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970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九百六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九百七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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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九百七十卷目錄

 湖州府部彙考四

  湖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湖州府戶口考

  湖州府田賦考

  湖州府漕運考

職方典第九百七十卷

湖州府部彙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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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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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烏程、歸安二縣附郭。

湖州府儒學 舊在府治西。唐武德間徙廟霅溪之南,宋慶元二年建,元末兵燬,偽吳以舊學僻隘,重新擴大之,即今之府學也。明洪武初,仍元舊製成之。十二年,闢射圃於明倫堂右,扁曰《繹志》。永樂十三年修,景泰二年重修,建石橋於泮池之上,天順三年復修,成化十一年大修之。弘治三年、嘉靖六年相繼增修,並建尊經閣,濬泮池,移儀門,改闢射圃於尊經閣後。二十六年,拓地櫺星門外築垣。隆慶五年再修。中為大成殿,兩翼為東西廡。前為戟門,為泮池,為石橋,又前為櫺星門。啟聖祠在廟後,名宦祠在廟門左,鄉賢祠在廟門右。

學田 舊無學田,明隆慶三年,始置田四十五畝,該租米四十石。後又添置田一百五十畝,該租米六十石零,折銀三十兩,納學公費。

烏程縣儒學 ,宋附州學。「元至正三年,即縣治東偏改建。元季燬於兵。明洪武初,創殿廡齋舍,闢地為射圃。宣德間,伐石為櫺星門。成化中,以學宮逼臨縣治,遷建。正德十年,增葺之。嘉靖四年,移學門,濬泮池。九年,開泮池之水,前通於廟。十三年,建啟聖祠、尊經閣,創立名宦、鄉賢二祠,闢射圃。三十二年,復大修之。四十」 年,重修大殿及東、西廡。廟門、泮池、櫺星門。啟聖祠在廟後。名宦祠在尊經閣左。鄉賢祠在尊經閣右。敬一亭在尊經閣前。

保滋書院 在射圃之南,即「射圃」 地。明崇禎年建。

社學 一在西市、一在縣治東、一在南門。以上城中。一在舊館、一在後林、一在馬要、一在烏鎮、一在南潯。以上鄉都。

歸安縣儒學 ,宋附州學。元泰定中,改建於縣治東南月河之畔。至正中增修。明洪武三年重修,並置射圃、櫺星門、戟門,移學門於東。弘治四年,徙櫺星門、學門於河之南。嘉靖中,建啟聖祠、明倫堂、尊經閣、「名宦、鄉賢二祠,並建石橋五,濬門內河,甃以石,後圮。」

皇清康熙八年重建。

安定書院 在府治西北。

一庵書院 「在府治東北。」

學田 一百畝

外州縣

長興縣儒學 舊在縣治東。宋寶元中建。建炎中燬於兵。紹興年建於太平橋南。元末兵燬。明洪武初,重建殿廡、堂齋。嘉靖十年移建於縣西箬溪之北。廟學規制大備。隆慶、萬曆、崇禎中,相繼重修。

皇清順治三年重建。

講德書院 在承恩門內。明嘉靖中建,今廢。養正書院 在長安門內。

東湖書院 在縣治東北二十五里蔣村。靜虛書院 在五峰山下。

箬溪書院 在金蓮塔院之右,子山之陽。松水社堂 在金蓮塔前。

學田 「明嘉靖中置田八十二畝。萬曆二年設官田八畝。」

德清縣儒學 在縣治東。舊在縣治西南。宋明道中,徙建阜安橋北。元季燬於兵。明正統間,遷於縣治清河橋北,即今所。弘治十年增修,規制始備。

皇清順治十二年修,又圮,十八年重修。

東萊書院 在慈相寺東,宋嘉熙間建,明弘治間重建。

織簾書院 在吳羌山之陽。明嘉靖間建。「履齋書院 」 ,宋丞相吳潛奉敕建,今廢。

社學 在學左

武康縣儒學 在縣東。舊在今學西,宋天聖間遷於縣治東南一里許。明洪武初重建。弘治九年遷今所。

社學 計十所

安吉州儒學 在州治西。舊在城東百步許,名「百家園。」 宋建炎中,沒於水。紹興初重建。元至正末,復燬於兵。明洪武二年,遷縣治西。正德二年,陞安吉縣為州,遂為州學。嘉靖中重建。

