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六年/十二月

十一月 十二月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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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平安監司書目,龜城報,唐人七名眞㺚一名,持都督答書,入往瀋陽事,及近觀毛營所爲,極爲叵測事。

○京畿監司書目,胡將龍骨大,率胡人十五名,卄九日到長湍事。

○金差迎候官許完,碧蹄出去。

○以地下日食齋戒,無所啓。朝報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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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領府事李□□箚子,諸司都提調乞遞事。

○院啓,加資改正事,祿遞兒事,曺明勖事。答曰,不允。曺明勖事,依啓。姜善餘罷職事停啓。

○府啓,加資改正事,祿遞兒事,徑先受祿人罷職事,該曹官推考事。新啓,鰲山君李擢男,前爲橫城縣監,逮捕逆黨時,辭連人、隣族,不論眞僞,撤其家産牛馬,太半入己,至以鐵釘穿其兩掌,以索貫而牽行,原、橫之人,至今痛入骨髓,請罷職不敍事。監察金起孝,爲人庸劣,請汰去事。答曰,不允。李擢男推考,金起孝依啓。朝報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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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金尙容爲吏曹判書。卒領相申欽諡文貞,贈右相鄭曄諡文肅。以金時讓爲承旨,以洪瑞鳳爲大司憲,以吳端爲掌令,以崔惠吉爲持平,以徐渻爲禮曹判書,以鄭百亨爲禮曹佐郞,以柳汝恪爲禮賓寺正,以兪大逸爲寧邊府使,以洪憲爲泰安郡守,以金商爲仁川府使,以李濬爲豐川府使,以李眞彥爲漢城庶尹,以李睟光、鄭光績爲知事,以金榮祖爲司藝,以李袨爲直講。

○刑曹啓本,死囚河天國、白元、張淵、盧天民、吾莊、金海立、朴龍、得立等再覆。啓。依允。

○下歲抄。

○備局啓,金差之來,當有門外迎候之禮,預爲差出武宰二人,分付句管堂上,而迎候官柳應泂,終不出去接待所,則未及設行,致令金差嗔怒直入,軍人亦不趁時定送,兵曹郞廳竝命推考。傳曰,依啓。柳應泂罷職,兵曹色郞先罷後推。且今後金差往來時,自關西擇定差使員,嚴飭率來,碧蹄以東則令迎候官檢飭率來,以爲防奸柔遠之地,可也。

○接待所郞廳、禮賓主簿,亦以政院啓辭罷職。

○明日金差招見時殿坐,三嚴午初。

○府啓,加資改正事,徑先受祿人罷職事,李擢男罷職事。答曰,不允。李擢男,當觀其緘辭而處之,勿爲更煩。品祿事,停啓。

○院啓,罪人成大勳,禁府定配於延豐,延豐距槐山大勳家,未一息之地,請禁府當該堂上、郞廳推考。移配西邊。工曹參議金繼燾,除授半年,一不參朝賀之列,請遞差。義盈奉事閔鎬,素無行檢,曾與其叔父爭訟,請罷職不敍事,加資改正事。答曰,依啓。閔鎬事,加資事,不允。祿遞兒事,停啓。朝報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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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郞廳應罷,佐郞柳柔緝。

○府啓,徑先受祿人罷職事,該曹堂上、郞廳推考事,加資改正事,李擢男罷職事。答曰,不允。

○院啓,加資改正事,閔鎬罷職事。答曰,不允。閔鎬旣已罷職,不必深治。朝報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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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判書箚子大槪,兵曹郞廳罷職瞹昧事。答曰觀此箚辭,則兵郞似無所失,勿爲罷職。

○府啓,加資改正事,李擢男罷職事。答曰,會盟後舊功臣加階,非但已成規例,仲朔宴,亦有加資之擧,會盟宴加資,似不可廢也。但靖社等功臣,策勳未久而又有此擧,理宜愼重,故勉從公議,後勿爲例,可也。李擢男事,不允。

○院啓,加資事。府答同。閔鎬事。答曰,不允。朝報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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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判書李貴箚子大槪,成大勳西邊定配,在法不當事。答曰,臺論中移配西邊之說,雖似過矣,槐山近處定配爲非雲者,實爲至當,如是文過爭辨,無乃不可乎。本府旣循近例,有冒法遠配之人,則所謂不無後弊等語,亦似出於好勝。

