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37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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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三百七十二卷目錄

 開封府部彙考三

  開封府河防考

職方典第三百七十二卷

開封府部彙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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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府河防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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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

禹導河,自積石歷龍門,至於華陰,始入河南地,自成皋,始入開封地。

文帝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河決酸棗,東潰金隄。

是歲,東郡大興卒塞之。

成帝綏和二年,詔求能浚川疏河者。待詔賈讓上言:「治河有上中下策。古者立國居民,疆理土地,必遺川澤之分,度水勢所不及。大川無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為汙澤,使秋水多得有所休息,左右游陂,寬緩而不迫。夫土之有川,猶人之有口也。治土而防其川,猶止兒啼而塞其口,豈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 故曰:「善為川者,決之使導;善為民者,宣之使言。」 蓋隄防之作,近起戰國,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齊與趙、魏以河為境。趙、魏瀕山,齊地卑下,作隄去河二十五里。河水東抵齊隄,則返而西泛趙、魏。趙、魏亦為隄,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蕩。時至而去,則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無害,稍築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時至漂沒,則更起隄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澤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今隄防陿者去水數百步,遠者數里,於故大隄之內,復有數重民居其間,此皆前世所排也。」 河從河內黎陽至魏郡昭陽,東西互有石隄激水,使環百餘里間。河再西而東,迫阨如此,不得安息。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當水衝者,決黎陽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太山,東薄金隄,勢不能遠,泛濫期月自定。難者將曰:「若如此,敗壞城郭、田廬、塚墓以萬數,百姓怨恨。昔大禹治水,山林當路者毀之,故鑿龍門,辟伊闕,折底柱,破碣石墮,斷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今瀕河十郡治隄歲費且萬萬,及其大決,所殘無數。如出數年治河之費,以業所徙之民,遵古聖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處其所,而不相奸。且以大漢方制萬里,豈其與水爭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載無患,故謂之上策。若乃多穿漕渠於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殺水怒,雖非聖人法,然亦救弊術也。今可從淇口以東為石隄,多張水門,恐議者疑河大川難禁制,滎陽漕渠足以小之,其水門但用土木,今作石隄,勢必完安。冀州渠首,盡當仰此水門,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旱則開東方下水門,溉冀州,水則開西方高門,分河流通,渠則填淤加肥,故種禾麥更為秔稻,轉漕舟船之便,此三利也。民田適治,河隄亦成」 ,此誠富國安民,興利除害,可支數百歲,故謂之中策。若乃繕完故隄,增卑倍薄,勞費無已,數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明帝永平十有三年夏四月,詔修汴渠隄。初,河、汴決壞,久而不修。建武十年,光武欲修之。浚儀令樂俊上言:「民新被兵革,未宜興役。」 乃止。其後汴渠東浸,日月彌廣,兗、豫百姓怨喚。會有薦樂浪王景能治水者,帝問理水形便。景陳利害,應對敏捷,帝甚善之,乃賜《山海渠書》《禹貢圖》,及以錢帛,發卒數十萬,詔景與將作謁者王吳治汴渠隄,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有餘里。景乃商度地勢,鑿山開澗,防遏衝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迴注,無復潰漏之患。明年,渠成,帝親巡行,詔濱河郡國置河隄員吏,如西京舊制。景由是顯名。王吳及諸從事者皆增秩一等。

順帝陽嘉二年,詔「自汴河口以東,緣河積石為郾。」 郾成,刻石記之。

唐元宗十有四年,河決魏州。

五代漢乾祐三年夏六月,河決鄭州。補闕盧振上言:「臣伏見汴河隄西岸隄堰不牢,每年潰決,正當農時,勞民役眾。以臣愚見,沿汴水訪河故道陂澤處,置立㪷門,水漲溢時以分其勢,即澇歲無漂沒之患,旱則獲澆溉之饒,庶幾編甿差」

免勞役

周太祖廣順二年十有二月,河決鄭州。時周主以決河為患,王濬請自行視,遂塞之。

世宗顯德四年,疏汴水入五丈河。初,導河自開封歷陳留,其廣五丈,故名。又白溝河,即武后載初元年引汴水入白河者也。唐末湮塞,至世宗始疏濬,以通齊、魯之舟楫矣。

宋太祖乾德三年秋,大霖雨,河決陽武及孟州,詔發州兵治之。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秋七月,河決孟州之溫縣、鄭州之滎澤。詔「發沿河諸州丁夫塞之,視隄岸之缺,亟繕治之。民被水災者悉蠲其租。」

