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孝宗/三年/四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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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李弘淵。左副承旨。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尹善道。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院啓曰,推鞫依例爲之事,命下矣。今者,禁府都事,以大臣意來言,罪人僧人印暹,今已拿來,逆獄推鞫,不可稽緩,而大臣以下差祭之員及陪祭百官,皆受齋戒,進參鞫廳,有所不敢,自本院入啓稟定雲,何以爲之?且憲府之官,或避嫌退待,或未肅拜,他無無故之人,竝此仰稟。傳曰,過大祭後,爲之。

○傳曰,前禁府堂上等罪,則尤非輕歇,而勉循大臣、重臣之意,姑下推考之命,則所當驚動,卽爲傳旨,而爲該房承旨者,全忘累日,掩置不傳,其爲怠慢不敬君命之狀,極爲駭愕,當該承旨,先罷後推。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除刑推照律爲乎矣,梁應涵用情虛張馳啓之狀,極爲駭愕爲置,爲先推考。

○又粘目。入啓。答曰,此非笞杖之罪,有難容易處斷,竝只遲晩取招,照律處置爲乎矣,守令等罪狀段置,趙應立之事,固不足說,而別監崔誡招內,金雲、金雄鎰兩作父母妻事乙,李行源無實瞞報之狀,便生僞造之計是如爲有置,其罪固不淺之,徐待。金紳等結末後,照律處置,似當。

○正言李萬雄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大司憲蔡裕後,掌令朴守文等出仕事,啓辭。答曰,依啓。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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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尹善道。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夕講。

○辰時至酉時,日暈。

○傳曰,明日賓廳坐起時,常平廳堂上,亦爲來會事,分付。

○傳曰,旱氣如是,而囹圄之滿至此,予甚㦖焉。卿體此意,典獄摘奸,輕囚放釋,其餘罪人,亦令速爲處決。

○都承旨李應蓍典獄摘奸啓辭。答曰,知道。山陰婢愛良及鄭士英放送,馨長奴子等,令攸司處之,失火軍士,則速爲照律,犯松禁人等,亦令速爲處決,士俊子二人,則今當定配,勿爲放送。

○領議政鄭太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末俗浮議之囂囂,何足相較,況中心之志,彼惡知之?卿勿掛懷,安心勿辭,以赴明日內衙之坐。

○左議政金堉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至懇。末俗之不古至此,良可歎也。不但卿之赤心慮國,可質神明,試言其事,爲公耶,爲私耶?勿須衆謗之囂囂乃爾也。縱有不善處事之患,罪罰其人,可也,料理其事,可也,何必因噎廢食,以敗垂年之功?卿其安心勿辭,以赴明日內衙之坐。

○領敦寧府事金尙憲上疏。入啓。答曰,覽陳,知卿無恙,良用喜悅。卿之固辭,何乃至此?須體至意,安心勿辭。

○同副承旨尹善道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覽陳至懇,人心世道,雖雲不汚,尙有國法,如彼媢嫉之輩,豈敢容吾朝廷,售其奸計乎?看來,予甚駭愕,無以爲諭,勿爲固辭,從速察任。

○有政。以安獻徵爲承旨,盧峻命爲相禮。

○晝講入侍,知事李厚源,特進官李浣,參贊官朴長遠,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閔鼎重,記事官鄭晳,記注官徐忭,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金縢》,自史乃冊祝曰,止以見公之達孝也。

○夕講入侍,知事李厚源,特進官尹絳,參贊官金佐明,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閔鼎重,記事官鄭晳,記注官徐忭,記事官閔維重。上講《大學衍義》,自初顯聞衆人,止不察也。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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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尹善道。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夕講。

○備邊司啓曰,卽接慶尙監司牒報,因兵曹移文,逆賊自點卜馬十匹去處査問之際,自點奴得男招內,自點,自光陽被捉上去時,聽其令以卜馬一匹駄載,領納於尙州邑內西門外自點同生妹趙稇養母之家云云,査問尙州,則其一駄外,又三駄現出載來,藏置官庫雲,其卜物四駄,別定可信軍官,押領上送於該曹事,本道監司處,分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寧邊府使,乃是關西重鎭,而近來凋弊已甚,將無以收拾,極爲寒心,新差府使李垶,雖有慈祥之稱,別無幹能之名,且以身病,方在靈光地,赴任遲速,亦不可期,新除授淳昌郡守李英發,久在西路,熟諳物情,才局敏贍,實合雄府,與李垶相換,數日內,催促發送,何如?傳曰,允。

○備局堂上引見時,左議政金堉曰,洪淸道內浦守令,有懲捧[徵捧]上、中、下綿布及油淸者雲,不可不嚴査懲治矣。上曰,此法之行,非但豪右病之,守令惡之,若欲行此法,則不可不嚴治守令之不奉法者矣。鄭太和曰,査覈事,洪淸監司處,行會,何如?上曰,依爲之。

○金堉又曰,常平廳堂上李時昉罷職之後,只有許積,而非但近日察任未當,一人勢難獨察,李時昉代,以判決事南銑,啓下察任,何如?上曰,依爲之。

○義禁府啓曰,照律議處,今日內擧行事,命下矣。臣等卽會於一處,白士哲公事,則照律以入,而崔紳等,係是罪當遲晩取招,然後議律,而許灌罪狀,亦是議處之事,竝依前例,待判義禁肅拜過齋後,議處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引見時,金堉曰,前者柳椐,在謫所時,遭其母喪,特蒙恩宥,今聞黃㦿,再昨遭其父喪雲,孝理之下,不得不達。上曰,情理則矜惻,而此事何如?太和曰,黃㦿之當初被罪,人或稱冤,而其後與同被罪罰之人,相親雲,故不無謗言矣。蓋喪前所犯,亦有減末之規,此在聖明特用寬典之如何耳。上曰,兩司之意,如何?大司憲林墰曰,國家旣已定罪,不宜續續宥之,而臣意,蓋以當初李之恆等付處之律爲過重,今若竝施霈澤,則似乎可矣。大司諫蔡裕後曰,臣意似涉未妥,而但有柳椐之事,今亦特霈恩宥,則庶可及見其父掩土之時矣。上曰,父死不見,情理慘惻,不可一循常例,減等,可也。

