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39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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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三百九十三卷目錄

 廣東猺獞蠻獠部彙考一

職方典第一千三百九十三卷

廣東猺獞蠻獠部彙考一

編輯

世祖大明 年廣州獠帥陳檀歸順拜龍驤將軍。

按《宋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宋書夷蠻傳》:「廣州諸山並俚獠,種類繁熾,前後屢為侵暴,歷世患苦之。世祖大明中,合浦大帥陳檀歸順,拜龍驤將軍。四年,檀表乞官軍征討,未附,乃以檀為高興太守,將軍如故。遣前朱提太守費沈、龍驤將軍武期率眾南伐,並通朱崖道,並無功,輒殺檀而反,沈下獄死。」

高祖《開皇六年,平王萬昌之亂》。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通志》云云。

憲宗元和 年,嶺南節度使進《瓊管州洞歸降圖》。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元和初,嶺南節度使趙昌進《瓊管州洞歸降圖》」 ,蓋至是始復為良民也。

仁宗慶曆 年,廣西賊區希範攻瓊州,轉運使杜杞討平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慶曆中,廣西賊區希範攻破瓊州,轉運使杜杞討敗之,因伏兵擒賊徒六百餘人,尋獲區希範,醢之,瓊州遂平。」

高宗紹興 年,招降獠人來祐等,免其供億,並寬魚鹽之禁。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紹興間,招降獠人來祐等,選其少壯者為水軍,老弱者放歸立寨。寨水軍使臣一員,彈壓一員無供億,並寬魚鹽之禁,謂之醃造鹽。」

紹興 年,瓊山獠亂,王日存母黃氏諭之。儋獠叛,陳適徑諭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紹興間,瓊山獠許益為亂,黎人王日存母黃氏撫諭諸峒,無敢從亂者。儋獠王高叛,臨高尉陳適徑造戰壘,諭以禍福,賊遂乞降。」

寧宗慶元三年,「猺人徐紹夔等就擒。」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慶元三年,鹽司峻禁猺人遂嘯聚為亂,上遣兵討捕,徐紹夔等就擒,遂墟其地。經略錢之望與諸司請於朝,歲季撥摧鋒水軍三百以戍,季一更之。然兵戍孤遠,久亦生亂。

慶元六年。減猺峒之戍。屯官富場。後悉罷之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慶元六年。復請減猺峒戍卒之半。屯於官富場。後悉罷之。今有姓萬者為酋長。因名為老萬山。過其境者悉與魚鹽雲。

嘉泰四年。西湖峒逃軍作亂。瓊管遣兵討平之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嘉泰四年。瓊州西湖峒迯軍作亂。寇掠文昌縣。瓊管遣兵討平之。

文宗至順二年,海南猺賊糾率峒黎作亂,左丞移刺四奴討捕之。

按《元史文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至順二年九月丙子,海南王周糾率十九峒黎蠻二萬餘人作亂,命調廣東、福建兵隸湖廣行省左丞移剌四奴統率討捕之,黎峒自是不靖。」

十三年,土酋陳子瑚寇乾寧,弟有慶據瓊州按《元史文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十三年,文昌土酋陳子瑚搆亂寇乾寧,州縣皆為所有。子瑚死,弟有慶踵其勢,與逆黨偽萬戶袁元貴、鎮撫潘廕、經歷吳紹先、千戶洪秉義等屯據瓊城。二十四年,土酋符奴達、陳俊甥悉平。