神宗十年夏五月「河決滎澤詔判都水監俞允往治之八月又決鄭州滎澤。」

元豐元年,河決鄭州原武。夏四月丙寅,決口始塞,詔改曹村埽曰「靈平。」 五月甲戌,新隄成。五年秋八月,河決鄭州原武。

哲宗元符三年春三月,中書舍人張商英獻《治河五事》:「一曰行古沙河口,二曰復平恩四埽,三曰引大河自古障河入海,四曰築御河西隄而開東隄之積,五曰開水門口泄徒駭東流。大要欲隨地勢疏浚入海耳。」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春,詔修蘇村西隄。初,尚書省言:「自去夏蘇村漲水,後來全河漫流,今已淤高三四尺,宜立西隄。」 詔都水使者魯君貺同北外丞司經度之。於是左正言任伯雨奏:「河為中國患,二千歲矣。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者,莫如本朝,而徇眾人偏見,欲屈大河之勢以從人者,莫甚於近世。臣不敢遠引,祇如元祐末年,小吳決溢,議者乃譎謀異計,欲立奇功,以邀厚賞,不顧地勢,不念民力,不惜國用,力建東流之議。當洪流中立馬頭,設鋸齒,稍芻材木,耗費百倍,力遏水勢,使之東注,凌虛駕空,非特行地上而已。增隄益防,惴惴恐決,澄沙淤泥,久益高仰,一旦決潰,又復北流。此非隄防之不固,亦理勢之必至也。昔禹之治水,不獨行其所無事,亦未嘗不因其變以導之。蓋河流混濁,泥沙相半,流行既久,迤邐淤澱,則久而必決者,勢不能變也。或北而東,或東而北,亦安可以人力制哉?」 為今之策,正宜因其所向,寬立隄防,約欄水勢,使不至大段漫流。若恐北流淤澱塘泊,亦祇宜因塘泊之岸增設隄防,「乃為長策。風聞近日又有議者獻東流之計,不獨比年災傷,居民流散,公私匱竭,百無一有,事勢窘急,固不可為。抑以自高注下,湍流奔猛,潰決未久,勢不可改。設若興工,公私徒耗,殆非利民之舉,實自困之道也。」 秋八月,修陽武副隄。

大觀元年春二月,詔於陽武上埽開修直河。有司言:「河身當長三千四百四十步,面闊八十尺,底闊五丈,深七尺,計工十萬七千有奇,用夫三千五百有奇,凡一月畢。」 從之。

三年秋八月,詔沈純誠開兔源渠。兔源在廣武埽對岸,開者欲分減埽下漲水也。

宣和元年冬十有二月,「兔源渠成。」

元世祖至元二十有三年,河決河南郡縣凡十有五處,役民二十餘萬塞之。二十有五年,汴梁路陽武縣諸處河決凡二十有二所,命宣慰司督夫修治。

大德元年秋七月,河決杞縣蒲口。先是,河決汴梁,發丁夫三萬塞之。至是,蒲口復決,乃命河北、河南廉訪使尚文相度形勢,為久利之策。文言:「長河萬里西來,其勢湍猛,至孟津而下,地平土疏,移徙不常,失禹故道,為中國患,不知幾千百年矣。自古治河處得其方則用力少而患遲,事失其宜則用力多而患速,此不易之定論也。今陳留抵睢,東西百有餘里,南岸舊河口十一,已塞者二,自涸者六,通川者三,岸高於水,計六七尺或四五尺。北岸故隄,其水比田高三四尺,或高下等,大概南高於北約八九尺。隄安得不壞,水安得不北也?蒲口今決千有餘步,迅速東行,得水舊瀆,行二百里至歸德,橫隄之下,復合正流,或強湮遏,上決下潰,功不可成。揆今之計,河西郡縣,順水之性,遠築長垣,以禦汎濫,歸德、徐、邳民避衝潰,聽從安便。被患之家,宜於河南退灘地內給付頃畝,以為永業。異時河決他所者亦如此,亦一時救荒之良策也。」 《蒲口不塞便》。朝廷從之。會河朔郡縣、山東憲部,爭言不塞則河北桑田盡為魚「鱉之區,塞之便。」 復從之。明年,蒲口復決。塞河之役,無歲無之。是後,水北入復河故道,竟如《文言 》。按大學士丘濬曰:「河為中原大害,自古治之者,未有能得上策者也。」 蓋以河