○傳曰,如此傾軋不正之諫,何承旨捧入乎?事甚駭異,還出給。司書金尙寅疏捧入事

○傳曰,承旨尹善道,不效世人之紛競汲引,退處鄕曲,讀書守分,縱有云云之事,滌瑕收用,固非一二者,獨至於斯人,而堅持已甚之論乎?其爲用心之不公,灼然可知,況優待師傅之禮,非但事理之當然,且是祖宗朝舊規,特拜承旨,有何不可,而敢生陰譎之計?張皇文飾,世事極bb爲b駭愕,正言李萬雄,特爲遞差。

○備邊司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錢物等留置移咨,似爲未妥爲置,更議處之。

○刑曹草記。入啓。答曰,知道。依付標施行,而山陰官婢愛良,則姑爲保放,臨時推覈,可也。

○憲府啓辭。答曰,功減一等爲乎矣,決杖安徐。

○副護軍許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有情外之事,則可以榻前陳啓,勿辭入侍,可也。

○有政。以蔡忠立爲活人別提,李時楳爲知義禁,趙汝秀爲典籍,李俊英爲鎭川縣監,具仁垕爲判敦寧府事,姜元禧爲漢城判官,鄭植爲承文博士,李垕爲兵曹正郞,李天基爲副修撰,閔應亨爲副提學,孫必大爲直講,沈𢋡爲副校理,閔應亨爲右副賓客,權坽爲司藝,張汝衎爲奉常判官,柳俊昌爲宗簿正,李奎老爲洪淸都事,崔煜爲典籍,韓震琦爲黃海都事,金弘一爲承文校檢,金鼎黃爲監察,金益禧爲全南都事,李慶綿爲軍器副正。

○晝講入侍,知事吳竣,特進官韓必遠,參贊官安致徵[安獻徵],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金徽,記事官尹飛卿,記注官徐忭,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金縢》,自乃卜三龜,止遲之之辭也。

○夕講入侍,知事吳竣,特進官韓必遠,參贊官金佐明,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金徽,記事官尹飛卿,記注官徐忭,記事官閔維重。上講《大學衍義》,自晉中尙出令,止情態之眞也哉。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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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卯時,有霧氣。申時,日暈。

○義禁府啓曰,昨日榻前,因左相金堉所啓,黃㦿減等,特用寬典事,命下矣。黃㦿方在中道付處,而減等蒙宥,則當以放歸田裡之律以施行乎?敢稟。傳曰,依啓。

○兵曹參判尹順之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卿之被誣詆毀,上下之所共知,何必固辭乃爾?勿辭,察任。

○傳曰,史官五員待命,騎馬十五匹立之。

○校理金徽、李泰淵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修撰閔鼎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文學吳挺垣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同副承旨尹善道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固辭至此,本職,今姑允副焉。

○祈雨祭齋戒,視事停。

○初次祈雨祭。

○傳曰,木覓山、漢江、雩祠、風雲雷雨祈雨祭所,摘奸以來。

○修撰金始振上疏。入啓。答曰,爾其勿辭,察職。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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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蔡裕後。同副承旨金佐明。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巳時至未時,日暈。申時,日暈兩珥。

○兵曹參判尹順之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文衡之任,當允副焉。

○玉堂箚子。入啓。答曰,依啓。正言鄭榏,獻納吳挺緯,出仕。

○玉堂箚子。入啓,臺諫遞差事。答曰,依啓。

○有政。以蔡裕後爲承旨,朴吉應爲司諫,尹絳爲大司憲,愼天翊爲大司諫,南龍翼爲正言。

○夏享大祭齋戒,無事。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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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蔡裕後。同副承旨金佐明。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月暈。四更五更,東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有政。以沈𢋡爲執義,鄭脩爲正言,吳翮爲持平,權坽爲掌令,洪處大爲獻納。

○上,思賢閤齋宿。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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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蔡裕後。同副承旨金佐明。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日暈。申時,日暈左珥。酉時,日暈兩珥。

○大祭齋戒,視事停。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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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蔡裕後。同副承旨金佐明。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寅時卯時,有霧氣。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義禁府啓曰,今日擧動還宮時,把子前口,名不知人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何如?傳曰,允。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宿衛之數漸縮,似未妥當矣。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今明日內,差出爲之,可也。大提學差出入學事

○訓鍊都監草記。入啓。答曰,秋後採取之時,知其實狀,以爲更稟施賞,可也。

○傳曰,修改都監提調以下員役等,書啓。

○前大司憲趙錫胤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上來。

○副提學閔應亨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職。

○全南監司沈澤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才允合此任,勿爲控辭,卿其欽哉。

○有政。以權堣爲舍人,吳挺垣爲持平,林墰爲左參贊,韓明遠爲江東縣監,吳挺緯爲副校理,金藎國爲工曹判書,元植爲典籍,李廷夔爲兵曹正郞,南銑爲同義禁,任義伯爲司藝,鄭承明爲直講。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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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提調臣朴遾,副提調臣李應蓍啓曰,旱氣蒸人,晝夜異候,勞動玉體,達朝行禮之餘,伏未審此時,聖候,何如?臣等不任區區之慮,敢來問安。答曰,無事。

