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對州文化局關於審定公布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二批州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批覆
州文化局:
你局《關於審定公布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二批州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報告》收悉。經2000年10月10日第十二次州長辦公會議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白漢洛教堂、普化寺、裴阿欠墓、栗柴壩渡口慘案遺址、楊玉科故居列為第二批州級文物保護單位。
二、關於新列保護的原碧江縣遺址問題,同意將其遺址中的一個點,即原碧江縣八角樓列為第二批州級文物保護單位。
三、請按有關規定公布。
此復
2000年10月1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