學田 ,「置田三百畝。」

孝豐縣儒學 在縣治東二十步。明弘治二年,規制略備。嘉靖二年,規制大備。

皇清知縣田養民遷東門。康熙七年,仍遷今址。

定性書院

社學 五處:一在縣治西三里;東社學在浮玉鄉,南社學在廣苕鄉、西社學在太平鄉,北社學在靈奕鄉,俱在社倉堂左。

學田 三十一畝舊無學田,明萬曆二十七年置。

湖州府戶口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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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原額人丁二十八萬八千二百二十丁口,康熙六年,為「清查各省之地」 等事案內清出人丁四千七百一十一丁。

康熙二十二年,實在人丁二十九萬二千九百三十一丁口。

烏程縣

原額《人丁》六萬九千一百八十三丁口。

康熙六年,清出人丁四千五百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七萬三千六百八十三丁口。

歸安縣

原額《人丁》六萬八千一百一十一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六萬八千一百一十一丁口。

長興縣

原額《人丁》四萬八千五百五十丁口。

康熙六年,清出人丁二百一十一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四萬八千七百六十一丁口。

德清縣

原額人丁五萬七千二十四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五萬七千二十四丁口。武康縣

原額《人丁》一萬七千八百二十八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萬七千八百二十八丁口。

安吉州

原額《人丁》一萬三千五百七十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萬三千五百七十丁口。

孝豐縣

原額《人丁》一萬三千九百五十四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萬三千九百五十四丁口。

湖州府田賦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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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原額、田二萬九千三百四十六頃二畝五分七釐

康熙六年丈出抵補丈缺外,實丈出田一十九頃四十六畝九分一釐四毫五絲,該田二萬九千三百六十五頃四十九畝四分八釐四毫五絲。

共增陞科田四頃九十五畝三分二釐六毫,歸安縣積荒坍缺田四頃九十八畝四分九釐七毫。

康熙二十年分,見在田二萬九千三百六十五頃四十六畝三分一釐三毫五絲。

共實徵銀三十二萬八千六百九十兩九錢九分三釐五毫七絲一忽一微三纖四沙九塵二埃一渺二漠。

共實徵米三十八萬一千八十八石五斗一升一合八勺一抄九撮三圭一粒一黍六粞七糠七秕。

原額地五千四百一十頃一十四畝四分九毫。康熙六年丈出抵補丈缺外,實丈出地一頃六十九畝四分一釐四毫三絲。該地五千四百一十一頃八十三畝八分二釐三毫三絲。

共增陞科地一十二頃三十七畝三分八釐一毫四絲。

康熙二十年分,見在地五千四百二十四頃二十一畝二分四毫七絲。

共實徵銀二萬一千九百九兩九錢一分八釐一毫七絲三微七纖一塵八埃六渺。

共實徵米七千五百七十四石三斗八升二合三抄六撮三圭三粟一粒三黍二粞三糠。原額山二萬三千九百七十七頃八十八畝八分九釐二毫。

康熙六年丈出抵補丈缺外,實丈出山一頃三十九畝一分九釐四毫六絲,該山二萬三千九百七十九頃二十八畝八釐六毫六絲。

共增陞科山三頃八畝二分九釐三毫。

康熙二十年分,見在山二萬三千九百八十二頃三十六畝三分七釐九毫六絲。

共實徵銀二萬二千四百五十一兩七分八釐二毫八絲一忽一塵七埃一漠。

共實徵米四千七十八石六斗一升七勺八抄九撮二圭六粟四粒八黍。

《原額》、蕩二千五百一十七頃四十四畝一分六釐八毫

康熙六年丈出抵補丈缺外,實丈出蕩三十五頃二十五畝三分二釐五毫三絲,該蕩二千五百五十二頃六十九畝四分九釐三毫三絲,共增陞科蕩二頃二十畝一分二釐七毫。康熙二十年分,見在蕩二千五百五十四頃八十九畝六分二釐三絲。

