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馬克思主義觀

我的馬克思主義觀
作者:李大釗
1919年5月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卷6
原文分上下兩部分發表,(上)發表在1919年5月《新青年》第6卷第5號,(下)發表在1919年11月1日《新青年》第6卷第6號

上(一) 編輯

一個德國人說過,五十歲以下的人說他能了解馬克思的學說,定是欺人之談。因為馬克思的書卷帙浩繁,學理深晦。他那名著《資本論》三卷,合計二千一百三十五頁,其中第一卷是馬氏生存時刊行的,第二第三兩卷是馬氏死後他的朋友昂格思替他刊行的。這第一卷和二三兩卷中間,難免有些衝突矛盾的地方,馬氏的書本來難解,添上這一層越發難解了。加以他的遺著未曾刊行的還有很多,拼上半生的工夫來研究馬克思,也不過僅能就他已刊的著書中,把他反覆陳述的主張得個要領,究不能算是完全了解「馬克思主義」的。我平素對於馬氏的學說沒有什麼研究,今天硬想談「馬克思主義」已經是僭越的很。但自俄國革命以來,「馬克思主義」幾有風靡世界的勢子,德奧匈諸國的社會革命相繼而起,也都是奉「馬克思主義」為正宗。「馬克思主義」既然隨着這世界的大變動,惹動了世人的注意,自然也招了很多的誤解。我們對於「馬克思主義」的研究,雖然極其貧弱,而自一九一八年馬克思誕生百年紀念以來,各國學者研究他的興味復活,批評介紹他的很多。我們把這些零碎的資料,稍加整理,乘本志出「馬克思研究號」的機會,把他轉介紹於讀者,使這為世界改造原動的學說,在我們的思辨中,有點正確的解釋,吾信這也不是絕無裨益的事。萬一因為作者的知能淺陋,有誤解馬氏學說的地方,親愛的讀者肯賜以指正,那是作者所最希望的。

上(二) 編輯

我於評述「馬克思主義」以前,先把「馬克思主義」在經濟思想史上占若何的地位,略說一說。

由經濟思想史上觀察經濟學的派別,可分為三大系,就是個人主義經濟學、社會主義經濟學與人道主義經濟學。

個人主義經濟學,也可以叫作資本主義經濟學,三系中以此為最古,著《原富》的亞丹斯密(Adam smith)是這一系的鼻祖。亞丹斯密以下,若馬查士(Malthus)、李嘉圖(Ricardo)、傑慕士穆勒(James Mill)等,都屬於這系。把這一系的經濟學發揮光大,就成了正系的經濟學,普通稱為正統學派。因為這個學派是在模範的資本家國的英國成立的,所以英國以外的學者也稱他為英國學派。這個學派的根本思想是承認現在的經濟組織為是,並且承認在此經濟組織內,各個人利己的活動為是。他們以為現在的經濟組織,就是個人營利主義的組織,是最巧最妙、最經濟不過的組織。從生產一面講,各人為自己的利益,自由以營經濟的活動,自然努力以致自己的利益於最大的程度。其結果:社會全體的利益不期增而自增。譬如各人所有的資本,自然都知道把他由利益較少的事業,移到利益較多的事業上去。社會全體的資本,自然也都舍了那利益較少的事業,投到利益較多的事業上去。所以用不着什麼政治家的干涉,自由競爭的結果,社會上資本的全量自然都利用到社會全體最有利的方面去。而事業家為使他自己的利益達於最大的程度,自然努力以使他自己製品全體的價增大,努力以求其商品全體的賣出額換回很多的價來。社會全體的富是積個人的富而成的,個人不斷地為增加自己的富去努力,你這樣作,他也這樣作,那社會全體的富也不期增而日增了。再從消費一面講,我們日用的一切物品,都不是在自己家內生產的,都是人家各自為營利、為商賣而生產的。自己要得一種物品:米、鹽、醬、醋,乃至布匹、傘、屐、新聞、雜誌之屬,都不是空手向人家討得來的。依今日的經濟組織,都是各人把物賣錢,各人拿錢買貨。各人按着自已最方便的法子去活動,比較着旁人為自己代謀代辦,親切的多,方便的多,經濟的多。總而言之,他們對於今日以各人自由求各自利益為原則的經濟組織,很滿足,很以為妥當。他們主張維持他,不主張改造他。這是個人主義經濟學,也就是以資本為本位,以資本家為本位的經濟學。

以上所述個人主義經濟學,有二個要點:其一是承認現在的經濟組織為是,其二是承認在這經濟組織內,各個人利己的活動為是。社會主義經濟學正反對他那第一點,人道主義經濟學正反對他那第二點。人道主義經濟學者以為無論經濟組織改造到怎麼好的地步,人心不改造仍是現在這樣的貪私無厭,社會仍是沒有改善的希望,於是否認經濟上個人利己的活動,欲以愛他的動機代那利己的動機;不置重於經濟組織改造的一方面,而置重於改造在那組織下活動的各個人的動機。社會主義經濟學者以為現代經濟上社會上發生了種種弊害,都是現在經濟組織不良的緣故,經濟組織一經改造,一切精神上的現象都跟着改造,於是否認現在的經濟組織,而主張根本改造。人道主義經濟學者持人心改造論,故其目的在道德的革命。社會主義經濟學者持組織改造論,故其目的在社會的革命。這兩系都是反對個人主義經濟學的,但人道主義者同時為社會主義者的也有。

現在世界改造的機運,已經從俄、德諸國閃出了一道曙光。從前經濟學的正統,是在個人主義。現在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的經濟學,將要取此正統的位系,而代個人主義以起了。從前的經濟學,是以資本為本位,以資本家為本位。以後的經濟學,要以勞動為本位,以勞動者為本位了。這正是個人主義向社會主義、人道主義過渡的時代。

馬克思是社會主義經濟學的鼻祖,現在正是社會主義經濟學改造世界的新紀元,「馬克思主義」在經濟思想史上的地位如何重要,也就可以知道了。本來社會主義的歷史並非自馬氏始的,馬氏以前也很有些有名的社會主義者,不過他們的主張,不是偏於感情,就是涉於空想,未能造成一個科學的理論與系統。至於馬氏才用科學的論式,把社會主義的經濟組織的可能性與必然性,證明與從來的個人主義經濟學截然分立,而別樹一幟,社會主義經濟學才成一個獨立的系統,故社會主義經濟學的鼻祖不能不推馬克思

上(三) 編輯

「馬克思主義」在經濟思想史上的價值,既如上述,我當更進而就他的學說的體系略為大體的分析,以便研究。

馬氏社會主義的理論,可大別為三部:一為關於過去的理論,就是他的歷史論,也稱社會組織進化論;二為關於現在的理論,就是他的經濟論,也稱資本主義的經濟論;三為關於將來的理論,就是他的政策論,也稱社會主義運動論,就是社會民主主義。離了他的特有的史觀,去考他的社會主義,簡直的是不可能。因為他根據他的史觀,確定社會組織是由如何的根本原因變化而來的,然後根據這個確定的原理,以觀察現在的經濟狀態,就把資本主義的經濟組織,為分析的、解剖的研究,預言現在資本主義的組織不久必移入社會主義的組織,是必然的命運,然後更根據這個豫見,斷定實現社會主義的手段、方法仍在最後的階級競爭。他這三部理論,都有不可分的關係,而階級競爭說恰如一條金線,把這三大原理從根本上聯絡起來。所以他的唯物史觀說:「既往的歷史都是階級竟爭的歷史。」他的資本論也是首尾一貫地根據那「在今日社會組織下的資本階級與工人階級,被放在不得不仇視、不得不衝突的關係上」的思想立論。關於實際運動的手段,他也是主張除了訴於最後的階級競爭,沒有第二個再好的方法。為研究上便利起見,就他的學說各方面分別觀察,大概如此。其實他的學說是完全自成一個有機的有系統的組織,都有不能分離不容割裂的關係。

