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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天下未嘗無財也。昔周之興,文王、武王之國不過百里,當其受命,四方之君長交至於其廷,軍旅四出,以征伐不義之諸侯,而未嘗患無財。方此之時,關市無征,山澤不禁,取於民者不過什一,而財有餘。及其衰也,內食千里之租,外取千八百國之貢,而不足於用。由此觀之,夫財豈有多少哉!

人君之於天下,俯己以就人,則易為功;仰人以援已,則難為力。是故廣取以給用,不如節用以廉取人之為易也。臣請得以小民之家而推之。夫民方其窮困時,所望不過十金之資,計其衣食之費,妻子之奉,出入於十金之中,寬然而有餘。及其一旦稍稍蓄聚,衣食既足,則心意之欲,日以漸廣,所入益眾,而所欲益以不給。不知罪其用之不節,而以為求之未至也。是以富而愈貪,求愈多而財愈不供,此其為惑,未可以知其所終也。盍亦反其始而思之?夫向者豈能寒而不衣、饑而不食乎?今天下汲汲乎以財之不足為病,何以異此。

國家創業之初,四方割據,中國之地至狹也。然歲歲出師以誅討僭亂之國,南取荊楚,西平巴蜀,而東下並潞,其費用之多,又百倍於今可知也。然天下之士未嘗思其始,而惴惴焉患今世之不足,則亦甚惑矣。

夫為國有三計:有萬世之計,有一時之計,有不終月之計。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計,則可以九年無饑也。歲之所入,足用而有餘。是以九年之蓄,常閑而無用。卒有水旱之變,盜賊之憂,則官可以自辦而民不知。若此者,天不能使之災,地不能使之貧,四夷盜賊不能使之困,此萬世之計也。而其不能者,一歲之入,才足以為一歲之出,天下之產,僅足以供天下之用,其平居雖不至於虐取其民,而有急則不免於厚賦。故其國可靜而不可動,可逸而不可勞,此亦一時之計也。至於最下而無謀者,量出以為入,用之不給,則取之益多。天下晏然無大患難,而盡用衰世茍且之法,不知有急則將何以加之,此所謂不終月之計也。

今天下之利,莫不盡取。山陵林麓,莫不有禁。關有徵,市有租,鹽鐵有榷,酒有課,茶有算,則凡衰世茍且之法,莫不盡用矣。譬之於人,其少壯之時,豐健勇武,然後可以望其無疾,以至於壽考。今未五六十,而衰老之候,具見而無遺,若八九十者,將何以待其後耶?然天下之人,方且窮思竭慮,以廣求利之門。且人而不思,則以為費用不可復省,使天下而無鹽鐵酒茗之稅,將不為國乎?臣有以知其不然也。天下之費,固有去之甚易而無損,存之甚難而無益者矣。臣不能盡知,請舉其所聞,而其餘可以類求焉。

夫無益之費,名重而實輕,以不急之實,而被之以莫大之名,是以疑而不敢去。三歲而郊,郊而赦,赦而賞,此縣官有不得已者。天下吏士,數日而待賜,此誠不可以卒去。至於大吏,所謂股肱耳目,與縣官同其憂樂者,此豈亦不得已而有所畏耶?天子有七廟,今又飾老佛之宮,而為之祠,固已過矣,又使大臣以使領之,歲給以巨萬計,此何為者也!天下之吏,為不少矣,將患未得其人。茍得其人,則凡民之利,莫不備舉,而其患莫不盡去。今河水為患,不使濱河州郡之吏親視其災,而責之以救災之術,徒為都水監。夫四方之水患,豈其一人坐籌於京師而盡其利害!天下有轉運使足矣,今江淮之間,又有發運,祿賜之厚,徒兵之眾,其為費豈可勝計哉!蓋嘗聞之,裏有蓄馬者,患牧人欺之而盜其芻菽也,又使一人焉為之廄長,廄長立而馬益臒。今為政不求其本,而治其末,自是而推之,天下無益之費,不為不多矣。