○府啓,李擢男事。答曰,不允。

○院啓,閔鎬罷職事,停啓。

○判義禁李貴箚子大槪,臣於前箚所陳者,爲國法也。非爲一罪人也。旣承文過之敎,請令他堂上更配西邊,而臣所帶禁府堂上遞差事。

○吏曹啓,功臣、嫡長加資改下批政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朝報

○兵曹啓曰,傳曰,上番軍士中衣薄者,令兵曹抄出,依例授衣事,傳敎矣。分遣郞廳點名看審,則尤甚薄衣者,四十八名,故別單以啓,令該曹依前例造衣分給,何如?傳曰,依啓。《兵曹謄錄》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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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沈悅爲判義禁,以李昭漢爲獻納,以金知復爲文學,以金尙賓爲禮曹正郞,以權渠爲相禮,以李曼爲刑曹佐郞,以趙絅爲直講,以柳袗爲司僕僉正。

○金壽賢、申景裕、元振河、尹絳、權宏、鄭維城、李夢徵昭武原從,參錄敍用。

○功臣、嫡長改下批,柳廷寬降光德。申景禛降崇祿。李慶全、具宏、金繼緯降崇政。金璽信、鄭忠信、元裕男、金自點降正憲,權昐、李𤣯、沈器遠、李士恭、李應順、邊潝、張維、朴瑺降資憲。金慶徵、沈命世、柳舜翼、姜絪、安夢尹、元斗杓、金起宗、申景裕、具仁垕降嘉義。高弘建、李德演、朴耆賢、洪建、沈惀、沈廷和、沈東明、崔山立、柳坡、元士雄、金夢祥、李應明、申景禋、李澥、張紳、李時昉、李時白、崔來吉、洪振道、柳䪷、沈器成、李慶禎、李澤、南以雄、文晦、李佑、洪澤、申埈、李沆、奇宗獻、李愼、金戢降嘉善。沈詻、李靖、尹晥、金德元、尹東老、李復匡、李義培、兪伯曾、朴炡、宋英望、李元榮降通政。李莯降通訓。

○以李貴箚,傳曰,李貴功勳雖重,亦一臣子也。告君之辭,似不當如是,無論此箚,還爲出給,判義禁依願遞差。

○禁府,成大勳安州定配。傳曰,黃海道定配。

○府啓,李擢男罷職不敍事。答曰,不允。朝報

○大司憲洪瑞鳳箚曰,伏以。風憲之職,糾劾官邪,而仍察都監之事,則非徒體面有妨,節節難便。取考宣武時謄錄。權悏以大司憲不察都監之務,明有舊例,乞遞錄勳堂上事。傳曰,下該曹回啓。《勳府謄錄》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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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刑曹啓,曹死囚初十日三覆爲之,何如?依啓。

○接伴使書目,椵島入去小通事,飄風不知去處事。

○禁府,成大勳豐川改定配。啓。

○府啓,李擢男事。答曰,不允。

○院啓,今番昭武、寧社原從中,水陸正軍、各司典僕、州縣胥奴等,若非表表有勞者,請令都監一一詳査澄汰事。禁府都事成信耉,爲人疎妄,處事顚倒,曾於逆黨逮捕時,多有恇㤼失措之事,請遞差。答曰,依啓。朝報

○禁府啓曰,成大勳延豐押去都事,時未回來,而今有改定配之命,仍爲押往配所事,都事元振溟處,發馬行移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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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宰臣中年老人,令該曹依上年例,歲饌及衣資,磨鍊題給,以表予優老之意。

○府啓,李擢男事。答曰,不允。

○明日啓覆時殿坐正時,辰正。朝報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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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啓覆時榻前府啓,李擢男事。院啓,李擢男事,公議重發,豈可推考而止哉?請罷職不敍事。上曰,其事似不近似,故不爲允許矣。其事的實乎?若是風聞則似難取信矣。