共實徵銀四千四百五十二兩三錢一釐三毫八絲七忽五微四纖三沙九塵八埃八渺九漠。共實徵米二千七十二石四斗五升九合七勺一抄五撮八圭七粟九粒一黍九粞九糠一秕。原額「人丁二十八萬八千二百二十丁口。康熙六年清出人丁四千七百一十一丁;康熙二十年分,見在人丁二十九萬二千」 九百三十一丁口。

共實徵:銀一萬六千六百三十二兩五錢五分二釐七毫。

以上田地、山蕩、人丁等項,應共徵銀三十九萬四千一百三十六兩八錢四分四釐一毫一絲六纖七沙六塵一漠。加收零積餘米,改徵銀八十四兩一錢一分六釐六毫三絲九忽九微二塵八渺。孤貧口糧米,改徵銀八百一十七兩二錢,蠟茶並漁課折色加價銀一百六十兩七錢六分七毫八絲三忽三微二塵五渺,共該徵銀一千六十二兩七分七釐四毫二絲三忽二微五塵三渺。又加外賦不入地丁科徵銀二千五百五十九兩七錢四分四毫五忽八微三纖六沙三塵二埃八渺四漠。

以上地丁併外賦等項,通共實徵銀三十九萬七千七百五十八兩六錢六分一釐九毫三絲九忽一微五纖三沙四塵五埃。

通共應徵米三十九萬四千八百一十三石九斗六升四合三勺六抄七圭七粟六粒四黍八粞九糠八秕。除收零積餘米八十四石一斗一升六合六勺三抄九撮九圭二粟八粒。孤貧口糧米八百一十七石二斗。

通共實徵米三十九萬三千九百一十二石六斗四升七合七勺二抄八圭四粟八粒四黍八粞九、糠八秕。

遇閏地丁加閏,實徵銀四千一十兩六錢一分三釐六毫八絲八忽九微一纖八沙七塵一埃六漠。

外賦不入地丁加閏實徵銀一百一十四兩三錢一分五釐四毫一忽六微一纖五沙四塵三埃五渺二漠。

《地丁》加閏實徵米一百九十八石

湖州府漕運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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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原額秋糧米五十九萬二千四百八十六石有奇。嘉靖元年起運秋糧正米四十四萬七千二百八十四石四斗九升九合三抄五撮。內烏程縣起運秋糧正米一十四萬九千三百二石八斗四升五合六勺九抄,歸安縣起運秋糧一十二萬六千六百八十八石二斗二升二合一勺五抄,安吉州起運秋糧正米一萬一千三百九十八石四斗一升一勺,長興縣起運秋糧正米六萬九千四百一十二石五升五合九抄,德清縣起運秋糧正米七萬一百四十五石五斗九升三合三勺五抄,武康縣起運秋糧正米一萬五千六十四石三斗一升五合三勺,孝豐縣起運秋糧正米五千二百七十三石六升三合四勺。

烏程縣

起運本色京倉兌運漕糧正米、六萬八千九百

一十七石,每石加隨船耗米四斗,該耗米二萬七千五百六十六石八斗,共正耗米九萬六千四百八十三石八斗。徐州廣運倉改兌正米四千二百五十四石,每石加隨船耗米四斗,共加耗米一千七百一石六斗,共正耗米五千九百五十五石八斗。以上共正耗米一十萬二千四百三十九石四斗。內順治十八年八月准戶部咨題覆工部議折備辦灰石改折正耗米二千一百六十六石四斗一升六合。每石折銀一兩二錢,該銀二千五百九十九兩六錢九分九釐二毫;加項下漕截銀六百七十一兩二錢二釐一毫,共銀三千二百七十兩九錢一釐三毫。每銀一兩加路費銀九釐,該銀二十九兩四錢二分八釐一毫一絲一忽七微。遇閏改折正耗米二千二百八石六斗九升四合六勺。每石折銀一兩二錢,該銀二千六百五十兩四錢三分三釐五毫二絲。「又加項下截銀六百八十四兩三錢九毫一絲六忽二微五塵」 ,共銀三千三百三十四兩七錢三分四釐四毫三絲六忽二微五塵。每兩加路費銀九釐,該銀三十兩一分二釐六毫九忽九微二塵六埃二渺五漠。以灰石米科算,每石徵銀一兩五錢二分三釐四毫一絲七微二纖六沙九塵一埃三渺八漠。徵解糧道,轉解工部。運河之用,實該起運漕糧正耗米一十萬二百七十二石九斗八升四合,兌給官丁領運京倉交納。

