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七年/六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6月1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歲抄。

○咸鏡監司書目,高嶺、種城[鍾城],雨雹水災事。

○接慰官書目,客使二十六日到忠州,不受宴享,不奉書契問答。二十七日發向聞慶事。

○府院前啓。不允。

○傳曰,今日來會備局堂上及在家大臣、三司長官,命招引見。倭使所請未收木六百餘同許給事,定奪雲。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未時,日暈。

6月2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趙廷虎爲副應敎,李省身爲掌令,權潗爲軍資正,權濤爲司諫,柳汝恆爲刑曹正郞。

○備局啓辭。大槪,金尙容所啓云云,守令薦,文武官竝薦,政體似不當如是。今後文武官勿爲薦望,何如?傳曰,所啓是矣。但薦擧未久,又令勿薦,有同兒戲,徐議處之,可也。其中堂上官則待薦擬望,果爲未妥,勿論薦之有無,擇用。

○檢閱鄭太和,太白山實錄奉安事,出去。

○府院前啓。答曰,禁耕百步,載在令甲,前日酌處,實合情法也。逆鄕革罷事,姑從權宜,以除民弊,少無不可,亦勿煩瀆。免稅事,已諭。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未時至戌時,日暈。

6月3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府院前啓。答曰,不允。

○李貴箚子。大槪,伏見聖批,不得不再辨愚臣一得事。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卯時至酉時,日暈。

6月4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兪守曾爲持平,金南重爲執義,崔葕爲掌樂正,洪思效爲摠管,具宏爲慶尙右水使,柳應泂爲左兵使,李尙馪爲龍岡縣令。

○府前啓。答曰,不允。逆鄕革罷事,停啓。

○院前啓。答曰,不允。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5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憲府啓本,刑曹佐郞李愈矣,朴東善奉香駕轎罪,以笞三十輕照,杖七十贖,奪告身二等。判書權昐,參判金慶徵遲晩,上裁。啓竝罷職。李愈只贖。

○接慰官書目,客使初一日尙州設宴問答辭緣事。

○府院前啓。答曰,不允。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6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呂爾徵爲輔德,沈諿爲刑曹判書特旨,尹順之、沈東龜爲禮曹正郞特旨李顯英爲刑曹參判,吳竱爲正言。

○崔鳴吉箚子大槪,辨[卞]誣奏聞添入他語,似未妥當事。批答封下。聞冬至使行言,袁崇煥題本,以本國媾倭之故,其辨[卞]誣奏聞中,欲及今此倭情,以此爲不可也。

○院啓,驛田還給事。諸宮家田畓勿爲免稅事。新啓,黃性元之濫占勳籍,已多物議,今者納穀百五十石,自學生而躐取嘉善,其子縉又從而呈狀,至於封君,渠之濫越,固不足深治矣。其於明主愛嚬笑之道,爲如何哉?請還收封君之命。答曰,黃性元循例封君,未爲不可,宜勿煩瀆。其餘,不允。

○接伴使洪靌西下。

○府前啓。答曰,不允。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7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修撰金光爀初度呈辭。給由。

○運判金德承不顧事體,棄其血氣之怒,乃敢於狀啓中,多發鄙倍之語,有若閭閻相鬪肆罵洩憤者然,損壞士大夫禮讓之風,大矣。請罷職。府啓答曰,苟有其失,故已爲推考,不必罷職。

○備忘記,近因暑雨,廣室亦熱,□市之民,艱苦可想。秋節不遠,艱苦亦多,令該曹參酌變通,俾無怨咨。

○禮曹啓。大槪,近年以來,得雨旣洽,則或有秋節前復市之擧。今此雨澤滂沛,七月初七日爲始,遷市肆、開閉門、勿擊鼓、避正殿、減膳等事,竝復常擧行,何如?傳曰,依啓。且寡昧不德,致此旱災,今雖得雨,後慮猶多。其中避殿、減饍、勿擊鼓等事則不可容易復常,勿爲擧行。