○全羅監司書目,靈光呈,毛營千摠尹光玉六十名漂到事。朝報

○禁府啓曰,卽接竹山縣監粘移,在逃逆賊權京成之子夢祥,自正月囚禁於本縣矣。去十月二十九日夜間,以石塊投擲獄門,幾至毀破。此必京成,欲奪其子,探試獄卒之睡不睡。路傍殘邑,刑獄虛疏,賊徒之作亂謀奪,極爲可慮。京成之子夢祥,速爲處置雲。觀此粘移,極爲可駭。逆黨之在逃者,本官若能嚴加購捕,則猶恐潛形匿影,遠逃之不暇,何敢出入官家,投石獄門乎?本官縣監,令本道爲先推考。夢祥則所當捉囚京獄,而但旣以次知被囚,則京獄囚禁,事體不當,本道隣近官中,如水原等處邑居密稠之處,移囚宜當。多定軍人押領,解送於水原,俾無脫逃之患事,京畿監司處行移,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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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啓覆罪人得立、卜龍、金海立、吾莊、盧大民、河天國、白元。啓依允,張淵,此罪有相當之律雲,以當律照斷。

○金差護送官許完,碧蹄出去。

○府啓,李擢男事。答曰,不允。

○院啓,李擢男事。凡有擧動,所當預爲講定,而昨於榻前,隨事煩稟,猥屑極矣。請當該承旨推考。答曰,依啓。李擢男事,不允。朝報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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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姜信立拿囚同府李之薰査覈公事,買奴買馬事,上裁,何如?判付放送。

○咸鏡監司書目,安邊呈,大雪連下,民家壓破,鷄犬小兒壓死,變異非常事。

○府院啓,李擢男事。答曰,罷職。

○春信使吳信男出去,金差還下去。

○刑曹啓覆罪人金海立、得立、盧大民、吾莊,堂古介行刑。啓。

○慶尙監司書目,罪人唜介越獄,過限未捕,密陽府使鄭斗源罷黜。啓。朝報

○錄勳都監啓曰,因諫院啓辭,今番昭武、寧社原從中,水陸正軍,各司典僕,州縣胥奴等,若非表表有功勞者,請令都監詳査澄汰事,傳敎矣。當初原州從軍士大、夫出身、武學、官人及諸色軍兵,厥數極多,而臣靌務從省約,參酌磨鍊,故抄錄之數未滿三百,而其中正軍只十餘名,雜色保人百餘名,水軍則無一名,胥奴則僅三十餘人矣。至於各司典僕,則自都監亦知消落之爲不可,故切不許錄,只政府典僕若干名,因移文得參,此類則雖爲參錄,不得免役,仍屬本役雲矣。此外凡昭武原從中參錄大小人員,自當初十分精査,屢次稟旨啓下,錄券曾已畢印,今方粧䌙,而臺議如是,自下不敢擅便,何以爲之?敢啓。答曰,知道。旣已畢印,則不必更査。《勳府謄錄》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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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慶尙監司書目,居昌、眞寶、玄風等官善治,似當褒賞事。

○鐵山府使書目,都督府差人一名,胡人一名,往向胡地事。

○訓鍊都監啓大槪,砲保價布尤甚不納延日、榮川、康津等官罷職事。依啓。應罷延日縣監吳汝撥,榮川郡守金敬直,康津縣監宋行吉。啓。

○金差護送官許完入來。

○府啓,李擢男事,停啓。

○承文院新來揀擇,鄭致和、柳慶昌、尹坵、鄭太和、李一相、李惟達、權坽、柳蕁。朝報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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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金汝鈺爲奉敎,以鄭維城爲注書,以李彥英爲密陽府使,以金琂爲榮川郡守,以鄭廣成爲工曹參議,以李莯爲濟用正,以韓興一爲修撰。