按,《漕截》一項,明季糧里發兌,每漕糧正耗米一百石,私貼濕潤等米九石八斗,謂之「截費。」

皇清順治八年,按院杜題定:「官收、官兌,將截米九石」

八斗,改徵銀一十七兩六錢四分,加以津盤運銀一十八兩,綱司銀二兩,給軍兌運。十一年,撫院秦題定以漕糧加四耗米,內一斗五升不徵漕截外,每漕一百石,止許正米並二五耗,徵銀三十七兩六錢四分。康熙六年,又經督院劉、撫院范會題,以截米九石八斗,每石折銀一兩八錢,減去三錢,共徵銀三十四兩七錢。十五年三月內為遵。

詔條奏事。經撫院陳題定、每石裁截銀一錢四分七

釐充餉。十七年十月內,又為酌裁漕項錢糧等事,每石截銀又裁八分充餉,止給官丁,每石截銀一錢二分領運。但此項係額外貼費,昔年不過私貼,視米貴賤可以伸縮,今則官徵,竟為成例。

供用庫:白粳正米四千四百二十六石三斗九升,准糙平米四千八百六十九石二升九合。酒醋麪局白糯正米八百七石四斗六升二合二勺四撮,准糙粳米八百八十八石二斗八合四勺六抄八撮四圭。二項每正米一石,連耗並舂折准糙平米一石五斗五升,共正耗米八千一百一十二石四斗七升九勺九抄八撮二圭。光祿寺白粳正米二千八百二十石四升七合四勺五抄。准糙平米三千一百二石五升二合一勺九抄五撮

白糯正米一千一百四十石四斗三升六合五勺五抄六撮八圭四粟五粒准糙粳米一千二百五十四石四斗八升二勺一抄二撮五圭二粟九粒五黍。二項每正米一石連耗並舂折准糙平米一石五斗五升,共正、耗米六千一百三十八石七斗五升二勺一抄六圭九粒七黍五粞。

「查康熙十年撫院范題定準嘉、湖兩府正白米一石外,概結白耗米四斗五升,共減耗米九百一十九石四斗三升三合六勺二抄五撮八粟四粒五黍。」 按白糧舊雇民船一十八隻,順治二年改為官解,以吏押運,十一年撫院秦詳議,題准漕船帶運。又查白糧順治七年奉文改折一半,每石折銀二兩,後米價日賤,輸納維艱。康熙五年,總漕林題准仍全徵本色。十一年八月蟲災,米無完好,難以舂白,撫院范題准兩年徵運。十二年新任撫院田又將十一年未完白糧一半具題,奉

旨:「今年完一半,次年完一半。」十五年至十八年,奉部。

以兵餉匱詘,復行全折,每石一兩五錢徵解。新加白糧經費食米一千七百五十一石四斗。康熙三年,奉文加派,纂入《易知由單》。十二年,撫院田禁飭食米用糙,平米交收,弗得舂白混兌。領運官軍行糧本色米二千八百二十四石八斗八升四合。原額行糧正米六千二百二石三斗八升六合四抄七撮五圭,每石加耗米五升,共正耗米六千五百一十二石五斗五合三勺四抄五撮八圭七粟五粒。順治十二年,欽奉

恩詔本折均平、實該本色米、二千八百二十四石《八》

斗八升四合。餘米三千六百八十七石六斗二升一合三勺四抄九撮八圭七粟五粒。督撫題明每石折銀一兩二錢,共該折銀四千四百二十五兩一錢四分五釐六毫一絲九忽八微五塵。內支給運丁行糧米折銀三千二百八十九兩八錢六分八毫,修船等銀一千三十五兩二錢八分四釐八毫一絲九忽八微五塵。

