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128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卷目錄

 漢陽府部彙考二

  漢陽府關梁考

  漢陽府封建考

  漢陽府公署考

  漢陽府學校考

  漢陽府戶口考

  漢陽府田賦考一

職方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卷

漢陽府部彙考二

編輯

漢陽府關梁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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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漢陽縣附郭。

鐵門關 :在縣治東北二里。禹王廟側。

西關 在縣城西三里許大橋上。

迎恩橋 在縣治東

洗馬橋 在洗馬口

王公橋 在縣治東北三里。舊名「免溺。」 萬曆三十四年,知府王宗本重修。遠近便之,改今名。「叢林橋 」 在蓮花堤。

聚仙橋 :在縣治城西。

永安橋 即西門橋,在縣治西二里。成化三年,通判石磐修,弘治年間重修。

迎春橋 在縣治西,宋大觀建。橋側石上刻「迎春」 二字。

九如橋 在漢口循禮坊後湖港上。

官橋 :在縣治西六十里。

葉公橋 在蔡店石洋湖頭。里人葉燦虛造障水橋 。距蔡店五里許。水漲爭渡,人多溺死。里人王偉、鍾林等募造。

漢陽渡 在郡城東南門外。東渡,武昌省會要津也。溫庭筠詩:「高風漢陽渡,初日郢門山。」 洗馬口渡 在縣東二里,臨江。舊傳蜀漢將關羽破于禁時,嘗洗馬於此。

《漢口渡》六 。一設宗三廟,一設五顯廟,一設老官廟,一設沈家廟,一設薛家嘴,一設四官殿,此江渡也。

郭師口渡 在郡城西十里。

平塘渡 在縣治西二十里。

興唐渡 在縣治西三十里。

沌口渡 在縣治西南三十里。

蒲潭渡 在縣治西南六十里。

龔家渡 在縣治西北八十里。相傳孔子子路問津處。

張大渡 在馬鞍山南

漢川縣

義濟橋 在縣治北一里新開河西。先是義民劉春富倡建橋之議,知縣桂命吳邦意成之,故名。

迎恩橋 :在縣治東關。

女兒橋 :在縣治南關。

南虹橋 :在縣治南關。

文水橋 在縣城北街,通迎恩橋、玉帶河。「道觀橋 」 在縣治南二里。

甑山橋 在縣治東十五里甑山下。

義橋 在縣治北十五里長興鋪通至港。湯家橋 在縣治北二十五里。

高觀橋 在縣治南三十里。

馬家潭橋 「在東嶽廟後。」

新陂橋 :在縣治西北四十里大赤鄉。係車馬通衢。近年頹廢。

皇清康熙六年,知縣傅權置木橋,又被水沖。

土橋 在劉家隔

廣濟渡 在劉家隔西

青雲橋 在劉家隔

陽臺渡 在縣治東南一里陽臺山下。舊有堤路高闊,今侵削。

兩河口渡 :在縣治南十五里。

安河渡 在縣治東北三十里。

關前渡 :在縣治北三十里。

新河口渡 :在縣治北三十里。

襄河渡 :在縣治北三十里。

楊子港渡 :在縣治北三十里。

廟頭河渡

小氻渡 在縣治南四十里氻山下。古㲼川也。豐城渡 在縣治西五十里。一名豐門。

南河渡 在縣治南六十里龍門山下。宋黨仲昇禦金人於此。

張家渡 在縣北七十里。

竹筒河渡 :在縣治西一百里。

阜港渡 在縣治西一百二十里。

考證

刁㲼湖渡 :在縣境內。

漢陽府封建考    通志府志合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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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鄖公鬥辛 ,楚所封。」 鄖,即今竟陵、漢陽、漢川、漢

安陸侯劉平 ,楚思王子。孝平,元始元年封,八年免。安陸,時在漢陽之臨嶂山。

漢陽亭侯蔡瑁 。瑁字德珪,襄陽人。少為曹操所知,後從劉表,為江夏郡竟陵太守、鎮南將軍。劉琮之敗,操入瑁家,呼見妻子,遂仕魏,封漢陽亭侯。

南宋

安陸王子綏 ,《通典》不載。

南齊

《安陸王子敬 》,武帝第五子。永明中封。明帝即位,使人襲殺之。

沌陽侯周盤龍

《安陸侯江祐 》,考城人。明帝即位,以佐命封縣侯,為《東昏》所殺。

安陸侯緬 明帝之弟

安陸王大春  大寶元年封郡王侯景反時遇害。

沌陽侯李元直

沌陽侯李遷哲 ,元直子,襲封。後周文帝略地山南,遷兵敗降。父子皆縣侯。

漢陽縣侯胡穎 ,吳興人。以從軍功封,諡曰「壯。」 漢陽縣侯胡商 ,穎子嗣封。

安陸侯曄 武帝弟始興王憺季子。

安陸縣侯李《慶緒 》,廣漢人。

北齊

「《漢陽敬懷王高洽 》,《神武》第十五子。」 《天保》初封,蓋寄爵也。

《漢陽王高敬德 洽之子》。

漢陽郡王。壞 ,蔡王安之子。武德初封。高祖使持幣貽突厥頡利可汗,言和親事。頡利始見壞,倨壞開說,示以厚幣,乃大喜,改容加禮,因遣使隨入,獻名馬。後復聘頡利,頡利謂其下曰:「前壞來,悔不少屈之,當使拜我。」 壞伺知之,既見頡利,即長揖。頡利怒,留不遣,壞意自若,不為屈。虜知不可劫,卒以禮遣使諭威德,始約不敢亂。後以事坐免,起為宜州刺史,薨。