按《元史文宗本紀》不載 。按《通志》:「二十四年,萬州土酋符奴達、陳俊甥等竊掠居民,峒首王麗珠既平陳子瑚兄弟等,又自備鞍馬兵器,抵巢追勦,奴達、俊甥悉平。」

太祖洪武二年,王廷金結眾作亂,莫真成討平之。

按《通志》:「洪武二年,元南建州知州王官子廷金,結萬州王賢保作亂,攻萬州定安等處。海南分司統兵征討。萬州峒首王麗珠,定安莫真成隨領義兵各勦討平之。」

十二年,瀧水猺人入寇,指揮劉備討平之。按《通志》,「洪武十二年,瀧水縣猺人劉弟三者,自元末為害已非一日,是年復聚眾寇掠,朝廷命指揮劉備討平之。」

十六年,猺亂,上命申國公鄧討之。

按通志云云

三十一年,《西山猺》為暴,官兵剋之。

按《通志》:「洪武三十一年,西山猺人盤窮腸為暴,官兵擣其巢穴,設立猺首統領撫猺甲總,每歲來朝,賜之鈔幣,自是回面向化。潮州亦有稱畬長者。」

成祖永樂四年,信宜猺入貢方物,上敕免其賦役。

按《通志》:「永樂四年春三月,高州府信宜縣六毫峒下水三山猺首盤貴等,朝貢方物。上嘉其慕義,賜齎遣還,仍敕有司免其賦役。自後猺首猺總來朝貢者,皆如之。六月,高州、肇慶二府猺首趙第二盤貴來朝。先是,化州史馮原泰、陳志寬言,天黃、大帽、曹連、茶峒、石栗諸山猺人素未歸順,今有向化之心。」 遂遣人齎敕同原泰等往撫諭之。至是,第二等籍其屬二千五百餘戶,凡七千五百餘口來朝,賜鈔幣、襲衣。命原泰為瀧水縣丞,志寬為信宜主簿,專撫諸猺。

五年,畬蠻雷文用等來朝,上賞賚有差。

按《通志》:「『永樂五年冬十一月,畬蠻雷文用等來朝。初,潮州府衛卒謝輔言,海陽縣鳳凰山諸處,畬遁入山谷中,不供徭賦,乞與耆老往招之』。於是畬長雷文用等來百四十九戶,俱願復業。至是,輔率文用等來朝,命名,賜鈔三十錠,綵幣表裏,紬絹衣一襲。賜輔物亦如之。」

六年,德慶州猺來朝,上賜鈔幣及紬絹衣。按《通志》:「永樂六年夏四月甲申,德慶州猺首盤永用來朝。先是,州民陳朵朵招撫永用等,至是來朝,貢方物,賜鈔幣及紬絹衣。」

八年新落《山猺》來朝賜鈔幣衣襲。

按《通志》:「永樂八年二月,德慶州新落山猺首駱第二來朝。初令瀧水縣丞馮原泰招諭向化,計戶百六十,口五百餘。至是來朝,賜鈔幣、衣襲。」 十年,信宜縣根竹峒猺貢方物,命賜衣及鈔,陞馮原泰為判官。

按《通志》:「永樂十年夏四月,信宜縣根竹峒猺首陸仲八等來朝,貢方物,賜衣及鈔。夏六月,陞瀧水縣丞馮原泰為德慶州判官,以其善撫諸猺也。」

十一年,新興猺來朝,上賜衣鈔。

按《通志》:「永樂十一年二月庚午,新興縣猺首梁福壽等來朝。肇慶府學增廣生廖謙,招攜新興縣山峒猺首梁福壽等來朝,貢方物。凡招猺人五十餘戶,以謙為新興縣典史以撫之,賜福壽等衣鈔。」

十三年,德《慶猺》來朝,貢方物,上賜衣鈔。

按《通志》:「永樂十三年秋八月丙辰,德慶州猺首周八十來朝,貢方物,賜衣鈔。」

十四年,高《要猺》來朝,賜鈔遣還。

按《通志》:「永樂十四年冬十一月癸巳,高要縣猺首周四哥來朝,籍其屬八十七戶,男女一百二十四口,願入版籍供賦役,賜鈔遣還。」

十五年夏四月,信宜縣猺來朝。冬,化州猺來朝,並賜鈔及衣。

按《通志》:「永樂十五年夏四月,信宜縣猺首盤龍福等來朝,貢方物,賜鈔幣及衣。冬十一月,化州猺首黃應廣等來朝,貢方物,賜鈔幣、襲衣。十七年,佛子等山猺來朝,賜鈔幣遣還。」

