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齋全書/卷八十

卷七十九 弘齋全書
卷八十
作者:李祘
1814年
卷八十一

經史講義十七○中庸一○辛丑選。洪履健,金載瓚,洪仁浩,李魯春,李錫夏等對。

編輯

程說以爲循天理底道心。循人慾底人心。朱說以爲上智不能無人心。豈可盡謂之人慾乎云云。程說中人慾雲者。是指孟子所謂耳目口鼻四肢之欲耶。然則上智似不可謂無是。而朱說以人慾之欲字。屬之私慾之慾。兩賢之說。若相矛盾。此果分明劈破耶。

仁浩對。道心則純是天理之發。固無議爲。而若夫耳之欲聲口之欲味。亦莫非具於是身而發於是心。則此箇欲字。卽人之所不能無者。而不可以私慾之慾一例論斷。然則程子所謂循人慾者。亦近於孟子所言。而未必是私慾之雲也。若朱子之言則抑恐學者不察程子之意。而以循人慾底。便看作私慾。故特就人慾之走了惡一邊者而挑出上聖所不能無者。區別而發明之耳。大抵程說較闊。朱說較密。

東儒言人心道心之別曰。理氣渾融。元不相離。發之者氣也。所以發者理也。安有理發氣發之殊乎。但道心雖不離乎氣。而其發也爲道義。故屬之性命。人心雖亦本乎理。而其發也爲口體。故屬之形氣。曰所以發曰發之云云。蓋謂有是理故發也。無是氣則不發也。理氣之元不相離。卽此可決。然則一說以四端屬理發。以七情屬氣發者何也。願聞的確之論。

魯春對。朱夫子以情或屬心或屬性。不分屬於心性者乃其雅言。而語類所載有七情發於氣。四端發於理之說。與大全所論不同。故我東先正臣李滉主語類而爲理氣互發之說。先正臣李珥主大全而爲氣發理乘之說。末學淺見。固未敢妄論得失之如何。而第所謂發之者氣也。所以發者理也者。眞是發前人未發。而朱夫子大全之說。於是益明。但恐語類未必是朱子本旨。且語類則乃曰發於氣發於理。亦與氣發理發。語意不無差殊。蓋發於理雲則近於原於性命之語。而理發雲則理卻有運用造作之權。纔涉運用造作。便不是理。而已屬乎氣。此所以比之於氣發理乘之說。恐欠完粹也。

東儒人心道心圖。道心下書善字。與性善之善字。其義同耶異耶。人心卽聖凡之所共有。而圖本斜書人心下著惡字何也。

魯春對。善之一字。固無兩項地頭。而乃若孟子之言善。就性上全體說。圖說之書善。就情之分界處而言。言善雖同而煞有全體對擧之別。人心雖是聖凡之所同有。而纔涉形氣。其流而爲人慾者。卽毫忽間耳。其發難制。其幾至危。故所以先正臣李珥圖本。必斜而書之。以形容其危殆不安之狀。其下仍著惡字。又明其易流於惡。非謂人心本惡也。

此曰精則察夫二者之間而不雜。所以察之工。本篇之中。當於何著手耶。

錫夏對。察之爲言。卽分別危微界頭之謂也。夫至微者道心也。至危者人心也。其端緖之分。間不容髮。故學者於此。須用精察之工。而所以察之者。當從意慮之萌。先審理欲之分。苟求其要。恐無如首章所云愼獨二字矣。

時中執中之義。同歟異歟。帝堯始言執中。夫子繼言時中。前後聖立言之各異何也。且執中與時中。何等好題目。而有子莫之執中。有胡廣之時中。此則緣何致此。願聞剖釋之說。

載瓚對。執中主心上說。時中主事上說。而其爲中則一也。這執字聖人非有意於執而自然無過不及。故有執中之名。而實未嘗有所執。若子莫之執。只是膠守一定之中。則眞執捉之執也。然而子莫猶學道而差。胡廣之隨時俯仰。尤不足論也。以上序

中庸分節。讀法則作六大節。章句則爲四大節。而饒氏則主讀法。王氏則主章句。未知當以章句爲主歟。饒王以後又有五節之論。蓋其分節。十二章以後則與章句同。而首章爲一大節。自第二章至十一章爲一大節。則與讀法同。此於讀法章句之間。可謂參互彼此而得其中耶。

錫夏對。讀法則以諸章大義而拈出者也。章句則就夫子之訓子思之言而分段者也。然而三十三章。互見錯出。脈絡貫通。則六節四支之分。固無所相礙。而饒王之說。似不無偏言之歎。至如文林貫旨等書。又以五節之論。有若參互饒王之說。而亦未免強分排之病矣。

中庸之中字。朱子釋之曰不偏不倚無過不及。過不及三字固是中庸本文。而至於不偏不倚四字。中庸本文但有不倚二字。元無不偏二字。朱子之必以此四字合而言之者何也。以未發之不偏不倚。與已發之無過不及相對說。則偏倚二字。必各有所指。何以則可明其各有所指而語不架疊耶。

履健對。偏倚二字。略有分別。偏則以所處之地而言。倚則以所立之體而言。夫立字比處字下語差重。則偏者倚之始也。倚者偏之成也。至若第十章雖有不倚二字。而此乃就已發而言。則此所云不倚者。亦非借本文不倚而爲言也。又烏可以本文之無不偏二字。疑此之刱說乎。

天命之性。朱子釋之曰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理亦賦焉。旣曰氣以成形。理亦賦焉。此性字當兼氣質看耶。