○修理都監啓曰,修理時各樣雜物,隨其餘數之數,竝爲還下於各該司,而至於食鼎及鐵物,則雖送工曹及繕工監,別無緊用之處,且有中間遺失之弊,頃因江華留守狀啓,備局以爲先大釜二十坐、食鼎五十坐,令黃海道移送,而明年亦依此數移送之意,覆啓,分付於該道矣。此鼎八十坐,元是分定於海西上納者也。以此移送江華,以減海西一年食鼎輸送之弊宜當,且鐵物,則姑爲留置該營,令戶曹,知數句管,以爲他日不時之用,以除外方分定之弊,何如?傳曰,依啓。釜鼎移送事多而益善,勿爲減數,可也。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知道。如是悖戾,則以法治之,未爲不可,朝官何以拘於捕盜廳云乎?似涉未妥矣。

○傳曰,史官三員待bb命b,騎馬九匹立之。

○傳曰,世子入學日子已迫,輔德朴吉應,已經習儀,頗諳禮節首末之後,遞易似爲未妥,前輔德朴吉應,使之仍察,可也。

○府啓。答曰,依啓。

○吏曹草記。入啓。答曰,旣有身病,則似難等待矣。

○吏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允,兔山縣監李時淵,殊涉可嘉爲置,表裡一襲賜給爲旀,新溪縣令李有源,長連縣監金繁,平山府使梁有仁等乙良,拿推。

○吏曹粘目。入啓。答曰,八十不遠,勿改,宜當。金集加資事

○兵曹參判尹順之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卿未有現著身犯之罪,予必不以新進者之言,輕廢舊臣也。卿其勿待罪,亦爲勿辭,察職。

○有政。以金會宗爲信川郡守,金廷爲延安縣監,盧峻命爲安邊府使,權大運爲司書,閔光勳爲承旨,金宗泌爲平山府使,郭弘址爲泰安郡守,金埛爲新溪縣令,李淰爲長連縣監,蔡裕後爲大提學,吳斗寅爲文學,李梓爲東部參奉,沈廷敏爲氷庫別檢,蔡裕後爲同知春秋,李觀徵爲靖陵參奉,李光翼爲濟用參奉,沈之漢爲司諫,李翼徵爲監察,安宗遇爲靖陵參奉,李仁實爲南別殿參奉,蔡裕後爲校書提調。

○傳曰,宗廟、社稷、北郊再次祈雨祭所摘奸。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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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巳時至未時,日暈。夜一更二更,月暈。

○傳曰,王世子入學時,不用書案雲,非但俛首俯讀之爲不便,雖以師生尊敬之禮言之,閭閻間,本無廢閣書案之規,況冊在丌上,爲尊閣經典,則何以因自卑之禮,而反致經典於地乎?事涉不便而未妥,令禮官議處。

○傳曰,前承旨尹善道,頃遭慘酷之誣毀,必不安於在京,顚倒下去,若有如此狼狽之患,實非予當初相召尊禮之意,本院傳諭,使之勿爲下去,從容進退,以體予至意,可也。

○政院啓辭。答曰,予決不忍受制於群小,爾等,其恕之。掌令權堣避辭依啓批下,故有此啓

○大提學蔡裕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公論所歸,義不可謙避固辭,亟出察職,毋誤大禮。

○兵曹判書朴遾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仍傳曰,遣內醫看病。

○修撰金始振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力言關係任重之說,全無原情諒恕之意,此何等事,而彼不爲之惟縮罔措乎?曲思過慮,固其所也,何必見其辭而爲怪乎?爾其勿辭。

○同知許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所帶之職,無非緊切務,決不可暫曠,勿爲控辭,從速察職。

○大提學蔡裕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已悉予意於前疏之批,毋庸更辭,從速出仕,趁赴明日習儀之禮,以完大事。

○司藝任義伯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曺漢英不在於京中,有何可避之嫌?勿辭察職。

○吏曹參判沈之源,參議閔應協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此非但無情之事,相避之人,不在京中,何傷之有?卿等,勿辭察職。

○王世子入學,三度習儀。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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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啓曰,卽接衛將所牒呈,今此世子酌獻禮時,各差備及祭軍,竝多至五百三十三名,各處派定之軍,箇用之外,不足之數,猶且一百二名,更無推移充定之路雲,京下騎兵每引用,亦是難繼之道,輦陪、轎子陪及內差備,則不得已以精抄軍一百名,依例調用,何如?傳曰,依允。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群議如此,則依啓。世子入學時,書案設置事

○禮曹啓目。答曰,雖得灑雨,旱乾至此,憂念如焚,勿爲循例擧行,別遣重臣,各別虔誠設行,宜矣。

○戶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允。鐵鍤等物,加數移送,似當。

○侍講院草記。入啓。答曰,令該曹,今日內,口傳差出。

○政院啓辭,臺諫出仕事。答曰,依啓。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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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卯時至未時,日暈。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允。崔聲善、孫尙敏等乙良,分揀。

○又粘目。入啓。答曰,爲法官者,寧有爲常漢,以身立證之理乎?事涉無據爲置,嚴刑得情。

○又粘目。入啓。答曰,依允。李義健乙良,姑停刑推,覈處。

○又粘目。入啓。答曰,情狀極爲痛惡爲置,嚴刑放送。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依允。演乙良,除刑推問啓。

○又粘目。入啓。答曰,依允,監官文景天等乙良,議處。

○又粘目。入啓。答曰,李伋事一款乙良,詳査議處。

○侍講院草記。入啓。答曰,依啓。當該首唱儒生,亦爲施罰,以懲其無據之習。

○吏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成川府使閔晉亮,慈山郡守柳如𣛀等段,慈詳愛民之誠,極爲可嘉爲置,各賜表裏一襲爲旀,寧邊府使崔時遇段,所爲極爲驚駭爲置,拿推爲旀,定州牧使朴敬祉乙良,姑爲推考,以觀來效處之,似當。

○王世子入學,爲之。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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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卯時至酉時,日暈。自夜一更至五更,月暈。