按《通志》:「永樂十七年,電白縣佛子等山猺首黃滿山等六十人來朝,貢降香等物,賜鈔幣遣還。宣宗宣德 年,賜諸猺敕。」

按《通志》:「宣德間,賜諸猺敕諭,數十年間,稍得休息。」

英宗正統 年,內臣阮能以「索獠」 方物,致獠賊四起。

按《通志》:「正統初,鎮守內臣阮能,因蠻獠朝貢,多索方物,知其所畏惟達舍狼兵,乃與兵部尚書陳汝言交通,凡土官統領狼家者,百端剝削,襲廕必須厚賂,又奏將達官盡數取回,既而科道」

諸臣議以「煩擾」 不便,乃止。於是寇賊四起。正統 年,指揮王英獲賊周義長、溫觀彩等,尋釋之。

按《通志》:「正統中,春正月,潮居都、白水諸峒盜起,剽掠鄉村。時巡按三司官遣指揮朱端、知縣陶啟招撫不能悉,復遣指揮王英領軍勦捕。賊首周義長、溫觀彩等繫官後,竟以賄賂詭計獲釋。由是諸賊益熾,水陸攻劫地方無所忌憚。十一年,瀧水、德慶諸猺作亂,都御史馬昂征之,斬獲甚眾。」

按《通志》:「正統十一年,瀧水猺賊趙音旺,與德慶猺鳳廣山作亂。鳳廣山聽撫趙音旺合諸山叛猺,大肆殺掠。都御史馬昂調廣西狼兵及猺人直抵猺巢,斬獲甚眾,餘黨悉平。」

十四年,文章都大嶺村賊大作,勦之不剋,賊勢益熾。

按《通志》:「正統十四年春二月,文章都大嶺村賊首黃汝通起兵,五日之間,眾至三千餘,剽掠船頭、石灑、上沖等十二村。是時人心恟懼,計無所出,率乘舟逃竄,日則海洋中,夜則泊岸。既而群盜熾盛,岑子華起鐵爐坑,譚保起陂頭,黃三起南坑,白大蠻起那西,各統兵二三千,竟往陽江諸縣剽掠。本地稍息,浮船者漸」次還家。四月十二日,鎮守安鄉伯張安「遣僉事宮安、知府聶好謙、把總指揮席斌領官民兵合三千餘,水陸勦捕。僉事宮安屯舟斗峒滘,指揮席斌進兵紫霞海。」時賊首黃三等據大柴請幫助識別此字。「等山立砦。席斌等統軍分三哨,直抵賊巢。」賊人依險,滾石飛矢,軍士不能敵。左右三哨千戶李霖、楊盛畏縮不前,軍遂敗,斌與旗甲《郡端》九人俱被殺。檄聞,僉事宮安等皆大懼,乃進兵上塘,督令民兵悉力擒賊,前後約獲八百餘,即杖殺之。黃三等依險為固。眾軍懲前敗,終莫能進取。是年八月十八日遇赦,各官遂引還。席斌之冤,竟未能雪,賊因此猖獗。師還不數日,悉下山剽掠。時黃蕭養偽稱東陽王;黃三、周義長、黃阜匠等俱受偽命,封為侯伯、總督都元帥等官,各據山立寨,煽惑諸村,愚民罔不搖動,思欲為亂。秋冬間,下山剽掠,村落屋宇燒毀殆盡,雞犬為之一空。自後賊益猖獗。

