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乾沒稍食判〈乙主稍食,輒自乾沒,為方書所劾。〉

對乾沒稍食判〈乙主稍食,輒自乾沒,為方書所劾。〉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9

列爵分官,用資監守,臨班掌務,必藉廉平。其有黷貨居心,類長安之小吏;不貪為寶,殊宋國之司城。時所未容,法宜難舍。況主茲稍食,慢彼嚴章。竊人之財,從已之欲。方書職惟糾謬,用此繩違。逐鳥居多,彈鴞遂允。刑之所設,本曰「懲非」,罪即不誣,任依輕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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