上(四) 編輯

請先論唯物史觀。

唯物史觀也稱歷史的唯物主義。他在社會學上曾經,並且正在表現一種理想的運動,與前世紀初在生物學上發現過的運動有些相類。在那個時候是用以說明各種形態學上的特徵、關係的重要,志在得一個種的自然分類,與關於生物學上有機體生活現象更廣的知識。這種運動既經指出那內部最深的構造,比外部明顯的建造,若何重要,唯物史觀就站起來反抗那些歷史家與歷史哲學家,把他們多年所推崇為非常重要的外部的社會構造,都列於第二的次序。而那久經歷史家輩蔑視,認為卑微曖昧的現象的,歷史的唯物論者卻認為於研究這很複雜的社會生活全部的構造與進化,有莫大的價值。

歷史的唯物論者觀察社會現象,以經濟現象為最重要,因為歷史上物質的要件中,變化發達最甚的,算是經濟現象,故經濟的要件是歷史上唯一的物質的要件。自己不能變化的,也不能使別的現象變化。其他一切非經濟的物質的要件,如人種的要件、地理的要件等等,本來變化很少,因之及於社會現象的影響也很小,但於他那最少的變化範圍內,多少也能與人類社會的行程以影響。在原始未開時代的社會,人類所用的勞作工具,極其粗笨,幾乎完全受制於自然。而在新發見的地方,向來沒有什麼意味的地理特徵,也成了非常重大的條件。所以歷史的唯物論者,於那些經濟以外的一切物質的條件,也認他於人類社會有意義,有影響。不過因為他的影響甚微,而且隨着人類的進化日益減退,結局只把他們看作經濟的要件的支流罷了。因為這個緣故,有許多人主張改稱唯物史觀為經濟史觀。

唯物史觀,也不是由馬氏創的。自孔道西(Condorcet)依着器械論的典型,想把歷史作成一科學,而期發見出一普遍的力,把那變幻無極的歷史現象,一以貫之,已經開了唯物史觀的端緒,故孔道西算是唯物史觀的開創者。至桑西門(Saint- Simon)把經濟的要素,比精神的要素看得更重。十八世紀時有一種想像說,說法蘭西歷史的內容不過是佛蘭坎人與加利亞人間的人種競爭。他受了此說的影響,謂最近數世紀間的法國歷史不外封建制度與產業的競爭,其爭以大革命期達於絕頂。而產業初與君國制聯合,以固專制的基礎,基礎既成又撲滅王國制。產業的進步是歷史的決定條件,科學的進步又為補助他的條件。 Thierry、 Mignet及 Guizot輩繼起,襲桑西門氏的見解,謂一時代的理想、教義、憲法等,畢竟不外當時經濟情形的反映。關於所有權的法制,是尤其重要的。蒲魯東亦以國民經濟為解釋歷史的鑰匙,信前者為因,後者為果。至於馬氏用他特有的理論,把從前歷史的唯物論者不能解釋的地方,與以創見的說明,遂以造成馬氏特有的唯物史觀,而於從前的唯物史觀有偉大的功績。

唯物史觀的要領,在認經濟的構造對於其他社會學上的現象,是最重要的,更認經濟現象的進路,是有不可抗性的。經濟現象雖用他自己的模型,制定形成全社會的表面構造(如法律、政治、倫理,及種種理想上、精神上的現象都是),但這些構造中的那一個也不能影響他一點。受人類意思的影響,在他是永遠不能的。就是人類的綜合意思,也沒有這麼大的力量。就是法律他是人類的綜合意思中最直接的表示,也只能受經濟現象的影響,不能與絲毫的影響於經濟現象。換言之,就是經濟現象只能由他一面與其他社會現象以影響而不能與其他社會現象發生相互的影響,或單受別的社會現象的影響。

經濟構造是社會的基礎構造,全社會的表面構造,都依着他遷移變化。但這經濟構造的本身,又按他每個進化的程級,為他那最高動因的連續體式所決定。這最高動因,依其性質,必須不斷地變遷,必然地與社會的經濟的進化以誘導。

這最高動因究為何物,卻又因人而異。 Loria所認為最高動因的,是人口的稠庶。人口不斷的增加,曾經決定過去四個聯續的根本狀態,就是集合、奴隸所有、奴僕(Servile)、傭工。以後將次發生的現象,也該由此決定。馬克思則以「物質的生產力」為最高動因:由家庭經濟變為資本家的經濟,由小產業制變為工場組織制,就是由生產力的變動而決定的。其他學者所認為最高動因的,又為他物。但他們有一個根本相同的論點,就是經濟的構造,依他內部的勢力自己進化,漸於適應的狀態中,變更全社會的表面構造,此等表面構造,無論用何方法,不能影響到他這一方面,就是這表面構造中最重要的法律,也不能與他以絲毫的影響。

有許多事實,可以證明這種觀察事物的方法是合理的。我們曉得有許多法律,在經濟現象的面前,暴露出來他的無能。十七八世紀間那些維持商業平準,獎勵金塊輸入的商法,與那最近英國禁遏脫拉斯( Trust)的法律都歸無效,就是法律的力量不能加影響於經濟趨勢的明證。也有些法律,當初即沒有力量與經濟現象競爭,而後來他所適用的範圍,卻自一點一點地減縮,至於烏有。這全是經濟現象所自致的遷移,無與於法律的影響。例如歐洲中世紀時禁抑暴利的法律,最初就無力與那高利率的經濟現象竟爭,後來到了利潤自然低落,錢利也跟着自然低落的時候,他還繼續存在,但他始終沒有一點效果。他雖然形式上在些時候維持他的存在,實際上久已無用,久已成為廢物。他的存在全是法律上的惰性,只足以證明法律現象遠追不上他所欲限制的經濟現象,卻只在他的腳後一步一步地走,結局惟有服從而已。潛深的社會變動,惟依他自身可以產生,法律是無從與知的。當羅馬帝國衰頹時代,一方面呈出奴隸缺乏,奴價騰貴的現象,一方面那一大部分很多而且必要的寄生階級造成一個自由民,與新自由民的無產階級。他們的貧困日益加甚,自然漸由農業上的奴僕勞動、工業上的傭工勞動,生出來奴隸制度的代替,因為這兩種勞動全於經濟上有很多的便利。若是把廢奴的事業全委之於當時的基督教、人類同胞主義的理想,那是絕無效果的。十八世紀間英人曾標榜過一種高尚的人道主義的宗教,到了資本家經濟上需要奴隸的時候,他們卻把奴隸輸入到美洲殖民地,並且設法維持他。這類的事例不勝枚舉,要皆足以證明法律現象只能隨着經濟現象走,不能越過他,不能加他以限制,不能與他以影響。而欲以法律現象獎勵或禁遏一種經濟現象的,都有沒一點效果。那社會的表面構造中最重要的法律,尚且如此,其他如綜合的理想等等,更不能與經濟現象抗衡。

上(五) 編輯

迄茲所陳是歷史的唯物論者共同一致的論旨,今當更進而述馬氏獨特的唯物史觀。

馬氏的經濟論,因有他的名著《資本論》詳為闡發,所以人都知道他的社會主義系根據於一定的經濟論的。至於他的唯物史觀,因為沒有專書論這個問題,所以人都不甚注意。他的《資本論》,雖然徹頭徹尾以他那特有的歷史觀作基礎,而卻不見有理論的揭出他的歷史觀的地方。他那歷史觀的綱要,稍見於一八四七年公刊的《哲學的貧困》,及一八四八年公布的《共產者宜言》。而以一定的公式表出他的歷史觀,還在那一八五九年他作的那《經濟學批評》的序文中。現在把這幾樣著作里包含他那歷史觀的主要部分,節譯於下,以供研究的資料。

(一)見於《哲學的貧困》中的:

「經濟學者蒲魯東氏,把人類在一定的生產關係之下製造羅紗、麻布、絹布的事情,理解的極其明了。可是這一定的社會關係,也和羅紗、麻布等一樣,是人類的生產物,他還沒有理解社會關係與生產力有密切的連絡。人類隨着獲得新生產力,變化其生產方法;又隨着變化生產方法——隨着變化他們得生活資料的方法——他們全變化他們的社會關係,手臼造出有封建諸侯的社會,蒸汽制粉機造出有產業的資本家的社會。而這樣順應他們的物質的生產方法,以建設其社會關係的人類同時又順應他們的社會關係,以作出其主義、思想、範疇。」