○傳曰,王世子酌獻禮及入學時宮官,照例,書啓。

○政院啓辭。答曰,自前雖有輕重之別,三日內得雨,則例有賞格矣。全然不行,未知如何,更議處之。祈雨祭獻官賞格事

○政院啓辭,三日內得雨,優渥洽農,則論賞,而今番一陳驟雨,故還收事。答曰,依啓。

○傳曰,史官五員待命,騎馬十五匹立之。

○院啓。答曰,不允。李仁夏、金應祖等事,更加詳問而處之。

○掌隷院粘目。入啓。答曰,依允。有貞奴婢乙良,依律文施行。

○傳曰,王世子酌獻禮時,執事儒生,亦爲書啓。

○洪淸監司金弘郁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凡事之不可偏聽,誠如是哉,不有此疏,卿之雅意,何以知之?國家大事之已就頭緖,亦何以知之?作舍道傍之說,今日之藥石,可不體念焉?卿無所失,勿爲控辭,從速察職,益用欽哉。

○掌令沈世鼎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廉問民瘼,如是條陳,深嘉爾擧職之誠,可不體念?當令該司,一一議處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傳曰,木覓山、白島、風雲雷雨、雩祠、漢江,三次祈雨祭所摘奸。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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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午時,日暈。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視事,以國忌齋戒停。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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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夜二更至五更,月暈。

○政院啓曰,罪人金晉宗,今已拿來,推鞫,何以爲之?敢啓。傳曰,大臣當行,祈雨祭過後,爲之。

○政院啓辭。答曰,憂懼之極,有此啓辭,實適予意,可不體念焉?

○傳曰,災迫燃眉,憂切焚灼,不可一循常規,先遣大臣虔祈事,言於該曹。

○傳曰,眇然否德,叨承丕緖,托乎作民之上,無一毫裨補於臣庶,徒貽水旱災沴於年年,固已不勝其慙懼,及至今日,旱暵之慘,近古所無,哀我民生,大命近止,嗚呼皇天,罪在寡躬,降罰予一人,理之常也。胡寧忍之於無辜之民,靜省厥咎,亶在予小子,自今日,避正殿,益加責躬省愆,減膳禁酒等事,令該司,另爲擧行,承旨代予草敎,朝政得失,民生疾苦,廣求直言,以補不逮,仍念上下交修,古今之通義,召災致沴,實由寡昧之不德,其在百執事,亦豈無其失乎?飭令中外官吏,恪勤乃職,恐懼修省,以答天譴。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依啓。旣已禁酒,凡酒,勿爲供進。

○國忌,視事停。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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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備邊司郞廳,以三公意啓曰,旱災至此,民命近止,凡以格天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審理冤獄,旣有特命,禁府、刑曹,所當急急奉行,臣等意謂必卽依例來議,等待半日,寂然無聞,問於禁府然後,始知本府,以臣等方在齋戒爲辭,請於罷齋後擧行雲,審理與刑殺不同,臣等雖差,祈雨獻官受香,在於明日,其前相議,少無不可,令該府,趁今日擧行,何如?傳曰,依啓。禁府之啓,意謂卿等之意也。豈如是率爾啓稟乎?似涉未妥,當該堂上,推考。

○備忘記,令該司,審冤獄。

○義禁府啓曰,審理冤獄事,命下矣。審理一事,所係重大,所當依近例,問於大臣,卽爲擧行,而大臣,以祈雨獻官,方在齋戒之中,罷齋後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儒生,亦有推考之規乎?考啓。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此豈樂爲之事?私不勝公故也。費辭張皇,殊涉可笑是在果,依回啓施行。

○館學生員李興梘等七十五人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多士之請至此,不可不推恕焉,爾等,勿待罪。

○兵曹啓曰,吏曹佐郞曺漢英所啓,平安道兵營精抄軍之數頗多,而每於客使時,盡充軍威軍,往來於義州、中和,裹糧待候,動經時月,又有輪回立撥之役,又有所在官身役,一身三役,已極過重,而向者邊賊士紀爲兵使時,創開無前之規,每歲稱以番布二疋,以爲肥己善事之資,而其木一疋直,常木五六疋,自此之後,十亡一二雲,今則所捧之木,盡歸於國家之所用,此事元非自前應捧之物,況邊賊創開剝割之規,豈可置而不罷,重貽民怨乎?今若有革罷之命,則軍兵,必皆鼓舞矣。旣罷徵布之後,令其軍兵各司,修繕軍裝,則其於戎備,亦不無有所裨益矣。上曰,如其所言,言於該曹,使之議處事,傳敎矣。在前關西軍兵收布,兵使專管捧用,而近日,則自備局句管,故上下遺在之數,一一報知備局,該曹,則只捧成冊而已。況此減其收布,使自修繕軍裝,事係大段變通,非該曹所敢輕議,令備局,商確稟處,何如?傳曰,允。

○晝講入侍,知事林墰,特進官申翊全,參贊官閔應亨、閔光勳,檢討官金徽,記事官尹飛卿,記注官柳志立,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金縢》,自於後,止金縢出之顯晦也。

○有政。以閔鼎重爲副校理,吳竣爲大司憲,徐必遠爲全州判官,鄭斗卿爲修撰,沈之漢爲執義,李慶綿爲龍川府使,閔泰亨爲宣川府使,李迥爲掌令,沈𢋡爲司諫,尹㻩爲弼善,林墰爲禮曹判書,李廷夔爲修撰。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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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以義禁府草記審理事,別單書啓,答曰,依付標施行,而時囚罪人中,海齡一向牢囚,亦涉矜愍,姑爲放送,且此外罪人等,各別惕念,逐日開坐,速爲處決。

