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戶部侍郎參知政事贈右僕射文安王公墓誌銘

尚書戶部侍郎參知政事贈右僕射文安王公墓誌銘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24》和《歐陽修集/卷033

公姓王氏,其先太原祁人。其六世祖某,為唐輝州刺史,遭世亂,因留家碭山。碭山近宋,其後又徙宋州之虞城,今為應天虞城人也。

公諱堯臣,字伯庸。天聖五年,舉進士第一,為將作監丞、通判湖州。召試,以著作佐郎、直集賢院知光州。歲大饑,群盜發民倉廩,吏法當死。公曰:「此饑民求食爾,荒政之所恤也。」乃請以減死論。其後遂以著令,至今用之。丁父憂,服除,為三司度支判官,再遷右司諫。郭皇后廢,居瑤華宮,有疾,上頗哀憐之。方後廢時,宦者閻文應有力,及後疾,文應又主監醫。後且卒,議者疑文應有奸謀,公請付其事御史,考按虛實,以釋天下之疑。事雖不行,然自文應用事,無敢指言者,後文應卒以恣橫斥死。後猶在殯,有司以歲正月,用故事張燈。公言郭氏幸得蒙厚恩,復位號,乃天子後也,張燈可廢,上遽為之罷。

景祐四年,以本官知制誥,賜服金紫,同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提舉諸司庫務,遷翰林學士、知審官院。元昊反,西邊用兵,以公為陝西體量安撫使。公視四路山川險易,還言某路宜益兵若干,某路賊所不攻,某路宜急為備,至於諸將材能長短盡識之,薦其可用者二十餘人,後皆為名將。是時邊兵新敗於好水,任福等戰死。今韓丞相坐主帥失律,奪招討副使,知秦州;范文正公亦以移書元昊不先聞,奪招討副使,知耀州。公因言此兩人天下之選也,其忠義智勇名動夷狄,不宜以小故置之,且任福由違節度以致敗,尤不可深責主將。由是忤宰相意,並其他議,多格不行。明年,賊入涇原,戰定川,殺大將葛懷敏,乃公指言為備處。由是始以公言為可信,而前所格議,悉見施行。因復遣公安撫涇原路,公曰:「陛下復用韓琦、范仲淹,幸甚。然將不中禦,兵法也,願許以便宜從事。」上以為然,因言諸路都部署可罷經略副使,以重將權,而偏將見招討使以軍禮。置德順軍於籠竿城,廢涇原等五州營田,以其地募弓箭手。其所更置尤多。方公使還,行至涇州,而德勝寨兵迫其將姚貴閉城叛。公止道左,解裝為榜射城中,以招貴,且發近兵討之。初,吏白曰:「公奉使且還,歸報天子爾。貴叛,非公事也。」公曰:「貴,土豪也,頗得士心,然初非叛者,今不乘其未定速招降,後必生事,為朝廷患。」貴果出降。

明年四月,以學士權三司使。自朝廷理元昊罪,軍興而用益廣,前為三司者皆厚賦暴斂,甚者借內藏,率富人出錢,下至果菜皆加稅,而用益不足。公始受命,則曰:「今國與民皆弊矣,在陛下任臣者如何。」由是天子一聽公所為。公乃推見財利出入盈縮,曰:「此本也,彼末也。」計其緩急先後,而去其蠹弊之有根穴者,斥其妄計小利之害大體者,然後一為條目,使就法度。罷副使、判官不可用者十五人,更薦用材且賢者。期年,民不加賦而用足。明年,以其餘償內藏所借者數百萬。又明年,其餘而積於有司者數千萬,而所在流庸稍復其業。公曰:「臣之術止於是矣,且臣母老,願解煩劇。」天子多公功,以為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群牧使。

初,宦者張永和方用事,請牧民房錢十之三以佐國事。下三司,永和陰遣人以利動公,公執以為不可。度支副使林濰附永和,議不已,公奏罷濰,乃止。益、利、夔三路轉運使皆請增民鹽井課,歲可為錢十餘萬,公亦以為不可。而權幸因緣,多見裁抑。京師數為飛語及上之左右,往往讒其短者,上一切不問,而公為之亦自若也。及公既罷,上慰勞之,公頓首謝曰:「非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爾。」

丁母憂,去職,服除,復為學士、群牧使,再遷給事中。皇祐三年,以本官為樞密副使。公持法守正,遂以身任天下事,凡宗室、宦官、醫師、藥工、嬖習之賤,莫不關樞密而濫恩幸,請隨其事,可損損之,可絕絕之,至其大者,則皆著為定令。由是小人益怨構,為飛書以害公,公得書,自請曰:「臣恐不能勝眾怨,願得罷去。」上愈知公為忠,為下令購為書者甚急,公益感勵。

在位六年,廢職修舉,皆有條理。樞密使狄青以軍功起行伍,居大位,而士卒多屬目,往往造作言語以相扇動,人情以為疑,而青色頗自得。公嘗以語眾折青,為陳禍福,言古將帥起微賤至富貴而不能保首領者,可以為鑒戒,青稍沮畏。

嘉祐元年三月,拜戶部侍郎、參知政事。三年,遷吏部侍郎。八月二十一日,以疾薨於位,享年五十有六。

公在政事,論議有所不同,必反復切剴,至於是而後止,不為獨見。在上前,所陳天下利害甚多,至施行之,亦未嘗自名。其所設施與在樞密時特異,豈政事者丞相府也,其體自宜如是邪?

公為人純質,雖貴顯不忘儉約。與其弟純臣相友愛,世稱孝悌者言王氏。遇人一以誠意,無所矯飾,善知人,多所稱,薦士為時名臣者甚眾。有文集五十卷。將終,口授其弟純臣遺奏,以宗廟至重儲嗣未立為憂。天子湣然,臨其喪,輟視朝一日,贈左僕射,太常諡曰文安。

曾祖諱化,某官,贈太傅;妣戚氏,封曹國太夫人。祖諱礪,某官;父諱瀆,某官,皆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袁氏,鄆國太夫人。妣仇氏,徐國太夫人。娶丁氏,安康郡夫人。子男三人:同老,大理評事;周老,太常寺太祝,早卒;朋老,大理評事。二女:長適校書郎戚師道,早卒;次未嫁。

王氏自遷虞城,由公曾祖而下或葬雙金,或葬土山,皆在虞城。嘉祐四年八月十日,改葬公之皇考於宋城縣平台鄉石落原,而以公從葬焉。銘曰:

王為祁人,遭亂不還。六世之祖,初留碭山。其後再遷,虞、宋之間。遂安其居,葬不遠卜。宋多名家,王實大族。族大而振,自公顯聞。公初奮躬,以學以文,逢國多事,有勞有勤。利歸於邦,怨不避身。帝識其忠,謂堪予弼。俾副樞機,出入惟密。遂參政事,實有謀謨。誰中止之,不俾相予?帝有褒章,湣飾之贈。長於百寮,考德惟稱。維古載功,在其廟器。今亦有銘,幽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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