自星宿海發源,東入中國,踰萬里,凡九折焉。合華彝之水,千流萬派以趨於海,其源之來也遠矣,其水之積也眾矣。夫以萬川而歸於一壑,所來之路孔多,所收之門束隘,而欲其不泛溢難矣。況孟津以下,地平土疏,易為衝決,而移徙不常也哉!漢唐以來,賈讓諸人言治河者,多隨時致宜之策,在當時雖或可行,而「今時未必皆便。元時去今未遠,地勢物力大段相似。尚文所建之策,雖非百世經久之長計,然亦一時救弊之良方也。令河南藩憲每年循行並河郡縣,如文所言者,相地所宜,或築長垣以禦汎溢,或開淤塞以通束隘,從民所便,或遷村落以避衝潰,或給退灘以償所失。如此,雖不能使並河州郡百」 年無害,而被害居民,亦可暫時蘇息矣。

武宗至大二年秋七月,河決歸德,又決封丘。河北河南道廉訪司言:「黃河決溢,千里蒙害,浸城郭,漂室廬,壞禾稼,百姓已罹其毒,然後訪求修治之方,而且眾議紛紜,互陳利害,當事者疑惑不決,必須上請朝省。比至議定,其害滋大。所謂不預已然之弊,大抵黃河伏槽之時,水勢似緩,觀之不足為害。一遇霖潦,湍浪迅猛。自孟津以東,土性疏薄,兼帶沙鹵,又失導洩之方,崩潰決溢,可翹足而待。近歲亳、潁之民,幸河北徙,有司不能遠慮,失於規畫,使陂、灤悉為陸地。東至杞縣三汊口,播河為三,分殺其勢,蓋亦有年。往歲歸德、太康建言,相次湮塞南北二汊,遂使三河之水合而為一,下流既不通暢,自然上溢為災。」 由是觀之,是自奪分泄之利,故其上下決溢,至今莫除。度今水勢趨下,有復鉅野、梁山之意,蓋河性遷徙無常,苟不為遠計預防,不出數年,曹、濮、濟、鄆蒙害必矣。今之所謂治水者徒爾議論紛紜,咸無良策。水監之官,既非精選,知河之利害者百無一二,雖每年累驛而至,名為巡河,徒應故事。問地形「之高下則懵不知,訪水勢之利病,則非所習。既無實才,又不經練,乃或妄興事端,勞民動眾,阻逆水性,翻為後患。為今之計,莫若於汴梁置都水分監,妙選廉幹深知水利之人,專職其任,量存員數,頻為巡視,謹其防護,可疏者疏之,可堙者堙之,可防者防之,職掌既專,則事功可立。」 較之河已決溢,民已被害,然後鹵莽修治以勞民者,烏可同日而語哉。

仁宗延祐六年春二月,修治汴梁護城隄。先是,河北河南道廉訪副使言:「近年河決杞縣小黃村口,滔滔南流,莫能禦遏。陳、潁瀕河膏腴之地,浸沒百姓流散。今水迫汴城,遠無數里,儻值霖雨水溢,倉卒何以防禦?方今農隙,宜為講究,使水歸故道,達於江、淮,不惟陳、潁之民得遂其生,竊恐將來浸灌汴城,其害匪輕。」 於是大司農司下都水監,移文汴梁,分監修治。自六年二月十一日興工,至三月九日工畢。

