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做起小說來?

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 我怎麼做起小說來?
作者:魯迅
1933年3月5日
關於女人
本作品收錄於《南腔北調集
本篇最初印入一九三三年六月上海天馬書店出版的《創作的經驗》一書。

  我怎麼做起小說來?——這來由,已經在《吶喊》的序文上,約略說過了。這裡還應該補敘一點的,是當我留心文學的時候,情形和現在很不同:在中國,小說不算文學,做小說的也決不能稱為文學家,所以並沒有人想在這一條道路上出世。我也並沒有要將小說抬進「文苑」裡的意思,不過想利用他的力量,來改良社會。

  但也不是自己想創作,注重的倒是在紹介,在翻譯,而尤其注重於短篇,特別是被壓迫的民族中的作者的作品。因為那時正盛行著排滿論,有些青年,都引那叫喊和反抗的作者為同調的。所以「小說作法」之類,我一部都沒有看過,看短篇小說卻不少,小半是自己也愛看,大半則因了搜尋紹介的材料。也看文學史和批評,這是因為想知道作者的為人和思想,以便決定應否紹介給中國。和學問之類,是絕不相干的。

  因為所求的作品是叫喊和反抗,勢必至於傾向了東歐,因此所看的俄國,波蘭以及巴爾幹諸小國作家的東西就特別多。也曾熱心的搜求印度,埃及的作品,但是得不到。記得當時最愛看的作者,是俄國的果戈理(N·Gogol)和波蘭的顯克微支(H·Sienckiewitz)。日本的,是夏目漱石和森鷗外。

  回國以後,就辦學校,再沒有看小說的工夫了,這樣的有五六年。為什麼又開手了呢?——這也已經寫在《吶喊》的序文裡,不必說了。但我的來做小說,也並非自以為有做小說的才能,只因為那時是住在北京的會館裡的,要做論文罷,沒有參考書,要翻譯罷,沒有底本,就只好做一點小說模樣的東西塞責,這就是《狂人日記》。大約所仰仗的全在先前看過的百來篇外國作品和一點醫學上的知識,此外的準備,一點也沒有。

  但是《新青年》的編輯者,卻一回一回的來催,催幾回,我就做一篇,這裡我必得記念陳獨秀先生,他是催促我做小說最著力的一個。

  自然,做起小說來,總不免自己有些主見的。例如,說到「為什麼」做小說罷,我仍抱著十多年前的「啟蒙主義」,以為必須是「為人生」,而且要改良這人生。我深惡先前的稱小說為「閒書」,而且將「為藝術的藝術」,看作不過是「消閒」的新式的別號。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態社會的不幸的人們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所以我力避行文的嘮叨,只要覺得夠將意思傳給別人了,就寧可什麼陪襯拖帶也沒有。中國舊戲上,沒有背景,新年賣給孩子看的花紙上,只有主要的幾個人(但現在的花紙卻多有背景了),我深信對於我的目的,這方法是適宜的,所以我不去描寫風月,對話也決不說到一大篇。

  我做完之後,總要看兩遍,自己覺得拗口的,就增刪幾個字,一定要它讀得順口;沒有相宜的白話,寧可引古語,希望總有人會懂,只有自己懂得或流自己也不懂的生造出來的字句,是不大用的。這一節,許多批評家之中,只有一個人看出來了,但他稱我為Stylist。

  所寫的事跡,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到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發開去,到足以幾乎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有人說,我的那一篇是罵誰,某一篇又是罵誰,那是完全胡說的。

  不過這樣的寫法,有一種困難,就是令人難以放下筆。一氣寫下去,這人物就逐漸活動起來,盡了他的任務。但倘有什麼分心的事情來一打岔,放下許久之後再來寫,性格也許就變了樣,情景也會和先前所豫想的不同起來。例如我做的《不周山》,原意是在描寫性的發動和創造,以至衰亡的,而中途去看報章,見了一位道學的批評家攻擊情詩的文章,心裡很不以為然,於是小說裡就有一個小人物跑到女媧的兩腿之間來,不但不必有,且將結構的宏大毀壞了。但這些處所,除了自己,大概沒有人會覺到的,我們的批評大家成仿吾先生,還說這一篇做得最出色。

  我想,如果專用一個人做骨幹,就可以沒有這弊病的,但自己沒有試驗過。

  忘記是誰說的了,總之是,要極省儉的畫出一個人的特點,最好是畫他的眼睛。我以為這話是極對的,倘若畫了全副的頭髮,即使細得逼真,也毫無意思。我常在學學這一種方法,可惜學不好。

  可省的處所,我決不硬添,做不出的時候,我也決不硬做,但這是因為我那時別有收入,不靠賣文為活的緣故,不能作為通例的。

  還有一層,是我每當寫作,一律抹殺各種的批評。因為那時中國的創作界固然幼稚,批評界更幼稚,不是舉之上天,就是按之入地,倘將這些放在眼裡,就要自命不凡,或覺得非自殺不足以謝天下的。批評必須壞處說壞,好處說好,才於作者有益。

  但我常看外國的批評文章,因為他於我沒有恩怨嫉恨,雖然所評的是別人的作品,卻很有可以借鏡之處。但自然,我也同時一定留心這批評家的派別。

  以上,是十年前的事了,此後並無所作,也沒有長進,編輯先生要我做一點這類的文章,怎麼能呢。拉雜寫來,不過如此而已。

  (三月五日燈下。)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