(二)見於《共產者宣言》中的:

「凡以前存在的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競爭的歷史,希臘的自由民與奴隸、羅馬的貴族與平民,中世的領主與農奴,同業組合的主人與職工,簡單的說,就是壓制者與被壓制者,自古以來,常相反目,而續行或隱然,或公然不斷的爭鬥,總是以全社會革命的變革,或以相爭兩階級的共倒結局的一切爭鬥。試翻昔時的歷史,社會全被區別為種種身份者,社會的地位有多樣的等差,這類現象我們殆到處可以發見。在古代羅馬則有貴族、騎士、平民、奴隸,在中世則有封建諸侯、家臣、同業組合的主人、職工、農奴,且於此等階級內更各分很多的等級。由封建的社會的崩壞,產出來的近世的社會,仍沒把階級的對立廢止。他不過帶來了新階級、新壓制手段、新爭鬥的形式,以代舊的罷了。

「可是到了我們的時代,就是有產者本位的時代,卻把階級的對立簡單了。全社會越來越分裂為互相敵視的二大陣營,為相過對峙的二大階級,就是有產者與無產者。

「......依以上所述考之,資本家階級所拿他作基礎以至勃興的生產手段及交通手段,是已經在封建社會作出來的。此等生產手段及交通手段的發展達於一定階段的時候,封建的社會所依以營生產及交換的關係,就是關於農業及工業封建的組織,簡單一句話,就是封建的所有關係,對於已經發展的生產力,久已不能適應了。此等關係,現在不但不能獎勵生產,卻妨阻生產,變成了許多的障礙物。所以此等關係不能不被破壞,果然又被破壞了。

「那自由競爭就隨着於他適合的社會的及政治的制度,隨着有產者階級的經濟的及政治的支配,代之而起了。

「有產者階級,於其不滿百年的階級支配之下,就造出比合起所有過去時代曾造的還厚且巨的生產力,自然力的征服,機械、工業及農業上的化學應用,輪船、火車、電報,全大陸的開墾,河川的開通,如同用魔法喚起的這些人類—一在前世紀誰能想到有這樣的生產力能包容在社會的勞動里呢?

「把這樣偉大的生產手段及交通手段,像用魔法一般喚起來的資本家的生產關係及交通關係——資本家的所有關係——現代的資本家的社會,如今恰與那魔術師自念咒語喚起諸下界的力量,而自己卻無制御他們的力量了的情事相等。數十年的工商史,只是現代的生產力,對於現代的生產關係,對於那不外有產者的生活條件及其支配力的所有關係,試行謀叛的歷史。我們但舉那商業上的恐慌——因隔一定期間便反覆來襲,常常脅迫有產社會的全存在的商業恐慌—一即足以作個證明。有產者階級顛覆封建制度的武器,今乃轉而向有產者階級自身

「有產者階級不但鍛煉致自己於死的武器,並且產出去揮使那些武器的人—現代的勞動階級、無產者就是。

「人人的觀念、意見及概念,簡單一句話,就是凡是屬於人間意識的東西,都隨着人人的生活關係,隨着其社會的關係,隨着其社會的存在,一齊變化;這是不用深究就可以知道的。那思想的歷史所證明的,非精神上的生產隨着物質上的生產一齊變化而何?」


(三)見於《經濟學批評》序文中的:

「人類必須加入那於他們生活上必要的社會的生產,一定的、必然的、離於他們的意志而獨立的關係,就是那適應他們物質的生產力一定的發展階段的生產關係。此等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的構造——一法制上及政治上所依以成立的、一定的社會的意識形態所適應的真實基礎——物質的生活的生產方法,一般給社會的、政治的及精神的生活過程,加上條件。不是人類的意識決定其存在,他們的社會的存在反是決定其意識的東西。

「社會的物質的生產力,於其發展的一定階段,與他從來所在那裡面活動當時的生產關係,與那不過是法制上的表現的所有關係衝突。這個關係,這樣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而為束縛,於是乎社會革命的時代來。巨大的表面構造的全部,隨着經濟基礎的變動,或徐或激,都變革了。

「當那樣變革的觀察,吾人非常把那在得以自然科學的論證的經濟的生產條件之上所起的物質的變革,與那人類意識此衝突且至決戰的,法制上、政治上、宗教上、藝術上、哲學上的形態,簡單說就是觀念上的形態,區別不可。想把那樣變革時代,由其時代的意識判斷,恰如照着一個人怎樣想他自己的事,以判斷其人一樣,不但沒有所得,意識這個東西寧是由物質生活的矛盾,就是存在於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係間的衝突,才能說明的。

「一社會組織,非到他的全生產力,在其組織內發展的一點餘地也沒有了以後,決不能顛覆去了。這新的,比從前還高的生產關係,在這個東西的物質的生存條件於舊社會的母胎內孵化完了以前,決不能產生出來。人類是常只以自能解決的問題為問題的。因為拿極正確的眼光去看,凡為問題的,惟於其解決所必要的物質條件已經存在,或至少也在成立過程中的時會,才能發生。

「綜其大體而論,吾人得以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及現代資本家的生產方法,為社會經濟的組織進步的階段。而在此中,資本家的生產關係,是社會的生產方法之采敵對形態的最後——此處所謂敵對,非個人的敵對之意,是由各個人生活的社會的條件而生的敵對之意—可是在資本家社會的母胎內發展的生產力,同時作成於此敵對的解決必要的物質條件。人類歷史的前史,就以此社會組織終。」

(以上的譯語,從河上肇博士)


據以上所引,我們可以略窺馬克思唯物史觀的要領了。現在更把這個要領簡單寫出,以期易於了解。

馬克思的唯物史觀有二要點:其一是關於人類文化的經驗的說明,其二即社會組織進化論。其一是說人類社會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經濟的構造這是社會的基礎構造。一切社會上政治的、法制的、倫理的、哲學的,簡單說,凡是精神上的構造,都是隨着經濟的構造變化而變化,我們可以稱這些精神的構造為表面構造。表面構造常視基礎構造為轉移,而基礎構造的變動,乃以其內部促他自己進化的最高動因,就是生產力,為主動,屬於人類意識的東西,絲毫不能加他以影響,他卻可以決定人類的精神、意識、主義、思想,使他們必須適應他的行程。其二是說生產力與社會組織有密切的關係。生產力一有變動,社會組織必須隨着他變動。社會組織即社會關係,也是與布帛菽粟一樣,是人類依生產力產出的產物。手白產出封建諸侯的社會,蒸汽制粉機產出產業的資本家的社會。生產力在那裡發展的社會組織,當初雖然助長生產力的發展,後來發展的力量到那社會組織不能適應的程度,那社會組織不但不能助他,反倒束縛他妨礙他了。而這生產力雖在那束縛他、妨礙他的社會組織中,仍是向前發展不已。發展的力量愈大,與那不能適應他的社會組織間的衝突愈迫,結局這舊社會組織非至崩壞不可。這就是社會革命新的繼起,將來到了不能與生產力相應的時候,他的崩壞亦復如是。可是這個生產力,非到在他所活動的社會組織里發展到無可再容的程度,那社會組織是萬萬不能打破。而這在舊社會組織內,長成他那生存條件的新社會組織,非到自然脫離母胎,有了獨立生存的運命,也是萬萬不能發生。恰如孵卵的情形一樣,人為的助長,打破卵殼的行動,是萬萬無效的,是萬萬不可能的。