魯春對。論天命賦與之初則不可拖言氣質。論人物稟賦之後則可以兼言氣質。天命上雖不可帶說氣質。而氣以成形理亦賦焉。則性與氣質。自無時而可離矣。雖然性自性氣自氣。亦不可相混。謂其就氣質中看得是性則可也。而恐不可以此性字兼論氣質矣。

率性之率字。朱子旣以循字釋之。又於或問駁論諸家之說。以明其非指修爲而言。此誠不易之論也。然修道之修字。亦不以修爲釋之。謂之以品節。而下文所謂禮樂刑政之屬。卽所以發明品節之意。則修道又不得爲自修之工耶。不曰修爲而謂以品節者。必有所以然之故。願聞其詳。

錫夏對。率性之率字。朱子釋之以循者。蓋以性不可修爲故也。性旣不可修爲。則此道字卽率性之道。又安可著修爲之力耶。蓋道是天命之本然。而不容人力。故聖人立敎。不過因其氣稟之異而爲之裁製。章句之以品節二字釋修字者此也。且此句歸趣重在敎字。則恐不當看作自修之工矣。

戒懼一節。當專以靜看耶。抑通動靜看耶。以本文言之則似當專以靜看。而朱子答呂子約書。通動靜看。未知章句中亦帶得通看之意耶。

履健對。戒懼一節。單言之則兼動靜。與愼獨對言則專屬靜。蓋未發之時。思慮雖未形。知覺則不昧。程子曰旣有知覺。卻是動也。怎生言靜。朱子之答子約書者蓋以此也。而章句所云常存敬畏四字。亦已帶得這意矣。

未發說之見於朱子大全及語類者。各自不同。或曰自堯舜至於塗人一也。或曰廝役亦有未發。或曰衆人未發時已自汩亂了。或曰其未發時。塊然如頑石。以前二段觀之。則後二段恐未爲定論。而又於答林擇之書曰謂之未發則不可言無主也。若論其未發界至十分盡頭處則當以何說爲主耶。

錫夏對。未發之論。謂之聖凡之無間者。以其本然而言也。謂之聖狂之判焉者。以其氣質而言也。天賦無間於賢愚則塗人廝役之屬。固不無本然之中也。人心已蔽於私慾則汩亂頑然之類。何可謂有未發之中也。朱子之論。可謂竝行不悖。而且未發卽惺惺自在。則不可言無主者。恐得十分盡頭也。

未發時有工夫之可言歟。抑不可言工夫歟。程子言求中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朱子曰人須是於未發時有工夫是得。又曰未發時著不得工夫。蓋纔著工夫則便屬已發。而程朱前後之論。若是不同。將何適從耶。

仁浩對。程子所云求中於未發者。只一求字已屬已發。朱子所云著不得工夫者。只一著字亦屬已發。然而戒懼之工。通動靜未嘗間斷。則未發時儘有工夫。蓋求字著字雖屬已發。而有字則便是合下固有。無少礙於未發。前後立說。恐不必矛盾。

朱子論未發。或以復卦當之。或以坤卦當之。兩說之中。當以何說爲定論耶。

魯春對。至虛至靜而有能知能覺之妙者。爲未發境界。在純坤爲不爲無陽之象。復之一陽已動則雖未著見於外。蓋已動著於中。安得以是爲未發乎。朱子復卦之說。在於初年。則坤卦恐爲定論。

未發二字。固是發前人所未發。而子思以前果無言及未發之意者耶。

魯春對。未發二字。固是子思發前人未發之言。而前聖之言。亦嘗有及於未發之意者。易曰寂然不動。寂然亦未發也。孟子曰平朝之氣。朱子謂之以未與物接。未與物接亦未發也。然則未發之說。雖出自子思。而其意則子思亦有所受者矣。以上第一章

雖有君子之德。而未至時中之域者。大賢以下所不能免。則君子而時中雲者。語勢固如此。而至於小人之反中庸。雖不至於無忌憚。苟有小人之心則已與中庸相反矣。何待無忌憚然後方可謂反中庸乎。然則小人而之而字。比之君子而之而字。豈非可疑處乎。是以呂氏諸儒皆從鄭本。以小人之反中庸一句。作小人之中庸。蓋小人實反中庸。而乃敢自以爲中庸。此所以爲旣有小人之心。又無忌憚者。而程朱則皆從王肅本。雖其文勢語脈。誠如或問所論。而小人而之而字。論以當句內文勢語脈。則終有說不去處。且小人之自以爲中庸者。卽所以反中庸。則鄭本所謂小人之中庸。亦何害於文勢語脈耶。況以鄭王二本論之。則自有先後之別。而反字之非王所增。又不可考。則諸儒之論。恐亦不可謂無所據。而或問中又以發明小人之情狀。稱許諸說。則朱子之微意。又有可見者。當幷取鄭王兩本之意而不可偏廢耶。

錫夏對。上句對說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則下文所以解之者。不應偏解上句。文勢語脈。必不如是。此於或問中已有的確之論。而且小人而之而字尤有深意。蓋雖有小人之心。而厥或有所畏懼。變化氣質。則或不必終至於反中庸。而旣有小人之心。又至於肆欲妄行。無所忌憚。故畢竟是反中庸者也。本文之必下而字者。可見曲盡其妙。而至於章句以又字釋而字者。尤覺精切矣。第二章

中庸一篇中。用許多能字。而至於中庸謂之以不可能。則此章之獨曰民鮮能者何也。程子久行之說。朱子旣謂之記錄之差。則今不敢更論。而呂游諸家之說。雖以不能期月守證之。其意亦或以中庸之不可謂可能耶。