漢陽王張柬之 ,字孟符,襄陽人。中進士第,調清源丞。永昌元年,以賢良召,年七十餘矣,以諫與突厥和親忤旨,出為合、蜀二州刺史,俄為荊州大都督府長史。長安中,武后謂狄仁傑曰:「安得一奇士用之?」 仁傑曰:「荊州長史張柬之,宰相材也。」 即召為洛州司馬。後召拜同平章事,進鳳閣侍郎。與袁恕己、敬暉、桓彥範、李多祚誅二張,立中宗,論功封漢陽郡公。韋後亂政,武三思譖柬之等於中宗,陽封柬之等為王,實罷其政事。俄貶瀧州,憂憤卒,年八十二。景雲元年,贈中書令,諡文貞。

甑山公郝處俊 ,安陸人。仕高宗朝為司列少常伯,副李勣征高麗。師旋,論功封賞,未幾,遂同東西臺三品。上苦風眩甚,議使天后攝知國政。處俊曰:「天子理外後理內,天之道也。陛下奈何以高祖、太宗之天下,不傳之子孫,而委之天后乎?」 上乃止。進為中書令。開曜元年,以為太子太保,罷政事,旋卒。

漢東郡侯孟珙 ,棗陽人。仕理宗朝,屢立戰功。破武仙,下蔡州,滅金拒元,號為「名將。」 嘉熙元年,封隨縣男。四年,進子,又進漢東郡侯。

漢川王譽榛 ,岷靖王第五子,嘉靖元年封。漢陽王鑨蘊 ,楚王華奎子,崇禎初封,後襲世子位。張獻忠陷武昌,被害。

漢陽府公署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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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漢陽府治 在鳳棲山南麓。洪武二十三年建。《通志》云:「三年建,正統中重修。」 嘉靖十五年,知府樊景麟重建後堂。慶曆間增修正堂、後堂、儀門、大門、土地祠、寅賓館、申明亭、旌善亭,東西六房。

皇清順治二年,闖賊東奔,左良玉自武昌南下惠登。

相自漢陽從之。兵賊交亂,官吏遁逃,治遂熸燬,蕩為瓦礫矣。知府王崇儒於東門民居寄治。崇儒去,傅應星遷治西門尹中丞故宅,而通判仍寄治崇儒之所,推官亦借「秦京兆」 第居焉。至今康熙元年,知府楊必達始即舊址鼎建大堂、六房、儀門、大門、內宅。七年,知府陳國儒又鼎建高明堂、內書房等,規制始煥然矣。

糧捕廳 在府治西

理刑廳 在府治東

經歷廳 在判廳西

照磨所 在判廳東

司獄司 在府治南

分守武昌道 在府治東朝宗門內,今廢。「分巡武昌道 」 在府治東,與「守道」 相連,今改北院。

陰陽學 在府治西,今廢。

醫學 在府治東,今廢。

僧綱司 在興國寺

道紀司 在元妙觀

通濟倉 舊基在府治西南。

預備倉 在三槐里

漢陽縣治 在府治鳳棲山之南岡。洪武二年建,成化間修。正德間,知縣龔銳因火重建。嘉隆中屢修,萬曆庚子,知縣黃思新重修。舊制:大堂一座,後堂一座,東西六房。儀門、大門各一座,土地祠、寅賓館各一所。縣獄在儀門外。申明、「旌善」 二亭在大門內左右。

皇清順治二年,燬於賊,縣令借居民宅。

捕衙 在縣治東

巡檢司五,今裁《一》。

漢口鎮巡檢司 :先在縣治北漢水南岸。後改建北岸循禮坊。

沌口鎮巡檢司 ,在縣治西南三十里。上接沔陽諸水,下通長江,舟船往來。岸多蘆葦,絕少人居。入夏水漲,瀰漫百里,盜賊出沒,最為險要,故設巡檢以鎮扼之。兵火以來,司舍就焚,因移鎮於下蒲潭,去沌口又三十餘里。沌口雖設塘兵,而力單勢弱,以致盜賊益肆。三五年「間,文寺山、蕭家灣、大小江口一帶,屢遭焚劫」 ,而「巡司弓兵」 惟徜徉僻地,侵削「鄉民」 而已。