臣以為凡若此者,日求而去之,自毫釐以往,莫不有益。惟無輕其毫釐而積之,則天下庶乎少息也。

夫今之所患兵弱而不振者,豈士卒寡少而不足使歟?器械鈍弊而不足用歟?抑為城郭不足守歟?廩食不足給歟?此數者,皆非也。然所以弱而不振,則是無材用也。

夫國之有材,譬如山澤之有猛獸,江河之有蛟龍,伏乎其中而威見乎其外,悚然有所不可狎者。至於鰍蚖之所蟠,䍧豚之所牧,雖千仞之山,百尋之溪,而人易之。何則?其見於外者不可欺也。天下之大,不可謂無人。朝廷之尊,百官之富,不可謂無才。然以區區之二虜,舉數州之眾,以臨中國,抗天子之威,犯天下之怒,而其氣未嘗少衰,其詞未嘗少挫,則是其心無所畏也。主憂則臣辱,主辱則臣死。今朝廷之上,不能無憂,而大臣恬然未嘗有拒絕之議,非不欲絕也,而未有以待之。則是朝廷無所恃也。緣邊之民,西顧而戰栗。牧馬之士,不敢彎弓而北向。吏士未戰而先期於敗,則是民輕其上也。外之蠻夷無所畏,內之朝廷無所恃,而民之自輕其上,此猶足以為有人乎!

天下未嘗無才,患所以求才之道不至。古之聖人,以無益之名,而致天下之實,以可見之實,而較天下之虛名。二者相為用而不可廢。是故其始也,天下莫不紛然奔走從事於其間,而要之以其終,不肖者無以欺其上。此無他,先名而後實也。不先其名,而唯實之求,則來者寡。來者寡,則不可以有所擇。以一旦之急,而用不擇之人,則是不先名之過也。天子之所向,天下之所奔也。今夫孫、吳之書,其讀之者,未必能戰也。多言之士,喜論兵者,未必能用也。進之以武舉,而試之以騎射,天下之奇才,未必至也。然將以求天下之實,則非此三者不可以致。以為未必然而棄之,則是其必然者,終不可得而見也。

往者西師之興,其先也,惟不以虛名多致天下之才而擇之,以待一旦之用。故其兵興之際,四顧惶惑而不知所措。於是設武舉,購方略,收勇悍之士,而開猖狂之言,不愛高爵重賞,以求強兵之術。當此之時,天下囂然,莫不自以為知兵也。來者日多,而其言益以無據,至於臨事,終不可用。執事之臣,亦遂厭之,而知其無益,故兵休之日,舉從而廢之。今之論者,以為武舉、方略之類,適足以開僥幸之門,而天下之實才,終不可以求得。此二者,皆過也。夫既已用天下之虛名,而不較之以實,至其弊也,又舉而廢其名,使天下之士不復以兵術進,亦已過矣。

天下之實才,不可以求之於言語,又不可以較之於武力,獨見之於戰耳。戰不可得而試也,是故見之於治兵。子玉治兵於蒍,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蒍賈觀之,以為剛而無禮,知其必敗。孫武始見,試以婦人,而猶足以取信於闔閭,使知其可用。故凡欲觀將帥之才否,莫如治兵之不可欺也。今夫新募之兵,驕豪而難令,勇悍而不知戰,此真足以觀天下之才也。武舉、方略之類以來之,新兵以試之。觀其顏色和易,則足以見其氣;約束堅明,則足以見其威;坐作進退,各得其所,則足以見其能。凡此者皆不可強也。故曰:先之以無益之虛名,而較之以可見之實。庶乎可得而用也。

三代之兵,不待擇而精,其故何也?兵出於農,有常數而無常人,國有事,要以一家而備一正卒,如斯而已矣。是故老者得以養,疾病者得以為閑民,而役於官者,莫不皆其壯子弟。故其無事而田獵,則未嘗發老弱之民;師行而饋糧,則未嘗食無用之卒。使之足輕險阻,而手易器械。聰明足以察旗鼓之節,強銳足以犯死傷之地,千乘之眾,而人人足以自捍。故殺人少而成功多,費用省而兵卒強。

蓋春秋之時,諸侯相並,天下百戰,其經傳所見謂之敗績者,如城濮、鄢陵之役,皆不過犯其偏師而獵其遊卒,斂兵而退,未有僵屍百萬流血於江河如後世之戰者,何也?民各推其家之壯者以為兵,則其勢不可得而多殺也。

及至後世,兵民既分,兵不得復而為民,於是始有老弱之卒。夫既已募民而為兵,其妻子屋廬,既已托於營伍之中,其姓名既已書於官府之籍,行不得為商,居不得為農,而仰食於官,至於衰老而無歸,則其道誠不可以棄去,是故無用之卒,雖薄其資糧,而皆廩之終身。凡民之生,自二十以上至於衰老,不過四十餘年之間。勇銳強力之氣足以犯堅冒刃者,不過二十餘年。今廩之終身,則是一卒凡二十年無用而食於官也。自此而推之,養兵十萬,則是五萬人可去也;屯兵十年,則是五年為無益之費也。民者,天下之本;而財者,民之所以生也。有兵而不可使戰,是謂棄財。不可使戰而驅之戰,是謂棄民。臣觀秦、漢之後,天下何其殘敗之多耶!其弊皆起於分民而為兵。兵不得休,使老弱不堪之卒,拱手而就戮。故有以百萬之眾,而見屠於數千之兵者。其良將善用,不過以為餌,委之啖賊。嗟夫!三代之衰,民之無罪而死者,其不可勝數矣。