魯春對。惟君子能行中庸而小人反之。衆人亦不能焉。故因以讚歎乎中庸之不可能。以起下章之許多能字。胡雲峯所謂添一能字。可見子思之微旨者信不誣也。此章是泛論。而未及夫擇守之意。久字不必以久行釋之。或者之說蓋以不能期月守之能字。證鮮能久之能字。而非謂中庸之不可下能字也。然朱子旣有定論則當從之矣。第三章

上一節旣以不行不明相對而說。則下一節固當幷論知行。以結上文之義。而只擧知一邊者何也。

錫夏對。以飮食譬日用。以味譬理。則此章之旨。政爲由而不知者說。此與行之而不著。習矣而不察同意。雖是重知邊說。而已包得不行之由。則此章恐當兼看知行矣。第四章

中庸三十三章之中。此一章獨爲一句。若以此一句屬之第四章之末。則曰知曰行。可以摠結上文。而朱子必以此一句。別爲一章者何也。

履健對。此章言道不行。第六章稱舜之大知。蓋言道之不行。由於不明。必大知如舜而後道可行也。第七章言人皆曰予知。而第八章稱顔子之服膺。蓋言道之不明。由於不行。必力行如顔子而後道可明也。章內次第本自如是。則恐不當屬於上章之末。求爲對擧之證矣。第五章

兩端二字。章句中何不以過不及兩者言之。而必以大小厚薄之類言之乎。無過不及。卽所謂中。則以過不及釋兩端然後。用中之義似尤分明。而章句之意則衆論不同之極處。各有所謂中者。然則兩端之中間。不得爲中。而各就一端上取其所謂中者然後。方可謂用中。而得免爲子莫之執中耶。雖然過者爲一端。不及者爲一端。則此兩端之間。獨非中乎。或問因辨程子執持之論。有孰爲過孰爲不及之說。而章句之必以大小厚薄爲言者。果何故耶。

仁浩對。所謂兩端。非就此端較彼端。折其中間而用之也。蓋衆論之不同。固有大小厚薄之殊。若欲於大小厚薄之間。求得是中。則是乃中在一處。而反未免尖斜攲側。必其當厚則厚爲中。當薄則薄爲中。至於大小亦然。然後方可隨處用中。不歸於子莫之執中矣。章句之釋。或問之辨。可見其極精細極分曉矣。第六章

此章之人字。卽衆人也。衆人之於中庸。豈有能擇能守之可論乎。期月之內。勿論幾箇日能擇而能守。則是賢者也。以賢者之事。擬議於衆人者何也。抑此人字泛論賢者與衆人。而所當活看者耶。

魯春對。胡氏論此章人字。以爲泛論衆人。而第兩人字微有不同。蓋上人字知禍而不知避則只是衆人已矣。下人字雖雲不能守。而蓋或能擇則亦可謂衆人中之稍知向方者。恐上下人字。分作兩項看瞭然後。兩人字方有下落。而此章之旨始明白矣。第七章

顔子之能擇能守。以見於論語中者言之。則何者爲能擇而何者爲能守歟。或問中所論呂氏之說。猶有未盡者。何以爲說則可以襯切而分明耶。

仁浩對。程張所引。皆失本意。呂氏之說。已蒙朱子之印可。則宜若可從。而第其張皇鋪說。恐未可謂得其要領。且夫論語中所載克復博約等語。何莫非能擇能守。而猶爲泛而不切。惟吾夫子釋復之初爻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則能擇之謂也。知之未嘗復行。則能守之謂也。然則擇守之證。恐無如復卦說矣。第八章

中庸不可能之義。或問詳論之。而以程子克己最難之說結之。克己之最難。何以爲中庸之不可能耶。程子只發其端。朱子亦但曰其旨深矣。而無發明之言。諸君子幸詳說之。

魯春對。克己最難之說。朱子但曰其旨深矣。而更不言克己中庸相關處。蓋引而不發。欲使學者深思自得。而第其一毫之私意有未盡。則擬議之間。忽已墮於過與不及之偏雲者。政道非克己則無以入於中庸之道。以是觀之。則或問中亦不可謂無發明之言也。中庸只是天理。而克去十分人慾然後。循得十分天理。則克己之最要可知。而其最難又可知矣。第九章

第二章變和言庸。其下十章皆論中庸之義。而此章獨言和字。此和字與中和之和字。同歟異歟。

履健對。首章中和之和。指其達道之用也。此章和而不流之和。就其一偏而言也。然曲能有誠。若就其一偏之和。而推而致之以造其極。則這便是中和之和矣。

不倚然後可以中立。則中立二字之中。恐已包得不倚之意。而旣曰中立。又曰不倚者何也。或曰中立。卽不偏也。此論果何如。中立而不倚一句。或問則曰中立而無依則必至於倚。其下又有強弱之說。而章句則只釋倚字。未知章句成於或問之前。故猶未及發盡底蘊耶。

魯春對。只言中立而不言不倚則立腳不牢。有東倒西歪之慮。所以旣中立。又要不倚。而至若不偏不倚。中庸之全體也。中立不倚。四強之一段也。豈可以篇題之統論全體者。捏合於一段上說去乎。若或問強弱之說。所以推演一章強字之義。而且章句旣釋倚字。則不倚之義。已是分曉。雖有詳略之不同。而恐不必深疑矣。以上第十章

素隱之素字。或問旣以舊說所謂無德而隱。謂於義略通。又以爲遯世不見知之語反之。似亦有據。且於漢書之以素爲索。只曰其說近是。有若不定之論。而章句則直斷以字誤。未知或問成書之時。更加硏究。故其所爲說。較精於章句耶。或問所論旣如此。又於答黃直卿書從舊本作素隱。章句雖如此。亦不可偏廢舊說耶。

