
  時議者皆言三司條例司不當置而中書條例一司罕有論其非者惟司馬光與惠卿辨於經筵因言中書當以道佐人主焉用區區之條例更委官看詳茍事事檢例則胥吏可為宰相矣司馬光所言特以動安石耳不知安石之意正欲盡破舊例以立法也然三司條例司興財利者也中書條例司立法度者也凡青苗免役保甲方田免行市易農田水利始則屬於三司條例司後則屬於司農寺凡考課銓選學校貢舉䕃補磨勘試刑法者州縣編類始則屬於中書條例所後則屬於檢正五房當時諸正方與爭論財利故三司條例一司論者紛然不一而中書條例司乃法度之所自出議者不知言其非也始制編修中書條例而宰相具位後置檢正五房而執政具位後又置檢正習學而小臣分大臣權矣此蘇公進䇿謂有司失職猶其小者而其大臣中書失其政也
  增京觀官
  熙寧四年增京觀官詔毎限員
  此安石欲以處異議者
  行保馬戶馬法
  熙寧二年河南北分置監牧使諸監牧田寛衍為人所買占議者請收其餘以資增廣賦入自是請以牧田賦民者紛然而請監尋廢
  此安石所以行保甲戸馬之法也
  熙寧五年行保甲法八年行戸馬法
  養馬於民在成周未嘗不行在祖宗未嘗不用然成周四甸之地而出馬四匹得無擾民聽民畜牧市以本直祥符制也詔能畜馬與免一丁嘉祐令也如是民何憚而不牧之夫何熙寧大臣急於興利一槩取民始不堪矣迨至於民病已極國用復闕於是求之戎狄而設茶馬之職馬市於戎雖不及牧之於官不猶愈牧之於民乎
  行均輸法
  熙寧二年七月行均輸法命發運使薛向領之內庫錢五百萬緡米三百萬石
  均輸者即桑𢎞羊法也所謂輸於官者有令輸其土地所饒平其所在時價官吏於他處賣之輸者既便而官有利故謂之均輸桑𢎞羊之法與平凖並行安石均輸之法與市易並行以發運為通貨之商賈均輸以通之市易以鬻之此新法之最先行者而論之者舍青苗而議均輸舎均輸而議青苗夫孰知發運司括東南之利為天下根本之憂哉
  行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行青苗法初安石出青苗法以轍言不便而置已而王廣亷乞度僧牒數千為本錢與安石意合
  三年二月行青苗錢禁抑配又委提刑按察司敢阻遏當議者亦如之時韓琦上疏上袖𤦺疏以示執政曰不意害民如此且坊巷安得青苗而使者強與之安石曰抑配誠有之但絀責一二人則此𡚁自絶上曰須要盡人言安石還稱病求分司
  知山隂縣陳舜俞自劾不散青苗
  熙寧四年司馬光奏災傷地分所欠青苗錢許重疊倚閣知言不用乞判西臺留臺不報上章言臣之先見不如呂誨公直不如范純仁程頥敢言不如蘇軾孔文仲勇決不如范鎭又歐陽脩出知蔡州脩言云雲見後均輸以奪商賈之利猶可言也青苗則困天下之農矣此當時所以言均輸者少爭青苗者多也彼徒見夫陜西行之僅足軍儲而行鄞縣又嘗有效不知一州一縣之於天下逺近廣狹耳目所及固已大異安石可暫行之縣縣可暫行之陜西一路而遂以可行之天下乎況民之所急者糓也貸民以錢固民所易費之物於農民下戸尤有害今貸之以其所易費而督之以其所罕得雖官不抑配吏不取吃其傷農已多矣官之貸之既易常平見存之米民之納之又鬻其田家所歛之粟貸納以錢最青苗之大弊也善乎文公曰其及之也以金而不以糓其處之也以縣而不以鄉其主之也以官吏而不以鄉人士君子其行之也以聚歛亟疾之意而不以惻隱忠厚之心眞知青苗弊根之所在也
  行交子法三行三罷
  熙寧三年河東行交子法以搬運鐵錢勞費也明年漕司言鹽礬不售害入中糧草之計詔罷之四年復行於陜西罷市鈔或言不便罷之
  條例司所建之法終不肯改惟交子之法三行而三罷其始也行之河東乃閱月而罷其後復以鈔法有害邊糴而復行之二歲以無實錢為本復罷之夫熙寧行交子之時猶必以錢為本然後行非但挾空劵以為弊而偽拆閲之患在當時猶未聞也中興以來錢幣亦少交子遂不可一日廢徒挾空劵初無見錢遂為大害然則熙寧之屢廢而不可行者在今一日不可廢之法也
  行保甲上畨法
