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太常博士吳君墓誌銘

故太常博士吳君墓誌銘
作者:曾鞏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元豐類稿/卷四十六

君諱祥,字某,姓吳氏,事宋為太常博士。年六十二,某年某月某日以官卒於家。卒之若干日,葬真州揚子縣之某鄉某原。

初,君從進士試,屢不中。年四十餘始中第,為吉州軍事推官。歸,以選為開封府開封縣丞。大臣稱其材,遂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考城縣,又知河中府之龍門縣,再遷為博士,知蘄之蘄水縣。父喪除,朝京師,疾作,遂求歸真州。真州,君家也。初,君之屢斥於進士也,既自力學問,充其業,又帥其弟,務刻苦,養其親。入其門內,尊安其卑,卑慕其尊,一時皆稱之。及從事於吉州,弟已死,君夫婦痛自節衣食,遂能嫁其孤女若干人,皆不失所時。其在開封,衣食常不自足,而親戚故舊之至京師者,多以君為歸。其喪父也,以家之有無葬,故葬不緩。親戚或憂其貧,欲出錢為基址,謂君一強出,可以取其贏。君歎曰:「吾不敏,既位於朝,貧我素也,喪乃欲為利乎?」平居恂恂,不與犯者校,及其自守,人亦不能移也。官歸,常僦屋以居,既卒,幾不能葬。

曾大父某。大父某。父某,以君之恩為大理評事。妣某氏,某縣太君。太君之喪,君致其哀有過人者。妻朱氏,某縣君,余姨也,有助於君。子曰某,女嫁亳州觀察推官張天經。既葬,某為碣於墓,而與天經來乞銘於鞏。天經以材名,人皆曰其尚能存君之家者。銘曰:

維吾先君,太王之嫡。禪聖圖民,於東竄跡。其後孔蕃,以國為氏。君紹厥宗,其德則類。儉著於家,勤著於身。不苟其贏,卒死於貧。維時之人,命士大夫。縞冠素蓋,爭利於途。曾不君慕,顧或笑之。非彼可議,維世足欷。較於銘章,君有則多。以遺其孥,非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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