以上是馬克思獨特的唯物史觀。

上(六) 編輯

與他的唯物史觀很有密切關係的,還有那階級競爭說。

歷史的唯物論者,既把種種社會現象不同的原因總約為經濟的原因,更依社會學上競爭的法則,認許多組成歷史明顯的社會事實,只是那直接、間接,或多或少,各殊異階級間團體競爭所表現的結果。他們所以牽入這競爭中的緣故,全由於他們自己特殊經濟上的動機。由歷史的唯物論者的眼光去看,十字軍之役也含着經濟的意味。當時繁盛的義大利共和國中,特如 Venice的統治階級,實欲自保其東方的繁富市場。宗教革新的運動,雖然戴着路德的名義,其時的民眾中,也似乎有一大部分是意在免去羅馬用種種方法征課的重稅(那最後有道理的贖罪符也包在內)。基督教的傳布,也是應無產階級的要求作一種實際的運動。把首都由羅馬遷至 Byzantium(就是現在的康士坦丁堡),與那定基督教為官教,也是經濟的關係。這兩件事都是為取羅馬帝國從來的重心而代之。因為當時的中產階級,實為東方富有財勢的商賈階級,勢力很厚。他們和那基督教的無產階級相合,以與羅馬寄生的貴族政治分持平衡的勢力,而破壞之。法國大革命也全是因為資本家的中級勢力,漸漸可以壓迫擁有土地的貴族,其間的平衡久已不固,偶然破裂,遂有這個結果。就是法國歷史上迭起層興的政治危機,單由觀念學去研究終於神秘難解。像那拿破崙派咧,布爾康家正統派咧,歐爾林家派咧,共和黨咧,平民直接執政黨咧,他們背後都藏着很複雜的經濟意味。不過打着這些旗幟互相爭戰,以圖壓服他的反對階級,而保自己階級經濟上的利益就是了。這類的政治變動,由馬克思解釋,其根本原因都在殊異經濟階級間的競爭。我們看那馬克思與昂格思的《共產者宣言》中「從來的歷史都是階級競爭的歷史」的話,馬克思在他的《經濟學批評》序文中,也說「從來的歷史儘是在階級對立一固然在種種時代呈種種形式—中進行的」,就可以證明他的階級競爭說,與他的唯物史觀有密切關係了。

就這階級競爭的現象,我們可以曉得,這經濟上有共同利害自覺的社會團體,都有毀損別的社會團體以增加自己團體利益的傾向。這個傾向,斯賓塞謂是本於個人的利己心。他在《社會學研究》中說:「個人的利己心引出由他們作成的階級的利己心,於分別的努力以外,還要發生一種協同的努力,去從那社會活動的總收入中,取些過度的領分。這種綜合的傾向,在每階級中這樣發展,必須由其他諸階級類似的綜合的傾向來維持其平衡。」由此以觀,這階級競爭在社會的有機體中恰與Wilhelm roux所發見的「各不同的部分官能組織細胞間的競爭,在各有機體中進行不已」的原則相當。宇宙間一切生命都向「自己發展」(Self-expansion)活動不已。「自己發展」是生物學上、社會學上一切有機的進化全體根本的動機,是生物界普遍無敵的傾向,階級競爭是這種傾向的無量表現與結果中的一個。而在馬克思則謂階級競爭之所由起,全因為土地共有制崩壞以後,經濟的構造都建在階級對立之上。馬氏所說的階級,就是經濟上利害相反的階級,就是有土地或資本等生產手段的有產階級,與沒有土地或資本等生產手段的無產階級的區別:一方是壓服他人掠奪他人的,一方是受人壓服、被人掠奪的。這兩種階級,在種種時代,以種種形式表現出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現代資本家的,這些生產方法出現的次第,可作經濟組織進化的階段,而這資本家的生產方法,是社會的生產方法中采敵對形式的最後。階級競爭也將與這資本家的生產方法同時告終。至於社會為什麼呈出階級對立的現象呢?馬氏的意見是以為全是因為一個社會團體,依生產手段的獨占,掠奪他人的余工余值(余工余值說詳後)的原故。但這兩種階級,最初不過對於他一階級,可稱一個階級,實則階級的本身還沒有成個階級,還沒有階級的自覺。後來屬於一階級的,知道他們對於別的階級,到底是立於不相容的地位,階級競爭是他們不能避的運命,就是有了階級的自覺,階級間就起了競爭。當初只是經濟的競爭,爭經濟上的利益,後來更進而為政治的競爭,爭政治上的權力,直至那建在階級對立上的經濟的構造自己進化,發生了一種新變化為止。這樣看來,馬氏並非承認這階級競爭是與人類歷史相終始的,他只把他的階級競爭說應用於人類歷史的前史,不是通用於過去、現在、未來的全部。與其說他的階級競爭說是他的唯物史觀的要素,不如說是對於過去歷史的一個應用。

上(七) 編輯

馬氏的唯物史觀及其階級競爭說,既已略具梗概,現在更把對於其說的評論,舉出幾點,並述我的意見。

馬氏學說受人非難的地方很多,這唯物史觀與階級競爭說的矛盾衝突,算是一個最重要的點。蓋馬氏一方既確認歷史 —— 馬氏主張無變化即無歷史 —— 的原動為生產力,一方又說從來的歷史都是階級競爭的歷史,就是說階級競爭是歷史的終極法則,造成歷史的就是階級競爭。一方否認階級的活動,無論是直接在經濟現象本身上的活動,是間接由財產法或一般法制上的限制,常可以有些決定經濟行程的效力;一方又說階級競爭的活動,可以產出歷史上根本的事實,決定社會進化全體的方向。 Eugenio Rignano駁他道:「既認各階級間有為保其最大經濟利益的競爭存在,因之經濟現象亦自可以隨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優越,在一方面或他一方面受些限制,又說經濟的行程像那天體中行星的軌道一樣的不變,從着他那不能免的進路前進,人類的什麼影響都不能相加。那麼那主要目的在變更經濟行程的階級競爭,因為沒有什麼可爭,好久就不能存在了。在太陽常行的軌道上,有了一定的變更,一定可以貢獻很大的經濟利益於北方民族,而大不利於南方民族。但我想在歷史紀錄中,尋找一種族或一階級的競爭,把改變太陽使他離了常軌作目的的,是一件無益的事。」這一段話可謂中了要扼。不過這個明顯的矛盾,在馬氏學說中,也有自圓的說法。他說自從土地共有制崩壞以來,經濟的構造都建立在階級對立之上。生產力一有變動,這社會關係也跟着變動。可是社會關係的變動,就有賴於當時在經濟上占不利地位的階級的活動。這樣看來,馬氏實把階級的活動歸在經濟行程自然的變化以內。但雖是如此說法,終覺有些牽強矛盾的地方。

這全因為一個學說最初成立的時候,每每陷於誇張過大的原故。但是他那唯物史觀,縱有這個誇張過大的地方,於社會學上的進步,究有很大很重要的貢獻。他能造出一種有一定排列的組織,能把那從前各自發展不相為謀的三個學科,就是經濟、法律、歷史,聯為一體,使他現在真值得起那社會學的名稱。因為他發見那階級競爭的根本法則,因為他指出那從前全被誤解或蔑視的經濟現象,在社會學的現象中是頂重要的;因為他把於決定法律現象有力的部分歸於經濟現象,因而知道用法律現象去決定經濟現象是逆勢的行為;因為他藉助於這些根本的原則,努力以圖說明過去現在全體社會學上的現象。就是這個,已足以認他在人類思想有效果的概念中,占優尚的位置,於學術界思想界有相當的影響。小小的瑕疵,不能掩了他那莫大的功績。

有人說,歷史的唯物論者以經濟行程的進路為必然的、不能免的,給他加上了一種定命的彩色,後來馬克思派的社會黨,因為信了這個定命說,除去等着集產制自然成熟以外,什麼提議也沒有,什麼活動也沒有,以致現代各國社會黨都遇見很大的危機。這固然可以說是馬氏唯物史觀的流弊,然自馬氏與昂格思合布《共產者宣言》,大聲疾呼,檄告舉世的勞工階級,促他們聯合起來,推倒資本主義,大家才知道社會主義的實現,離開人民本身,是萬萬作不到的,這是馬克思主義一個絕大的功績。無論贊否馬氏別的學說的人,對於此點,都該首肯。而在《社會主義者評論》(Socialist Review)第一號揭載的昂格思函牘中,昂氏自己說,他很喜歡看見美國的工人,在於政治信條之下,作出一種組織,可見他們也並不是坐待集產制自然成熟,一點不去活動的。而在別方面,也可以拿這社會主義有必然性的說,堅人對於社會主義的信仰,信他必然發生,於宣傳社會主義上,的確有如耶教福音經典的效力。

