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於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 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2020年第1號) 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
關於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 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市監明電〔2020〕2號
2020年1月21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發布於2020年1月24日
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
(成文日期:2020年1月21日;發布日期:2020年1月2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林草主管部門:

近期,湖北省武漢市等多個地區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作出批示。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電視電話會議和聯防聯控機制會議精神,現就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疫情防控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各地各部門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認識當前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的重要性,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研究制定針對性強的具體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市場監管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二、加強重點環節重點場所監管。各地林草、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部門要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和職責分工,突出飼養、繁育、運輸、出售、購買等環節,加強檢驗檢疫力度,對竹鼠、獾等可能攜帶新型冠狀病毒的野生動物,在其飼養繁育場所實施封控隔離,嚴禁對外擴散,禁止轉運販賣。對其他未經檢疫合格的野生動物,一律嚴禁進入市場。突出農貿市場、超市、餐飲等重點場所以及網站,開展聯合檢查,加強隱患排查,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法違規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優化需要重點監管的環節和場所。

三、武漢市相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等各類野生動物經營場所的整治,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交易市場關閉措施,嚴禁野生動物交易,嚴禁野生動物轉運販賣進出武漢市域。

四、加強科普宣傳,倡導健康飲食。各相關部門要大力宣傳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法律後果,增強經營者法律意識。要加強食用野生動物健康風險提示,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為強化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和疫情防控營造良好氛圍。

五、各地各部門根據聯防聯控機制的具體安排,密切協作配合,加強值班值守,形成監管合力,要及時處置群眾投訴舉報,提高整體防控效果。監管執法人員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範。工作中遇到重大緊急情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


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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