百人磯鎮巡檢司 舊治在縣治南六十里,後遷東江腦。今裁革,併入蔡店鎮。

蔡店鎮巡檢司 在縣治西北六十里。

新灘鎮巡檢司 在縣治西南一百三十里。長江局河泊所 在縣治南,署廢。

三淪湖河泊所 在縣治北二十五里。今併入長江所。

桑臺湖河泊所 在縣治西北三十里。

馬影湖河泊所 今併入「桑臺所。」

平塘湖河泊所 在縣治西二十五里平塘渡口東岸。今併入桑臺所舊基,四至俱抵羅宅。蒲潭湖河泊所 在縣治西南六十里官基,坐落上浦潭。

新灘湖河泊所 在縣治西南一百三十里。今併入蒲潭所,舊基坐落宦子口。

預備倉 在府治西南

便民倉 在大禹廟西南側。明成化七年建。德安倉 在縣治東北。

各坊社倉 俱知縣陳堯欽建立,以社長總其出納,今皆沒。

養濟院 在鳳山門內迤南。

漢川縣治 在陽臺山東。元至元二十二年,自大赤徙今處。廨宇兵燹不存。明洪武初,知縣張敬即故址建。宣德中,知縣游學重修大堂、後堂、大門、儀門、東西六房,戒石坊、土地祠、寅賓館,申明、旌善二亭,縣獄一所於治西南。

捕衙 在縣治西

布政分司 在縣治東

按察分司 在縣城隍廟西。宣德七年知縣游學建。成化十年知縣陳惠重建。

公館 在縣街東。正統九年知縣陳惠建,久廢。行署 在劉家隔巡檢司西邊。嘉靖六年知縣周正蕃建。

府館 在劉家隔行署東,嘉靖六年知縣周正

蕃建

劉家隔巡檢司 在縣北三十里。明宣德六年設。

上零殘河泊所 在縣南二十五里。嘉靖四十年,本所錢糧併入安漢、沉下二所帶徵。

沉下湖河泊所 ,在縣西南一百里。

安漢湖河泊所 在縣北二十里。萬曆八年,知縣詹天倫申詳,「兩所錢糧俱派入紅糧」 ,下其官吏,奉文裁革。

稅課局 在劉家隔巡檢司西。正德間,德安、壽府、景府徵稅於此,今廢。

陰陽學 在縣南

醫學 在縣治南

僧會司 在縣治東北陽臺寺,正統八年開設。道會司 在開天觀。

預備倉 在縣治東,集仙觀之右。嘉靖四年,知縣周正蕃重建。內有豐樂亭,今廢。

便民倉 在迎恩橋東。明嘉靖二年,知縣周正蕃重修。十三年火廢,知縣黃玠重建。萬曆八年,移建縣西《伏龍山》,一在劉家隔西。

養濟院 在縣東北街。明弘治十三年,知縣茅光著重建。

漢陽府學校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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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漢陽府學 在鳳棲山麓,漢陽縣治西。「創自宋慶曆間。明洪武初鼎建。成化戊戌,知府何淡修。弘治初,知府張銳等復修。嘉靖、萬曆間,本府亦皆相繼修理,並升大殿。」 大成門、櫺星門舊有龍門、射圃,兵燹之後,悉遭焚燬。

皇清順治六年,知府傅應星重建正殿、東西廡、戟門。

泮池、櫺星門、名宦、鄉賢二祠。明倫堂、啟聖祠。敬一亭與啟聖祠並在明倫堂後,鳳棲山上。仙官祠在敬一亭東南,規制如舊。

教授、訓導二衙 俱在學宮內。

鳳山書院 在學後。明趙蕃、蔡鎰讀書處。「學基 西南基地二段,每年共認租銀一兩。連民房界基地一段,每年認租銀一錢。」

學田 一戶,黃學田。額田一十三石六斗五升,共計五十六坵。係中則田,計八十一畝二分有奇;塘三口,計十八畝二分有奇;田塘共計九十九畝五分有奇。坐落柏泉鄉城隍臺。額載:民米五石五斗七升三合。人丁二丁半,桑絲一兩,每年完條餉正銀七兩一錢五分零。南漕正米共三石二升七合,逐年在縣完納湊解正餉。每石中田八石起科,共該穀一百九石六斗。除完納餉銀米外,實存學穀四十九石六斗。每石折價銀二錢八分,共折納租銀十三兩七錢八分五釐有零。

一戶葉學田額田五石,共計二十七坵。上田十一畝一分九釐有奇,中田二十畝有零,計地一十四畝有零,塘一口六分三釐零。上、中田、地塘共計四十六畝六分二釐零。坐落漢陽新店鋪。額載民米二石三斗七升、麥糧三斗六升九合,官米一斗八升四合。人丁一丁,在漢陰里三甲當差。每年完條餉正銀三兩四錢九分南漕正米共一石二斗八升有奇,上田每石十石起科,中田每石九石起科,共租穀四十六石八斗五升外,地課銀一兩六錢。除完條餉銀米外,實存學穀三十七石二斗五升,每石折銀二錢七分,共折納學租銀十兩有奇。

一戶,吳學田額田五石,共計一十九坵。上、中田十五畝,下田十九畝六分七釐有奇,下地一畝,公私塘三口,計六畝八分三釐有奇。田地塘共計四十二畝五分一釐有奇。坐落漢陽馬家渡。本田額載民米二石二斗五升,麥糧九升五合,官米四升二合有零。人丁一丁,在漢陰里二甲當差。每年完條餉正銀三兩有零,南漕正米共一石二斗,在縣完納湊解正餉。中上田每石十石起課,下田每石九石起課,共租穀四十七石一斗。除完條餉銀米外,實存學穀三十四石五斗,每石折價銀二錢九分,共折納學租銀十兩。一戶黃學曾一田三石四斗,共計十四坵。中田十二畝零五分有奇,下田八畝四分有奇,下地三畝三分有奇,中、下田地共計二十四畝零三分有奇,坐落漢陽柏泉山瓦匠灣。本田載民米一石八斗三升五合,麥糧一斗七升八合,官米