七年秋七月,河決滎澤,遣平章站馬赤親修築。泰定帝泰定一年夏五月,「河溢汴梁樂利隄,詔發丁夫六萬四千人築之。」

順帝至正十有一年夏四月,命賈魯為「總治河防使。」 冬十有一月,諸隄埽成,河復故道。

至正四年夏五月,天雨二十餘日,黃河暴溢,水平地深二尺許,北決白茅隄。六月,又北決金隄,並河郡邑皆罹水患。朝廷憂之,遣使體量,仍督大臣訪求治河方略。九年冬,脫脫既復為丞相,請躬任其事,帝嘉納之。乃命集群臣議廷中,而言人人殊,唯都漕運使賈魯昌言必當治。先是,魯嘗為山東道奉使宣撫首領官循行被水郡邑,具得修捍成策。後又為都水使者,奉旨詣河上相視,驗狀為圖,以定二策進獻:「一議修築北隄以制橫潰,其用功省;一議疏塞並舉,挽河使東行,以復故道,其功費甚大。」 至是復以二策對,脫脫韙。其後策議定,乃薦魯於帝,大稱旨。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下詔中外,命魯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防使,進秩二品,授以銀印。發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萬人,廬州等戍十有八翼軍二萬人供役。一切從事大小軍民咸稟節度,便宜興繕。」 是月二十二日鳩工,七月疏鑿成。八月決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畢,諸埽諸隄成,河乃復故道,南匯於淮,又東入於海。帝遣貴臣報祭河伯,召魯還京師,論功超拜榮祿大夫、集賢大學士,其宣力諸臣遷賞有差。賜丞相脫脫世襲答刺罕之號,特命翰林學士承旨歐陽元製《河平碑文》,以旌勞績。

明洪武七年,河決開封隄,詔參政安然塞之。十有四年,河溢原武、祥符、中牟,守臣以聞。上曰:「此天災也。今欲塞之,恐勞民力,惟防護舊隄,勿」

重困吾民也

十有五年,河決滎陽、陽武。

十有六年秋八月戊辰,河決開封東月隄,自陳橋至陳留,潰流數十餘里。是月,復決杞縣,入巴河。命戶部遣官督所司塞之。

二十年,河決開封城,自安遠門入,渰沒官民廨宇甚眾。

二十有四年,河決原武之黑洋山,東經開封城北五里,又南行至項城,經潁州潁上,東至壽州正陽鎮入於淮,而故道遂淤。

三十年秋八月,河溢開封。時城三面皆受水,將浸及軍儲倉、巨盈庫。詔令滎陽高阜處築倉庫以待之。

永樂元年,饋運自陳州潁岐口北輸於京。時戶部尚書郁新奏言:「近因淮河至黃河淤淺,以致饋運不通。請自淮安用輕舟運至沙河及陳州潁岐口,仍以大舟載入黃河,復陸運衛河,以轉輸北京。」 上曰:「可。」

四年,詔修陽武、中牟及汴河北隄。

八年,河南守臣請修汴梁壞城。往河決汴梁,壞城二百餘丈,至是修築。上論工部臣曰:「汴梁迫黃河,不免衝決之患。此國家藩屏之地,不可以緩。且聞黃河水增三尺,其急遣人往視之。」 九年三月壬午,命侍郎張信濬黃河故道。先因河水累歲為患,修築隄防,民用困敝。至是,河決,壞民田廬益甚。事聞,遣信來視。信至,「詢訪故老,得祥符魚王口至中灣二十餘里,有舊黃河岸,與今河面平,浚而通之,俾循故道,則水勢可殺。」 遂繪圖以進。詔發河南民丁十萬,命興安伯徐亨、工部侍郎蔣廷瓚率運木夫,同侍郎金純相度治之。仍遣國公徐景昌以太牢祀河神,戶部侍郎古樸以太牢祭河南境內山川。時工部尚書宋禮督工開會通河,遂命禮兼董之。初,朝議開會通河及浚河南黃河,命戶部凡開浚民丁皆給米鈔,及蠲戶內是年租稅。於是河南、山東之人聞風而自願效力者甚眾。因諭戶部臣曰:「開河效力之人,賞蠲之惠,一如編役。」 民由是益戴之。

秋八月庚戌,新港成,河復故道。是年六月丁未,敕尚書宋禮曰:「曩命卿等濬黃河故道,及築塞河港,以舒民患。若卿等其協心併力,無懈夙夜,脫民墊溺,用副朕委任之意。」 七月己酉,河工告竣,凡役民丁十一萬四百有奇。自是河循故道,與會通河合,而河南之水患息矣。八月庚戌,禮等還京,皇太子遣人勞視。自是無水災者三十餘年。