○傳曰,典獄摘奸,輕囚放釋。

○院啓,黃性元還收封君之命。田畓免稅事。答曰,諸宮家田畓免稅,流來旣久,此亦法典所謂內需司之類,今難卒革。黃性元事,已諭。貞淑翁主墓下驛田盡還本驛事,停啓。

○府啓,牙山新縣監朴訢,發身財粟,人物庸劣,策應剸割,決不可堪,請遞差事。諸宮家田畓勿爲免稅事。答曰,朴訢,試可無妨,亦勿煩論。免稅事,院答同。驛田事,停啓。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8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李貴箚曰,古昔聖賢嘉言至論,不爲不多,擇其無弊而行之,可也。

○備局啓辭大槪,謝恩使李忔,冬至使尹安國啓辭云云。乘船處所,依前例使之乘船於石多山事,本道監司處行移,何如?傳曰,依啓。

○運判書目,亟治臣罪,以快陷臣者之心事。

○平安監司書目,昌城報,遊擊毛永福等五將,各率馬兵,五月二十五日,自仇玄上來事。

○府啓,金德承事。勿爲免稅事。牙山縣監朴訢事。答曰,不允。

○院啓,宮家田畓勿爲免稅事。黃性元事。答曰,已諭。黃性元事,措語不中,待勳臣之道,似不當如是太薄也。

○禮曹,聖節兼謝恩使及冬至兼進賀使拜表吉日,七月初八日卯時,方物封裹,同月初五日,乘船,同月二十五日,改推擇。啓。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9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修撰金光爀再度呈辭。加給由。

○訓鍊都監啓辭。大槪,哨軍朴應吉,甲子十月,赴防被抄,闕庭下直,纔出城門,遽卽逃亡。今者牢子林千卜,捉告采軍兵於敎場梟示事。傳曰,依啓。捉告人,照例論賞。

○府啓,宮家田畓勿爲免稅事。金德承罷職事。朴訢遞差事。新啓,東萊所納各官稅木,取見前監司金時讓天啓七年啓本,則前後東萊官吏,無面及文書不明木布,多至一千五百餘同。請啓本名付守令拿來,嚴加鞫問,計額盡徵於東萊,身死者,亦依《大典續錄》勿許免徵,依律定罪事。宣傳官宣楫,爲人悖戾,請罷職事。答曰,依啓。朴訢,相當守令相換。東萊前後官吏,厥罪甚重,一一拿鞫,未爲不可,但昏朝時事,擧皆如彼,到今獨治此罪,似不妥當矣。宣楫,推考。免稅事,不允。

○院啓,免稅事。新啓,太僕爲考牧之所,而各場所收諸貢價布,其數浩多,頃者有一判官,數月之內,折用官木,幾四十同,米幾二百石,請令本寺査覈,依律科罪事。黃性元事。慶尙左兵使柳應泂,家有悖行,人皆以狗彘視之,無少可試之才,實有可記之惡,請罷職不敍。答曰,不允。司僕判官事,依啓。已上出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霧氣。

6月10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提學趙翼。

○備忘記,寡人,不幸多子見厭於朝臣,貽弊於百姓,心甚愧焉。臺諫所謂二大君家田畓免稅,令該曹速爲革罷,以慰民心。

○李貴箚子大槪,貞淑翁主墓下驛田事,臣曾於回啓時,旣請前日該曹誤捧承傳之罪,旣已責人,今又效尤,臣所不敢,請還收百步內仍給之命事。

○禁府,李永命,刑問四次,李應澤,二十七次,鄭希震,十七次,加刑。啓依允。鄭希震,除刑議處。

○政院啓大槪,伏見今下備忘記,相顧驚駭,心魂飛越,不料聖明之朝,有此不平之敎也。文字之間,辭氣太露,使滿朝臣子,擧皆蹙蹙惶駭。王言一下,遠近傳播,非細事也。臣等忝在近密,職是出納,謹昧死封還。傳曰,知道。該曹當爲擧行之事,如是還入,殊甚不當,從速分付。再啓答,末端數字,改書以下,斯速擧行,可也。

