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寺丞墓誌銘

李寺丞墓誌銘
作者:程顥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明道先生文集/卷4

予友李君仲通,諱敏之,世居北燕,高祖避亂南徙,今為濮人。丞相文定公迪,乃其世父也。曾祖令珣,祖護,皆以丞相故贈太師尚書。令考遜,用子貴,贈吏部尚書。仲通生而有賢資,端厚仁恕,見於孩提之時。舉動齊整,不妄言笑,燕居終日,泊然而無惰容,望之者皆知其君子人矣。與人言,無隱情,惟聞人之過則未嘗復出於口。安靖寡慾,居貧守約,裕如也。好古力學,博觀群書,尤精於《春秋》、《詩》、《易》。其後所得,殊為高深。方勇勵自進,不幸短命,惜夫未見其止也!死之年才三十矣。

仲通之德,蓋完於天成,孝友之性,尤為絕異。侍太夫人疾,衣不解帶者累月,及居喪,哀毀過甚。中外數百口,上愛下信,人無間言。羣從聚居,臧獲使令者眾,雖馭之過嚴,不能使之無犯。惟偶為仲通所責,則其人必慚悵累日,痛自飭勵。及仲通之亡,濮之人無賢不肖,皆失聲痛惜,或為隕涕。非至誠及物,其能有是乎?

仲通外甚和易,遇物如恐傷之,雖家人未始見其喜怒。及其出辭氣,當事為,則莊厲果斷,不可以非義回屈。始用蔭補郊社齋郎,調虔州瑞金縣主簿。會劇賊戴小八攻害數邑,朝廷患之,命御史督視。仲通時承尉乏,與其令謀曰:「劉右鶻、石門羅姓者,皆健賊,詔捕之累年矣。小八不能連二盜以自張,吾知其無能為也。當說使自效,則賊為不足破矣。」乃遣人諭二盜。皆曰:「我服李君仁信久矣,願為之死。然召我亦有以為信乎?」仲通即以其符誥與之,且約曰:「某日當以甲二百來見我於邑中。」眾皆恐懼,仲通曰:「彼欲為惡,雖不召將至。且吾信於邑人,彼亦吾人也,何憚乎?」乃將二盜,與之周旋,卒得其死力,遂斬小八,盡平其黨。朝廷嘉之,遷衛尉寺丞,仍升一任。御史用間者言,將誅劉、羅二黨。仲通以為失信不義,抗論甚力,久始見從。仲通又自言於朝,請因其立功,縻以冗職,可絕後患。書奏不報。其羅姓者,果復為害。

仲通宰江寧之上元,有古循吏之風。邑之舊田稅不均,貧弱受其弊,仲通為法以平之。豪猾惡其害己,共為謗語,借勢於上官以搖其事。人皆為仲通危,仲通堅處不變,未滿歲而所均者萬千室。事業雖百未一施,概是二節,則高明之見,剛勇之氣,發於事者,亦可知已。

嗚呼!人非有古今之殊,特患夫忽近而慕遠耳。如吾仲通之材之美,古獨可以多乎哉。向若天假之年,成就其所學,自當無愧於古人,況使得與古之人並,而親炙於聖人之時乎?則吾知其果不後曾、閔之列矣。

仲通以治平三年五月終於家,熙寧七年二月庚寅葬於濮州鄄城縣遺直鄉之先塋。夫人王氏附焉。夫人,太子中舍杲之女,賢慧靖淑,雅有法度。及寡居,益自晦重,素衣一食以終身焉,蓋後仲通六年而亡。仲通嘗生二女,皆夭,卒無子,以兄之子孝和為嗣。

仲通平生相知之深者莫如予,故將葬,其家以誌文來屬,其可辭乎?銘曰:

二氣交運兮,五行順施。剛柔雜揉兮,美惡不齊。稟生之類兮,偏駁其宜。有鍾粹美兮,會元之期。聖雖可學兮,所貴者資。便儇皎厲兮,去道遠而。展矣仲通兮,賦材特奇。進復甚勇兮,其造可知。德何完兮命何虧,秀而不實聖所悲。孰能使我無愧辭,後欲有考觀銘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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