○義禁府啓曰,審理冤獄別單,李之恆、李時萬等,減等事付標矣,以中道付處,減等蒙宥,則例當放歸田裡,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金壽翼、金孝傳、吳必承,竝他道定配。

○傳曰,前靑松君沈詻,前判書鄭世規、洪茂績等,敍用。

○刑曹草記。入啓。答曰,依付標施行,而許多罪人中,議啓者何如是略少耶?在獄罪人等,各別惕念,逐日開坐,速爲處決。

○傳曰,付處罪人李時楷,放釋。

○傳曰,遣大臣,四次祈雨祭。宗廟、社稷、北郊

○說書洪葳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儒生妄言,極矣,處事之乖當,亦云甚矣,爾其不須相較,勿辭察職。

○晝講入侍,知事朴遾,特進官宋時吉,參贊官朴長遠,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金徽,記事官尹飛卿,記注官柳志立,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大誥》,自武王克殷,止不行討乎。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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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傳曰,刑曹參判金汝鈺,當爲滯獄,疏決不可少緩,特進官,則他員多,而不進於本曹坐衙,遽爲入侍,昨日審理,書啓草記之端,旣有罪囚速決之敎,則所當惕念擧行,而昨日,則雖以祈雨祭齋戒,不開坐裁決,今日罷齋後,則雖無傳敎,如此旱災,寧忍晏然不爲裁決乎?備忘中,有中外官吏各勤乃職之語,而視之尋常,恬不動念,尙無開坐議決之擧,事甚駭愕,卽當施以重罰,而決獄事急,姑先行公推考,以懲其怠慢之習。

○以義禁府崔紳照律公事,傳曰,律不當罪,還出給。

○傳曰,吳必承等三人,舌是貸死,則中道定配,殊涉未妥,邊遠改付標入之。

○鞫廳啓辭。答曰,依啓。晉宗雖極無狀,不爲自本縣直殺,則知之矣,白地無形之言,何以構誣?是可疑也。印暹所謂欲得堂上之說,似非渠所知之事而言之,所敎變說,亦涉近似,有難全釋,定配似當。

○執義沈之漢啓辭,掌令李迥出仕事。答曰,依啓。

○以晝講時擧行條件,傳曰,旣無將命之任,則無儒生之稱頉不進,極爲駭愕,慢君自恣之罪,不可不懲,令該曹,略示停擧之罰,以警他人。

○弼善權堣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等,別無所失,勿辭察職。

○掌令李迥避辭。入啓。答曰,洪處大之見遞,已是無據,爾其勿辭。

○右副承旨金佐明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晝講入侍,知事林墰,特進官金汝鈺,參贊官閔光勳,侍讀官吳挺緯,檢討官金徽,記事官尹飛卿,記注官柳志立,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大誥》,自寧王遺我大寶龜,止御事之避。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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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應蓍。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自巳時至申時,日暈。

○備邊司啓曰,今月十六日晝講時,參贊官閔應亨榻前所啓,臣聞於林墰,湖南之民,上年失稔,故無以資生,欲待今年牟麥登成,以爲農糧,而旱災如此,故牟麥盡枯,耕種亦已失時,前頭農事,無復可爲,民之困苦,至此極矣。其道賦役,難可依前收捧,自上特恤民隱,以爲變通蠲減之地,則非徒民皆懽悅,亦是弭災第一件事也。令廟堂,詳議處之,何如?上曰,卿之如是陳達,不啻尋常,予之聽納,豈可尋常而已乎?大臣以祈雨祭,方在齋戒中,湖南救民事,言於備局,議大臣,稟處事,傳敎矣。上年失稔,湖南特甚,而旱災之慘,今又如此,兩麥已盡枯損,耕種亦且失時,前頭民事,誠極可慮,蠲役之擧,所宜講究,筵臣陳達之言,實出於欲示朝廷軫念民隱之意,而但念田稅與貢物,則有難變通,月課軍器,曾因本道監司狀啓,已爲停止,方物甲冑,亦有限今秋停進之官,此外可以量減之役,本司難於遙度,令本道監司,參以民情事勢,從長啓聞後,稟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以兵曹啓辭,曺漢英榻前所啓,令備局,商確稟處,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經亂之後,精抄軍,無操鍊防戍之事,故丁丑以後,兵使不稟朝廷,擅捧毎名二疋之木,非邊賊之創開者,而一疋加捧,出於邊賊之手,厥後朝廷,還減加捧之一疋,仍自本司句管,而軍威軍,則不但精抄軍,乃是諸色軍輪回之役,擺撥,則以壯武隊輪定,精抄軍,則元無立撥之規,所謂本官之役,乃是或田役或戶役,此則無論軍民,皆所不免應行之役,不可謂之三役也。免其收布,各令修繕軍裝雲者,泛然言之,則果似有益於戎備,而本道拘於事勢之難便,置軍政於度外,無官家之檢飭,而自修軍裝,必無是理,旣減其收布,又不修軍裝,則徒失補用民役之布,終無一毫着實之效,有害無益,依前施行,何如?傳曰,允。

○兵曹啓曰,目今旱災bb之b慘,前古所無,君臣上下,方在憂遑之中,此豈興作土木之日,而諸上司或有分付繕工,催促起役之處,該曹經費,雖不足恤,參以時勢,實未妥當,諸衙門不緊營繕,限秋成竝爲停寢,似合於遇災節損之道,以此意,知委於各衙門,何如?傳曰,允。

○院啓,臺諫遞差事。答曰,依啓。

○傳曰,亢旱日極,予當以身代犧,慰我民生,祈雨祭親行事,言於該曹。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社稷親祭爲之,可也。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似涉太迫,二十三日間,爲之,可也。

○傳曰,祈雨祭祭文曰,罪實在予,無所逃矣。降罰於眇躬,活我無辜之民之意,使之添入。

○全南監司沈澤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予意已諭於前疏之批,卿其毋庸更辭,益加勉力焉。