○刑曹判書沈諿上疏,亟賜鐫改事。答曰,卿實合此任,宜勿控辭,速出行公。

○兩司,以驛田事停啓事避嫌,無所啓。已上出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內醫院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內藥房湯藥使令,在平時,以二十八名,分定書員、庫直、酒房、香匠之任,其餘則藥房入直,晝夜不離。又有看病、採藥、出使等役,奔走無暇,而只給料米六斗、步兵木一疋,役苦料薄,常常稱冤矣。亂後減去四名,江都時又減四名,今則只以二十名,分差各處,一人常兼數事,其勤苦比前尤甚,故裁省之時,一疋之木,亦不爲減給,而適變時,全減不給,上年只三朔題給之後,又爲蠲減,貧寒下人等,長立闕下,只以六斗單料,資生無路,盈庭號訴。臣等常所目見,果爲矜惻。闕內衙門,如玉堂、侍講院書吏等則九斗料米外,又有步木一疋雲。令該曹依此例步木各一疋,仍前題給,俾得聊生供役,何如?傳曰,言於該曹。曹啓曰,言於該曹事,傳敎矣。臣李貴久添本院提調,非不聽下人等所訴,而已爲蠲減之事,似難仍其各衙門所請,以啓無窮紛紜之弊。若欲一一從請,則必盡復本曹前各樣所收之雜木,然後可應其請,姑待御前使喚、司鑰輩還給時,竝爲擧行,何如?傳曰,依啓。已上《兵曹謄錄》

○禮曹啓曰,備邊司啓辭,麻浦氷夫位田居生人等,聯名呈狀於本司,極陳位田載氷之苦,其年稅畢輸納,則又以來年稅納,一人雇立,多至十六駄雲。果如其言,則其難堪之狀,不可勝言,令禮曹詳加査覈,入啓處置,以解民怨,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載氷一事,不待位田居生人等呈訴,臣曹亦詳問其本庫之難支,位田人之難堪,曾以負氷軍加給事,至於啓辭,未得變通。參判臣景稷,兼帶本庫提調,備知本庫之弊,再次進[陳]達於榻前,竭無□蘊,令該曹處置,而亦未得大段變通。五月所給軍外,只加給二名,通共九名也。六月進排氷丁,一日七十二丁,以二[三]丁作爲一駄,則乃二十四駄,通計一朔,則當爲七百餘駄,而九名價布,僅二十七疋,以二十七疋之價,安得雇立七百餘駄之馬乎?不少御供及各衙門進排氷丁,無路輸入,不得已以位田居生人家則計其間數,田畓則計其結數,責立氷夫之馬,非但責出其年之稅,引用翌年而不足,又責其後年條,民人之稱冤,職此之由也。該曹若不另行變通,則位田居生人等怨望,終無少解之路,着令該曹詳量處置,何如?傳曰,依啓事,傳敎矣。本曹當初步兵設立時,擇其可爲分給處,詳盡磨鍊,故平時儲蓄步木,非只爲應各衙門需索而已,別儲封不動,以爲他日軍需而設也。且平時則步木之外,通八番軍士軍裝點閱時,以軍裝見頉,每名徵贖或一疋、或二疋、或半疋,隨其見頉之多少,一番點考,所收之木,多至數千疋。軍士老病,而不堪自立者,本曹親審,從願徵木。忠壯衛,頃日除番收木,以助軍需,黃延道老殘步兵,亦爲除番收布,明有舊例,故本曹步木外各邑所收之木,其路甚多,足以責應各衙門需索,而步木則別儲一庫,名曰封不動,其數多至數千同,所謂富國,亦指此等儲蓄也。脫有緩急,許多軍需,皆以此木,豈非長遠之計乎?頃者,軍士應立苦役處,皆令步木責立,亦爲難繼。祖宗朝上番軍士,令衛將所每朔分苦歇換送,其意有在,而不思不繼之道,只欲慰悅軍情,不亦左乎?不特此也。當初裁省廳設立時,參酌各衙門殘盛,又量其國力可支與否,或減或增,十分參商議定,而近日各衙門,只聽下人所訴,不計國儲虛竭,至於此極,每請加給,極爲不當,故本曹具由入啓,則判下內,各司所報,一切勿施爲敎矣。厥後各衙門不顧有此傳敎,而又爲紛紜,更請不已。殿下亦不勝其所請,至於御內使喚、司鑰之輩,特命勿[題]給,而承政院下人,以其平時所無濫受,已極寒心,而弘文館、侍講院,又踵此而繼請,殿下又破格而特給。本曹不敢更爲論啓,殊非有司之所職,而奬順聖旨矣。今者禮曹多費辭說,至以二百年流來氷夫位田之役,乃欲徵責於本曹,極爲無理。又以各衙門輸納氷丁馬價,又欲徵責於本曹,闕內供上則猶可以步木運入,而各衙門用氷之處,自以各衙門之力輸入,已成規例,而又欲以步木輸入,只聽下吏所訴而不計國儲虛竭,難繼之道,其不思甚矣。若欲行各衙門無窮之請,則必待盡復前日本曹所捧之木,然後以爲可繼之策。今此氷丁運入價布,依上年例施行,勿爲加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本曹事勢,雖或如此,民怨亦不可不顧,先朝前例,詳考處置。已上亦《兵曹謄錄》