領運官丁新改月糧本色米一十八石二斗三升四合三勺七抄五撮。原額「泰定倉麥」 六十六石五斗三升一合七勺。順治十二年、欽奉

恩詔本折均平、改徵本色米、一十八石二斗三升四

「合三勺七抄五撮,餘米四十八石二斗九升七合三勺七抄五撮」 ,內將三十石三斗九升六勺二抄五撮,每石原折銀五錢五分。今督撫題明「每石折銀一兩,該銀三十兩三錢九分六毫二絲五忽。內七分支給湖州所實運並灑減運丁月糧銀二十一兩二錢七分三釐四毫三絲七忽五微三分撥還軍儲銀九兩」 一錢一分七釐一毫八絲七忽五微,解充餉用。餘米一十七石九斗六合七勺。每石照舊折銀五錢五分,該銀九兩八錢四分八釐六毫八絲五忽。內支解糧道貢具外,餘銀九兩二錢二分八釐六毫八絲五忽,解部充餉。遇閏加銀一兩五錢一分九釐五毫三絲一忽二微五塵。內七分給軍銀一兩六分三釐六毫七絲一忽八微七塵五渺三分,充餉銀四錢五分五毫九忽三微七塵五渺。月糧遇閏加米一石五斗一升九合五勺三抄一撮二圭五粟。

按:烏程舊例,不派月糧銀米。查泰定倉原派麥折支給織染局局匠口糧。緣緞疋赴省團織,本局奉裁。順治十二年將前項改為月糧銀米,給本所兌軍用。

「漕運項下折色輕賫銀一萬二千四百五兩六分,每兩加淮費銀六釐,該銀七十四兩四錢三分三毫六絲。每漕正米一石,加輕賫米三斗六升,共該米二萬四千八百一十石一斗二升,每石折銀五錢,實該前數解淮安府。京倉兌運蘆蓆米折銀三百四十四兩五錢八分五釐,每漕正米一石,加蘆蓆米一升,折銀」 五釐。共該前數、解淮安府聽用

「兌軍」 項下楞木、松板米折銀一百五十八兩五錢九釐。每米一百八十二石六斗三升五抄。每石折銀五錢,該銀九十一兩三錢一分五釐二絲五忽。內銀一十三兩七錢八分三釐四毫。准楞木三十四根四分五釐八毫五絲。每根銀四錢。餘銀七十七兩五錢三分一釐六毫二絲五忽。准松板三百一十片一分二釐六毫五絲,每片銀二錢五分;楞木每根加銀一錢五分,松板每片加銀二錢,共加銀六十七兩一錢九分四釐七絲五忽。共該前數交給官丁領運。

徐州廣運倉蘆蓆米,折銀二十一兩二錢七分,每漕正米一石,加米一升,共米四十二石五斗四升,每升折銀五釐,實該前數,交給官丁領運。廣運倉耗米,易銀四十二兩五錢四分,每漕加易米二升,該米八十五石八升,每升折銀五釐,實該前數,解淮安府聽用。

淺船料銀九百八十九兩三錢五分。

貢具銀六錢二分,係「月糧米折下扣解糧道,行糧米折並修船」 銀,四千四百二十五兩一錢四分五釐六毫一絲九忽八微五塵。

月糧七分,給軍銀二十一兩二錢七分三釐四毫三絲七忽五微,加閏銀一兩六分三釐六毫七絲一忽八微七塵五渺。

白糧車夫銀九千二百七十六兩六錢九分三釐七毫八絲九忽二微八沙一塵三埃三渺七漠。

《白糧經費》,奉裁解部,銀五百二十八兩四錢八分六釐四毫一絲九忽七微一纖八沙六塵六埃九渺三漠。以上二項,共銀九千八百五兩一錢八分二毫九忽。內供用庫白糧,每正米一石加車夫等銀九錢五分,該銀三千七百六十二兩四錢五分九釐八毫六忽五微二埃七渺五漠。又每石外加貼役銀一錢,該銀九百一十九兩四錢三分三釐六毫二絲五忽八塵四渺五漠。