歷史的唯物論者說經濟現象可以變更法律現象,法律現象不能變更經濟現象,也有些人起了疑問。歷史的唯物論者既承認一階級的團體活動,可以改造經濟組織,那麼一階級的團體活動,雖未至能改造經濟組織的程度,而有時亦未嘗沒有變更經濟行程趨勢的力量。於此有個顯例,就是現代勞工階級的聯合活動,屢見成功,居然能夠屈服經濟行程的趨勢。這種勞工結合,首推英國的工聯(Trade unions)為最有效果,他們所爭在增加勞銀。當時經濟現象的趨勢是導工人於益困益卑的地位,而工聯的活動競能反害為利。大戰起來以後,工聯一時雖停止活動,戰事既息,他們又重張旗鼓。聽說鐵路人員總會、交通勞動者(專指海上勞動者)聯合會,和礦夫聯合會三種工聯,聯合起來,向政府及資本家要求種種條件,聲勢甚猛(參照《每周評論》第三十三號歐遊記者明生君通信),將來的效果必可更大。這自覺的團體活動,還沒有取得法律的性質,已經證明他可以改變經濟現象的趨勢,假使把這種活動的效力,用普通法律,或用那可以塞住經濟現象全進路的財產法,保障起來,鞏固起來,延長他那效力的期間,他那改變經濟現象趨勢的效力,不且更大麼?試把英、法二國的土地所有制比較來看:在英國則諸曼的侵略者及其子孫,依戰勝餘威,獲據此全土,而與其餘人口相較,為數甚少,故利在制定限嗣財產制與脫拉斯制,以保其獨占權,結果由此維持住大地產制。在法國則經數世紀的時間,貴族及僧侶階級的財產,為革命的中產階級所剝奪,這剝奪他們的中級人民人口的數,又占全體的大部,故利在分割而不在獨占,適與英國的諾曼侵略者及其子孫相反,於是中級人民催着通過特別遺書遺產法,以防大財產制的再見。他們二國的財產法和防遏或輔助田間經濟現象趨勢的法制這樣不同,所以導他們經濟的表現與進化於不同的境界。一則發生很大的領地財產、隱居主義、為害田禾的牧業、全國的人口減少、農村人口的放逐與財富的分配極不平均種種現象,一則發生土地過於割裂、所有者自治其田疇、強盛的農業、節儉之風盛行、分配平均種種現象。這樣看來,經濟現象和法律現象,都是社會的原動力,他們可以互相影響,都於我們所求的那正當決定的情狀有密切的關係。那麼,歷史的唯物論者所說經濟現象有不屈不撓的性質,就是團體的意思、團體的活動,在他面前都得低頭的話,也不能認為正確了。但是此等團體的活動,乃至法律,仍是在那可以容他發生的經濟構造以上的現象,仍是隨着經濟的趨勢走的,不是反着經濟的趨勢走的。例如現代的經濟現象,一方面勞工階級的生活境遇日趨於困難,一方面益以促其階級的自覺,益增其階級活動的必要,益使其活動的效果足以自衛。這都是現在資本主義制下自然的趨勢,應有的現象,不能作足以證明法律現象可以屈抑經濟趨勢的理據,與其說是團體行動,或法律遏抑經濟趨勢的結果,毋寧說是經濟本身變化的行程。英、法二國財產制之著效,也是在他們依政治的勢力,在經濟上得占優勢,得為權力階級以後的事,也全是階級競爭的結果。假使在英國當時定要施行一種防遏大地產制的法律,在法國當時定要施行一種禁抑小財產制的法律,恐怕沒有什麼效果。在經濟構造上建立的一切表面構造,如法律等,不是絕對的不能加些影響於各個的經濟現象,但是他們都是隨着經濟全進路的大勢走的,都是輔助着經濟內部變化的,就是有時可以抑制各個的經濟現象,也不能反抗經濟全進路的大勢。我們可以拿團體行動、法律、財產法三個聯續的法制,補足階級競爭的法則,不能拿他們推翻馬氏唯物史觀的全體。

有許多人所以深病「馬克思主義」的原故,都因為他的學說全把倫理的觀念抹煞一切,他那階級競爭說尤足以使人頭痛。但他並不排斥這個人高尚的願望,他不過認定單是全體分子最普通的倫理特質的平均所反映的道德態度,不能加影響於那經濟上利害相同自覺的團體行動。我們看在這建立於階級對立的經濟構造的社會,那社會主義倫理的觀念,就是互助、博愛的理想,實在一天也沒有消滅,只因有階級競爭的經濟現象,天天在那裡破壞,所以總不能實現。但這一段歷史,馬氏已把他劃入人類歷史的前史,斷定他將與這最後的敵對形式的生產方法,並那最後的階級競爭一齊告終。而馬氏所理想的人類真正歷史,也就從此開始。馬氏所謂真正歷史,就是互助的歷史,沒有階級競爭的歷史。近來哲學上有一種新理想主義出現,可以修正馬氏的唯物論,而救其偏蔽。各國社會主義者,也都有注重於倫理的運動、人道的運動的傾向,這也未必不是社會改造的曙光,人類真正歷史的前兆。我們於此,可以斷定在這經濟構造建立於階級對立的時期,這互助的理想,倫理的觀念,也未曾有過一日消滅,不過因他常為經濟構造所毀滅,終至不能實現。這是馬氏學說中所含的真理。到了經濟構造建立於人類互助的時期,這倫理的觀念可以不至如從前為經濟構造所毀滅。可是當這過渡時代,倫理的感化,人道的運動,應該倍加努力,以圖劃除人類在前史中所受的惡習染,所養的惡性質,不可單靠物質的變更。這是馬氏學說應加救正的地方。

我們主張以人道主義改造人類精神,同時以社會主義改造經濟組織。不改造經濟組織,單求改造人類精神,必致沒有效果。不改造人類精神,單求改造經濟組織,也怕不能成功。我們主張物心兩面的改造,靈肉一致的改造。

總之,一個學說的成立,與其時代環境有莫大的關係。馬氏的唯物史觀,何以不產生於十八世紀以前,也不產生於今日,而獨產生於馬氏時代呢?因為當時他的環境,有使他創立這種學說的必要和機會。十八世紀以前的社會政治和宗教的勢力,比經濟的勢力強,所謂社會勢力從經濟上襲來的很少。因為原始社會的經濟組織是僅求自足的靠着自然的地方居多,靠着人力的地方還少所以宗教和政治的勢力較大。譬如南美土人,只伸出一張口,只等麵包樹、咖啡樹給他吃喝,所以他們只有宗教的感謝,沒有經濟的競爭。到了英國產業革命後的機械生產時代,人類脫離自然而獨立,達到自營自給的經濟生活,社會情形為之一變,宗教政治的勢力全然掃地,經濟勢力異軍蒼頭特起支配當時的社會了。有了這種環境,才造成了馬氏的唯物史觀。有了這種經濟現象,才反映以成馬氏的學說主義。而馬氏自己卻忘了此點。平心而論馬氏的學說,實在是一個時代的產物,在馬氏時代,實在是一個最大的發見。我們現在固然不可拿這一個時代一種環境造成的學說,去解釋一切歷史,或者就那樣整個拿來,應用於我們生存的社會,也卻不可抹煞他那時代的價值,和那特別的發見。十字軍之役,固然不必全拿那歷史的唯物論者所說,全是經濟的意味去解釋,但當那僧侶彼得煽動群眾營救聖墓的時候,彼得與其群眾雖然沒有經濟的意味參雜其間,或者純是驅於宗教的狂信,而那自覺的經濟階級,實在曉得利用這無意識的反動,達他們有意識的經濟上的目的。從前的歷史家,完全把經濟的意味蔑視了,也實未當。我們批評或採用一個人的學說,不要忘了他的時代環境和我們的時代環境就是了。

下(一) 編輯

我於上篇,既將馬氏的「唯物史觀」和「階級競爭說」略為評述,現在要述他的「經濟論」了。馬氏的「經濟論」有二要點:一「余工余值說」,二「資本集中說」。前說的基礎,在交易價值的特別概念。後說的基礎,在經濟進化的特別學理。用孔德的術語說,就是一屬於經濟靜學,一屬於經濟動學。

