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象數論/皇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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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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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之數一元十二會爲三百六十運,一會三十運爲三百六十世,一運十二世爲三百六十年,一世三十年爲三百六十月,一年十二月爲三百六十日,一月三十日爲三百六十時,一日十二時爲三百六十分,一時三十分爲三百六十秒。蓋自大以至於小,總不出十二與三十之反覆相承而已。以掛一圖之二百五十六卦分配,凡一運一世一年一月一日一時,各得四爻。其爲三百六十者,盡二百四十卦,餘十六卦,分於二十四氣,亦每氣得四爻,以寓閏法於其間。不論運世年月日時,皆有閏也。然推求其説,多有可疑。夫自一年成數言之,爲三百六十日;自十二言之,爲三百五十四日;自二十四氣言之,爲三百六十五日三時;自閏歲言之,爲三百八十四日。今以康節之術按之於歷,辰法三百六十,其數皆以秒言。日法四千三百二十,月法十二萬九千六百,歲法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世法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運法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會法一百六十七億九千九百一十六,元法二千一十五億五千三百九十二萬,皆成數也。在一月爲三十日,於朔策強二千一百六十,於氣策弱一千八百九十。在一年爲三百六十日,於歲實弱二萬二千六百八十,於十二朔實強二萬五千九百二十。既不可施之歷矣,乃於二氣相接之際,各增一日以爲閏,以准一年三百八十四日之數,可謂巧矣。然三百八十四日,有閏之歲也。閏雖每歲有之,亦必積之三歲兩歲,而後滿於朔實,故有三百八十四日之歲。若一歲之閏策只四萬八千六百,今概之三百八十四日,是歲歲有閏月也。豈可通乎?且所謂閏者,見之於年月日時者也。就如其説,增此四爻,亦當增之於三百六十之中;徒增之於卦,其爲三百六十者如故,是有閏之名,而無閏之實矣。是故運世歲無閏,而月日時有閏,六者不可一例。一年之日三百五十四,以運准之,則少六日。一月之時三百五十四,以世准之,則少六時。康節必欲以十二與三十整齊之,其奇齡〔一〕豈可抹殺乎?如以康節之數而立法,歲實一百五十七萬七千八百八十,朔策一十二萬七千四百四十,氣策六萬五千七百四十五,閏法四萬八千六百,由此推而上之爲元會運世,庶乎可通耳。康節之爲此書,其意總括古今之歷學,盡歸於易。奈易之於歷,本不相通。硬相牽合,所以其説愈煩,其法愈巧,終成一部鶻突歷書,而不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