魯春對。或問之言素隱處。或曰於義略通。或曰似亦有據。蓋略通二字。已是不滿底意。似亦二字。又是未足底意。而至於言索隱處則直斷之曰至鄭氏乃失之。乃之一字。已是斷案。則或問之從章句。據此可知。章句之成在於己酉。答黃直卿書在於戊午。或問改定之定本。又在戊午之後。而畢竟不從舊說。則章句仍爲定論。第十一章

此章以前十章。皆言中庸以明首章之義。而至於此章。不復言中庸。而特言費隱者何也。中庸費隱。言雖不同。君子之道。不外乎中庸。則言中庸處可作費隱看。言費隱處可作中庸看耶。抑中庸自是一義。費隱自是一義。而不可以強合爲說耶。

仁浩對。斯道之體。原於太極無極之妙。而斯道之用。不外乎日用常行之則。太極無極之妙則費隱是也。日用常行之則則中庸是也。言中庸而不言費隱則中庸無所本。言費隱而不言中庸則費隱無其實。蓋費隱以前十章。皆論中庸以釋首章之義。而若夫天命精微之蘊。猶未及發揮。及夫此章然後。始發道體之微奧。而一章之內。雖未見中庸二字。中庸之理則未嘗不默具於費隱之中。雖不可強合爲說。而亦自有通貫之妙矣。

費隱皆形而上之道也。然論理者必曰所以然。而朱子於說費處。不曰所以然。而於說隱處獨曰所以然者何也。

載瓚對。單以理言則理固是所以然。而費隱二字是說理之體用顯微處。則從其體從其微獨言所以然者。語意甚精。況所以然三字。不可以一串看過。曰然曰所以者。分明是層節之意。則是豈非然字指用之費。而所以字指體之隱耶。

活潑潑地四字。本出松溪無垢子心經。又宗杲雲不用安排不假造作。自然活潑潑地。故明儒楊愼以爲僧家之活潑潑。豈儒者說經而可有此。至於尹和靖則人有問程子所謂活潑精魂。不知當時有此語否。和靖雲是學者不善記錄。而後儒因謂此出龜山語錄。龜山之學。本近於禪。故所錄程說。往往以己意傅會。則朱子之必引此說於章句之中者何歟。豈其語雖出禪家。其於發明吾儒之學。有不可廢者存歟。

錫夏對。活潑潑之說。以諸子之論觀之。固疑於禪家之談。而惟其所以名狀者。各自不同。禪家則以無所存心。自然而然爲言。吾儒則以眞得道理在面前。如活物底而立說。語雖相似。意實懸殊。和靖之諱其說而歸之誤錄者。恐昩儒釋活潑潑之不同。且如川月甁水之出釋氏語者。先儒亦皆借用以明理一分殊之妙。何獨於此而疑之。以上第十二章

此章所謂君子之道。卽五倫。而五倫之中夫婦居一。是故以五倫言之則君子之道五。而夫子則謂之以四。而不言夫婦者何也。費隱章特言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則尤爲切己。誠如朱子之論。而此章之不言。必有所以然。願聞之。

仁浩對。五品之目。擧其四而獨不及夫婦者。雖似可疑。觀其語勢。自不得不然。蓋子臣弟友。皆可以吾身之所處者言之。而至於夫婦。爲人夫者不得爲人婦。不可曰所求乎婦也。故夫婦一節。不得入於四者之目。雖然上章已言造端。此章又以妻子好合重結之。則其義固密矣。第十三章

此章文義。或問謂無可疑者。然其論侯氏所辨常摠之說。終有不能釋然者。彼佛者之妄以吾言傅著其說者。誠有掣肘。而但以吾言設疑而問之曰。得是得箇甚則亦何害耶。況得者無所不足於吾心之謂。則得之一字。亦豈非可問者耶。抑不曰得者何謂也。而必曰得箇甚者。非吾儒之言。而卽佛者之話法耶。

魯春對。旣曰默識則固自知之。非所可問於他人也。旣曰自得則當求於吾心。亦不可以甚物求之也。若雲識甚得甚則識與得。已有待於外。而非吾儒之本旨矣。蓋常摠以其寂滅無爲自高。而諷吾儒所得之爲何物。其設問之意固可笑。求之語類。蓋多此等話法。則其話法恐不必深斥。第十四章

行遠自邇。登高自卑之意。只以妻子兄弟明之者何也。五倫之中君臣朋友之道。豈獨爲高遠之事耶。抑十三章旣曰君子之道四。故此章則略言之耶。

錫夏對。此章之義。專在於自近及遠。則就吾人切近者而言之。卽吾一家之內。妻子兄弟是也。至於君臣朋友之道。亦吾性分之固有。則非以爲高遠之事。而猶不若治家之於吾身爲切近也。此章之義不過如是。而亦非備論於前章。故略言於此章也。第十五章

不曰鬼神之德。而必加爲字於德字之上者何也。鬼神者。非理也。卽氣之靈者。故朱子以性情功效釋德字。而今若論以文勢。則必曰鬼神之德然後。方可謂鬼神之性情功效。而旣曰爲德。則亦當釋以鬼神之爲性情功效。此成甚說話耶。且性情功效。專屬德字。而朱子幷擧爲字而釋之曰。猶言性情功效者何也。

魯春對。但曰鬼神之德。則鬼神與德。疑其爲二物。而易以分形上下看。必以一爲字接續中間。然後語勢有轉折。而自無分開也。至於性情功效四字。作爲德之解則可也。而直作德之釋則不可。蓋情是氣而德是理。則不可幷與情而直謂之德故也。章句之必著猶言二字者。尤可見精義所在矣。