又康熙三年新加白糧經費銀四百一十二兩八錢一分九釐七毫五絲七忽八微一塵二埃七渺五漠。加徵丁字沽解部銀一千一百三兩三錢二分三毫五絲一微一渺四漢康熙三年奉加,並上二項俱徵解糧道。

歸安縣

漕白正耗並行月糧米、一十萬二千一百三十二石六斗五升二合八勺一抄八撮九圭九粟二粒五黍

《漕白經費》銀二萬五千四百二十六兩二錢三分四釐三毫三絲九忽八微八渺。

徐州永福倉米,折銀九百一十六兩八錢,《路費》銀六兩四錢一分七釐六毫

修河米折銀四百一十七兩七分八釐七毫四絲七忽一微二塵,路費銀一兩六錢六分八釐三毫一絲四忽九微八塵八埃四渺八漠。過江腳米折銀六百二十一兩八錢八分,淮費銀三兩七錢三分一釐二毫八絲。

京倉兌運漕糧,《三六》輕賫銀一萬五百八十六兩七錢,《淮費》銀六十三兩五錢二分二毫,徐州廣運倉改兌耗米,易銀三十三兩七錢三分

淺船銀一千六十一兩二錢四分。貢具銀五錢二分九釐四毫。

運丁月糧折色銀三十九兩一錢四分六釐一毫八絲七忽五微。

領運官丁行折銀四千一百二十五兩一毫一微。

《蘆蓆米》折銀三百一十兩九錢四分,七分解淮,三分給旗。

《楞木松板》銀一百三十五兩二錢七分四釐五毫七分解淮,三分給旗。

白糧項下供用庫酒醋麪局,每正米一石,加僱船、車夫包索等銀九錢,該銀三千七百六十六兩三錢七釐九毫四絲七忽二微。

光祿寺每正米一石,加僱船車夫包索等銀九錢五分,該銀三千一百九十三兩八錢五分八釐九毫六絲一忽五微六塵七渺五漠。

供用庫、酒醋麪局、光祿寺,每正米一石加貼役銀一錢,該銀七百五十四兩六錢七分四釐三毫四絲九微六塵五渺。以上三項,共銀七千七百一十四兩八錢四分一釐二毫四絲九忽七微三塵二渺五漠。又奉加徵領運守千官役廩工路費等銀四百四十九兩一錢七分九釐四毫九絲三忽二微六塵七渺五漠。通共銀八千一百六十四兩二分七毫四絲三忽,新加《丁字沽雇剝》等銀九百五兩六錢九釐二毫九忽一微五塵八渺。

長興縣

漕白正耗並行月糧米、五萬七千三百二十七石二斗七升八合五勺四抄五撮六圭二粟七粒六黍。內

京倉、兌運漕糧、正米三萬五千二百三十一石。每石、隨船耗米四斗。共正耗米四萬九千三百二十三石四斗

供用庫:白粳正米一千四百九石四斗九升三合八勺。准糙粳米一千五百五十石四斗四升三合一勺八抄。

酒醋麪局白糯正米四百三石二斗九升二合四勺六抄四撮,准糙粳米四百四十三石六斗二升一合七勺一抄四圭。二項共正米一石,連耗米並舂折准徵平糙米一石五斗五升,共正耗米二千八百九石八斗一升八合七勺九撮二圭。

光祿寺、白粳正米、一千一百六十九石四斗一升二合。准糙粳米一千二百八十六石三斗五升三合二勺

白糯正米五百七十七石三升四合一勺八抄四撮七圭九粟二粒,准糙粳米六百三十四石七斗三升七合六勺三撮二圭七粟一粒二黍。二項每正米一石,連耗並舂折准徵糙平米一石五斗五升,共正耗米二千七百六石九斗九升一合五勺八抄六撮四圭二粟七粒六黍。康熙十一年八月十八日,奉撫院范題請,「白糧每正耗米一石,概給白耗米四斗五升。」 奉