○禁府譯官張敬仁刑推公事。判付內,除刑照律。

○吏曹啓曰,居昌縣監申翊亮,治聲爲一道最雲。似當各別褒賞。眞寶縣監李榮仁,玄風縣監李穫,亦當論賞,上裁。啓。傳曰,各賜表裏。

○明日儒生殿講試官鄭經世、韓汝溭。參考官姜碩期、兪伯曾、尹煌、權潗。

○吏曹,成均學諭鄭道亨、李後奭、朴漪、李興浡、金偉、閔賀、曺璲,校書權知金僖,口傳。啓。朝報

○錄勳都監啓曰,寧社原從,今已精査繕書,塗撮處踏印入啓矣。而兩功臣會盟祭祭官及祭時內外侍衛諸臣執役下人則取考謄錄。靖社、振武兩功臣會盟祭時,因都監啓辭,有旣參於靖社,則勿錄於振武之傳敎。而不爲疊錄,故今依此例,不敢疊錄於寧社矣。且諸該司就役進排員役,是一都監事而旣已載錄於昭武,故其中若非有重勞者,則亦依會盟祭祭官例,不爲疊錄之意。敢啓。答曰,知道。《勳府謄錄》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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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殿講儒生,進士金是權《易》略,生員閔應協《書》略,進士張文卨《書》粗,幼學徐祥履《易》通。傳曰,徐祥履直赴會試,金是權給二分,閔應協給一分,張文卨紙四卷、筆四柄、墨三笏賜給。

○黃海監司書目,毛差張光禮等,率兵丁六十餘名,漂泊豐川地,將無過冬處置之策,指揮事。朝報

○錄勳都監啓曰,錄勳都監原從磨鍊單子中以上啓下雲者,以本道監司狀啓回啓而啓下云乎,以捧承傳者謂之啓下云乎?問啓事,傳敎矣。當初或因禁府書啓啓下,或因該曹書啓啓下,或因本道監司狀啓啓下,或因上言回啓啓下,而同是啓下,故原從單子書啓時,嫌於書辭煩碎,俱以啓下泛然懸錄矣。今承聖敎,不勝惶恐。傳曰,知道。頗有冒濫之處,更爲明査,俾無濫觴之弊。《勳府謄錄》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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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平安監司書目,郭山報,漢兵八十餘人來入凌漢山城事,毛營小通事張大秋等告目,都督無發兵截殺金差云云事。

○平安監司書目,郭山報,漢人二百八十餘名,托以畋獵斫木,留連作拏事。朝報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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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去夜,中殿誕生大君。

○南原居業武宋光裕告變,政院祕密入啓。傳曰,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捕盜大將命招。

○賓禮[廳],大臣以下諸會處,下封書,議啓封入。

○禁府,問事郞廳四,韓仁及、李行遠、金堉、洪命耉。

○罪人尹雲衢、柳仁昌,拿囚元情。假都事十七員聽傳敎出去。

○告者宋光裕,元情。

○濟州牧使書目,罪人柳英立十月十四日物故。啓。

○全羅都事書目,靈光報,漂到毛營千摠,率家丁二十五名,徑先上送事。

○咸鏡監司書目,羅暖定配李涏物故。啓。

○假都事一員出去。鞫廳姑罷。

○各司藏氷官員出去。朝報

○禁府啓曰,假都事十五員內,十員已爲出去,前頭出使多寡,未能的知,又十員,令吏曹加出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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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錄勳都監啓曰,都監草記,傳曰,知道,頗有冒濫之處,更爲明査,俾無濫觴之弊事,傳敎矣。伏承聖敎,不勝惶悚。卽取考諸處文報,雖或有可錄之勞,更加査抄,至於匠役胥隷,隨其多寡緊歇,亦可刊削,而就其汰去之數,竝爲付標以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勳府謄錄》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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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慶尙道賑恤從事官南斗瞻入來。朝報

