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學校下

◎書院

正統初,翟溥福知南康府。廬山白鹿院廢,溥福倡眾興復。(《本傳》。 )王恕為揚州知府,作資政書院以課士。(《本傳》。 ) 長沙通判陳鋼監吉王府第。工成。王賜之金帛,不受。請王故殿材嶽麓書院。王許之。(《陳鋼傳》。 ) 進士劉觀杜門讀書,四方來問道者,從席嘗不給。縣令劉成為築書院於虎邱山,名曰養中。(《劉觀傳》。 ) 成化中,南陽知府段堅創志學書院,聚秀民講說五經要義及濂、洛諸儒遺書。(《段堅傳》。 ) 長安有齊魯書院,久廢,故址半為民居。秦王誠泳別易地建正學書院。(《秦王傳》。 ) 十四年二月,邵寶為江西提學副使,濂溪書院,改建白鹿洞書院。(《昭代典則》。 ) 李敏里居時,築室紫雲山麓,聚書數千卷,與學者講習。及巡撫大同,疏籍之於官。詔賜名紫雲書院。(《李敏傳》。 )二十年四月,令貴溪縣重建象山書院。(《大政記》。 ) 廣西提學僉事姚鏌立宣成書,延五經師,以教士子。(《姚鏌傳》。 ) 明初,書院無額設。自武宗朝,王守仁倡良知之學,東南景附,書院頗盛。(《野獲編》。 ) 正德六年,御史張士隆巡鹽河東,建正學書院。(《士隆傳》。 ) 嘉靖九年正月壬辰朔,頒《敬一》諸箴於湖南嶽麓書院,從長沙知府孫存請也。(《大政記》。 ) 鄒守益謫廣德州判官,建復初書院,與學者講授其間。(《本傳》。 )歐陽德知六安州,建龍津書院,聚生徒講學。(《本傳》。 ) 東昌知府羅汝芳,提學副使鄒善,皆宗守仁學。善為建願學書院,俾六士師事焉。汝芳亦建見泰書院,時相討論。(《春明夢余錄》。 ) 十六年四月壬申,罷各處私創書院。以御史游居敬論劾王守仁、湛若水偽學,乞毀其書院。從之。(《昭代典則》。 ) 萬曆七年正月,毀天下書院。時士大夫競講學,張居正亞之,盡改各省書院為公廨。凡先後毀應天等府書院六十四處。(《三編》。 ) 二十二年,吏部郎中顧憲成罷歸。里故有東林書院,為宋楊時講道處。憲成與弟允成倡修之,偕同志講學其中。海內聞風景附,由是東林名大著。(《憲成傳》。 ) 天啟初,左都御史鄒元標與副都御史馮從吾共建首善書院於京師。御史周宗建董其事,大學士葉向高為之記。朝暇,與同志高龍等講學其中,名望日重。而諸不附東林者咸忌之。明年,給事中朱童蒙疏劾之。元標、從吾並引歸。先是書院方建,御史黃尊素謂元標曰:「都門非講學地,徐文貞已叢議於前矣。」謂徐階也。元標不能用。至是,尊素言果驗。元標、從吾既歸,群小擊碎其碑,暴於門外。先師木主,委棄路隅。經史典籍,悉被焚毀,而院獨存。其後,遂為大西洋曆局雲。(《三編》。 ) 五年八月壬午,詔毀天下書院。東林、關中、江右、徽州各書院俱行拆毀。從逆黨張訥議也。(同上。 )

○書籍

丙午五月庚寅,命有司博求古今書籍。(《明正統宗》。 ) 洪武元年八月,詔除書籍稅。(《本紀》。 ) 是年,定元都。大將軍徐達收圖籍,致之南京。(《藝文志》。 ) 六年正月,上御奉天殿,召國子博士趙ㄈ及助教錢宰、貝瓊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經書為教,慎勿雜蘇秦、張儀縱橫之言。」於是ㄈ請頒《正定十三經》於天下,屏《戰國策》及陰陽讖卜諸書,勿列學宮。(《趙ㄈ傳》。 ) 十四年三月辛丑,頒《五經四書》於北方學校。(《本記》。 ) 十五年十月,命禮部頒劉向《說苑》、《新序》於天下。十一月壬戌,帝以國子監所薦書板,歲久殘闕,令諸儒考補,工部督匠治。(《昭代典則》。 ) 二十三年十二月,購遺書。福建布政司進《南唐書》、《金史》、《蘇轍古文》。(《明通紀》。 ) 二十四年六月戊寅,命禮部頒書籍於北方學校。諭曰:農夫舍耒耜無以為耕,匠氏舍斤斧無以為業,士子舍經籍無以為學。朕念北方學校缺少書籍,向嘗頒與《五經四書》,其他子史諸書未賜,宜購與之。」(《大訓記》。 ) 永樂四年四月己卯,帝御便殿,召儒臣講論。