德字之見於他經傳者姑舍是。中庸中許多德字。莫非理也。而此章則獨以氣言之者何也。朱子旣以性情功效釋德字。又曰性情乃鬼神之情狀。能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便是功效。又曰視不見聽不聞。是性情。體物而不可遺。是功效。又曰性情便是二氣之良能。功效便是天地之功效。以此見之則鬼神之性情功效。豈非氣一邊乎。然朱子又以鬼神之德。爲實然之理。旣曰實然之理。則此德字似當以理言。皆是朱子之論。而不能無矛盾者何也。抑大全語類之說。與章句有初晩之別而然耶。

魯春對。理氣本不相離。鬼神固氣也。而因鬼神之屈伸往來。以見屈伸往來之所以然。則此乃卽氣看理。而無認理爲氣之嫌。故朱子以鬼神之德。爲實然之理。而又曰人須是於良能功用上認取其德。此言足以發明此章之義。而朱子之言。恐無初晩之異也。

鬼神之視不見聽不聞。體物不可遺。卽氣之幽顯。非道之費隱。而朱子直以不見不聞爲隱。體物如在爲費者何也。

載瓚對。理不自行。乘氣而行。才說氣之無所不在。理之無所不在者。實在其中。夫所謂不見不聞。體物不遺皆氣也。而所指而言者則實在乎理。然則朱子之以不見不聞爲隱。體物如在爲費者。乃所以卽氣之幽顯。明道之費隱也。以上第十六章

此章之說。已悉於或問中。而顔子雖不得壽。可謂死而不朽。孔子雖不得位。可謂天固培之。則謝氏侯氏之說。不害爲反復發明。而朱子之深非之者何也。後儒之以過奇險恠。指斥朱子之解經。誠妄矣。而朱子所論。亦或有更合商量者耶。

仁浩對。大舜之祿位名壽常也。孔顔之無位無年反常也。今雖諱其反常而附之於常。在孔顔固不足多。況其平正順易。曷若常之謂常。反常之謂反常乎。楊侯之說。蓋將以尊孔顔。而不自知其言之過中。朱子之非之者此也。至若以過奇險恠詆斥朱子。則政是詆斥者之自道。何足多辨。第十七章

孔子於舜則曰必得其名。於武王則曰不失天下之顯名。而饒氏以此兩句下語之不同。謂由於性之反之之異。此說果何如。不失則得矣。不但曰其名。而乃曰顯名。則舜武之聖。雖有性之反之之別。兩句語意。何嘗有差殊之可論者耶。

仁浩對。得字與不失字。煞有自然故然之別。一箇顯字。又若有剔出昭示之意。而不若其字之無跡。饒氏之說。恐不爲無據矣。

此雲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而大傳則曰武王於牧野。旣事而退。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武成則丁未祀於周廟。其告庶邦冢君曰大王王季。金縢之冊祝則曰若爾三王。大傳之說。尙可諉之於傅會。武成之稱。亦可歸之於追書。而至於金縢之冊祝。卽周公所命之辭。則同出於經者。中庸尙書之若是不同何歟。

魯春對。此章追王之說。不但與書經不同。而朱子三說亦各異焉。蓋章句則因本章。釋之以成王時事。或問則訂歐蘇之書。以明三王之追王肇自泰誓之後。語類則又謂武王時恐亦呼喚作王。至周公。方行其事。如今奉上冊寶之禮。此蓋庸書之言不同。故難於偏從。而爲此委曲之解也。此等處朱子亦無定論。則如臣謏淺。恐難輕議。以上第十八章

十七章語大德受命之事。十八章言積累纘述之事。而皆不拈出治國二字而言之。至此章之末。始言治國。以結一章之義者何也。

魯春對。上二章卽治國之本。下一章乃治國之具。故此章結辭方說治國字。一以承前章隱暎含蘊之餘意。一以爲下章鋪敘九經之張本。以是求之則恐不必深疑。第十九章

爾雅曰蜾蠃蒲盧。今之細腰蜂也。此章舊註曰蒲盧是蜾蠃名。而章句取沈存中之言。以爲蒲葦。然後儒以其無所據而多疑之。再引家語爲證曰夫政也者蒲盧也。待化而成雲。則政與蜾蠃之祝而化之相似。若謂之蒲葦則蒲與葦元非一物。且盧與蘆字本不同云云。此說綽有考信。而朱子之不取舊註。必取沈說者。果何故歟。或問以蜾蠃爲他無所據。豈以爾雅爲不足據耶。

履健對。舊註蜾蠃之說。不無所據。而以上句敏樹之語觀之。則沈說有照應。且蒲與葦俱是易生。則不可以元非一物而疑之矣。蘆與盧字雖不同。而蜾蠃蒲葦。皆稱盧字。而未嘗從艸。則此二字古或通用而然也。且蜾蠃之化成。足以取比於二草之茁生。則爾雅釋名之義。又安知非取蒲葦而釋蜾蠃乎。臣於此只從章句而已。

親親尊賢等殺。卽仁義禮。而獨不言智者何也。下文之知人知天。卽所謂智。而通上下文而言之則可謂備言仁義禮智之德歟。抑知覺爲氣之靈。智爲性之貞。則知不可以爲智歟。

錫夏對。此章非備論四德。而只言仁知。朱子以尊賢之義。屬下文知人。以等殺之禮。屬下文知天。然則曰義曰禮。都歸知上。而非幷論義禮者也。若知與智之分則智爲體而知爲用。然而非以知覺之氣。爲智之用也。卽其知覺上。指智之理發現者。謂智之用矣。

知仁勇三達德。朱子以爲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而知底屬智。行底屬仁。又是朱子之論。則知仁固是同得之理。而至於勇。五性之中屬於何者。而亦爲同得之理歟。