○自三更至五更,沈霧。

6月11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弘文館箚曰,依啓。臺諫出仕事

○答院曰,柳應泂雖有所失,累經大赦,且有爲國之誠,洗滌前過而用之,未爲不可矣。且昨日之敎,出於羞恥之心,實非嚴峻之言也。他餘事,竝不允。

○府啓。答曰,依啓。朴沂[朴訢],相換便當,更勿煩論。田畓免稅事及守令拿鞫事,不允。

○答玉堂箚曰,省箚。卿等之言是矣。予識見不明,其中或不無疑惑。

○玉堂箚子大槪,前日聖批,以朱子之言爲有弊,昨日備忘,且多未安之敎,不敢不陳辨事。答曰,卿等之言是矣。予識見不中,其中或不無疑惑之處,從當論難焉。

○翰林取才,宋國澤,《綱目》略,李惕然,《綱目》粗。

○憲府啓本,前參奉李廷楊,私廟婢子,作妾隱匿罪,杖一百贖,奪告身。啓除贖決杖。

○大司憲金尙憲,執義金南重,掌令李省身,持平李德洙、兪守曾避嫌,泛見墳墓百步禁耕之文,而未詳耕墾在葬前勿禁意,相議論矣。今聞重臣,以不曉法典爲非,請遞事。掌令兪省曾,竝啓遞。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

6月12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而以趙廷虎爲執義,羅萬甲爲持平,金南重爲副校理。

○修撰金光爀三度呈辭。遞差。

○答鄭忠信疏曰,省疏具悉卿懇。予意已諭,卿勿固辭。

○答刑曹判書沈諿疏曰,省疏具悉至懇。卿勿固辭,從速察職,以副予意。

○府啓。答曰,依啓。臺諫出仕及在鄕臺諫乘馹上來事。且驛田事,如是更論,似乎已甚,勿煩可也。東萊前後守令,今難追罪,然當問於大臣處置。免稅事及朴沂[朴訢]事,不允。

○政院啓,今月十五日儒生殿講,取稟。傳曰,爲之。

○諫院以避嫌無所啓。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13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校理金南重。

