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書/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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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文獻應使用傳統漢字,而非簡化字。校對時應以原文為準,特別注意簡化字與繁體字之間的一對多的對應關係以及異體字的使用。如果無法直接校對原文,請勿進行機器或人工轉換,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一般而言,文獻應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漢字。漢字簡化方案於1956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獻(如1956年前的文獻、未施行簡化字的地區文獻,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通常應保留使用傳統漢字。在漢字簡化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只有部分漢字被簡化的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等)通常應以原文形式保存。 |
盖于太祖兴兵驱逐鞑虏,得振兴我中华。太祖饬整国生,颇有所建树。然大剪将臣,朝堂惶惶。 惠帝削藩烈,引兵祸,终殒身。 成组初燕王,及削藩,发靖难役。及祚,使明臻于极盛,国威四扬,八方来朝。 仁宗施新政,革故弊。 宣宗继父政,兴文政。 英宗任阉宦,致兵没国危,俘于北狄,后归,伺机而复位,任奸佞,国衰。 代宗及于英宗北狩后,扶社稷于将倾。后英宗复位。 宪宗国安。 孝宗任贤人,得中兴。 武宗耽乐,乱亦有靖。 世宗好道,国有颓像。 穆宗治国尚可。 神宗荒政,山河日下,明之实亡。 光宗有新政。 熹宗任阉人,朝纲乱,国颓。 思宗勤政,终无力挽,京师失,国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