履健對。朱子以知底屬智。行底屬仁。而知之者必須勇於知。行之者必須勇於行。則此箇勇字。無不當於五性。第必欲分屬。則於義爲近。且君子之自強。同於天行之健。而健順五常之理。人無不賦。則勇之爲同得之理者。恐無可疑。

誠之爲一篇樞紐。或問已備言之。而自首章至十五章不言誠。而鬼神章始言之。自十七章至前章不言誠。而此章又言之者何也。且鬼神章則只言一誠字。此章則重言而復言之者何也。

魯春對。中庸一篇。何嘗非一誠字。而特以十六章方言天地造化功用之大。故始下一誠字。以明天地之化。莫非實理之所爲。二十章極言人事本末內外之全。故又屢言誠字。以明人事之全。亦莫非實理之所爲。至如此下諸章許多誠字。皆所以反復丁寧。則此章重言之意。亦可推知。以上第二十章

此章之性敎。卽性之者也。卽學者事也。而此二字實本於首章。則眞所謂同中有異。異中有同者。而朱子只謂之不同何也。胡氏所謂此性。卽天命之性也。此敎卽修道之敎者。較詳於朱子之說耶。

履健對。首章性字。以人所同得而言也。此章性字。以聖所獨全而言也。首章敎字。以聖人所設而言也。此章敎字。以賢人所由而言也。然性只是一。敎亦非二。則胡氏之言。蓋爲推明朱子之餘意。而獨其此性卽天命之性。人物所同雲者。猶未知首章性字說出本然。此章性字兼說氣質。不免有混看理氣之病。是則胡氏之失也。第二十一章

人物之性。同歟異歟。若謂之異則此章之三性字皆是本然。三盡字皆是一義。何以見其異耶。若謂之同則雖曰盡物之性。聖人不能使物做人底事。何以見其同耶。同異之間。願聞明的之論。

魯春對。人之理卽物之理者。理之通也。人之性非物之性者。氣之局也。故謂之理同則可。而謂之性同則不可。蓋纔墮氣質則隨氣質而各爲一性。故不可曰同。而於其氣質中挑出本然則固未有偏全之殊。其偏與不偏者。特由於蔽與不蔽也。且人不可以做我之事。物不可以做人之事。則所以盡之者。亦當有異。然同異之論。從古紛紜。則臣於此不敢質言。第二十二章

致曲之曲字。考之字書。無偏字義。而朱子以一偏釋之者何也。雖以文義言之。上句之義。果是推致其一偏。則下句承之以致能有誠。然後可包得曲字意。而乃曰曲能有誠。只言一曲字。而謂之能有誠者。果於文義通乎。游氏曲折之說。恐於字義文義。俱爲穩當。而朱子駁之以非本意。此亦以只好隔壁聽之故耶。

錫夏對。上章言天道。此章言人道。而上章盡性。以盡其全體者而言。則此章致曲。自當爲推致其偏處者而言也。若以此曲字爲曲折看。則雖似曲成文理。而其所推致者。果何所推致。游氏之說決不可從矣。又若以曲能有誠之無致字爲疑。則能字上固可以見得致字意思矣。第二十三章

此章前知之說。恐上不承於前章之義。下不接於後章之旨。何以言之則可明其承接於上下耶。

仁浩對。此章之特揭前知。所以承上章至誠能化。而極言至誠之妙用。然徒言其妙用。而不言其入頭處工夫。則恐歸於符讖之說。所以下章以自成自道襯貼說去。此可爲承接之路脈。第二十四章

成物知也之知字。旣與仁字相對。則當以智字看歟。抑旣曰知。而不曰智。則不當以智字看耶。

錫夏對。仁與知旣對擧。而又皆以性之德言之。則此知字當作智字看。而若曰成物則帶得運用底意。比之本然之智。亦似煞有分界矣。第二十五章

振河海而不洩一句。政好講究。蓋水之爲物。不洩則滿。滿則溢矣。自有天地以來。萬川歸海。而海則不溢。此果何理。尾閭沃焦之說。殊涉不經。而朱子往消來息之論。反有取於此者。地下與四面。海水周流。地浮水上。又是朱子之說也。由前之說則海水洩。由後之說則地不振海。與子思之言。一切相反。未知昭昭之多。一撮之多。皆不可以辭害意者。則振而不洩。亦此類。而其實則地浮水上而不可謂振。尾閭洩之而不可謂不洩耶。

魯春對。子思之旨。在於引喩積累之工。而不在於較挈地水之大小。朱子所論。從海之本體而言。言水處極言水之大。言地處極言地之大。意各有所主。則語不必相同。若沃焦之說。雖出齊諧。而消息往來。吐納新故。抑其自然之理。則恐不可以人而廢言矣。第六合之外。固當存而不論。則臣不敢質言。第二十六章

此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章句釋禮儀以經禮。釋威儀以曲禮。今按禮書逐段理會則三百與三千。可以一一分屬耶。

錫夏對。禮儀以儀禮中大節而言。威儀就其中小目而言。而三百三千之名。只是擧大數而言之也。朱子以三加之類。提其大綱。而趙氏以揖讓進退之說。分屬說去者。大義可見。顧何可一一強配也。

尊德性也。道問學也。此二句政合玩究。尊之之工。道之之方。可以詳言歟。性慾尊之。卻欠蘊藉。學安由乎。恐沒把捉。此亦明言之。

魯春對。恭敬奉持之謂尊。則吾之所受之正理。不可以不尊。尊之一字。未嘗不蘊藉矣。循是而之焉之謂由。則物各有當行之路。不可以不由。由之一字。未嘗無把捉矣。尊之之工。涵養是已。道之之方。格致是已。