○江華圍籬守直交替事,內官魏忠誠下去,此意下諭於京畿監司及江華留守處。

○答吉州居前萬戶金德龍疏曰,省疏具悉。深嘉爾誠。所陳之事,當令該司採施焉。

○答院啓曰,無[毋]庸堅執。

○答府啓曰,勿煩。前啓

○答御營廳草記曰,依啓。金海等兩邑減下,俾無民弊。

○答金長生疏曰,觀卿上疏,心甚缺然。卿勿固辭,秋涼後上來,以副予意望。

○答刑曹粘目曰,實病的實與不,詳審處。已上出內下日記

6月14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尹棨爲正言,吳竱爲副修撰,前僉知李隼,加嘉善,僉使韓天斗,加通政。

○答刑曹啓目曰,竝姑停刑推,流來謄錄及今年功役,憑覈處置。

○府啓。答曰,不允。

○長番內官吳大邦,承傳色差下,政院知悉。

○禮曹正郞尹順之上疏,聞命上來,惶恐不敢出謝,冒死陳情事。

○明日儒生殿講時,試官二,李德泂、張維,參考官,姜碩期、兪伯曾、閔有慶、呂爾徵,命官,右相落點。

○院啓,諸宮家田畓勿爲免稅事。黃性元還收封君之命事。柳應泂罷職不敍事。答曰,不允。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15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東萊居幼學宋永立等十一人疏曰,省疏具悉。條陳之弊,當令該曹議處焉。

○答府啓曰,不允。朴沂[朴訢]事,不可失信,姑令赴任,察令[其]能否而處之,未晩矣。

○答兵曹草記曰,知道。本曹事勢,雖或如此,民怨亦不可不顧,先朝前例,詳考處置。

○答尹順之上疏曰,今除此任,意非偶然,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殿講試官李德泂病,代,金尙憲。

○殿講儒生,生員金好德,《易》粗,進士尹珹,《書》略,幼學趙績,《大學》略。傳曰,尹珹等,給一分。

○院啓,無城上所,姑停。已上出內下日記及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未時,白雲一道如氣,起自坤方,逶迤而指艮方,長十餘丈,廣尺餘,良久乃滅。

6月16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府啓曰,不允。出仕事,依啓。

○吏曹,各司官員,《大典》考講。不通北部主簿崔大祥汰去。啓。答曰,依啓。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17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吳竱。

○答戶曹粘目曰,云云,蒙學及都監貿課官乙良,仍爲定送。

○答備局粘目曰,云云,令道從重決杖。

○答戶曹草記曰,依啓。身死之人,勿懲可也。

○府啓。答曰,不允。前啓

○答刑曹粘目曰,從速依法處置,俾無民怨。

○答兵曹草記曰,知道。謄書以入,無妨。

○答刑曹啓目曰,下送於本道,使之査覈處置。

○院啓,無城上所,姑停。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18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院啓曰,勿煩。諸宮家免稅,柳應泂、黃性元事。

○答府啓曰,勿煩。

○答司憲府啓目曰,所當依律施行,赴京臨迫,卽贖。

○平安監司書目,高山里僉使具定,不報上司,越江送人,以致被擄,朝廷處置事。

○接慰官書目,客使初十日上船宴禮,書契傳授事。

○秋信使書目,本月[初]十[一]日渡鴨綠江事。

○禮曹啓。大槪,秋節已屆,霖澍遍洽,請依舊事,凡干減省節目,竝令復常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已上出內下日記及古判書《朴鼎賢日記》

○卯時辰時,有霧氣。夜一更,流星出三台星下,入乾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一二尺許,色白。

6月19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禁府粘目曰,黃緝,以受國厚恩之人,不思報效,厭憚邊地之板蕩,凡干國事,專不顧念,雖無犯贓之事,厥罪非細,而況兼有不廉之失乎?此而不治,國不爲國,依回啓施行。