今先述「余工余值說」。

馬氏的目的,在指出有產階級的生活,全系靠着無產階級的勞工。這並不是馬氏新發明的理論,從前 Sismondi, Saint- Simon, Proudhon, Rodbertus諸人在他們的著作中,也曾有過這種議論。不過他們的批評,與其說是經濟的,毋說是社會的。私有財產制及其不公,是他們攻擊的標的。馬氏則不然,他鄭重的歸咎於經濟科學的本身,特別歸咎於交易觀念。他所極力證明這私營事業必須存在的理由,就是因為這是交易不能免的結果—一個經濟上的必要,貴族與平民都須服從的。

馬氏的「余工余值說」,是從他那「勞工價值論」演出來的。

馬氏說勞工不只是價值的標準與理由,並且是價值的本體。從前Ricardo也曾有過類似的觀念,但他未能決然採用。馬氏於此,毅然採取其說,不象Ricardo的躋躇。

馬氏也決不否認「效用是價值的必要條件」。由效用的價值而論,這的確是唯一的理由,但他以為單拿效用這一點說明交易的價值,理據尚不充足。每在一個交易的行為,兩個物品間必含着共同的原素,一致的等級。此種一致,決不是效用的結果,因為效用的等級,在每個物品中均不相同。而所以構成交易這件事存在的理由的,就是這個不同。在那些性質各異的物品中所含的共同原素,不是效用,乃是那些物品中所含勞工分量的大小。每個物品的價值,應該純是物品中所含人類勞工結晶的全量。物品價值的分別,全依勞工的分量而異。此等勞工,是於生產這些物品有社會的必要的東西。

例如有一工人在一種產業里作工,一日工作十小時,什麼是他的生產物的交易價值呢?這交易價值,應該是他那十小時勞工的等量。他所生產的,是布,是煤,或是他物,都不必問。按工銀交易的條件,資本家把處分物品的權保留在自己手中,而按實在的價值出售。這實在的價值,就是十小時勞工的等量。工人的工力(Labour force)為工銀所買,與其本人斷絕關係。工銀專以代表資本家償他工力的物價,而資本家即保持自由處分這個物品(指工力)的權利於自己手中。工力價值的決定,與別的可以交易的物品相同。工力恰是一種物品,他的價值也是由那於他的生產所必需的勞工時間數目決定。

生產工力所必需的工量(Labour quantity),是一種稍覺奇異的話,初究馬氏學說的人,最難領會其旨趣。但是必須領會,才得了解馬氏的經濟學說。實在稍加研究,覺得這種見解也並沒有什麼稀奇。設若拿一個機械的活動代替一個工人的勞工,執一個工程師,問他這架機械要多少維持費?他決不以為奇,並且立答以每時每日需多少噸煤炭,而煤炭的價值,又純是代表那採掘煤炭的定人工的總積。我們把煤炭換成勞工去說明他,又有什麼難懂呢?

工銀制下的工人,純是一種機械。所不同的地方,維持機械的財物是在他處由他人的勞工生產出來的,維持工人的財物是由他自己的勞工生產的一小部分。一時間的勞作,或一日的辛苦,其價值均可以在那個時間保持那個工人使他能夠完全維持他的生產力所必需的需要為標準。無論資本家以物品以金錢償他的工值,都是代表那必要費的價值。

維持工力所必要的物品的價值,永不能與那工力的生產的價值相等。例如日維持工力所必要的物品的價值,決不能與十小時工力的價值相等,或且不抵五小時。在模範狀態下的人類工力,常足以生產比他所單純消費的物品的價值多。

工人所生產的價值,全部移入資本家的手中,完全歸他處分,而以其一小部分用工銀的名目還給工人,其量僅足以支應他在生產此項物品的期間所消用的食品,余則盡數歸入資本家的囊中。生產物的售出,其價與十小時的工力相等,而工人所得,則止抵五小時工力的價值。其餘五小時工力的價值,馬氏叫作「余值」(Surplus value)。

這樣辦法,資本家獲得工人十小時的工力,而僅以五小時的代價還給工人。其餘五小時的工力,在工人毫不值錢。前五小時間工人所生產的,等於他的工值,第五時以後他所做的工,於他什麼也不值了。這生產「余值」的額外時間,於工人本身一文不值的工力,馬氏叫作「余工」(Surplus labour)。

余值既全為資本家的掠奪品,那工人分外的工作,就是余工,便一點報償也沒有。剛是對工人的能力課額外的汗血稅,而為資本家增加幸運,這是現代資本主義的秘密,這是資本主義下資本家掠奪勞工生產的方式。

因為這個原故,資本家的利益,就在增大余值。他們想了種種方法,達這個目的。解析這些方法,揭破資本主義的秘密,就是馬氏學說特色之一。依馬氏的解析,資本家增大余值的方法有二要着。

一、盡力延長工作時間,以求增加余工時間的數目。假使工作時間的數目,可以由十小時增至十二小時,這余工時間,自然可以由五小時增至七小時,企業家常謀為此。雖有工場立法,強制些產業限制工作時間,於阻止余值的增長多少有點效果,但推行的範圍,究竟限於少數產業,所以「八時間工作」的運動,仍不能不紛紛四起。

二、盡力縮短生產工人必要生活費的時間。假令生產工人必要生活費的工作時間,由五小時縮短至三小時,那余工時間自然由五小時增至七小時了。此種縮短,是可以由產業組織的完全或由生活費的減少作得到的。生活費減少,常為由協力( Cooperation)的影響所生的結果,資本家每依建立慈善院或雇用比成人生活費較少的婦幼勞工以圖此利益。婦幼離開家庭,那一切家事乃至煮飯洗衣等等,都留給男子去做。但若有維持女工工銀與男工相等的方法或限制婦幼勞工的法律,此種戰略,也就完全失敗了。

馬氏的論旨,不在訴說資本家的貪婪,而在揭破資本主義的不公。因為掠奪工人的,並不是資本家,乃是資本主義,工銀交易的條件,資本家已經全然履行。你得一份錢,他買一份貨,也算是公平交易。既然許資本主義與自由競爭行於經濟界,這種結果是必不能免的。資本家於此,固極願購此便宜物品,因為他能生產比他自身所含價值還多的東西。惟有這一班可憐的工人,自己把自己的工力像機械一般殘價給人家,所得的價格,僅抵自己生產價值之半,或且不及其半,在法律上經濟上全沒有自衛之道,而自己卻視若固然。這不是資本家的無情,全是資本主義的罪惡!

下(二) 編輯

前節所述,是馬氏「價值論」的要旨。而與其「價值論」最有關係的「平均利潤率論」;也不可不略為說明。

今於說明「平均利潤率論」以前,須先說一說那余值怎麼變成利潤的道理。余值本是由勞工生產的價值中除去他的必要生活費所余的價值,這必要生活費就是可變資本,是資本的一部分,不是資本的全部。余值的發生,是單由於可變資本,不是由於資本全部。但因生產物品時支出的費用都出自資本(這些費用,馬氏叫作費用價格),而於費用價格的表形,不能認可變資本與不變資本間有何等區別,就把那僅與可變資本有關係的余值作成與全資本都有關係的樣子。工力的價格就變成工銀,工力生產的余值就變成利潤了。我們可用下列的論式表明這個道理。

1.全資本(C)由不變資本(c)與可變資本(v)而成,

2.可變資本生出余值(m),

3.余值對於可變資本的比例(m/v)叫作余值率,用m'代他,

4.因而得m/v=m'的公式,

5.又生m=m'v的公式,

6.今不令余值僅關係於可變資本,而使關係於全資本,把他叫作利潤(P)。

7.余值對於全資本(C)的關係(m/C)為利潤率,用P'代他,

8。從而得P′=m/C=m/c+v的公式,

9。若把m換成m'又得P=m'v/C=m'v/c+v的新公式,

10。再把他換成比例式,斷得P':m'=v:C的公式。

依此我們可以證明利潤率之於余值率的關係,與可變資本之於全資本的關係相等。我們又可斷定利潤率(P′)常比余值率(m')小,因為可變資本(v)常比全資本(C)小(C=c+v)