○禁府啓曰,近日義禁府坐報[記]甚罕,極爲不當,不坐緣由問啓事,傳敎矣。本府坐報[記]之規例,爲間三日爲之,而弦望晦朔則不坐,祭享齋戒則不坐。故本月十一日坐報[記]後,十二日則非日次,十三日則褒貶坐報[記],而殿最之日,郞廳不爲行公,故啓目公事不得爲之,十四日則齋戒,十五日則望祭,十六日則望日,十七日以後則以臘享大祭齋戒,不得開坐矣。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政院啓曰,寧社原從,曾以冒濫爲敎矣。錄勳都監所査減,其數甚少,而所減者率多無役之人,極爲不當。只以一事言之,李斗堅之壻姪,多至十五人,而皆是洪[漕]軍、水軍、驛吏、寺奴公賤有役之人。以此推之,則一經錄勳,公家所失甚多,然自都監不[亦]無明知之路,原從中有役人,令本道監司明査其族屬虛實,速爲啓聞。俾無奸濫之弊似當。敢啓。傳曰,令都監量處。《勳府謄錄》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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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錄勳都監啓曰,政院啓辭,李斗堅壻姪明査事。答曰,令都監量處事,傳敎矣。臣許𥛚卽招斗堅,以聖敎之意諭之,則斗堅伏地淚涕稱罪而言曰,以無識賤人,常時妹之子與四寸之子,皆呼爲姪,且出入諸處,相奸之女不一。故稱爲女壻者,其數亦多,今此壻姪單子,皆爲書呈矣。今有物議,萬死無惜,姪二人壻一人,刪去宜當云云。此三人付標以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勳府謄錄》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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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三日已過,內醫都提調退宿於家,提調李貴,副提調李弘胄,相替直宿。

○院啓,待敎全克恆,春秋官公事,不告於領、監事,徑先入啓,其不識事體,甚矣,請罷職。恩津縣監任俊伯,素無行檢,多有人言,及授本職,專行麤猾,請罷職。江陰縣監陳克一,爲人愚庸,本不合臨民之官,居官貪濁,請罷職事。答曰,依啓。陳克一,到任未久,風聞不必盡信,更加詳察,勿爲煩論。

○黃海監司張紳辭職、祕密上疏。入啓。傳曰,下該曹回啓。朝報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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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召對。

○召對入侍時,《書傳虞書》,自帝曰龍朕,至所謂損益可知者如此。《玉堂日記》

○平安監司書目,金差龍骨大等,十七日到平壤,十八日向順安事。

○傳曰,召對爲之。

○禁府,礪山罪人景春,高山罪人柳之豪拿來,推鞫元情後,推鞫姑罷。

○禁府,譯官張敬仁,使臣面辱罪,杖一百贖,追奪告身。啓。只贖。

○院啓,陳克一罷職事。答曰,不允。

○備局啓曰,黃海監司張紳,群議皆以爲改差爲當雲。體臣以爲解凍前似難輕遞雲,上裁。啓。傳曰,遞差,可也。朝報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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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忘記,胡變時死節人妻子,依上年例,優給食物,以表予不忘之意。

○明日聖節望闕禮,三嚴卯初。

○咸鏡監司書目,會寧報,胡差者老等,率商胡八十餘名出來事。

○傳曰,典獄摘奸,輕囚放釋。朝報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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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罷産室廳。

○禁府,罪人李義龍、禹甸、宋興吉、宋英傑、宋方知、蘇信生、金行、金游、龍夫、李尙溫、金益、金得,拿來囚。

○刑房承旨啓曰,承命往典獄署,囚徒點閱,則譯官玄燦,以承傳罪人,不爲逢點,乃以他囚指爲玄燦,當該獄官請推考。刑吏、使令,囚禁重治爲當。傳曰,獄官先罷後推。刑吏、使令拿推。

○獄官應罷,奉事崔應亨。朝報

○兵曹啓曰,典獄守直軍士,當初以雇立定規,而今何以軍士定送乎?問啓事,傳敎矣。當初典獄、義禁府、典涓司、內三廳汲水等,以餘丁布雇立,而今月初二日備邊司分付內,典獄署等定送軍士,勿以餘丁布雇立,元軍士定送雲,故本曹依備局分付施行矣。更思則雖有備局分付,必待啓稟後施行。而昏忘不察,致有上敎,不勝惶悚之至。傳曰,知道。設立未久,不爲啓稟。無端革改,極爲非矣。《兵曹謄錄》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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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都目政。特旨以沈諿爲禮曹參判,以許完爲會寧府使,以崔琇爲知事,以李希閔爲同知,以柳汝恪爲東萊府使,以鄭之羽爲戶曹正郞,以李緯國爲刑曹正郞,以趙絅爲弘文校理,以李景恆爲刑曹佐郞,以李士祥爲兵曹正郞。