九升,《山絲》七錢三分一釐。人丁一丁,在豐樂里二甲當差,每年完條餉正銀二兩六錢五分七釐。南漕正米共一石一升,在縣完納湊解正餉。每石中田八石起科,下田七石起科,共該穀二十五石八斗四升一合。除完條餉銀米外,實存學穀十五石四斗七升一合。每石折價銀三錢,共折納租銀四兩六錢四分有奇。

一戶「張伏」 二田額田一石五斗,共計六坵;中田四畝一釐,下田四畝八分,中、下田共計八畝八分一釐。坐落柏泉鄉騾子廟。本田額載民米七斗五升,人丁半丁,在豐樂里三甲當差。每年完條餉正銀八錢六分二釐有奇,南漕正米四斗一升有奇,在縣完納湊解正餉。每石中田八石起科,下田七石起科,共該租穀十一石四斗四升。除完條餉銀米外,實存學穀六石六斗四升。每石折價銀三錢,共折納租銀一兩八錢七分。一戶黃學田,額田二石一斗,共計六坵。中田六畝六分有奇,下田七畝三分有奇,中下田共計十四畝有奇。坐落柏泉鄉騾子廟。本田載米一石二斗。人丁半丁,在豐樂里三甲當差,每田完條餉正銀一兩二錢六分五釐,南漕正米六斗有零,在縣完納湊解正餉,每石中田八石起科,下田七石起科,共租穀十五石七斗。除完條餉銀米外,實存學穀九石二斗二升。每石折價銀三錢,共折納租銀二兩七錢七分有奇。

一戶黃學田額田二石四斗,共計十一坵。中田七畝八分有奇,下田七畝一分有奇,中、下田共計十四畝九分有奇,坐落柏泉山騾子廟。本田載民米一石二斗五升。人丁半丁,在懷二里五甲當差,每年完條餉正銀一兩四錢七分五釐,南漕正米共五斗八升七合,在縣完納湊解正餉,每石中田八石起科,下田每石七石起科共租穀十八石。除完條餉銀米外,實存學穀十石零四斗。每石折價銀三錢,共折納租銀三兩一錢二分。

以上共學田三十三石零五升。除完《條餉》銀米外,實存學租穀共一百六十三石零二升七合。每年折納租銀四十六兩二錢八分,聽院道批賑府縣兩學貧生取領。

漢陽縣學 在南紀門內。永樂初建。正統癸亥裁革,以其地為千戶所。萬曆初復興。乙酉,知府王學古、知縣喻應台等重建。丁酉,大整葺之。戊申水圮,知府舒體震重修。壬子,郡守馬御丙建櫺星門。崇禎末,遞遭兵燹,一切圯壞。

皇清順治十四年,太守丘慨然鼎新建。

先師廟東西廡、戟門、泮池、屏牆、名宦、「鄉賢」 二祠。櫺

星門明倫堂龍門坊頓復舊觀。

教諭廳 在學內

訓導廳 在學後

「《學基 》兵火後兵馬」 占住,今為小教場。

學田 一。買山陽鄉祝受田,計租十五石。萬曆二十一年癸巳,撫臺郭置。

一、買吳文學田,計租五十石,課銀三兩。萬曆三十一年,學憲竇於偁捐置。

一、買楊廷四等麥地草場,共計五百畝。歲入輿府學均分。萬曆三十六年、漢陽縣知縣置。《外縣》

漢川縣學 在縣治東北。元至元二十六年,縣治自劉家隔改建今地,儒學與縣同,遷於此。明洪武初,知縣張敬建。正統七年修,歲久頹圮。嘉靖元年重修。二十五年,知府賈應春奉院改遷於伏龍山「開天觀之址。四十三年,因科目不利,復遷舊址,頗恢其制。萬曆十九年重修。二十五年,知縣沈立敬刱屏牆東西各建」 一坊,歲久敗壞。三十八年,知府舒體震等鼎建。其「射圃」 、「社學」 、興賢街、文水溝,俱督學竇於偁等清復。兵火後,廟寢漸圯。

皇清順治九年,知縣冀應熊捐資重修,改泮池,易「櫺」

星門午向。十七年教諭鄒山重修「啟聖祠。」 康熙元年又重修門屏頖池暨

先師廟東西廡、戟門、名宦、鄉賢二祠。明倫堂,敬一。

教諭宅 在學內

訓導宅 在學宮側

學基 坐落在城五鋪

社圃 :東至街口,南至顧宦界,西至王宅牆界,南至城隍廟,北至阮宅界,又北至文水溝。學田 共三十五畝五分。坐落長城鄉七里廟,萬曆間生員程萬里捐。每畝徵租穀一石二斗。自壬子年起,每租穀一石,照常平倉口折銀二錢。其下則田,先年洪水沉沒九畝五分,詳明無。