○義禁府啓曰,以崔紳等照律傳敎內,律不當罪,還出給事,命下矣。此人等,所犯極重,臣等與律官,反覆參考,則《大典》公賤條,該吏及一族等,知情以生爲死者,軍籍事目內,生存人,物故施行僞造公文成給,冒出公文避役者,竝全家徙邊雲,此兩條,似是當律,故分首從,全家徙邊及徒年之律,照入矣。今承下敎,不勝惶恐,通考明律,則事應奏不奏條,有曰若已奏已申,不待回報,而輒施行者,竝同不奏不申之罪,其合奏公事,須要依律定擬,且寫奏本,其奏事,及當該官吏,僉出姓名,明白奏聞,若有規避增減,緊關情節,曚曨奏準,施行已後,因事發露,雖經年遠,鞫問明白斬,若於親臨上司官處稟議公事,必先隨事詳陳可否,定擬稟說,若準擬者,上司置立印書文簿,附寫略節緣由,令首領官吏,書名畫字,以憑稽考,若將不合行事,務妄作稟準,及窺伺公務冗倂,乘時曚曨,稟說施行者,依詐傳各衙門官員言語律科罪,有所規避者,從重論雲,又知情藏匿罪人條曰,凡知人犯罪事發,官司差人退喚,而藏匿在家,不行捕告者,各減罪人罪一等,雖有如此等律,旣有以生爲死之當律,此外亦不知何律之爲恰當,不敢擅便,竝此仰稟,伏惟聖裁。傳曰,律文中,雖有以生爲死者,全家之說,此其可泛然鄕村家應役之人,以生爲死,曚曨行詐之比乎?此而論輕,則將來無以爲國矣。其中分其首從,首罪則斬待時,從則論以全家,似當。

○又啓曰,罪人李廷顯加刑事,蒙允矣。卽見本府月令醫員陳復昌手本內,囚人李廷顯,今月初十日始得傷寒雲,看審,則寒熱往來,頭痛煩渴,連用藥物,病勢無減日增,食飮專廢,衄血之後,發熱飮泠,症勢可疑云云,仍置獄間,事有可慮,差病間,依前例,姑爲本府大門外保放,何如?傳曰,允。

○有政。以柳𥳍爲右通禮,南海宇爲旌義縣監,鄭好信爲軍器正,李廷夔爲正言,李明傳爲黃海都事,申在爲監察,洪處大爲修撰,朴廷蓍爲刑曹正郞,李德培爲迎日縣監,柳志立爲黃州判官,李溫爲持平,李延年爲正言,吳挺緯爲獻納,朴守文爲掌令,權大運爲持平,金光煜爲知義禁,沈世鼎爲弼善,申翊全爲密陽府使,吳挺垣爲兵曹正郞,鄭承明爲平安都事。

○晝講入侍,特進官尹履之,同知事朴遾,參贊官李弘淵,侍讀官吳挺緯,檢討官金徽,假注書朴世城,記注官柳志立,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大誥》,自已予惟小子,止可愧矣。

○社稷祈雨祭齋戒,自上興政堂齋宿。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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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朴世城。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三公引見時,左議政金堉狀啓,沈之溟之初出賊口,與洪瑑無異,而以再出於士紀之招,故獨爲定配,但廣州府尹之說,考其除拜日月,則與賊招,大相不同,似爲冤抑,故審理中,書啓矣。未蒙恩宥,似爲抱冤矣。上曰,領相之意,如何?太和曰,沈之溟,出於賊招,違端則有之,而逆獄事體重大,故當初定配,出於臣意矣。上曰,右相之意,以爲何如?李時白曰,臣意與領相無異矣,而除拜廣州日子,大端相違矣。上曰,定配已久,雖難全釋,減等似可矣。

○太和曰,邊賊士紀妾子年十四歲者,定配於慶源,似爲未安,此人有何顧念國家之意乎?移配南邊絶島,似爲宜當。上曰,移配,可矣。

○上曰,國家不幸,逆變頻數,逆賊緣坐之人,如叔侄相近者,其數不少,旣已定屬爲奴,則雖有赦令,不可輕議,而每見諸道放未放狀,則竝及此類,極其煩多,今後不爲擧論於放未放,似可矣。

○有政。以李一相爲承旨。

○祈雨祭齋戒,視事停。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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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義禁府啓曰,沈之溟減等事,士紀子移配南邊絶島事,緣坐罪人放未放狀中,勿爲擧論事,傳敎矣。沈之溟,以中道付處減等,則依前例,放歸田裡,士紀子鐵椎,移配南海,緣坐定屬爲奴等類,則雖有赦令,放未放狀中,勿爲擧論事,各道監司處,行會之意,敢啓。傳曰,依啓。

○傳曰,旱災到此,大妃殿外,各殿諸道物膳停進事,言於該曹。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社稷摘奸事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摘奸同上

○藥房提調臣朴遾,副提調臣李一相,世子宮口傳問安,因侍講院狀聞,失音之候,雖不至大段,不敢退在,敢來問安。答曰,不至大段,勿爲問安。

○社稷祈雨祭擧動時,大駕入幕次後,三提調問安。答曰,知道。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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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社稷祈雨祭罷後,藥房、三提調問安。答曰,知道。

○大駕還宮後,三提調問安。答曰,知道。

○世子宮,三提調問安。答曰,知道。所患,旣已差愈矣。

○義禁府啓曰,崔紳等照律稟啓事草記,傳曰,云云事傳敎,依聖敎,照律元公事,以此改付標以入,而崔紳,本是刑曹罪人也。還送刑曹,待時處斷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全義罪人朴有彬、崔誡、金忠一、千復立等,移送兵曹,家口推刷入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知道。沈之溟,則限年定配,可也。