今天下募兵至多,往者陜西之役,舉籍平民以為兵。繼以明道、寶元之間,天下旱蝗,次及近歲青、齊之饑,與河朔之水災,民急而為兵者,日以益眾。舉籍而按之,近世以來,募兵之多,無如今日。然皆老弱不教,不能當古之十五,而衣食之費,百倍於古。此甚非所以長久而不變者也。

凡民之為兵者,其類多非良民。方其少壯之時,博弈飲酒,不安於家,而後能捐其身。至其少衰而氣沮,蓋亦有悔而不可復者矣。臣以謂:五十已上,願復而為民者,宜聽;自今以往,民之願為兵者,皆三十以下則收,限以十年而除其籍。民三十而為兵,十年而復歸,其精力思慮,猶可以養生送死,為終身之計。使其應募之日,心知其不出十年,而為十年之計,則除其籍而不怨。以無用之兵終身坐食之費,而為重募,則應者必眾。如此,縣官長無老弱之兵,而民之不任戰者,不至於無罪而死。彼皆知其不過十年而復為平民,則自愛其身而重犯法,不至於叫呼無賴以自棄於兇人。

今夫天下之患,在於民不知兵。故兵常驕悍而民常怯。盜賊攻之而不能禦,戎狄掠之而不能抗。今使民得更代而為兵,兵得復還而為民,則天下之知兵者眾,而盜賊戎狄將有所忌。然猶有言者,將以為十年而代,故者已去而新者未教,則緩急有所不濟。夫所謂十年而代者,豈舉軍而並去之?有始至者,有既久者,有將去者,有當代者,新故雜居而教之,則緩急可以無憂矣。

夫民相與親睦者,王道之始也。昔三代之制,畫為井田,使其比閭族黨,各相親愛,有急相周,有喜相慶,死喪相恤,疾病相養。是故其民安居無事,則往來歡欣,而獄訟不生;有寇而戰,則同心並力,而緩急不離。自秦、漢以來,法令峻急,使民乖其親愛歡欣之心,而為鄰裏告訐之俗。富人子壯則出居,貧人子壯則出贅。一國之俗,而家各有法。一家之法,而人各有心。紛紛乎散亂而不相屬,是以禮讓之風息,而爭鬥之獄繁。天下無事,則務為欺詐相傾以自成。天下有變,則流徙渙散相棄以自存。嗟夫!秦、漢以下,天下何其多故而難治也!此無他,民不愛其身,則輕犯法。輕犯法,則王政不行。欲民之愛其身,則莫若使其父子親、兄弟和、妻子相好。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妻子。則其所賴於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輕犯法。三代之政,莫尚於此矣。

今欲教民和親,則其道必始於宗族。臣欲復古之小宗,以收天下不相親屬之心。古者有大宗、有小宗。故《禮》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古者諸侯之子弟,異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禰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後之,則為大宗。族人宗之,雖百世而宗子死,則為之服齊衰九月。故曰:「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別子之庶子,又不得禰別子,而自使其嫡子為後,則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則無服。其繼禰者,親兄弟為之服。其繼祖者,從兄弟為之服。其繼曾祖者,再從兄弟為之服。其高祖者,三從兄弟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以外親盡則易宗。故曰:「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小宗四,有繼高祖者,有繼曾祖者,有繼祖者,有繼禰者,與大宗為五,此所謂五宗也。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為宗,則其庶子之嫡子又各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於四,而其實無窮。自秦、漢以來,天下無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復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親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無宗也。有族而無宗,則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則雖欲親之而無由也。族人而不相親,則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賢人君子之後,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遠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復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則為之加服,犯之則以其服坐。貧賤不敢輕,而富貴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喪葬必赴。此非有所難行也。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無孝弟相親之心,而族無宗子,莫為之糾率,其勢不得相親。是以世之人,有親未盡而不相往來,冠婚不相告,死不相赴,而無知之民,遂至於父子異居,而兄弟相訟,然則王道何從而興乎!