耕。其餘所收,除完正供外,餘銀奉文賑給貧生。如遇水旱,勘田減租,年終造冊報上。

漢陽府戶口考        府志

編輯

府總

戶六千一百六十四。口三萬二千九百一十七。丁六千八百八十八。

漢陽縣

戶四千四百八十。口二萬五千四百八。丁五千一百二十八。

漢川縣

戶一千六百八十四。口七千五百九。丁一千七百六十。

漢陽府田賦考一       府志

編輯

本府。漢陽縣附郭。

原額、田二千七百七十五頃六十九畝二分七釐有奇

上田一千二百三十七頃八十三畝六分八釐有奇;

每畝科秋糧民米七升三勺九抄,該米八千七百一十三石一斗三升三合九勺。

每米一石並新加顏料,該銀七錢九分一釐有奇,共折銀六千八百九十六兩八分二釐有奇。中田四百六十九頃四十五畝八分四釐有奇,每畝科秋糧民米四升九合五勺八抄,該米二千三百二十七石五斗七升四合九勺。每石照前則例,共折銀一千八百四十二兩一錢七分八釐有奇。

下田二百二十二頃四十二畝四分八釐有奇,每畝科秋糧民米三升五勺七抄,該米六百七十九石九斗五升二合七勺。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五百三十八兩一錢五分四釐有奇。水鄉田六百四十四頃九十五畝五分七釐有奇。

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升六合一勺,該米一千六百八十三石三斗三升四合五勺。每石照前則例,共折銀一千三百三十二兩二錢八分九釐有奇。

極下田八十七頃八十三畝九分七釐九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一升六合九勺二抄,該米一百四十八石六斗一升四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折銀一百一十七兩六錢二分二釐有奇。

鳳豐二里,土名「塔兒頭」 四處,上田九頃四十九畝二分五釐九毫五絲。

每畝科秋糧民米六升七合,該米六十三石六斗四勺。每石照前則例折銀五十兩三錢三分七釐有奇。

中田八頃六十五畝三分五釐八絲;

每畝科秋糧民米四升七合,該米四十石六斗七升一合五勺。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三十二兩一錢八分九釐有奇。

下田六頃三十二畝四分七釐四毫二絲。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升七合,該米一十七石七升六合八勺。每石照前則例,共折銀一十三兩五錢一分五釐有奇。

水鄉田八十二頃一十一畝一分七釐九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升四合,該米一百九十七石六升八合四勺。每石照前則例,共折銀一百五十五兩九錢七分一釐有奇。

極下田六頃五十九畝四分四釐一毫;

每畝科秋糧民米一升五合,該米九石八斗九升一合有奇。每石照前則例,共折銀七兩八錢二分八釐有奇。

原額地、山六千五百八十四頃四十六畝六分三釐有奇。遵查原額比對《舊刊》書相同。內散款少地山七百九十九頃九十九畝九分九釐有

實在地山五千七百八十四頃四十六畝六分三釐有奇。

上秋地二十六頃七十七畝四分八釐有奇。每畝科秋糧民米四升,該米一百七石九升九合五勺。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八十四兩七錢六分四釐七毫有奇。

中秋地九十四頃五十一畝九分七釐有奇,每畝科秋糧民米三升,該米二百八十三「石五斗五升九合二勺五抄。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二百二十四兩四錢二分五釐有奇。」 下秋地一十四頃二十三畝三分五毫六絲。每畝科秋糧民米一升六合,該米二十二「石七斗七升二合九勺。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 折銀一十八兩二分三釐八毫有奇。

鳳豐二里、塔兒頭等四處,上、中下並丈多秋地二頃六十九畝零四釐六毫九絲。每畝科則不等

共秋糧民米七石三斗九升二合九勺六抄。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五兩八錢五分一釐二毫有奇。

上稅地四百一十六頃一十九畝四分五釐四毫有奇。

每畝科秋糧官米一升四合,該米五百八十二石六斗七升二合三勺五抄。每米一石折銀二錢六分一釐三毫,共折銀一百五十二兩二錢五分二釐二毫有奇。

每畝科夏稅麥實折二升八合,該麥一千一百六十五石三斗四升四合七勺。每麥一石折銀七錢二釐五毫八絲五忽,共折銀八百一十八兩七錢五分一釐六毫有奇。

中稅地一百五十一頃七畝五分二釐七毫有奇。

每畝科秋糧官米九合,該米一百三十五石九斗六升七合七勺五抄。每石照前則例,共銀三十五兩五錢二分八釐有奇。

每畝科夏稅二麥,實折一升八合,該麥二百七十一石九斗三升五合五勺。每石折銀七錢二釐五毫八絲五忽,共折銀一百九十一兩六分五釐八毫。

下稅地一千九十一頃二十五畝九分五釐五毫六絲七忽;

每畝科秋糧官米七合一勺五抄,該米七百八十石二斗五升五勺有奇。每石照前則例,共銀二百三兩八錢七分九釐四毫五絲。

每畝科夏稅二麥,實折一升四合三勺,該麥一千五百六十石五斗一合。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銀一千九十六兩三錢八分一釐七毫有奇。水鄉地六百二十四頃四十九畝七分四釐四毫六絲。