○庭鞫罪人金珩、金得、李尙溫、金益、宋英傑、禹甸、李義龍、宋方知、柳之豪、京春,元情後放送。

○院啓,陳克一罷職事。答曰,不允。

○府啓,龍岡縣令李景夏,專事侵漁,巧作色目,濫徵紬布,請罷職事。宣傳洪銓,私自下鄕,多行無理之事。請罷職事,號牌餘丁,號牌停罷之後,日散月亡,侵督之患,遍及於隣族民結。請令各道各官詳覈,現存者外,切勿濫徵事。答曰,依啓。李景夏到任未滿半載,其賢否似未及現著,且迎送之弊,亦不可不念,更加詳察,勿爲煩論。餘丁査覈事,所係甚重,不可容易處之矣。朝報

○罪人元斗樞、龍男拿囚。閔顔、柳善昌拿囚。朝報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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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都目政。以李景容爲黃海監司,以朴炡爲承旨,以朴𥳍爲刑曹正郞,以徐貞履爲工曹佐郞,以鄭沇爲直講。

○禮曹,知事李睟光卒逝,自當日至明日,停朝市。啓。

○院啓,江陰縣監陳克一罷職事。答[曰]不允。

○府啓,餘丁價布勿爲濫徵事。李景夏罷職事。答曰,不允。朝報

○罪人閔顔,與宋光裕面質後,與元斗樞、宋光裕、趙平拿來元情。朝報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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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李英達爲鍾城府使,以金知復爲掌令。

○傳曰,藏氷摘奸單子中,有不滿處,主梗官竝推考。

○傳曰,推官引見。榻前,府啓餘丁收布事,請令廟堂更爲講定。上曰,此事非全不査覈之然更爲査覈可否,令廟堂量處。李景夏罷職事。上曰,到任未久,更爲詳問論之。

○院啓,陳克一罷職事。上曰,衙馬立撥之說,不爲近似,若不實然,則此時數遞之弊,亦不可不念也。新啓,逆獄若有逮捕,必兼程往還,羅州八日,靈巖九日程,而今至十一日,尙不復命。且元斗樞,李游入來後,翌日之昏,斗樞始到,三處發遣都事,請先罷後推。上曰,拿推。

○罪人元斗角、林㙐、林㙔、林垍拿囚。

○罪人崔後憲、崔弘誠、李尙仁、繼玉拿囚。朝報

○罪人崔後憲、元斗角、李尙仁、繼玉放送。朝報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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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院啓曰,昨日引見時,金瑬所啓內,酒房定數復設事,無發落,取稟。傳曰,旣已停罷,今不可復設矣。

○禁府,假都事朴雴、朴由寬、李立身拿囚。

○府啓,餘丁收布事。廟堂量處間姑停。李景夏事,以私忌齋戒姑停。

○院啓,陳克一事。姑停。

○禁府,罪人許懿拿囚。

○咸鏡監司書目,咸興呈,今月初八日星殞天動事。朝報

○政院啓曰,以都監原從分等單子傳曰,此單子中所謂宮奴,指何處而言耶?問於政院以啓事,命下矣。錄勳都監郞廳來言曰,問於李斗堅,則同生兄方磨赤子世美、世珍,乃永昌大君奴雲矣。傳曰,知道。宮奴之稱似未妥,當以私奴懸錄,可矣。《勳府謄錄》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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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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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弘胄。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召對。

○召對。入侍,參贊官鄭經世、金時讓,檢討官蔡裕後,假注書奇晩獻,記事官金汝鈺、尹鳴殷。

○講《書傳虞書》,自三載考績,至有舜塚雲。

○四殿過歲問安。《玉堂日記》

○平安監司書目,宣川報,金差二十二日到林畔事。

○接伴使書目,凌漢山城出來唐人等開喩撤回事。

○傳曰,召對爲之。

○明日望闕禮,三嚴卯初。

○府啓,李景夏罷職事。答曰,不允。院啓,陳克一罷職事。答曰,不允。

○推鞫罪人許懿元情。

○傳曰,宋匡裕解枷杻。朝報郞廳洪敍箕校正。日記廳郞廳權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