  熙寧四年十二月立保甲法上問安石以省用安石對以減法惟鼓河北陜西三路百姓習兵可省趙子幾逢安石意請先行保甲法於幾縣五年七月更定保甲上番法六年曾布修成義勇保甲及養兵修三卷詔頒之安石欲省養兵之費自熙寧二年併營減額斷在必行士卒無敢譁者然安石欲議徙冗兵於淮南卒以衆洶洶而止於是行保甲之法而隂以正兵是也然安石始知兵之不勝養不悟藉兵之不必多知民兵之當教不悟五日一教之擾古者民百家纔出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今二丁取一諸路保甲至四五十萬是農民半為兵也古者三時務農一時講武不妨稼穡今特置使者以閱之毎一丁閱一丁供送雖曰五日一教然保正日聚教塲得賂則縱之否則留之是稼穡已盡廢也然保甲固一時之擾使行之得其人則亦可
  壊常平法 鬻廣惠倉
  熙寧四年鬻廣惠倉田
  為常平本故也常平所積盡散而為青苗不惟常平之法壞而廣惠倉賑濟之意亦壞矣
  更科舉法新經字説
  熙寧四年二月議更科舉法罷詩賦明經諸科經義論䇿試進士韓維請議大義十道以文觧釋不必全記注䟽此新經字說所以立也蘇軾欲先士行而後文藝去彌封謄録之法
  蘇軾曰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吏皂𨽻未嘗無人況貢舉學校乎雖因今之政而有餘使君相無知人之明朝廷無責實之意則公卿侍從無人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法而不足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上以亷取人則敝車羸馬惡衣菲食無所不至自文章言之則䇿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自政事言之則詩論策賦均為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以為設科取士不過如此也
  行李定三舎法
  熙寧四年建大學立三舍初鄧綰言治平百餘年未嘗建大學只假錫慶院數十間設改錫慶院為大學時養士未有論選升降之法至是中書亦言初入大學為外舍升內舍內舍升上舍以李定常秋同判監選用學官陸佃黎宗孟葉濤曾肇沈季良安石妹婿濤其姪婿佃門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齋授口議旦至學講之安石上書於嘉祐之末謂今教士非其道矣然安石所教者新經字說果合於道乎謂今之取士非其道矣然安石之所取士不過文章利祿果合於道乎仲淹更學校之法則取湖學之法行之安石更學校之法則以李定三舍之法行之學所以明人倫也定不服母喪得罪於名教猶可以立學校法乎
  行市易法
  熙寧五年三月行市易從草澤魏繼宗之請也凡貨之滯不售者平其價市之欲市於官則度其抵而貨之行抵當收息之法以呂嘉問提舉尋以權貨務為市易呂嘉問奏言衆行願出錢乞均稅法
  年鎭定州民有所賣屋木以納免行錢者上因役錢市易免行錢之擾安石難之
  市易均輸之法相表裏也安石興利之法其罪亦有輕重青苗均輸助役世以是為安石之大罪猶可恕也何者安石之始學在此而始謀出此也市易免行征利及於𤨏屑此皆小人附安石者為之而安石亦以為王政將孰欺乎
  立宗室應舉法 立宗室補外官法
  熙寧七年立宗室應舉法又立宗室補外官法
  熙寧變法惟宗室一事合於人心上問安石曰宗室事何以不紛紛此聖明獨見也而安石巧詞以對曰比大臣同議而陛下不疑耳即宗室之事以觀之則可知言者非流俗也安石變法宗室一事為當其次則併營之事亦軍法之所當革者但為之不漸耳又其次學校貢舉法亦當更改但不合作為新經字說以驅天下同已耳然此三事議論者少人情不甚相逺也
  役法之行皆惠卿為安石所定
  熙寧四年十月行募役法令人出免役錢官戸女戸單丁未成丁而免役亦出助役錢皆惠卿所定也
  有田則有産有身則有役此君使民民事君之義也然差役之法上等戶更互充役有時休息募役之法雖女戸單丁亦使之出錢此所以病民也而況於庸錢不除差役如故者乎


  宋大事記講義卷十六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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