性上加一德字。說得無幾於太重。學上又加一問字。話勢恐歸於架疊。聖人立言之微意。切欲聞之。

魯春對。德性指其性之本然者而言。性字上不言德字則此性字易作兼氣質看。學然後周知事物之理。而問然後證其所學之疑。學而不問則無以擇善而爲學。所以性字上捨德字不得。學字上離問字不得也。

致廣大極高明溫故敦厚此四段。屬於尊德性。而盡精微道中庸知新崇禮此四段。屬於道問學。章句或問以此言之詳矣。但溫故似屬道問學。而今必屬於尊德性何也。崇禮似屬尊德性。而今必屬於道問學何也。至於道中庸之屬於道問學。尤不勝憤悱。蓋知行之無過不及。道體之至大至小。莫不包在於中庸二字之中。則此二字恐不當偏屬於知謂之以小。而章句所謂致知之屬。道中庸居其一焉。或問所謂一句之內。皆具大小二意者。亦所以發明章句中大小二字之意。若以首一句義例推之。則其下四句之分屬於尊德性道問學。誠如朱子之論。而中庸二字之偏屬於知一邊而謂之以道之小者。終有究解不得者。況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意。則尤宜以道中庸屬之尊德性。而朱子之論如此。此豈非憤悱處乎。願與諸君子明辨之。

錫夏對。若單說溫故則當屬知邊說。而對知新說則溫故者習其已知之謂也。自可以行邊說也。若單說崇禮則當屬行邊說。而對敦厚說則崇禮者理會節文之謂也。自可以知邊說也。至於道中庸之屬道問學。果有以行屬知。以大列小之嫌。而此章中庸。卽道問學中一條目。非一篇之中庸。若以此章中庸。認作全體之中庸。則子思何以中庸爲一條目。而朱子又何以大小爲言乎。

尊德性以下四句。皆曰而。而獨於末一句不曰而。而曰以者何也。胡氏所云重在下股重在上股之說。驟看則似矣。而或問曰溫故然後有以知新。而溫故又不可不知新。敦厚然後有以崇禮。而敦厚又不可不崇禮。以此究之則而字以字。雖各不同。溫故敦厚兩句之義例則彼此一般。況非存心無以致知。而存心者又不可以不致知雲者。卽章句之說。而乃所以統論五句者。則胡氏之分而二之。以證其上下股之說者。恐不免差謬矣。此雖一字。不可以不明之。願聞的論。

履健對。章句先說非存心無以致知。後說存心者又不可不致知。則胡氏上下股之說。未免倒錯。蓋而以字。不必泥看。如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者。以亦而也。然朱子曰猶言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語類又曰上段順詞。下段反說上去。亦恐略有分別。

此曰溫故而知新。謂舊知之中。更求新味之謂耶。抑故字新字。當作兩截看耶。

履健對。此章溫故知新。與論語不同。惟其旣溫而又知。當各爲兩截。而新從故生。則新與故又當合爲一截矣。

尊德性以下十段。聖人之功化。就何段可考。學者之做工。從何句著力耶。

魯春對。十段皆是極論學者之工。而未及說到聖人之功化。然天人一理。下學上達。則推致學者之極工。可以至於聖人之功化矣。若言學者之最初下工。則尊之道之是也。而學必以致知爲先。則道之者尤是入頭處也。

尊德性行也。道問學知也。而聖人立言之行在知先。有若煞示較重較輕之別者然。此果何義耶。然則知不在行先可乎。陽明之惹生別意。無或於此等處耶。

錫夏對。以知行分先後。則格致之功在先。而誠正之功在後。以大小分先後。則先存心乎道體之大。然後有以盡乎道體之細。且知不可以自致。而必其心存而後有以致之。則此章次序又何疑乎。陽明則認以道問學爲尊德性中一事。此其全不識此章本旨。則亦不足深辨。以上第二十七章

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謂不可。則爲學不必做聖人。爲治不當期三代耶。此章本旨。須明白言之。

錫夏對。此章道字。先儒以製作言之。今若以道理言之則三綱五常。乃古今之通行。何可以不古若也。但於製作之間。以今視古。則時俗異宜。厥或不知時變。惟古之欲復。則適足以同歸於自用自專之病矣。此章文義不過如是。而非謂幷與其自期者而不可志於古也。

此曰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然則人君之德。未到聖域者。禮樂征伐。皆將不得自己出耶。

魯春對。非天子不議禮制度。則人君雖未及聖域。議禮制度。自是王者事。鄭氏雲作禮樂者。必聖人在位。而章句取之者。蓋慮夫在上者之無德有才者。妄欲變亂舊章。反不如不作之爲愈。今又因此而便以爲我非聖人。禮樂何敢論雲爾。則雖禮壞樂崩。其將任之而已乎。若征伐之事。又非禮樂之比。又何可廢其權而不自出耶。以上第二十八章

夏商之事。雖善無徵。孔孟之言。雖善不尊。均之爲人不信而民不從。則所以可徵可尊之方。當於何求得耶。

履健對。夏商之禮。有不可攷。而周之製作。監乎二代。則夏之時殷之輅。猶有可徵。孔孟之言。雖不見尊於當世。而百王師之。萬世仰之。魯論鄒書。無非後人尊閣之辭。則亦豈非可尊者存耶。

上段旣言無徵不信之故。此又以不悖無疑爲言何也。

仁浩對。上章所云無徵不信。慨世而發也。此章所云不悖無疑。以明其必然之理也。世遠而無稽。位卑而不信。其勢然也。而若道則三王亦此道也。鬼神亦此道也。旣無古今之殊幽顯之間。則其不悖無疑者固也。所從言者不同。則又何可以相戾爲疑耶。