旨:「依議。」

行糧本色米一千六百一十石二斗三升四合,月糧本色米一百九十五石七斗三升四合二勺五抄。

《白糧新加經費食米》六百八十一石一斗。康熙三年經朱撫院題定加徵。

漕白經費銀一萬四千四百八十七兩二錢四釐七毫九絲六忽一微八塵四漠。路費銀三十八兩四分九釐四毫八絲。

輕賫銀六千三百四十一兩五錢八分。《原編》「漕運」 每正米一石,加輕賫米三斗六升,該米一萬

二千六百八十三石一斗六升。每石折銀五錢。共該前數解淮安府聽用。

京倉兌運蘆蓆折銀一百七十六兩一錢五分五釐《原編》「每正米一石加蘆蓆米一升,該米三百五十二石三斗一升。每石折銀五錢,共該前數。」 三分給軍,七分解淮。

楞木松板銀八十一兩三分一釐五毫。原編楞木一十七根六分一釐五毫五絲,折銀九兩六錢八分八釐五毫二絲五忽;松板一百五十八片五分三釐九毫五絲,折銀七十一兩三錢四分二釐七毫七絲五忽。共該前數交給官丁領運。

行糧折色銀、一千九百三十二兩二錢七分八釐四毫。

修船銀五百九十兩一錢二分五釐四毫四絲,月糧七分。給軍銀二百二十八兩三錢五分六釐六毫二絲五忽。

淺船料銀八百三十五兩三錢。

貢具銀六十三兩二錢三分二釐三毫一絲四忽三微二塵五渺。

白糧夫船車腳銀三千六百七兩五錢五分四釐八毫二微七纖一沙七塵九埃五渺一漠。《原編》額銀三干一百八十三兩五錢八分五釐三絲五忽五微九塵二渺。

准糧道咨開:康熙三年,經撫院朱題定加徵經費銀六百二十八兩五錢五分二釐七毫八絲七忽四微八渺。康熙八年,奉裁銀二百四兩五錢八分三釐二絲二忽七微二纖八沙二塵四渺九漠。實該前數加徵《丁字沽》解部銀四百二十七兩一錢七釐八毫九絲三忽八微五塵五埃四渺。康熙四年,奉文每石徵《丁字沽》雇剝銀一錢二分,共該前數加徵銀解部。

德清縣

秋糧起運戶部項下漕米科則與明制同,共正耗米四萬九千八百六十六石六斗。

白糧供用庫光祿寺白粳糯科則,與明制同。四項每正米一石,《全書》連耗徵糙米一石五斗五升,共正耗米六千三百四十一石六斗八升七合八勺六抄零。康熙元年至九年俱徵純白。知縣侯元棐據《全書》定額,通詳三院經范撫院具題。康熙十年,奉。

旨准徵白米一石四斗五升、得免耗米、加一歲減白

耗米四百九石一斗四升一合一勺五抄零,實徵正耗白糧五千九百三十二石五斗四升六合七勺一抄零。

白糧經費食米糙平七百七十八石四斗康熙三年,撫院朱題准加徵京庫米折銀六千二百一兩一錢三分七釐四毫零,滴珠路費銀一百六十七兩四錢三分七毫零。

京庫草折銀九百四十三兩二錢,路費銀十一兩三錢一分八釐四毫零。派剩米折銀四百二十一兩八錢二分一釐六毫零,路費銀五兩六分一釐八毫零。定倉草折銀二百二十三兩二錢,路費銀一兩三錢三分九釐二毫。解徐永福倉銀五百六十七兩六錢,路費銀三兩九錢七分三釐二毫。修河米折銀二百三十八兩八錢八分七釐三毫零,路費銀四錢七分七釐七毫零。《過江腳》米銀三百五十六兩一錢九分,《路費》銀二兩一錢三分七釐四絲。