資本主義把那僅與可變資本有關係的余值,變成與全資本有關係的利潤,把那對於可變資本的比例的余值率,變成對於全資本的比例的利潤率。在這神秘的形態中,把余值用利潤的名義盡行掠去的真象,就是如此。

依以上所述的原理,余值隨可變資本而增減,全與不變資本的多少無關。但實際上無論可變不變二種資本的比例如何變動,利潤率常為同一。這是一個顯然的矛盾。為使理論愈益明顯,分析解說如下。

1.余值准可變資本的多少而增減,可變資本多則余值多,可變資本少則余值少。

2.利潤率是把余值以對於全資本(合不變與可變二種)的比例表明的東西,故可變資本多則利潤率高,少則利潤率低。

3.然於實際,不拘可變資本分的多少,同一的全資本額有同一的平均利潤率。

依馬氏可變資本分多則利潤率高,少則低的定理,應如下表。

C(全資本) c(不變) v(可變) m'余值率 m余值 P′利潤率
100 = 80 + 20 100% 20 20%
100 = 70 + 30 100% 30 30%
100 = 60 + 40 100% 40 40%
100 = 85 + 15 100% 15 15%
100 = 95 + 5 100% 5 5%

而於實際,這五種產業的利潤率都為同一,與價值原則絕不相容。這就是「平均利潤率的謎」。

昂格思在《資本論》第二卷的序文中曾說,這個矛盾, Ricardo已經看出而未能解釋,Rodbertus也曾注意而未能解決,至於馬氏,在他的《經濟學批評》裡,已經解決過這個問題,而在《資本論》第三卷始完全與以解答。故解釋「平均利潤率的謎」,在馬氏書中是一個最著名的點,而因為解釋此謎的原故,把他的「勞工價值論」幾乎根本推翻。他的學說本身,發生一絕大矛盾,故又是一個最大弱點。

馬氏解謎的鍵,並沒有什麼稀奇的道理,不過是:

一、商品若能按其價值被買賣,利潤率必生種種差別。

二、然於實際,商品不能按其價值被買賣。

三、即於實際,以按不變可變兩資本平均結合比例以上的比例結合的資本生產的商品,於其價值以上被買賣。以平均以下的比例的資本生產的商品,於其價值以下被買賣。

馬氏以下表說明這個道理。

資本結合比例 余值 已經消費
的資本
商品的
價值
商品的
費用價格
商品賣價 利潤率 價值與
賣價的差
I 80c+20v 20 50 90 70 92 22% +2
II 70c+30v 51 111 81 103 22% -8
III 60c+40v 40 51 131 91 113 22% -18
IV 85c+15v 15 40 70 55 77 22% +7
V 95c+5v 5 10 20 15 37 22% +17

我們再把此表細加說明如下:

一、

I例 不變資本80 可變資本20 合計100
II例 不變資本70 可變資本30 合計100
III例 不變資本60 可變資本40 合計100

二、余值率(m/v即m')依馬氏的定理皆為同一。茲假定余值率為100%,

三、那麼

I例,對於可變資本20其100%的余值為20

II例,對於可變資本30其100%的余值為30

III例,對於可變資本40其100%的余值為40,

IV例,對於可變資本15其100%的余值為15,

V例,對於可變資本5其100%的余值為5,

四、費用價格,即生產費,應該與恰足收回(1)可變資本的全部及(2)不變資本中被消費的部分二者的數相當。那不變資本中被消費的部分,假定1例為50,Ⅱ例為51,Ⅲ例為51,IV例為40,V例為10,

五、那麼費用價格的額,應如下表

可變資本 消費資本額 費用價格
I 20 + 50 = 70
II 30 + 51 = 81
III 40 + 51 = 91
IV 15 + 40 = 55
V 5 + 10 = 15

六、商品的價值,等於把余值與上表所舉的費用價格合算起來的數。就是I 70+20=90,Ⅱ 81+30=111,III 91+40=131,Ⅳ55+15=70,V15+5=20

七、商品若能按其價值買賣,其賣價應如下表:

I 90
II 111
III 131
IV 70
V 20

八、而於實際,商品不能按其價值買賣,而以對於平均結合比例所生的余值與費用價格的合計為賣價。用不變資本在平均結合比例以上時,其賣價在上表所列的價值以上。用不變資本在平均結合比例以下時,其賣價在上表所列的價值以下。

九、今為看出這個平均結合比例,應該把第一至第五的資本總括起來,算出不變可變兩種資本的百分比例。就是

資本總額 100+100+100+100+100=500

不變資本總額 80+70+60+85+95=390

可變資本總額 20+30+40+15+5=110

把這二種資本總額變成百分比例,得式如下:

390/500=78% 110/500=22%

而余值總額為 20+30+40+15+5=110

110/500=22%

十、這22%就是對於平均結合比例78c+22v=100,所生的余值就是對於全資本額的平均利潤率。

十一、那麼實在的賣價,應是

I 70+22=92 II 81+22=103 III 91+22=113

IV 55+22=77 V 15+22=37

十二、隨着資本結合的比例不同,有的得其價值以上的賣價,有的得其以下的賣價。現在把這五個例的賣價與其價值的差額算出如下:

第一例,賣價比價值多二,

第二例,賣價比價值少八

第三例,賣價比價值少十八

第四例,賣價比價值多七

第五例,賣價比價值多十七

十三、再把這五個例的差額合算起來2-8-18+7+17=0各個的差異正負相消,由全體上看,賣價與價值仍無二致。

這就是馬氏的平均利潤率論。

由馬氏的平均利潤率論看起來,他所說的生產價格 —— 就是實際賣價 —— 和他所說的價值全非同物。但於價值以外,又有一種實際賣價,為供求競爭的關系所支配,與生產物品所使用的工量全不相干。結果又與一般經濟學者所主張的競爭價格論有什麼區別?物品的實際價格既為競爭所支配,那勞工價值論就有根本動搖的危險。勞工價值論是馬克思主義的基礎,基礎一有動搖,學說全體為之震撼。這究不能不算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大遺憾

下(三) 編輯

馬氏的余值說與他的資本說很有關係。他的名著就是以「資本」這個名辭被其全編,也可以看出他的資本說在他的全學說中占如何重要的位置。我所以把他略為介紹於此。

馬氏分資本為不變與可變兩種。原來資本有二個作用:一是自存,一是增殖。資本用於生產並消失,而能於生產物中為再生產,足以維持他當初的價值,這叫資本的自存。而資本又不止於自存,生產的結果,更於他本來價值以上生出新價值,這叫資本的增殖。馬氏稱自存的資本為不變資本( Constant capital),稱增殖的資本為可變資本( Variable capital)。能生增殖的,惟有勞力。故惟資本家對於勞工所給的勞銀或生活必要品,是可變資本,其餘生產工具,都是不變資本。

馬氏所說的不變資本,也不是說形態的不變,是說價值的不變。在一生產經過中變其形態的資本,為流通資本,不變其形態的資本,為固定資本。然幾經生產以後,就是固定資本,也不能不變其形態。沒有永久不變形態的資本,永久不變的,只是他的價值。一萬元的資本,千百年前是一萬元,千百年後還是一萬元。這項資本中永久不變的東西,就是這一萬元的價值。

不變資本不能產出余值,只能產出他的價值的等值,他的價值,就是生產他的時候所吸入的價值的總額。

不變資本也是由勞力結品而成的生產物,他的價值也是依勞工時間而決定,與別的生產物全是一樣。

馬氏為什麼分資本為不變與可變二種呢?就是因為以利息普遍率說為前提。利息普遍率說是由來經濟學的通說,其說謂凡資本都能自存,不能自存的,不是資本,是消費財。這個自存,不因事業的性質使用者的能力而異,全離開人格超越範圍而行。這就是利息所以有普遍率的原故。一萬元的資本,用到農業上商業上均是一萬元。這一萬元因把他用於生產上生出利息,這個利息為資本自存的價值,隨時隨地有一定普遍的率,決沒有甲的一萬元生一分利息,乙的一萬元生二分利息的道理。有之就是把別的所得,在利息名義之下混合來的。然在實際上,同是值一萬元的資本,他的生產效程決不一樣。房屋與機器同是值一萬元的東西,而房屋與機器的生產效程不同。同是用一萬元買的機器,而甲機器與乙機器的生產效程各異,可是生產分配分的利息普遍均等。有的學者說這個差異不是資本的作用,全是企業能力的關係。富於企業能力的去經營,所得的生產效果多,否則少,故主張以此項差額歸人企業的利潤。馬氏以為不然,他說所以有這個差額的原故,全是因為自存的資本以外有增殖的資本。自存的資本,當然受一定普遍的利率,以外的剩餘,都是增殖的資本所生的。增殖的資本,就是資本中有生這個剩餘的力量的。有這個力量的資本,只是那用作勞工生活維持料的資本。資本的所有者應該以自存就算滿足,應該作不變資本的所得承受利息。那可變資本所得的增殖,全該歸生出這個的工人領受,要是把這個歸於資本家或企業家,就是掠奪勞工的正當權利,企業的利潤,就是贓物的別名。