正統 年,武職多侵漁,諸峒盜發。

按通志云云

代宗景泰元年春正月,參政黎璉招撫新會諸蠻。

按通志云云

二年春,各猺獞諸蠻復起,知縣劉顥等奏請捕之。

按通志云云

三年,猺蠻大肆猖獗。僉事蔣敬出兵捕賊,都督董興阻之,賊益無忌。

按《通志》:「景泰三年春二月,鎮守廣東戶部左侍郎揭稽及巡按三司,奉命往新會,討勘官以寧靖報,坐奏者以罪,民大失望。夏五月,僉事蔣敬出兵捕之,至松柏山,賊乃遁去。先是,景泰元年正月朔,周義長、李丙統賊三百餘徒,圍沖翼村,擄張凱、張寅妻子,盡殺之。寅妻蘇氏有美色,周義長欲留妻之,蘇氏不從,竟罵」 賊投水而死,聞者哀之。閏正月初八日,賊首區蜑家、黃三、溫觀彩駕船五百餘艘,泊曹婆渡頭,從獅子山剽掠黎峒村,居民俱走薛公巖。時總甲曹桂林等設策,密令各家置藥酒,候賊入飲之。纔行,統眾追之,賊人藥發,山路險阻,不能走,死者二百餘人。時參政黎璉、都指揮張玉已於正月間統軍一千守新會城,候大軍未發,城外房屋先為區蜑家燒燬,人民奔走入城,鄉村逃難至城者,俱無止踵之地,流離不可言,多叛從賊,受偽官,大肆猖獗。二月初四日,黃蕭養既攻廣城,殺死指揮王清,敗沒安鄉伯。官軍遂乘勝連本縣賊首王三等,船一千餘艘,眾至三萬餘,急攻新會城,欲取之。黎、張二公勢迫,乃開城門,引兵出汾水峒,與賊大戰數合,互有傷敗,官軍死者六十餘人。賊鋒大衂,死傷者不計,由是稍退。四月十一日,都督董興統在京、江西、兩廣等處都指揮、武毅姚麟等官軍三萬餘至廣城,遂率諸軍乘船五百餘艘,由波羅廟自滘至州前海面,與賊交鋒。賊既為黎張所挫,銳氣頓沮,至是遂大敗,斬馘《渰水》者不計。舍人董宗、千戶譚賢、軍人王建德生擒黃蕭養回至五羊驛而死,斬首解京,餘賊遁散。五月二十九日,指揮馮英等統兵至新會,仍屬參政黎璉提督。時既殺黃蕭養,各官意怠,諸賊緃詭計行間緩兵,主者遂遷延至六月始

進兵,仍行招撫,惟黃三招下山,其餘諸賊竟不伏招。八月皆引還。民間相傳,以為黎璉納賄雲。二年春,各賊復發,晝夜剽掠,居民不勝荼毒。劉顥、伍崇長等一百六十名赴京具奏抵罪。奏者時有謠云:「壓倒良民,入於《貝戎》,人死不顧,虛鎮廣東。」 是年夏,賊復作,剽掠陽江。巡按御史王瑾見其猖獗日甚,乃遣僉事蔣敬、都指揮胡英領兵合諸縣民兵勦捕。五月,圍上下二峒,盡數勦戮,所獲人畜無數。由是各處盜賊聞風遁散。時蔣敬意欲乘勝剪除,都督董興追回議事,遂引還聽招。諸賊復出剽掠。是年,左都御史鹽山王翱總督兩廣軍務,威望素重。猺賊聞其至,大懼聽撫。奏用招撫《猺老》《獞老》人等,令其歸峒生理,而整兵以防之。於是嶺海肅清。