○答刑曹啓目曰,依允。功議各減一等爲乎矣。解由時,以無頉回報爲在司僕寺當該官吏,亦爲推治。

○答掌隷院粘目曰,當初籍沒之時,不爲呈辨緣由,及今年二月,始爲推捉,的實與否,明査處置。

○答刑曹草記曰,知道。僞造、欺罔等事,所犯非細,故言之耳。

○答院啓曰,不允。柳應泂,遞差。

○觀此疏辭,則安城郡守李厚培所爲,殊極可駭,姑先從重推考。陽陵君許𥛚疏不捧事

○答陽陵君許𥛚疏曰,省疏具悉卿意。卿須勿固辭,從速上來,以副予望。

○答府啓曰,不允。

○答刑曹粘bb目b曰,除刑推放送,令該曹詳覈處置。

○全羅監司書目,本道水災、蟲災一時疊出,無望西成,民事可慮事。

○備局啓辭大槪,具定生釁邊上之罪,不可不痛懲,拿鞫定罪,何如?傳曰,允。

○禁府,鄭希震,其元情及其子有欽上言,竝稱以作紙用下雲。一向稱冤,或有未暴實情,不敢輕議,上裁。啓削職定配。玉果定配。啓。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巳時,有霧氣。

6月20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都目政事。以趙絅爲獻納。

○答政院啓辭曰,該曹自當回啓,政院不必防塞。

○答院啓曰,依啓。柳應泂旣已遞差,停論可也。免稅事、黃性元事,不允。

○答訓監粘目曰,兩西走回人,許令入屬,似未妥當,此一款乙良,勿施。

○答承文院草記曰,知道。依前例以殿下書塡,似可矣。

○陽陵君許𥛚再疏。大槪,乞賜骸骨事上疏,安城郡守李厚培不捧上送,臣奴直爲上送事。傳曰,觀此疏辭,則李厚培所爲,殊極可駭,姑先從重推考。

○政院啓。大槪,許𥛚上疏,旣已從速上來爲答,吏曹更無回啓之事,此疏仍置本院乎?傳曰,下禮曹,可矣。政院啓,許𥛚上疏,下禮曹可矣事,傳敎矣。臣等竊念大院君別廟一事,朝廷講之熟矣。自上抑至情循正論,以定大禮,輿情旣愜,群議旣一,今以一人之言,而令該曹更議,不可之大者也。伏乞聖明,更加深思,還寢下禮曹之命。傳曰,該曹自當回啓,政院不必防塞。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夜一更流星,出璧星上,狀如,尾長丈餘,色赤。

6月21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都目政事。

○答兵曹草記曰,知道。陞品,可矣。朴夤高實職事

○答兵曹草記曰,知道。此時別遞兒,似難加出,姑依近例爲之,可也。

○答掌樂提調李貴、徐渻等啓辭曰,依啓。且色吏濫捧之布,已往之事,勿煩,可也。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夜二更月出時,色黃赤。五更,月暈,有霧氣。

6月22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禮曹粘目曰,論此事者,非獨許𥛚而已,今以人無異言等語,爲鉗斥計,深可怪也。姑依回啓施行爲乎矣,今後乙良,更勿爲如此無忌憚之言。

○答府啓曰,大君家免稅,已爲革罷,而猶不停論,逐日煩瀆,侵凌宮家,甚於曩時之說,無足怪也。堯、舜之治,亦以睦族爲本,今之所謂君子,薄待先朝子孫爲能事,未曉其意也。大抵人心,雖有譽言,如彼頻數,則必以爲厭困,而況侵奪之論乎?祖宗朝流來之事,到今革罷,萬無其理,爾等退而思之,更勿堅執。驛田事,不允。

○答院啓曰,依啓。且免稅事,大君家田畓,已爲革罷,而猶不停止,如是煩瀆,侵凌宮家,甚於曩日之說,無足怪也。堯、舜之治,亦以睦族爲本,而今之所謂君子,以薄待先朝子孫爲能事,若此不已,則雖欲親之,不可得也。大抵人情,不甚相遠,雖使今日臺官當之,其不爲厭苦,未可必也。此事流來,旣久矣,非今日所可革罷。爾等退而熟思,更勿堅執。尹勉之,遞差。黃性元、柳應泂等事,竝不允。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