問文淵閣藏書備否?解縉對曰:「經史粗備,子集尚多闕。」帝曰:「士庶家稍有餘貲,尚欲積書。況朝廷乎?」遂命禮部遣使四出,購求遺書。 十五年四月丁巳,頒《五經四書性理大全》於兩京六部、國子監及天下府、州、縣學。諭禮部曰:「此書,學者之根本。聖賢精蘊,悉具於是。其以朕意曉天下學者,令盡心講明,無徒視為具文也。」於是古註疏遂不復用。(已上《通紀》。 ) 十七年三月,上在北京,遣侍講陳敬宗至南京,起取文淵閣所貯古今書籍。自一部至百部以上,各取一部北上。皇太子乃遣撰陳循如數齎送,其餘封貯本閣。(《南京詹事府志》。 ) 十九年四月庚子,三殿災。楊榮麾衛士出圖籍,舁東華門外。(《楊榮傳》。 ) 宣宗嘗臨視文淵閣,披閱經史,與少傅楊士奇等討論,因賜士奇等詩。是時秘閣貯書約二萬餘部,近百萬卷;刻本十三,鈔本十七。正統間,士奇等言:「文淵閣所貯書籍,有祖宗御製文集,及古今經、史、子、集之書。向貯左順門北廊,今移於文淵閣、東閣。臣等逐一點勘,編成書目。請用寶鈐識,永久藏┑。」制曰:「可。」(《藝文志》。 ) 宣德八年四月甲申朔,建廣寒、清暑二殿,悉置書籍貯之。(《大政記》。 ) 弘治五年五月,求遺書。大學士邱浚言:「高皇帝當至正丙午之歲,始肇帝業,首求遺書。既平元都,得其館閣秘藏,又廣購於民間,一時貯積,不減前代。太宗當多事之時,猶集儒臣,纂《永樂大典》,以備考究。今承平百年,中外無事,烏可使經籍廢墜?凡民庶之家,遷徙不常,好尚不一,既不能廣有儲藏,即儲藏亦不能久遠。所賴石渠邃閣,積聚之多,收藏之密,扃之固,聚者有掌故之官,闕略者有繕寫之吏,損壞者有修補之工,散佚者有購訪之令,然後不致廢殘闕失。前代藏書之多,有至三十七萬卷者。近內閣書目不能什一。數十年來,在內未聞考校,在外未聞購求。及今失之,恐遂放佚。自古藏書不一所,漢有東觀、蘭台、鴻都,唐有秘書監、集賢書院,宋有崇文館、秘書省。國朝罷前代台監館省之官,並其任於翰林院。設典籍二員,掌文淵閣書籍。南京國子監雖設典籍,僅掌累朝頒降之書,及舊鋟書板而已。今請敕內閣所藏書籍,令學士以下,督典籍官,匯若干冊,冊若干卷,檢其有副本者,分貯一冊於兩京國子監。若內閣所無,或不備者,乞敕禮部行天下提學官,榜示購訪,俾所在有司,校錄齎呈。其藏書之所:一在京師,曰內閣,曰國子監;一在南京,曰國子監。使一書而存為數本,一本而藏三所。每歲三伏時,令翰林院僚屬同赴閣、監曝書。畢事,扃。廷臣有因事欲稽考者,奏請詣閱,以為常規。則於文治有裨焉。」疏上,帝嘉納之,尋有是命。(《三編》。 ) 十三年正月,給事中許天錫言:「去歲闕里孔廟災,今茲建安又火。古今書板,盪為灰燼。闕里,道所從出;書林,文章所萃聚也。頃師儒失職,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華,下之所習者枝葉。災變之作,似欲為儒林一掃積垢。宜因此遣官臨視,刊定經史有益之書。其於培養人才,實非淺鮮。」所司議從其言。(《天錫傳》。 ) 正德十年,大學士梁儲等,請檢內閣並東閣藏書殘闕者,令原管主事李繼先等,次第修補。從之。由是,其書為繼先等所盜,亡失者多矣。(《實錄》。 ) 嘉靖十五年,御史徐九皋上議,欲查歷代《藝文志》書目參對。凡經籍不全者,行士民之家,借本送官謄寫,原本給還,且加優賞。又乞上御便殿,省閱章奏,處分政事,賜見講讀諸臣,辨析經旨。下禮部議。(《野獲編》。 ) 禮臣覆奏,命翰林院查秘閣所貯經籍,有無缺遺不備之處,備開書目,通行兩京及撫按衙門,轉行提學官員,用心A3訪。凡《藝文志》所載歷代遺書,及本朝名臣碩儒所著述文集,凡有補於世教者,一體收采藏貯。(王圻《通考》。 ) 經類十一,共八千七百四十六卷。史類十一,共二萬八千六十九卷。子類十二,共三萬九千二百一十一卷。集類三,共二萬九千九百六十六卷。(《藝文志》。 ) 《日下舊聞》云:「考正統六年編定目錄,凡四萬三千二百餘冊,而列朝《實錄》、《寶訓》不下數千卷,若《永樂》一書多至二萬二千九百三十七卷,皆藏諸皇史,不與焉。縹緗之富,古所未有。其後典守不嚴,歲久被竊。萬曆三十三年,內閣敕房辦事大理寺左丞寺副孫能傳、中書舍人張萱等奉閣諭,校理纂輯書目,則並累朝續添書籍入焉。大半殘闕,較之正統目錄,十僅存二三爾。」