昌平州改解部銀五兩,路費五分。

京倉兌運蘆蓆米,折銀一百六十九兩九錢,《輕賫》銀六千一百一十六兩四錢,《淮費》銀三十六兩六錢九分八釐四毫

《楞木松板》銀七十八兩一錢五分四釐。

淺船銀七百三十二兩六錢。

徐州廣運倉蘆蓆米、折銀八兩一錢九分五釐。易耗米、折銀十六兩三錢九分

「《白糧》夫車由閘」 等銀三千九百七十六兩一錢五分二釐八毫零。

《經費》銀三百八十二兩九釐五毫零。康熙三年,經撫院朱題准加徵。康熙八年,奉裁銀二百三十五兩一錢七分二釐四毫零,解糧道轉解充餉。

《丁字沽》銀四百九十兩九錢六分九釐三毫零。扣解貢具銀四兩二錢二分四釐八毫零,行、月糧米一千四百八十六石八斗六升九合二勺五抄。

行糧米折並修船銀、二千三百八兩八錢八分五釐八毫。

月糧折銀十五兩九分八釐一毫零,閏銀七錢五分四釐九毫零,閏米一石七升八合四勺三

抄零

安吉州

額徵漕糧正耗米、八千二百一十一石

行糧本色米二百四十一石六斗六合。隨同兌運漕糧給與運丁。

月糧本色米三百四十六石四斗五升七合二勺五抄,解府轉給運丁。

行糧米折銀三百七十八兩四錢七分二釐五毫六絲零。

月糧米折銀四百四兩二錢一毫二絲五忽,改兌耗米易銀二兩九錢五分。

淺船銀二百三十二兩七錢九分。

貢具銀五兩

《楞木》銀一十二兩八錢一分一釐。內銀三兩五錢八分五釐五毫。每年隨同兌運漕糧,交給官丁領運,存銀九兩二錢二分六釐。

蘆蓆米折銀二十九兩三錢二分五釐。內銀八兩三錢七分九釐。每年隨同兌運漕糧交給官丁領運,存銀二十兩九錢四分六釐。

隨漕輕賫銀一千二兩六錢,路費銀六兩一分五釐六毫。以上俱徵解督糧道。

永福倉米,折銀八十四兩,《路費》銀五錢八分八釐。解徐州倉聽用。

修河米折銀三十九兩三錢三分五釐三絲一微,路費銀一錢五分七釐三毫四絲一微二塵四漠。每年解淮安府山清廳聽用。

過江腳米銀五十八兩六錢五分,路費銀三錢五分一釐九毫。每年解淮安府山清廳聽用。孝豐縣:

本縣原額泰定倉麥、秋鹽米《草折》共六千四百一十七石七斗四升九合八勺二抄五撮。每米一石折銀五錢五分,共折銀三千五百二十九兩七錢六分二釐四毫三忽七微五塵。順治十二年,湖州所運丁呈請本折均平,於原額「泰定倉折色米」 內改徵本色米一千七百五十八石八斗九升六合二勺五抄,給湖「州所運丁,遇閏加徵米一百四十六石五斗七升四合六勺八抄七撮五圭。」 因本縣山多田少,不通舟楫,糧里士民控告,仍懇改折,因定每石折銀一兩二錢,計米一千七百五十八石八斗九升六合二勺五抄,徵銀二千一百一十兩六錢七分五釐,遇閏加米一百四十六石五斗七升四合六勺八抄七撮五圭,折徵銀一百七十五兩八錢八分九釐六毫二絲五忽。

湖州所

坐落各縣,屯田四十八頃二十一畝七分五釐。屯軍一百五十三名,舊額屯田六十九頃八十九畝三分七釐。近為各州縣居民奉例告佃,本所止屯

安吉田一十六頃八十畝九分三釐;

烏程田三頃六十六畝六分一釐;

歸安田一頃一十一畝六分八釐。本所本折屯糧正米二千二百五十一石七斗三升八合五勺二抄五撮。內本所軍屯米一千一百二十五石五斗九升七合七勺二抄五撮。

安吉州民屯米三百七十三石二斗二升一合六勺。

烏程縣民屯米九十一石九斗七升一合,長興縣民屯米八十五石四斗四升九合二勺折色米五百七十五石五斗,每石折銀五錢,共銀二百八十七兩七錢五分。內本所米四百六十九石三斗,該銀二百三十四兩六錢五分。安吉州米四十四石五斗,每石折銀五錢,該銀二十二兩二錢五分。

烏程縣米六十一石七斗,該銀三十兩八錢五分。

湖州守禦千戶所,明設正千戶三員,副千戶七員,署副千戶事。千戶一員,管鎮撫司事。百戶一員,百戶七員,吏目一員,司吏一名,總旗八名,小旗二十一名,軍人八百九十九名,操軍六十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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