每畝科秋糧官米五合三勺有奇,該米三百三十四石五斗九升三合四勺有奇。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八十七兩四錢二分九釐二毫有奇。

每畝科秋糧夏稅二麥實折九合六勺有奇,該麥六百石二斗九升三合一勺有奇。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四百二十一兩七錢五分三釐八毫有奇。

上上山、四十八頃二十九畝九分九釐三毫有奇。

每畝科桑絲七錢,該絲二百一十一觔四兩九錢九分有奇。每絲一兩,額徵並新加北絹派銀六分八釐零九絲六忽有奇,共折銀二百三十兩二錢三分三釐有奇。

上中山五十六頃一十六畝二分一釐有奇,每畝科夏稅絲三錢五分,該絲一百二十二觔一十三兩六錢七分六釐有奇。每兩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一百三十三兩八錢五分五釐四毫有奇。

上下山、八百六頃三十四畝一分四釐三毫九絲。

每畝科夏稅桑絲四分五釐,該絲二百二十六觔一十二兩五錢三分六釐四毫七絲。每絲一兩,照前《則例》共折銀二百四十七兩九分一毫有奇。

《中山》六十九頃一十九畝八分七釐;

每畝科夏稅桑絲二分八釐有奇,該絲一百五十二觔一兩七錢五分六釐三毫六絲。每兩徵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一百六十五兩七錢二分九釐九毫有奇。

《下山》一千七百九十五頃五十七畝九分五釐;

有奇

每畝科夏秋桑絲四釐一忽有奇,該絲三十一觔八兩八錢七分三釐八毫七忽。每兩徵銀照前則例,共折三十四兩三錢八分零。

《極下山》五百八十七頃六十三畝九分六釐二毫;

每畝科夏稅桑絲二釐,該絲七觔五兩五錢二分七釐九毫二絲。每絲一兩徵銀照前則例,共折銀八兩零三釐二毫有奇。

塘堰四百一十四頃三十畝九分五毫。內在城等一十七里,

上塘九十頃三十一畝九分四釐六毫一絲。每畝科秋糧民米四升五合,該米四百六石四斗三升七合五勺。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三百二十一兩六錢七分八釐三毫有奇。中塘一百五十頃二十八畝五分九釐六毫二絲。

每畝科秋糧民米三升八合,該米五百七十一石八升六合六勺。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四百五十一兩九錢九分一釐有奇。

墩堰一百六十五頃八十三畝六釐九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合五勺有奇,該米四十二石六斗三升五合。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三十三兩七錢四分三釐有奇。

鳳豐二里、塔兒頭等四處上塘九十三畝二分三釐三毫一絲。

每畝科秋糧民米四升一合,該米三石八斗二升二合五勺六抄。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三兩二分五釐三毫九絲七忽。

中塘一頃三十二畝一分五釐六毫六絲。每畝科秋糧民米三升二合,該米四石二斗二升九合。每米一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三兩三錢四分七釐有奇。

墩堰五頃六十一畝九分四毫。

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合一勺,該米一石一斗八升。每石折銀照前則例,共折銀九錢三分三釐三毫有奇。

共該秋糧米一萬七千一百六十四石六斗一升七合有奇。

官米一千八百三十三石四斗八升四合一勺有奇。

民米、一萬五千三百三十一石一斗三升三合有奇

夏稅大麥一千七百三十石一斗四升三合有奇,折小麥八百六十五石七升一合五勺有奇,小麥二千七百三十三石二合七勺有奇。夏稅絲六百六十二觔四兩三錢二分六釐六毫二絲。

桑絲、八十九觔一十一兩四分;

額徵並《新加黃絹》價共銀八百一十九兩二錢九分二釐四毫三絲。

以上田、地、山塘共九千七百七十四頃四十六畝八分二釐有奇,遵查《舊刊書》原散少額地、山七百九十九頃九十九畝九分九釐九毫二絲,實在田、地、山、塘八千九百七十四頃四十六畝八分二釐二毫有奇。

實在秋糧米一萬七千一百六十四石六斗一升七合四勺有奇。內

官米一千八百三十三石四斗八升四合有奇,免派雜差,止納《京庫》一項,每石派銀二錢六分一釐三毫

額徵銀四百七十九兩八分九釐有奇。

民米、一萬五千三百三十一石一斗三升三合有奇。每年除優免外、科則不等

額徵共銀,並新加顏料糧派銀一萬二千一百三十三兩九錢五分四釐二毫有奇。

夏稅大麥一千七百三十石一斗四升三合有奇,折小麥八百六十五石七升一合有奇,小麥二千七百三十三石有奇,大、小二麥共四千四百六十三石一斗四升五合有奇。除折外共麥三千五百九十八石七升四合有奇。每石除優、免外,科則不等。