按王翱《邊情疏》:「訪得兩廣軍民自洪武年間以來,一向安妥。後因蕭養之徒作亂,在於有司者不設法處置,惟務妥安,兵政無備,以致招集無藉,釀成兇禍,輾轉不能禁遏。及至戰艦抵岸,蠻賊寇城,又各畏縮推避,略無禦寇之謀,相顧倉皇,莫效安民之策。遂使賊兵所至,村堡為墟,剽掠其資財,繫縲其妻子,封豕長」 蛇,大肆其毒,一方受害,不可勝言。推原其故,皆由彼處統馭之將非人既不能安保預備於無事之日,又不能禁禦招撫於賊發之後故也。本年閏九月二十一日,又到廣西,見彼處土人種類非一,其曰生猺、熟猺,曰獞人,曰款人,曰伶人,曰獠人,皆獷悍疾之名曰溪、曰「寨」 、曰團、曰「隘」 ,咸負固自保之所。既無城郭可居,亦無溝池可守,不過依山傍險,為自全計。雖其衣服言語與中國不同,然其好惡情性則於良民無異。平居之際,亦各往來以營生,至於有急,自相屯聚而保護。觀其背叛不服,寔非本心,乃出於不得已也。皆緣將臣所司不得其人,德不足以綏懷,威不足以攝服,甚至欺其遠方無告,「掊克殘忍,使不得安其生。謂其蠢爾無知,顛倒是非,俾不得順其性。既害其生,又拂其性。雖良善懦弱之人,猶不免於動作,況素無教令而稟性強梁者,動之則易,安之則難。遂致攻掠鄉村,侵擾百姓,或報復私讎,或貪取小利,或聚或散,出沒不時。兩廣之民日見凋弊,殺傷殘患,不能聊生。上賴神謀廟筭,其首惡俱已殄滅,尚有一二餘黨未除,以致猶廑睿慮,命臣等前去撫勦。除差人四散招撫猺老獞老人等。總兵官會土官土兵前來,甲以朝廷恩威之重,諭以善惡禍福之由。彼皆稽首俯伏,歡忻鼓舞,許自遷改,禮待而歸。及各處猺獞人等所在眾多,雖不能一一招撫,亦皆轉相告戒。臣又密」 切訪得,彼皆自謂「朝廷見差大官,人每招我,今後不要出去作歹,各歸鄉峒生理。」 且臣始到兩廣之時,查得賊尚有三四起,自九月以後,少有報到聲息,間有一二亦皆鼠竊狗偷,今亦散去。此皆陛下神威遠著,聖化旁行,遂致蠻彝之徒,感恩思報,回邪之黨,不戮自平。然臣猶未敢保其始終不出,有「誤朝廷久遠之計。蓋彼蚩野,情慾可知,苟得其所養而安其所利,可保久安。若一有所擾,而不遂所欲,則其反側又必難制。臣親臨彼境,頗識其情,今已回還,敢陳愚見,冒瀆宸聰。伏願皇上量同天地,赦舊圖新。仍敕該部行移廣東、廣西總兵鎮守大臣並各都、布、按三司、府、州、縣等官,趁此邊方稍定之時,務求久遠常行之計,洗心滌慮,革去前非。其餘各猺獞人等,已歸者必撫之以恩,未來者必申之以義,號令必信,賞罰必公,巨惡必誅,小過必宥,而又整飭戎伍,堅甲利兵以臨之,使彼既慕其義,又畏其威,則悍然不遜之氣自消矣。若有仍前侵剋,致生釁端,必罪不宥。如此則海隅嶺表之民,庶得安生,不勝幸甚。」

七年破黃泥。請幫助識別此字。等山寨,遂圍白水洋沖二峒,奏捷而還。

按《通志》:「景泰七年春始破黃泥。」請幫助識別此字。等山寨,遂圍白水洋、沖二峒,奏捷而還。縣丞陶魯立鄉老以約束之,於是新會乃平。先是,五年春,前賊復作,都御史馬昂復遣都指揮徐恭、參議朱英、副使顧侃等親臨擒捕。各官猶踵前失,惟駐新會城,遣人招撫。間眾賊復剽掠鄉村,殺害葉宥奴等人口六十餘。本縣亦欲息兵,竟匿不聞。各官不知,又親抵賊巢招撫,由是諸賊略無忌憚。受招未幾,旋復剽掠。自春至冬,十月之間,官兵往返縣鄉,旋招旋叛者五,人民荼毒,官府疲於奔走,勢不能已,方大圖征勦,十二月初二日,都督翁信率三司等官統廣東軍駐新會,僉事成功等統領廣西等處軍駐蜆峒,都指揮張通等駐材

「峒,參政朱英等駐天湖蓢,刻期進兵,分據各賊要害塘田油濫步等處,大小三十餘營,官軍土兵計一十餘萬,戰艦及運糧船隻共四千餘艘。」至七年正月初四日,遣都指揮於羽、胡英等統領各軍進山,先破黃泥請幫助識別此字。等山寨,生擒劉三仔父母妻子及各賊妻子,又破曲水圍、鱉塘等處山寨。是時,賊勢大挫,雖有木石棑柵險固之設,驚見軍威,各自潰敗,束手就擒,斬獲賊首劉三仔等首級,盡收其妻子資財器械。十六日,都指揮胡英圍白水洋、沖二峒,斬獲賊首張陳保、曾四古等首級一百餘,盡獲其貲財無筭。都指揮馬某圍蔣峒等村,斬獲賊首溫三廣、溫康二、溫祖奴等首級三十餘,及沉水渰死,生擒人口不計。渠魁既盡,各官乃解軍引還,尚遺殘寇。留指揮王英、新會縣丞陶魯相機勦獲,及安撫諸良民。是年七月,魯遍歷諸村,設鄉老,置木牌,開寫各戶丁口,逐月開報諸村動息。每五十家仍立總甲二名,管束出入,互相勸戒。自是盜賊斂跡歸鄉,士民始獲安寧雲。