○又草記。入啓。答曰,律文中雖有以生爲死者全家之說,此其可泛然鄕村有應役之人,以生爲死,曚曨行詐之比乎?此而論輕,則將來國家,無以爲國矣。其中分其首從,首罪則斬待時,從則論以全家,似當。

○禁府啓目。入啓。答曰,此與直爲拿推有異,姑勿發遣。

○實錄廳草記。入啓。答曰,依啓。趙絅事,更觀稟處,月給祿俸事,令該曹施行,可也。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張弘敏,今又擊錚爲有置,詳査處置。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功減一等爲乎矣,除贖決杖。

○兵曹判書金集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年雖未滿八十,優禮高年宿德之道,自是無傷,何必拘於一二年之限也?卿其安心,勿辭上來,以副至意。

○吏曹判書金集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連見卿疏,良用喜悅,食物之賜,尤不關於年歲之多少,卿其勿辭,安心領受。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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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尹飛卿。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提調臣朴遾,副提調臣李一相啓曰,再昨擧動之時,旱災蒸鬱,行禮之祭,小雨霑濕,連日勞動,終夕焦憂之餘,伏未審夜來,聖侯何如?臣等不任區區之慮,敢來問安。答曰,身雖無恙,心之焦憂,更添倍矣。

○大妃殿問安。答曰,知道。停藥之後,氣侯[氣候]平常。

○備邊司啓曰,大提學蔡裕後,依例本司堂上差下,何如?傳曰,允。

○傳曰,典獄摘奸,輕囚放釋。

○政院啓辭。答曰,非不知卿等之意,而所關非細,有難輕議矣。

○修改都監草記。入啓。答曰,今此書啓中,前日未參賞格者,別爲懸錄以啓。

○兵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降定軍役事段,旣知其冤,則不可無變通之道,更議處之。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前領議政議,施行。山陰官奴婢等疑獄,議大臣事

○備邊司粘目。入啓。答曰,云云砲保段,前日都監,有啓辭之事是置,問於該衙門,處之。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從容辭免,則或可勉副,而此時滯獄,一刻爲急,須勿控辭,速出行公。

○前僉使池遇龍上疏。入啓。答曰,覽疏具悉許多辭意,深嘉爾憂國愛君之誠,迥出於有識朝士之右也,可不體惕念而議處焉?湖南賑救事,爲先申飭於該道方伯矣。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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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五更,月暈兩珥,坊星,出於女星下,入東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五六尺許,色赤。

○傳曰,三公、六卿、三司長官,命招引見後,禁府堂上及刑官命招,審理爲之。

○引見時,兵曹判書朴遾所啓,惠山充軍人二名內,一名,則兵使自專軍官,給由出送,此則罪在兵使,故其時兵使,令本道査覈啓聞,以爲罷職之地,一名,則甲山府使,不報監司,逢授烽燧出送,事甚無據,故甲山府使,亦請罷職矣。受由出來者,與無端出來者有異,故從重決棍,還發配所爲請,而至於逢授文狀到咸興,仍留其家,不還配所者,與逃亡無異,其罪不止於決棍,而該曹不敢直請拿推,故竝以從重決棍,回啓矣。鄭太和曰,令本道,嚴刑後,還發配所,可也。上曰,不必拿推,令本道,嚴刑發送,可也。太和曰,近來紀綱解弛,人不畏法,定配罪人,私自任意出入,爲兵使者,或充軍官之任,守令亦或有差任之事,故罪人之私自往來,有若尋常之事,自禁府,已爲行會申飭耳。上曰,頃日此事,出於擧行條件,而文字不能明白,更爲分付該道,嚴加申飭,而暗行御史發遣時,此一款,添入於廉問條件中,有犯者,則當有罪罰,此意爲先知委諸道,可也。

○傳曰,逆賊緣坐外,諸罪人,無論輕重,竝爲審理。

○下直,惠山僉使閔墡。

○備忘記,今下弓矢,惠山僉使閔墡處,給送。

○有政。以姜允亨爲相禮,尹飛卿爲典籍,尹震望爲內資主簿,南龍翼爲正言,李應蓍爲兵曹參判,趙仁亨爲刑曹正郞,沈若河爲監察,韓翼文爲順安縣令,鄭始大爲禮曹佐郞,趙錫胤爲兵曹參判,閔維重爲待敎,李日三爲校書館副正字,蔡裕後爲工曹參判,尹新之爲惠民署提調,李時省爲工曹佐郞,權堣爲副應敎,鄭世規爲司圃署提調,吳挺垣爲文學,濬源殿參奉白弘命,社稷參奉李遠基相換。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屠牛漢果,待秋甲折等事,俱係可惡,自明之辭,有難取信,刑推得情。

○又粘目。入啓。答曰,交結商賈,恣行屠牛之罪,不可不懲,削職放送。

○又粘目。入啓。答曰,自明之辭,有難取信兺不喩,所犯,多所可駭,貪贓無疑,嚴刑得情。

○禮曹祈雨祭啓目。入啓。答曰,寡昧德薄誠淺,不能格昭天心,旱災到此猶酷,深用慙懼,而豈可諉之於德薄,而無可奈何乎?予當更爲責躬,親禱於南郊,劃卽擧行。

○又草記。入啓。答曰,依啓。昨見應旨上疏,則輿輦威儀太盛,勞民動衆爲不妥雲,此言有理,欲爲草率作行,應天以實議處。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卿其勿辭,宜遵前旨,調理察職。

○戶曹判書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所患至此,予亦慮焉,卿其安心勿辭,調理察職。

○戶曹判書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待罪,亦爲勿辭,調理察職。

○工曹判書金藎國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待罪,安心察職。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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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卯時,有霧氣。巳時至酉時,日暈。

