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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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1]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中華民國71年(198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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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編輯- 本資料「常用字」欄係指民國71年9月1日教育部公告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所收錄之常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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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教育部常用字的選擇,請另參閱《國字標準字體教師手冊》。
教育部4808個常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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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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