◎編輯

洪武二年八月,修禮書。詔舉素志高潔、博通古今,練達時宜之士,年四十以上者,禮送至京。曾魯及梁寅、宋訥、徐一夔、劉於、周子諒、胡行簡、劉宗弼、董彝、蔡深、滕公A7並與焉。明年正月,書成。賜名《大明集禮》。其書准《五禮》而益以《冠服》、《車輅》、《儀仗》、《鹵簿》、《字學》、《音樂》,凡升降儀節、制度名數,纖悉畢具。(《通紀》。 ) 三年十二月,《大明志書》成。先是命儒士魏俊民、黃篪、劉儼、丁鳳、鄭思先、鄭雄等六人,類編天下州郡地理形勝、降附始末。至是書成,命送秘書監刊行。(《藝文志》。 ) 六年三月,《昭鑒錄》成。先是命陶凱、張籌等采撫漢、唐以來藩王善惡可勸戒者。會凱出參行省,編輯未成。乃命文原吉、王亻巽等續修之。至是書成二卷,頒賜諸王。(《三編》。 ) 七年五月,命詹同、宋濂等纂修《日曆》。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凡一百卷。同等又言:「《日曆》秘天府,人不得見。請仿《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帝從之。乃分四十類,為書五卷,名曰:《皇明寶訓》。嗣後,凡有政跡,史官日記錄之,隨類增入焉。(《通紀》。 ) 十三年六月,上命儒臣纂輯歷代諸王、大臣、宗戚、宦官之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命曰《臣戒錄》。頒布中外,以昭炯鑒。(《大政記》。 ) 又詔儒臣采歷代史所載相臣,賢者:自蕭何至文天祥八十二人,為傳十六卷;不肖者:自田鼢至賈似道二十六人,為傳四卷;命曰《相鑒》。太祖制序。(《藝文志》。 ) 十六年二月,大學士吳沈等進《精誠錄》。先是上將享太廟,致齋於武英殿,召沈等謂之曰:「朕聞古聖賢書,其垂訓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親。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親;則人道立矣。然其言散在經傳,未易會其要領。卿等其以類編輯,庶便觀覽。」至是書成。上賜名《精誠錄》,命沈序之。(王圻《通考》。 ) 二十六年二月,《諸司職掌》成,頒布中外。又編輯《稽制錄》,御製序文,頒示功臣。(《明政統宗》。 ) 十一月,命儒臣輯歷代諸王宗室為惡及悖逆者,編次成書,命曰《永鑒錄》,頒賜諸王。(《昭代典則》。 ) 二十七年九月庚申,修《寰宇通衢》書成。其方隅之目有八:東距遼東部司,東北至三萬衛,西極四川松潘衛,西南距雲南金齒,南逾廣東崖州,東南至福建漳州府,北暨北平大寧衛,西北至陝西、甘肅,橫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縱一萬九百里。(《三編》。 ) 是歲,命博士錢宰等,編輯《書傳會選》成,凡六卷。初,帝以蔡沈《書傳》象緯運行,與朱子《詩傳》相悖,其他注與鄒季友所論有未安者。徵天下宿儒訂正之。書成,頒行天下。(《趙ㄈ傳》。 ) 二十八年九月庚戌,頒《皇明祖訓》。初,上命陶凱等編輯《祖訓錄》。六年書成,自為之序。命大書揭於右順門之西廡,隨時損益。至是重加裁定,名曰《皇明祖訓》,頒示內外諸司。諭曰:「後世有敢言更制者,以奸臣論,毋赦。」(《三編》。 ) 永樂五年十二月,修《永樂大典》,書成。先是,元年秋七月,帝諭侍讀翰林學士解縉等曰:「天下古今事物散載諸書,篇帙浩穰,不易檢閱。朕欲悉采各書所載事物,類聚之,而統之以韻。嘗觀《韻府》、《回溪》二書,事雖有統,而紀載大略。爾等其如朕意。