6月23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刑曹啓目曰,近來習俗偸薄,大利所在,則仇讎亦忘,此弊不可不痛懲。然奴僕之讎與親屬有間,一人之死,亦甚關重,姑依前例施行,治罪安徐。

○答禁府啓目曰,姑停刑推,發軍的實與否,査覈處置。慶悅事

○答府啓曰,不允。且崔衎事,武官差送,意非偶然,勿爲煩論。許稷,遞差。

○答侍講院草記曰,依啓。船隻覓給事,移文可矣,不必下諭。已上出內下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6月24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掌隷院粘目曰,各年帳籍,相考處置。

○答兵曹粘目曰,本官飾辭,不可取信,使之從速捉送。

○答平安道居僉正朴愛箕疏曰,省疏具悉爾誠。條陳之事,當令該司採用焉。

○答保人黃夢吉疏曰,覽疏,深嘉爾誠。疏辭,當令該司採用焉。

○有政。以羅萬甲爲修撰。已上出內下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巳時,日有左珥。

6月25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院啓曰,不允。前啓,陽陵君許𥛚,門外黜送事

○答備邊司草記曰,知道。已給之數,不至薄略,勿爲加給,可也。李忔盤纏事

○答備邊司粘目曰,依允。且其中有軍功者乙良,趁卽頉下,宜當更議處置。

○禁府以大臣意啓曰,鄭碩儁、蔡有濟、羅萬紀、沈宗道、鄭湛、韓惟翔、朴充先、柳振楨、趙存道、李淸等,因臺諫所啓,令廟堂參酌處置事,傳敎矣。兩司多官,因一時公論,有此論啓,依臺諫啓辭施行,宜當。傳曰,依啓。

○院啓,陽陵君許𥛚,爲人輕妄,無一善狀,有何知識,可以議禮?丙寅年間,冒呈妖妄之疏,兩司俱發,請以遠竄,不意今者,挾勳自恣,復持前論,欲壞朝家已定之典禮。請削奪門外黜送。答曰,不允。

○府啓,許𥛚削黜事。答曰,不允。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26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宗廟薦新稷飯,多有細沙,極爲駭愕。當該官吏,罷齋後察之。內下日記

6月27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永興之事,更爲思之,則頃年定奪,似甚便當。營將韓應男,姑勿下送,令備局更議處置。

○國忌無事。已上出內下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夜二更,流星出王良星下,入婁星上,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蒼白。

6月28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李曙箚曰,省箚具悉。鄙夫之言,不足與較,卿勿待罪,從速察職。

○平安監司、接伴使書目,偵探軍官,自宣川回來言內,毛都督,不得還鎭云云事。得見狀啓,則張大秋告目,宣川雲,毛文龍爲袁軍門崇煥所誅,的報來到島中雲。已上出內下日記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6月29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禁府草記曰,知道。還送配所,勿圍宜當,更議大臣處置。

○答統制使具宏疏曰,省疏具悉。統制之任,卿實合宜,更加盡心,以副予望。且所陳坐次,當令該司酌定焉。

○答張晩箚曰,省疏具悉。李翟,以幺麽一蔭官,侮辱元勳,無所不至,此亦可以觀世變之處也。近來人心浮薄,名在勳籍者,則必以怪慝幺麽等語辱之,翟亦學得此習者也,其無狀之言,不足與較,卿勿控辭。

○答賑恤廳草記曰,依啓。未上來木布貿穀,入送安州,以補軍餉,海邊各官所在米太,亦令入送,飢民散遺[遣]之時,量給木布,以爲蔽身之資,似爲宜當,議處。且旣令度支句管,則郞廳與使令,不必仍置,竝爲減下,自體府時之檢飭,可也。已上出內下日記

6月30日

編輯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島中凡幹事情,一一探聽,連續馳啓事,平安監司金時讓處,下諭。

○以齋戒,無事。已上出內下日記郞廳李弘稷校正。郞廳魏致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