額徵:銀二千五百二十七兩九錢五分三釐九絲三忽。

《夏稅》絲、六百六十二觔四兩三錢二分六釐有奇

《桑絲》八十九觔一十一兩四分。每絲一兩,額派並新加北絹派徵銀六分八釐有零。

《夏稅絲、桑絲》、共七百五十一觔一十五兩三錢六分六釐六毫二絲

額徵並新加黃絹價共銀八百一十九兩二錢。

九分二釐四毫三絲

原額人丁六千五百八十七丁,每丁額派並新加顏料派銀二錢四分五釐一毫有奇。

額徵銀並《新加顏料》丁派銀,共一千五百二十七兩一錢九分七釐三毫二絲。

以上田地、山塘人丁,通共該徵並新加北絹顏料共銀一萬七千四百八十七兩四錢八分六釐四毫有奇。

派本色兌軍南糧正耗米,共八千七百六十六石九斗四升六合。

漢川縣

原額上、中、下田三千四百五十五頃四十五畝二分三釐三毫。內

上田二百四十一頃五十三畝八分三釐五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三升五合,該米八百四十五石三斗八升四合有奇。每米一石,額徵並新加北絹派徵銀一兩五錢五分七釐六毫有奇,共派銀一千三百一十六兩八錢五釐有奇。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九十六石五斗五升四合六勺。每米一石,額徵並新加北絹派徵銀一兩五錢五分七釐有奇,共派銀一百五十兩三錢九分六釐八毫有奇。

帶科夏稅桑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一百五十八兩三錢四分六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六十三兩二錢七分七釐八毫。秋糧內帶派

中田四百四十四頃五十九畝八分八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三升,該米一千三百三十三「石七斗九升四合二勺。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千七十七兩五錢六分四釐有奇。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一百五十二石四斗四合六勺。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百三十七兩三錢」 九分七釐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二百四十九兩八錢一分五釐五毫。秋糧內帶派帶派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九十九兩八錢三分五釐八毫三絲。秋糧內帶派下田並山鄉田共八百七十四頃九十畝七分八釐。

每畝科秋糧民米一升三合,該米一千一百三十七石三斗八升一勺四抄。除派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六百八十九石七斗九合一勺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一千七十四兩三錢一分五釐八絲九忽。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一百二十九石九斗七升一合六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七十八石八斗一升三合有奇,每官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一百二十二兩七錢六分一釐九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二百一十三兩三分一釐三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八十五兩四錢三分四釐四絲。秋糧內帶派

水鄉塌田八百七十三頃三十九畝八分一釐。每畝科秋糧民米六合六勺,該米五百七十五石七斗四升八合有奇。除撥歸漁田納租外,實民米三百四十八石六斗九升九合有奇。每民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五百四十三兩一錢八分七釐有奇。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六十五石七斗九升七合三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三十九石八斗四升五合有奇,每官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六十二兩六分五釐三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一百七兩八錢三分四釐二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四十三兩九分五釐三毫。秋糧內帶派

沉沒荒田一千二十一頃一畝;

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合五勺,該米二百五十五石二斗五升二合五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實民米一百五十四石七斗七升三合有奇。每民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百四十一兩八分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二十九石一斗七升六合一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一十七石六斗八升五合有奇,每官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十七兩五錢四分七釐七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四十七兩八錢八釐八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一十九兩一錢五釐九毫。秋糧內帶派

原額、上中下地山二千六百三十三頃八十五畝六分一釐九毫

上地並剛柴地八十二頃二十二畝七釐九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升七合五勺,該米二百二十六石一斗七合一勺七抄。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一百三十七石一斗九合八勺有奇。每民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百一十三兩五錢六分七釐一毫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二十五石八斗四升五合八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一十五石六斗六升七合五勺有奇,每官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十四兩四錢四釐三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四十二兩三錢五分一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一十六兩九錢二分四釐二毫四絲。秋糧內帶派中地並撒柴地四百一十八頃三十三畝三釐五毫。

每畝科秋糧民米一升五合,該米六百二十七石四斗九升五合五勺有奇。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三百八十二石四斗三升八合有奇。每民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五百九十五兩六錢九分九釐九毫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七十一石七斗三合五勺七抄八撮。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四十三石七斗一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六十八兩七分六毫有奇,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一百一十七兩五錢二分八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有奇,該絲四十六兩九錢六分八釐六毫六絲。秋糧內帶派

下地、並山鄉地、五百五十六頃三十三畝六分一釐九毫

每畝科秋糧民米九合,該米五百石七斗二合五勺有奇。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三百三石五斗九升六合二勺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四百七十二兩九錢二釐二毫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五十七石一斗九升七合二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三十四石六斗九升一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五十四兩三分七釐三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八釐三毫,該絲九十三兩七錢八分一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三十七兩四錢七分八釐九絲。秋糧內帶派

鄉基地七十九頃五十三畝五分五釐八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一升二合五勺,該米九十九石四斗一升九合四勺七抄。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七十七石五升二勺二抄。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一百二十兩一分六釐一毫。實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一十一石三斗五升九合九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八石八斗四合五勺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一十三兩七錢一分四釐二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一十八兩六錢二分一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七兩四錢四分一釐六毫五絲。秋糧內帶派

「竹木樹林墳外地」 三頃五十九畝四分四釐三毫。

每畝科秋糧民米九合三勺,該米三石三斗四升二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五兩二錢六釐六毫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三斗八升一合九勺。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五錢九分四釐八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六錢二分六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七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二錢五分二毫。秋糧內帶派