嗚呼!世人之患,在於不務遠見。古之聖人合族之法,近於迂闊,而行之期月,則望其有益。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難,而在乎久而不怠也。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夫中國之地,足以食中國之民有餘也,而民常病於不足,何哉?地無變遷,而民有聚散。聚則爭於不足之中,而散則棄於有餘之外。是故天下常有遺利,而民用不足。

昔者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眾寡而受田於官,一夫而百畝,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餘。當周之時,四海之內,地方千里者九,而京師居其一,有田百同,而為九百萬夫之地,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為六百萬夫之地。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為率,則王畿之內,足以食三百萬之眾。以九州言之,則是二千七百萬夫之地也,而計之以下農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則是萬有三千五百萬人可以仰給於其中。當成、康刑措之後,其民極盛之時,九州之籍,不過千三萬四千有餘夫。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谷常有餘,而地力不耗。何者?均之有術也。

自井田廢,而天下之民轉徙無常,惟其所樂,則聚以成市,側肩躡踵,以爭尋常,挈妻負子,以分升合。雖有豐年,而民無餘蓄,一遇水旱,則弱者轉於溝壑,而強者聚為盜賊。地非不足,而民非加多也,蓋亦不得均民之術而已。

夫民之不均,其弊有二。上之人賤農而貴末,忽故而重新,則民不均。夫民之為農者,莫不重遷,其墳墓廬舍,桑麻果蔬,牛羊耒耜,皆為子孫百年之計。惟其百工技藝,無事種藝,遊手浮食之民,然後可以懷輕資而極其所往。是故上之人賤農而貴末,則農人釋其耒耜而遊於四方,擇其所樂而居之,其弊一也。

凡人之情,怠於久安,而謹於新集。水旱之後,盜賊之餘,則莫不輕刑罰,薄稅斂,省力役,以懷逋逃之民。而其久安而無變者,則不肯無故而加恤。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則其民稍稍引去,聚於其所重之地,以至於眾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

臣欲去其二弊,而開其二利,以均斯民。昔者聖人之興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為功。必因時之勢,故易為力。今欲無故而遷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則怨謗之門,盜賊之端,必起於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臣愚以為民之情,莫不懷土而重去。惟士大夫出身而仕者,狃於遷徙之樂,而忘其鄉。昔漢之制,吏二千石皆徙諸陵。為今之計,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徙荊、襄、唐、鄧、許、汝、陳、蔡之間,今士大夫無不樂居於此者,顧恐獨往而不能濟,彼見其儕類等夷之人莫不在焉,則其去惟恐後耳。此所謂因人之情。

夫天下不能歲歲而豐也,則必有饑饉流亡之所,民方其困急時,父子且不能相顧,又安知去鄉之為戚哉?當此之時,募其樂徙者,而使所過廩之,費不甚厚,而民樂行。此所謂因時之勢。

然此二者,皆授其田,貸其耕耘之具,而緩其租,然後可以固其意。夫如是,天下之民,其庶乎有息肩之漸也。

自兩稅之興,因地之廣狹瘠腴而制賦,因賦之多少而制役,其初蓋甚均也。責之厚賦,則其財足以供。署之重役,則其力足以堪。何者?其輕重厚薄,一出於地,而不可易也。戶無常賦,視地以為賦。人無常役,視賦以為役。是故貧者鬻田則賦輕,而富者加地則役重。此所以度民力之所勝,亦所以破兼並之門,而塞僥幸之源也。

及其後世,歲月既久,則小民稍稍為奸,度官吏耳目之所不及,則雖有法禁,公行而不忌。今夫一戶之賦,官知其為賦之多少,而不知其為地之幾何也。如此,則增損出入,惟其意之所為。官吏雖明,法禁雖嚴,而其勢無由以止絕。且其為奸,常起於貿易之際。夫鬻田者,必窮迫之人,而所從鬻者,必富厚有餘之家。富者恃其有餘而邀之,貧者迫於饑寒,而欲其速售。是故多取其地,而少入其賦。有田者,方其貧困之中,茍可以緩一時之急,則不暇計其他日之利害。故富者地日以益,而賦不加多,貧者地日以削,而賦不加少。又其奸民欲以計免於賦役者,割數畝之地,加之以數倍之賦,而收其少半之直,或者亦貪其直之微而取焉。是以數十年來,天下之賦,大抵淆亂。有兼並之族而賦甚輕,有貧弱之家而不免於重役,以至於破敗流移而不知其所往,其賦存而其人亡者,天下皆是也。

