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關於加強對成昆鐵路遺存仁和段保護與利用的建議》(第20號提案)的答覆

對《關於加強對成昆鐵路遺存仁和段保護與利用的建議》(第20號提案)的答覆
制定機關: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2日
對《關於加強對成昆鐵路遺存仁和段保護與利用的建議》(第20號提案)的答覆

×××委員:

您提的《關於加強對成昆鐵路遺存仁和段保護與利用的建議》(第20號提案)已收悉,現答覆如下:

一、及時上報情況,進行妥善處理

通過區文物管理中心將該情況上報至攀枝花市文廣旅局。聯合市級文物部門及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查看,和站點施工負責人進行交流、對接,將成昆鐵路遺存仁和段歷史遺存保留下來。

二、分管領導高度重視,現場督導工作

仁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羅雪明、區文廣旅局局長曾紹奎、大龍潭鄉副鄉長趙天祥及拉鮓村下格達組村幹部多次到現場進行查看、了解、勸說並與施工方進行停工協商,取得了階段性進展;攀枝花市文化執法大隊、仁和區文化執法大隊多次到現場進行查看並就文化遺存保護政策法規對施工方進行講解、說服教育及溝通,與施工方達成暫時停工口頭協議,答應將此段附屬設施不拆除。

三、及時公布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仁和區人民政府緊急公布成昆鐵路拉鮓至花棚子段為第三批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並把公布文件張貼在該段醒目位置,使得這段三線建設鐵路遺存完整保護下來。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將成昆鐵路遺存仁和段文物資料整理、完善,申報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相關印證材料已經上報市級文物管理部門。二是區文物保護中心將聯合金江鐵路派出所加大對該文物保護單位的維護,將在鐵路紅線範圍外設立安裝區級文物保護碑。三是結合「三線建設」精神,把該段的景點、路線融入旅遊開發中,把文化和旅遊融合在一起,更好發揮其文物價值意義。

感謝您對我們文物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在以後的工作中希望得到更多您的指導和建議。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