○傳曰,今玆旱災罔極,有此更爲親禱之擧,予雖不言,祭官、執事及凡我大僚,孰不惕念盡誠,而第念交修戒飭之道,在所不已,承旨體予至意,一依社稷親祭時例,各別嚴飭,更加毋泛。

○傳曰,前持平柳振、南重晦,敍用。

○傳曰,自前郊外擧動時,勿造假家事,有嚴飭之敎,今亦申飭,俾無此弊,且壇所近處,若有踐踏禾穀之事,則專無祈雨之本意,大小諸各司及侍衛將等,一體嚴飭,而都監,別爲嚴明分付,尤爲着實擧行,摘奸時,若有犯令者,則當繩以重律,諸處一體各別。分付。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此必是閉門後不得已之擧也。如非不得已,則人君之行,何必由徑,以正門擧動,可也。

○又草記。入啓。答曰,亦減宜矣。且人徒之衆至此,踐踏禾穀,甚可慮也。凡侍衛之中,不緊可以減去者,亦爲詳察減去,可也。

○又草記。入啓。答曰,知道。禁軍旣是衛卒,則似難令出陣外,分半入衛陣內,可也。且槍劍椎牌軍五十名,亦涉無用不緊,減去,可也。

○自上南郊祈雨祭親行齋戒,興政堂齋宿。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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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事或然矣,而但壇下門內之間,地勢必爲狹窄,似難周旋,執禮,亦有壇上壇下,版位,設於門內階下,則執禮等,在後呼唱,亦爲如何,更爲議處。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一匹立之。

○南郊祈雨祭擧動,出宮正時,初更三點。

○大駕入幕次後,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傳曰,南郊親祭所,內摘奸。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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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南郊祈雨罷祭後,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駕還宮後,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義禁府啓曰,禾穀部將崔正健,時在龍山,故傳旨下府,卽時發遣羅將,而日勢已暮,未及入來,開門卽時,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院啓,正言南龍翼,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依啓。

○同知中樞府事趙錫胤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任。

○判尹金光煜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自有舊規,不必控辭,察職。

○兵曹判書朴遾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當令該曹,明覈處置,卿其安心,勿辭察職。

○進士李敏迪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李弘相事,當令本館査處,爾等勿待罪。

○傳曰,史官二員待命,騎馬六匹立之。

○副校理李廷夔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諫院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字字言言,無非予病,深用感歎,可不體念焉?今玆雨期之漠然,莫非寡昧德薄誠淺之致,祗自焦爛痛迫,願以一身,代萬姓之命,而不可得也。撫躬愧懼之外,不知所喩。

○禮曹正郞徐忭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愛君無隱之誠,可不體念焉?

○工曹參判蔡裕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所懷雖如此,實是體例之所無,雖令爲之,孰肯代㓸而不辭乎?勿爲控辭?從速察職。

○五更一點,始雨。

○傳曰,擧動後,山壇近處禾穀踐踏處,摘奸。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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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提調臣朴遾,副提調臣李一相啓曰,纔經社稷之祀,又行郊壇之禱,勤苦宵臨,肅將晨事,勞動之餘,焦煎想切,而冥應孔昭,甘澤忽降,生民有祿,聖心稍寬,伏未審此時,玉候,何如?臣等不任憂喜之至,敢來問安。答曰,無事。

○傳曰,昨見全南監司沈澤狀啓曰,任實、韓山土地官,本月十四日霜降雲,看來不勝驚懼,實因寡昧之不能爲國乖和之致,必有其間所召之由,豈可空言引咎,以爲無實之歸乎?其令該道方伯,簡其所率,祛其浮文,親到該地方,守令之賢否,民情之寬抑,獄事之可疑,凡可以召沴隕霜之事,一一從公採訪,明察嚴覈以聞,以爲伸雪冤枉,慰解無辜之地,宜矣。用此下諭,使之劃卽擧行。

○領議政鄭太和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之所患至此,予甚驚慮,卿其勿辭,安心調理。仍傳曰,遣柳後聖,卽爲看病以啓。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引見時,副提學之言,不無所見,更爲議處。

○又粘目。入啓。答曰,審理者,非有罪無罪,混同放釋之謂也。不必作此無據之擧,更爲詳審察處。

○刑曹草記。入啓。答曰,甲乙每每紛紜相爭,以致是非混淆,損傷事體,殊甚未妥,諸承旨相議稟處,以爲永定之地,可也。

○刑曹啓目。入啓。答曰,崔忠元乙良,除刑推照律爲乎矣,金大福乙良,嚴刑放送。

○傳曰,兩司之臣,多言崔紳之死罪過重雲,何必強拂群情而行之乎?令該府,減死照律,速爲處決。

○河東縣監李震馝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爲國盡職之誠,當令該司,議處焉。

○正言李延年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刑曹判書李澥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安心勿辭,調理察職。

○護軍尹㻩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愛君之誠,人非堯、舜,每事何能盡善?惓惓勸誡之說,可不體念焉?

○憲府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懇懇所陳,無非憂愛之忠,實中予病,深用嘉歎,可不體念焉?

○玉堂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惓惓憂愛之誠至此,苟非我經幄之臣,予何以得聞過失?深用感歎,可不體念焉?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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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郞廳,以三公意啓曰,戶曹判書李厚源,本以多病之人,累月劇務,症勢益重,陳疏呈單,非止一再,當此多事之際,若非實病,豈至於如此哉?然而度支之長,非人人所可爲,且有佐貳之官,調理察職,何如?傳曰,依啓。

○義禁府啓曰,崔紳,以首罪,減死全家徙邊,則諸從朴有彬、崔誡、金忠一、千復立,似當減等定罪,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崔紳之減死,已是格外,豈可竝減乎?殊涉未妥矣。

○以禁府尹慶徵定配單子,傳曰,當此定配人任意還家事嚴禁之日,此人決不可定配畿驛,使之改入。郞廳李景閔校正。郞廳李宜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