夫天下不可以有僥幸也。天下有一人焉僥幸而免,則亦必有一人焉不幸而受其弊。今天下僥幸者如此之眾,則其不幸而受其弊者從亦可知矣。三代之賦,以什一為輕。今之法,本不至於什一而取,然天下嗷嗷然以賦斂為病者,豈其歲久而奸生,偏重而不均,以至於此歟?雖然,天下皆知其為患而不能去。何者?勢不可也。今欲按行其地之廣狹瘠腴,而更制其賦之多寡,則奸吏因緣為賄賂之門,其廣狹瘠腴,亦將一切出於其意之喜怒,則患益深,是故士大夫畏之而不敢議,而臣以為此最易見者,顧弗之察耳。

夫易田者必有契,契必有所直之數。具所直之數,必得其廣狹瘠腴之實,而官必據其所直之數,而取其易田之稅,是故欲知其地之廣狹瘠腴,可以其稅推也。久遠者不可復知矣,其數十年之間,皆足以推較,求之故府,猶可得而見。茍其稅多者則知其直多,其直多者則知其田多且美也。如此,而其賦少,其役輕,則夫人亡而賦存者可以有均矣。鬻田者皆以其直之多少而給其賦,重為之禁,而使不敢以不實之直而書之契,則夫自今以往者,貿易之際,為奸者其少息矣。要以知凡地之所直,與凡賦之所宜多少,而以稅參之,如此,則一持籌之吏坐於帳中,足以周知四境之虛實,不過數月,而民得以少甦。不然,十數年之後,將不勝其弊,重者日以輕,而輕者日以重,而未知其所終也。

自昔天下之亂,必生於治平之日,休養生息,而奸民得容於其間,蓄而不發,以待天下之釁。至於時有所激,勢有所乘,則潰裂四出,不終朝而毒流於天下。聖人知其然,是故嚴法禁,督官吏,以司察天下之奸民而去之。

夫大亂之本,必起於小奸。惟其小而不足畏,是故其發也常至於亂天下。今夫世人之所憂以為可畏者,必曰豪俠大盜。此不知變者之說也。天下無小奸,則豪俠大盜無以為資。且以治平無事之時,雖欲為大盜,將安所容其身?而其殘忍貪暴之心無所發泄,則亦時出為盜賊,聚為博弈,群飲於市肆,而叫號於郊野。小者呼雞逐狗,大者椎牛發冢,無所不至,捐父母,棄妻孥,而相與嬉遊。凡此者,舉非小盜也。天下有釁,鋤耰棘矜相率而剽奪者,皆向之小盜也。

昔三代之聖王,果斷而不疑,誅除擊去,無有遺類,所以擁護良民而使安其居。及至後世,刑法日以深嚴,而去奸之法,乃不及於三代。何者?待其敗露,自入於刑而後去也。夫為惡而不入於刑者,固已眾矣。有終身為不義,而其罪不可指名以附於法者。有巧為規避,持吏短長而不可詰者。又有因緣幸會而免者。如必待其自入於刑,則其所去者蓋無幾耳。昔周之制,民有罪惡未麗於法而害於州裏者,桎梏而坐諸嘉石,重罪役之期,以次輕之。其下罪三月役,使州裏任之,然後宥而舍之。其化之不從,威之不格,患苦其鄉之民,而未入於五刑者,謂之罷民。凡罷民,不使冠帶而加明刑,任之以事,而不齒於鄉黨。由是觀之,則周之盛時,日夜整齊其人民,而鋤去其不善。譬如獵人,終日馳驅踐蹂於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於綱羅而後取也。夫然後小惡不容於鄉,大惡不容於國,禮樂之所以易化,而法禁之所以易行者,由此之故也。

今天下久安,天子以仁恕為心,而士大夫一切以寬厚為稱上意,而懦夫庸人,又有所僥幸,務出罪人,外以邀雪冤之賞,而內以待陰德之報。臣是以知天下頗有不誅之奸,將為子孫憂。宜明敕天下之吏,使以歲時糾察兇民,而徙其尤無良者,不必待其自入於刑,而間則命使出按郡縣,有子不孝、有弟不悌、好訟而數犯法者,皆誅無赦。誅一鄉之奸,則一鄉之人悅。誅一國之之奸,則一國之人悅。要以誅寡而悅眾,則雖堯舜亦如此而已矣。

天下有三患,而蠻夷之憂不與焉。有內大臣之變,有外諸侯之叛,有匹夫群起之禍,此三者其勢常相持。內大臣有權,則外諸侯不叛。外諸侯強,則匹夫群起之禍不作。今者內無權臣,外無強諸侯,而萬世之後,其尤可憂者,奸民也。臣故曰去奸民。以為安民之終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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