正統十有三年,河決滎澤,東過開封城之西南,又東南經陳留入渦口,又經蒙城至懷遠東北而達於淮焉。是時開封府城在河之北矣。時汴水出滎陽《火周》山,合京、索、須、鄭四水,東南至中牟而入於汴。尚書石璞、侍郎王永和、都御史王文相繼塞之,弗績。又六年,徐有貞治之,決口乃塞。

天順五年秋七月,河決開封城,命工部侍郎薛遠塞之。

六年春二月,「作石閘成。」

成化十有四年春,黃河決祥符縣杏花營。秋七月,河決延津西夏村,汎溢七十餘里。又明年,徙之縣南。

弘治二年,命侍郎白昂導河,由壽達淮。

六年夏,河決黃陵岡,遣都御史劉大夏、太監李興、平江伯陳銳治之。功成,命大學士劉健作《記》,勒石河上。

嘉靖五年,都御史盛應期疏趙皮寨河,弗就。應期,吳江人。以薦起為都御史,總理河道。時工部郎中柯維熊與之偕,維熊言於應期曰:「上厲精中興,明公起自閒廢,宜大有樹立,以答休命。」 應期曰:「諾。」 乃謀疏趙皮寨支河,綿亙數百里,以濟運道。是時趙皮寨為上流,其地視河高數尺,而其土又皆沙也。隨疏隨淤,久之功弗成。應期憂之,日夜止宿水次,復益夫數萬。治之,益弗就,百姓怨咨。於是應期坐論免歸。

三十有二年夏四月,遣工部侍郎吳鵬來視趙皮寨、孫家渡二支河。初,河決曹縣,都御史詹翰欲殺水勢,乃上疏請開趙皮寨之支河,計役夫八萬有奇。明年,都御史胡松上疏請開孫家渡之支河,計役夫六萬有奇。二疏俱下河南、山東撫、按、藩、臬臣皆議之。

三十八年,決判官村,都御史章煥塞之。

萬曆五年秋八月,決《劉獸醫》口。

十五年,夏秋淫雨,瀍、洛、沁水泛漲,決劉《獸醫》口。

銅瓦廂荊隆口淮、黃合流,上以河臣權分,乃使工諫常居敬視事疏塞之。

二十九年,「決槐疙疸。」

四十四年決狼城岡

崇禎九年,河決祥符黑岡。巡按御史楊繩武治之,旬月而竣。十五年,決黃金壩,省城淪沒。上發帑金五十萬,命工部侍郎周堪賡募夫塞之。八閱月,河由故道。十六年秋九月,河決入渦河。

皇清順治元年夏,河自復故道。

四年八月,河溢蘭陽,決南岸隄百餘丈,以民夫補築之。

九年,河決封丘荊隆口、朱源寨,全河北徙張秋,運道衝斷。

上命總河楊方興督工,鑿支河以分之,越四載底績。

十三年,築陽武潭口寺堤。時河勢湍激,攻北岸甚危。河臣以有關運道,題請飭行估修堤岸,調集彰、衛、懷三府丁夫,幫修月堤數道,又挑支河引之水復故道。

十四年,修祥符回龍廟、儀封三家莊堤工。屢年修築,工費浩繁。

十五年,修祥符清河集、魁星樓等處堤工。康熙元年,河決祥符步李寨、中牟黃練口,村落數十,淪沒殆盡,創築月堤二道。

十五年,河決蘭陽銅瓦廂。

二十年,築陳留、回河等堤。

二十一年,大修河南北兩岸堤。總河靳輔、巡撫王日藻題請加幇上流堤岸,西自滎澤,東至歸德。管河道祖文明奉檄修築,單騎往來,罔間寒暑。迄於二十五年,先後隄工共五萬六千餘丈。經營指畫,鼓舞驗勘,法良意美,用臻厥成。至今南北相望,屹如壁立,開封永賴焉。

三十三年築祥符尚陽鎮隄。時淫雨連旬,黃河水溢,尚陽鎮隄將壞,民競走高阜避之。知府管竭忠冒雨行泥淖中,督夫築二十餘里,民免漂沒之患。及河水退,堤內水積為巨,津不可耕,復開溝以疏其流,貸粟以賑其饑。次年,麥秋豐登,遂為樂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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