英宗天順元年,瀧水猺賊作亂,都御史葉盛討平之。

按《通志》:「天順元年四月,瀧水猺賊鳳弟吉作亂,攻掠縣治,巡撫都御史葉盛討平之。先是,瀧水縣逍遙等山猺賊鳳廣山恃險為惡,官兵莫能制。廣山死,弟吉其子也,襲父之惡,偽稱鳳二將軍,招集各山賊首猺蠻,編為旗,手殺手,剽掠鄉村,攻圍城邑,殺害人民,敵殺官軍,燒燬房屋禾倉,搶虜牛羊牲畜不可勝計,陷」 殺指揮等官陳廣聚等官軍。至是盛等會調兩廣大軍,水陸並進,於連灘立為總營,節制號令督行。都指揮胡英在陽春魚子水,韓瑄在岑溪思慮新樂,徐昇在雞骨嶺,韋俊在羅傍水口,各進兵。副總兵歐信、左參將范信各親督兵,斬箐伐木,開通道路,齊力夾攻,直搗巢穴。各賊累次迎敵,官軍奮勇,「擒斬首從賊徒鳳《弟吉》等三百四十五名顆,殘黨多各餓死,脅從招撫,回山住種」 ,及於附近營堡添兵固守,而以弟吉等十五名獻俘於京師,地方始平。秋七月,河源縣猺首梁《志山》等來朝,貢方物,賜絹紗。是年三月,賞新會縣斗峒等處官軍民壯人等一千四百七人綵幣表裏,布絹鈔錠,以本地殺賊有功也。

二年,陞田積為署都指揮僉事。各猺峒首俱來朝,貢方物,賜鈔及綵幣有差。

按《通志》:「天順二年四月,陞肇慶衛指揮使田積為署都指揮僉事,分督屯田,從副總兵翁信奏也。五月,陽江縣南都官峒等山猺首彭震等來朝,貢方物,賜綵幣、紗絹有差。五月,昌化縣故土官縣丞符應乾弟元春來朝,貢方物,賜綵帛紗絹。六月,太傅安遠侯柳溥奏,即今虜寇侵掠邊境,調軍征勦,而涼州、莊浪二處倉儲甚少,宜召商中鹽納糧以備。」 戶部議:「宜允其請。」 納涼州廣儲倉糧者,廣東鹽一斗五升;納莊浪倉糧者,廣東鹽二斗五升。秋七月,龍川縣猺首陳萬通等、陽江縣猺首黃勝富等、高要縣猺首鄧越俱來朝,貢方物,賜鈔及綵幣、表裏有差。

三年,瀧水、雞籠等猺獞作亂,被擒。已復次第貢方物來朝。

按《通志》:「天順三年夏四月,瀧水縣逍遙山猺賊鳳弟吉,糾合廣西流賊,刦虜人民,敵殺官軍,巡撫右僉都御史葉盛討平之。已而雞籠嶺獞賊合廣西流賊攻破開建縣,殺知縣等官,劫庫而去。命副總兵歐信等勦賊。六月,瀧水縣猺賊鳳光山等七人,偽稱總管,焚毀衙門,劫掠鄉村,殺虜人財,被擒,械送至京,法司坐」 凌遲處死。從之。七月,英德縣猺首夏永安來朝,貢方物,賜鈔及綵帛緞表裏等物有差。九月乙巳,翁源縣撫猺總全《善清》等來朝,貢方物,賜鈔幣有差。