質諸鬼神而無疑。與至誠如神之意。同歟異歟。此章鬼神與十六章鬼神一般。而朱子已於十六章備釋鬼神之義。則至於此章。又復釋之。不嫌重複者何也。且旣欲釋之則陰陽之靈。尤似襯切於質而無疑之意。而不以此釋之。只就程子之說。截去天地功用一句。但取造化之跡四字以釋之何也。

仁浩對。至誠如神以知言。質諸鬼神以行言。而其取義於造化之跡則一也。於誠而曰如則可如者其跡也。於道而雲質則可質者亦跡也。至若陰陽之靈功用等語。取以論鬼神則可也。而將欲擬議於以此質彼之地。則殆恍惚而無所據矣。此所以但取造化之跡。以釋此章之鬼神者也。以上第二十九章

此篇屢引夫子之言。而不言夫子之道。至此章始乃極言之者何也。夫子所以上律天時。下襲水土之功化。亦當於何取喩耶。且自二十一章至三十二章。皆論天道人道。而必於此章始言夫子之天道者。必有所以然。願聞之。

魯春對。以後聖明先聖之道。不得不先引夫子之言以明之。以後聖接先聖之統。不得不極言夫子之道以實之。此前言後言之所以異者也。若其上律下襲則夫子之用舍行藏仕止久速卽是也。而惜乎其無位而功化之不被於當世也。中庸之下極論天道。而至此章以夫子之天道結之者。統合千聖綱維萬世之責。有所宗主故也。第三十章

中正與仁義對說則中是大中之禮。而正是至正之智。周子太極圖說盡之矣。此章之言仁義禮智處。中與正合而爲禮。中固禮也。正亦可以爲禮歟。一正字也。而可以爲智可以爲禮者。必有其說。可得詳言歟。

履健對。太極圖中正對仁義而別立間架。其義廣。此章中正卽禮中之中正。而其義狹。雖然中處便看得正。則一正字之言智言禮。無所不可。不但禮智爲然。雖以仁義。亦不能捨中正而爲仁義。則正字之通用於禮智者。恐無可疑。第三十一章

此章所謂其淵其天。非特如之而已。則比之上章所謂如天如淵。似可差殊看。而上章與此章。皆論天道。則又豈有差殊之可論乎。然語類則有表裏觀之訓。章句則但曰非特如之云云。而表裏之意。不少槪見者何也。

載瓚對。如天如淵。以至聖之德見於外者言也。其天其淵。以至誠之道實於內者言也。見於外故人見其盛德之如天如淵。實於內故自家裏面眞箇是其天其淵。此則朱子已言之。而語類所云表裏觀者。蓋以此也。章句則單釋兩其字之義。故但云非特如之。而表裏之意。亦自包得矣。

自二十一章至此章。言天道人道。而二十一章則幷言天道人道。二十二章則言天道。二十三章則言人道。二十四章則言天道。二十五章則言人道。二十六章則言天道。二十七章則言人道。每以天道人道相間而言之。亦必先言天道而後言人道。則二十八章以下亦當如此。而自二十八章至二十九章。皆言人道。其下三章皆言天道。相間之例先後之序。與二十七章以上不同者何也。

錫夏對。此書自二十章說出天道人道。一天一人分開說去者。可見天人無間之妙。而就人道之極處。有居上居下之異。則恐不當以一章而結之也。就天道之極處。有小德大德之分。則亦不當以一章而終之也。然則其相間之例。自當不同於二十八章之前矣。且此章乃此書之極致。則惟是說天道之極致者。乃可以關鎖其義。所以終之以天道之說者也。以上第三十二章

不厭二字。章句無所釋。當依陳氏之說以人之不厭看耶。果如是說則文與理。皆屬自己。而不厭獨屬於人。雖以文字體段言之。上下三句。恐不當若是之不同。如以自己之不厭看之則何以爲說然後。可得本文之旨耶。

仁浩對。不厭二字。若從陳氏之說則上下段文勢自有人己不相屬之嫌。且以此不厭而屬之於人則又若求備於外。惡在其君子所以闇然而日章乎。胡氏曰淡而無味。其味最長。如是說去。而屬之自己看則恐似不妨。

首章自裏面說出外面。此章自外面約到裏面。朱子此論約而盡矣。而但首章與此章。各自有表裏。恐不可謂首章爲裏。此章爲表。亦不可謂此章爲裏。首章爲表。則朱子之必以此章與首章謂相表裏者何也。

載瓚對。首章末章表裏之說。朱子固言之。而末章與首章相表裏者。是乃一篇中表裏也。首末兩章之各自有表裏者。是又一章中表裏也。且凡相表裏雲者。互相表裏之謂也。推而言之則此爲裏而彼爲表。溯而言之則彼爲裏而此爲表。如是看亦恐不妨。

首章所謂喜怒哀樂未發之中。卽無極而太極也。此章所謂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卽太極本無極也。胡氏此言誠極允當。苟於此見得透徹。說得分曉。則三十三章之微辭奧旨。庶可以隨處貫通。幸愼思而明辨之。

魯春對。吾心之未發已發。便是無極太極。蓋動靜無端。陰陽無始。卽太極之未發。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卽太極之已發。渾圓無垠。至靜至寂。卽中之太極。喜怒哀樂隨感而見。卽中之動靜。率性修道。推極到天地位萬物育。是則太極之一本而散爲萬殊者也。下學上達。收斂到上天之無聲無臭。是則太極之萬殊而合爲一本者也。三十三章之旨。大抵不出於此。而中庸圖說。於是而自相表裏矣。以上第三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