只有價值決不能生產,必有勞工運用他才能有生產的結果,因為勞工是資本的淵源。可是只有勞工沒有維持他們生活的可變資本,還是不能生產。我們從此可以看出勞工與資本也應該有些結合。

於此我們應加特別注意的,就是為社會主義經濟學鼻祖的馬克思與那為個人主義經濟學鼻祖的亞丹斯密氏兩人的資本論頗有一致的點,且不是偶然一致,他們實在有系統的立於共同思想上的地方。

馬克思分資本為不變與可變二種,亞丹斯密則分資本為固定與流通二種。亞丹斯密的固定資本,適當馬克思的不變資本,流通資本適當可變資本。其相同的點一。

他們都認隨着產業的種類這二種資木配合的比例也不一樣。其相同的點二。

馬克思主張惟可變資本才能於收回自己的本來價值以外生產余值,余值率常依可變資本的多少為正比例。亞丹斯密主張固定資本不能自己生出收益,必賴流通資本的助力始生收益的剩餘。其相同的點三。

馬克思說惟有用作維持勞工生活料的資本是可變資本。亞丹斯密列舉流通資本的內容,也以維持勞工生活的資料為主。其相同的點四。

可是馬克思的可變資本與亞丹斯密的流通資本,其內容也並非相同。亞丹斯密的流通資本中,實含有:1。止於收回自己本來價值的;2。以外還生出剩餘的二部分。就是把馬克思的1被消費的不變資本的部分;2。可變資本的全部,二者合稱為流通資本。那麼亞丹斯密的所謂收益(Revenue),其實也把自己收回分包含在內,就是於馬克思的所謂余值以外,並括有生產費在內。

馬克思主張勞工價值說,亞丹斯密主張生產費價值說,二人的出發點不同。可是馬克思終於依了生產費價值說才能維持他的平均利潤率說,又有殊途同歸的勢子。

總之,不變可變資本說是支撐馬氏余值論的柱子,余值論又是他的全經濟學說的根本觀念,這資本說被人攻破,馬氏經濟學說必受非常的打擊。然而他的不變可變資本說與亞丹斯密的固定流通資本說大致相同,而在亞丹斯密的固定流通資本說,則人人祖述奉為典型,以為是不能動搖的定理。而在馬克思的不變可變資本說,則很多人攻擊,甚或加以痛詆,我們殊為馬氏不平!

下(四) 編輯

宗馬氏的說,人十六世紀初期,才有了資本。因為他所謂資本,含有一種新意義,就是指那些能夠生出使用費的東西。這個使用費,卻不是資本家自己勞力的結果,乃是他人辛苦的結果。由此意義以釋「資本」,十六世紀以前,可以說並沒有資本與資本家。若本着經濟上的舊意義說資本單是生產的工具,那麼就是十六世紀以前,也何嘗沒有他存在!不過在那個時代,基爾特製(Guild system)下的工人,多半自己有自己的工具,與馬氏用一種新意義解釋的資本不同。

馬氏根據他那「社會組織進化論」,發見這種含有新意義的資本,漸有集中的趨勢,就構成了他的「資本集中論」。

請述他的「資本集中論」的要旨。近代科學勃興,發明了許多重要機械,致人類的生產力逐漸增加。從前的社會組織,不能供他迴翔,封建制度的遺蹟,遂全被廢滅。代他而起的,乃為近代的國家。於是添了許多新的交通手段,辟了許多新的市場。這種增大的生產力,得了適應他的社會組織,得了適應他的新市場,隨着公債的成立,又發生了好多的銀行和商業公司,更足助進產業界的發展。從前的些小工業都漸漸地被大產業壓倒,也就漸漸地被大產業吸收了。譬如 Trusts與 Cartels這些組織,在馬氏當時,雖未發生,到了現在,卻足作馬氏學說的佐證。這 Trusts與 Cartels的組織,不止吸收小獨立產主,並且把中級產主都吸收來,把資本都集中於一處,聚集在少數人的手中。於是產業界的權威,遂為少數資本家所壟斷。

上節所說,是資本家一方面的情形。工人這一方面呢,因受這種新經濟勢力的壓追,不能不和他們從前的財產斷絕關係,不能不出賣他自己的勞力,不能不敲資本家的大門賣他自己的人身。因為他們從前賣自己手造的貨品的日子過去了,封建制度和基爾特製度的遺蹟都消失了,他們不賣自己的筋力別無東西可賣了!這些工人出賣的勞力,可以產出很多的余值,一班資本家又能在公開市場裡自由購買,這真是資本家們創造新樣財產的好機會。但是這種新樣財產的造成,全是基於別人的汗血,別人的辛苦。他們新式財產之成功,就是從前基於自己勞力而成的舊式財產之破滅。少數資本家的工廠,就是多數無產階級的大營。從前的有產階級,為了這個事業,不知費了多少心力,奔走呼號了三世紀之久,他們所標榜的「人權」、「工人自由」的要求,正是他們勝利的凱歌。因為他們要想在市場裡收買這種便宜貨品,必須使這些工人脫離以前的關係,能夠自由有權以出售他自己。他們的事業成功了,工人的運命也就沉落在地底了!

資本主義是這樣發長的,也是這樣滅亡的。他的腳下伏下了很多的敵兵,有加無已,就是那無產階級。這無產階級本來是資本主義下的產物,到後來滅資本主義的也就是他。現今各國經濟的形勢,大概都向這一方面走。大規模的產業組織的擴張,就是大規模的無產階級的製造。過度生產又足以縮小市場,市場縮小,就是工人超過需要,漸漸成了產業上的預備軍,惟資本家之命是聽,呼之來便來,揮之去便去。因為小產主的消滅與牧業代替農業的結果,農村的人口也漸集中於都市,這也是助長無產階級增長的一個原因。無產階級愈增愈多,資本愈集中,資本家的人數愈少。從前資本家奪取小手工小產業的生產工具,現在工人要奪取資本家的生產工具了。從前的資本家收用手工和小產業的生產工具,是以少數吸收多數壓倒多數,現在工人收用資本家的生產工具,是以多數驅逐少數,比從前更容易了。因為無產階級的貧困,資本家在資本主義下已失救濟的能力,階級的競爭因而益烈。競爭的結果,把這集中的資本收歸公有,又是很簡單的事情。「善泅者死於水,善戰者死於兵。」凡物發達之極,他的發展的境界,就是他的滅亡的途徑。資本主義趨於自滅,也是自然之勢,也是不可免之數了。從前個人自有生產工具,所以個人生產的貨品當歸私有,現在生產的形式已經變為社會的,這分配的方法,也該隨着改變應歸公有了。資本主義的破壞,就是私有財產制的破壞。因為這種財產,不是由自己的勞工得來的,是用資本主義神秘的方法掠奪他人的辛苦得來的,應該令他消滅於集產制度之下。在資本主義未行以前,個人所有的財產,的確是依個人的勞工而得的,現在只能以社會的形式令這種制度的精神復活,不能返於古昔個人的形式了。因為在這大規模的分工的生產之下,再復古制是絕對不可能。只能把生產工具由資本家的手中奪來,仍以還給工人,但是集合的,不是個人的,使直接從事生產的人得和他勞工相等的份就是了。到了那時,余工余值都隨着資本主義自然消滅了。

以上系馬氏「經濟論」的概要,本篇暫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