凡書契以來,經、史、子、集、百家至於天文、地誌、陰陽、醫卜、僧道、技藝之言,備輯為一書,毋厭浩繁。」二年十一月,解縉等進所纂錄韻書,賜名《文獻大成》。既而上覽所進書,尚多未備,遂命重。敕太子少師姚廣孝、刑部侍郎劉季篪及縉總之。命翰林院學士王景,侍讀學士王達,國子祭酒胡儼,司經局洗馬楊溥,儒士陳濟為總裁;翰林院侍讀鄒緝,撰王褒、梁潛、吳溥、李貫、楊覯、曾。編修朱,檢討王洪、蔣驥、潘幾、王、蘇伯厚、張伯穎,典籍梁用行,庶吉士楊相,左春坊左中允尹昌隆,宗人府經歷高得,吏部郎中葉砥,山東按察僉事晏璧為副總裁。命禮部簡中外官及四方宿學老儒有文章者,充纂修;簡國子監及在外郡縣學能書生員繕寫。開館於文淵閣,命光祿寺給朝暮膳。至是書成,凡二萬二千九百三十七卷,一萬一千九十五冊,賜名《永樂大典》。帝親制序冠之。賜廣孝等二千一百六十九人鈔,有差。 十二年十一月,命學士胡廣等《五經四書》及宋儒性理諸書,諭曰:「《五經四書》傳注之外,諸儒有發明者,其采附於下。周、程、張、朱所著,如:《太極通書》、《西銘》、《正蒙》,亦類聚成編。」命舉朝臣及四方文學之士同纂,開館東華門外,廣等總其事。書成,名曰《大全》。(已上《三編》。 ) 十四年十二月,黃淮等奉敕編輯《歷代名臣奏議》。書成,上之。凡三百五十卷。(《藝文志》。 ) 宣德元年四月,御製《外戚事鑒》、《歷代臣鑒》成,頒賜外戚及群臣。諭曰:「治天下之道,必自親親始。文武諸臣欲同歸於善;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故於暇曰,采輯前代外戚及群臣善惡吉凶之跡,匯為此書,用示法戒。其擇善而從,以保福祿。」並手自製序頒之。《外戚事鑒》五卷,《歷代臣鑒》三十七卷。(三編。 ) 宣宗又采經、傳、子、史嘉言善行,為《五倫書》六十二卷。正統中,英宗制序刊行。(《藝文志》。 ) 宣德三年,《御製帝訓》、《御製官箴》成,各一卷。(王圻《通考》。 ) 景泰七年五月己巳朔,大學士高等修《寰宇通志》成。上之。凡一百十九卷。(《大政記》。 ) 天順二年八月,詔修《一統志》,諭李賢、鼓時、呂原曰:「朕欲覽天下輿圖之廣。我太祖、太宗嘗命儒臣纂輯,未竟厥緒。景泰間雖有成書,繁簡失當。卿等尚折衷精要,繼成初志。」於是命賢等為總裁官。書成,凡九十卷。 成化十九年十二月庚午,御製《文華大訓》成,以教皇太子也。書凡二十八卷,上親制文弁其首。 二十三年,孝宗即位。禮部侍郎邱浚進《大學衍義補》,凡六十一卷。上覽稱善,進浚尚書,齎金幣,詔刊行其書。既,浚以書中所載,皆可見之行事。請摘其要者,下內閣議行。報可。(已上《三編》。 ) 弘治十年三月,命內閣及翰林儒臣纂修《大明會典》。上以累朝典制,散見疊出,宜會於一。乃命徐溥等條次,以本朝官職、制度為綱,事物、名數、儀文、等級為目,類以降群書,附以歷年事例,使官領其屬,事職於官,以成一代之制。十五年十二月己酉,書成,上之。凡一百八十卷。 嘉靖五年十月庚午,御製《敬一箴》及注浚《心箴》、程頤《視》、《聽》、《言》、《動》四箴,頒賜大士費宏等」(已上《通紀》。 ) 七年三月己卯,詔儒臣重校《大明會典》,訂正訛謬,增入續定事例。先是,上閱《會典冠禮》目中,有「成化十四年謁謝奉先、奉慈殿」之文。奉慈殿乃孝宗即位始建。上以謬誤顯然,乃有重校之舉。(《實錄》。 ) 六月辛丑朔,《明倫大典》成,上之。帝自製序弁其首。命張璁為後序,刊布天下。(《三編》。 ) 顧修《興都志》二十四卷。世宗以其載獻帝事實,於志體例不合,詔徐階等重修,名《承天大志》。凡四十卷。(《藝文志》。 ) 萬曆四年,詔復修《大明會典》。是書重修於嘉靖二十八年,進呈,未刊。至是禮臣題請,從之。書成,凡二百二十八卷。(《通紀》。 ) 王可大《國憲家猷》五十六卷。萬曆中,御史言:「《內閣絲綸簿》猝無可考,惟是書載之。」遂取以進。(《藝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