沉沒荒田九百九十八頃九十畝

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合五勺,該米二百四十九石七斗二升五合。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一百五十一石五斗三升一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百三十六兩三分二釐九絲七忽。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二十八石五斗四升四合六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一十七石三斗一升五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十六兩九錢七分一釐三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四十六兩七錢六分三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一十八兩六錢九分二釐一毫六絲六忽。秋糧內帶派

茅蘆柴山三百九十四頃七十三畝五分三釐。每畝科秋種民米七合三勺,該米二百八十八石一斗五升六合有奇。除撥歸漁田納租外,實民米一百七十四石七斗二升四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百七十二兩一錢五分七釐五毫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三十二石九斗三升五合。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一十九石九斗六升五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三十二兩九分九釐四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五十三兩九錢六分一釐四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二十一兩五錢六分八釐八毫。秋糧內帶派

《茅草山》六十七頃一十二畝四分三釐;

每畝科秋糧米六合八勺,該米四十五石六斗四升四合有奇。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三十九石三斗五升一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六十一兩二錢九分四釐七毫六絲一忽。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五石二斗一升五合四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四石四斗九升六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七兩四釐一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八兩五錢四分九釐二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三兩四錢一分六釐五毫。秋糧內帶派

《石山》三十三頃九畝九分二釐五毫;

每畝科秋糧民米八勺九抄,該米二石九斗四升四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四兩五錢八分五釐七毫五絲六忽。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有奇,該米三斗三升六合四勺。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五錢二分三釐九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五錢五分一釐四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二錢二分四釐。秋糧內帶派

原額塘湖、河溝、港坡二千四百八十八頃二十二畝五分四釐七毫。內:

水塘九十一頃八十九畝五分六釐七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五合八勺,該米五十三石二斗九升九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八十三兩二分一釐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六石九升二勺。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九兩四錢八分六釐三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九兩九錢八分三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有奇,該絲三兩九錢八分五釐有奇。秋糧內帶派

上、中湖河淤洲港坡共一千五十四頃二十五畝二分三釐七毫。

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合五勺,該米二百六十三石五斗六升三合有奇。除撥歸漁田納租外,實民米一百六十七石七斗九升二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二百六十一兩三錢五分九釐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三十石一斗一升五合七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一十九石一斗七升三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折銀二十九兩八錢六分五釐五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四十九兩三錢六分五釐。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有奇,該絲一十九兩七錢二分七釐九毫。秋糧內帶派

下湖河九百四十四頃五十畝六分五釐六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一合,該米九十四石四斗五升六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民米五十六石八斗二升五勺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八十八兩五錢五釐六毫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一十石七斗九升二合二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六石四斗九升二合八勺八抄四撮四圭。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一十兩一錢一分三釐五毫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一十七兩六錢九分五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七兩六分九釐七毫一絲。秋糧內帶派

沉沒草塌三百九十七頃五十七畝八釐七毫。每畝科秋糧民米二合二勺四抄,該米八十九石三斗一升三合有奇。除撥歸漁田納租外,實民米五十五石二斗三升三合四勺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八十五兩九錢八分五釐二毫有奇。

每民米一石,帶科官米一斗一升四合二勺七抄,該米一十石二斗五升五勺。除撥歸漁田納租外。

實官米六石三斗三升四合有奇。每米一石,照前則例共派銀九兩八錢五分六釐五絲二忽有奇。

帶科夏稅絲一錢八分七釐三毫,該絲一十六兩七錢二分八釐五毫。秋糧內帶派

帶科桑絲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一忽,該絲六兩六錢八分五釐二毫三絲。秋糧內帶派

以上共科秋糧民米六千六百九十一石七斗二升四合有奇。每石每年除免外,科則不等。帶科官米七百六十四石六斗二升七合五勺七抄八撮。

通共實徵米七千四百五十六石三斗五升二合六撮三圭。原潞府奏討,內撥漁田米一千九百一十石,折銀三千三百二十三兩四錢九分九釐九毫九絲五忽四微五塵。辦納租課,另載後款。

餘米五千五百四十六石三斗五升二合六撮三圭。奉例清丈,不分官民,一體派差。

以上田地、山塘、湖河、柴山基地等項共八千五百七十七頃五十三畝三分九釐九毫。

共科秋糧官民米五千五百四十六石三斗五升二合六撮三圭。

額徵並新加北絹,共銀八千六百三十九兩一錢九分二釐二毫有奇。

帶派夏稅大麥二百一石八斗四升六合六勺六撮。

小麥七百三十五石五斗四勺五抄二撮。二麥共九百三十七石三斗四升七合。

《夏稅》絲、七十八觔五兩一錢六分。

桑絲、三十一觔四兩八錢八分;

原額人丁一千七百六十丁,內撥漁糧人丁一百五丁,隨前撥米石合併,一則辦納原派潞租課銀。

實在人丁一千六百五十五丁,每丁派銀三錢七釐七毫七絲,每年有免、無免派則不等,額徵丁銀五百九兩三錢二分六釐六毫有奇。以上田、山塘人丁,通共徵銀九千一百四十八兩五錢一分八釐九毫有奇。

外派徵本色南糧正耗米一千九百九十二石。每正米一石,里納船驢腳米一斗五升。該米二百三十九石四升。內奉文每米一石折銀一兩。

以二錢給解役八錢充餉,該銀一百九十一兩二錢三分二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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