四年,邵瑄竊發據城,都指揮安福統指揮李翊等勦平之。

按《通志》:「天順四年十一月,邵瑄竊發據城。瑄後所千戶邵偉男兄王襲故瑄欲借職掌印指揮石鑑不允。瑄赴軍門報效,鑑又阻之,且令竊盜戴毛、許清、周鄺供攀瑄積恨,乘本衛官軍外調,城池空虛,同毛等夜半越城謀殺鑑,不獲,殺其子,奪衛印,遂據郡地,稱偽號,封黨與,州縣皆震動,馳報守備高廉,都指揮安福」 ,統指揮李翊等往討。閏十一月初二日,戰於大西門,賊眾走散。隨追往鋪前「賓宰驛」 ,至水泡黎峒,勦平之。十二月初四日,班師,遣十戶張政解首級獻俘。是年秋九月壬寅,翁源縣撫猺頭盧振成來朝,貢方物,賜鈔幣有差。

憲宗成化 年,猺賊犯雷州,都御史韓雍服之。按《通志》:成化初,猺賊犯雷州,官軍不能禦,會僉都御史韓雍至,恩威並著,猺人畏服,郡縣賴之以安。後立秋調法,用狼兵調勦。肇慶自羅旁綠水至懷集高州自西山、茂名、石城至鬱林、欽、廉等州,以及廣西山賊,皆預先哨探其巢穴及出刦道路,而又移檄嚴督守巡及參將、把總、守備等官,時加訓練兵快,防守要害。賊或出沒,即時調勦,或搗其巢穴,或截其歸路,俾出無所得,入無所歸,策至良也。雍去法廢,迄弘治以後,賊益猖獗。正德初,則狼兵亦不聽調矣。督府與鎮守總兵後多貪賄,狼每遇調,輒以賂免。田州土官岑猛每忿且笑之曰:「三堂正如三隻狗,以片肉投」 之,即去矣,吾何憚焉?今之狼兵,非復王韓之時矣。有警則用打手禦之,又支給不時,屯膏吝賞,亦為盜

孝宗弘治 年,蠻賊平,遂立從化縣於上游。按《通志》:弘治初,蠻首譚觀福作亂,既討平後,立從化縣治於上游,始在橫覃,後徙馬場田,近下山諸峒。

武宗正德 年,胥江數被盜侵,乃立指揮官守之。

按《通志》:「正德初,胥江附近居民被盜侵掠,乃置指揮一員,以都指揮行事,領兵二千,守把盧包水。」

正德 年,紫泥港黎野航等作亂,官軍擒之。按《通志》:「正德中,紫泥港黎野航等為峒首總領,殺人作亂,官軍擒之,雖有衣冠雜處,不能化也。村氓與蠻獠相雜,有士大夫之家,亦不能制。七年,僉事汪鎡討猺,為獞子所賣。」

按《通志》:「正德七年,分巡嶺西道僉事汪鎡,督兵討猺,以石綠獞子為鄉導。獞潛與猺謀,引入深險,被傷甚眾,始知為其所賣,自是不敢言用兵矣。」

十年白飯坑等賊行劫,縣令黃寬計滅之。按《通志》:正德十年,白飯坑耽坂嶺等賊截路殺人刦財,知縣黃寬率鄉夫討滅之,始通人行。十五年,大興師勦賊,賊黨就撫。

按《通志》:「正德十五年,興師勦賊,平之後,餘黨悉就招撫,其所招巢穴在上下山者,悉皆革面。於是瀘包水革去官軍哨守,惟令百戶一員,兼同胥江巡司駐札巡邏。」

十六年,猺亂,都御史蕭翀等討之。

按《通志》:「正德十六年,封川、開建縣猺亂,提督都御史蕭翀,總鎮太監王堂,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討之。先是,封川縣石硯、太和、雞峒山猺龐古子、盤古義,糾合開建縣大玉、小玉、大臺、賀峒、金上峒、下峒山猺,大肆流劫,殺虜人畜,敵傷官軍。至是,翀等調集漢達官軍土兵一萬三百二十員名,分三大哨,中哨副總兵張佑」 、左哨參將趙丞序、左參政章拯、僉事陳綱、右哨都指揮卜玉、許英、僉事楊必進分道討之,俘斬六百一十九名顆,地方始平。

世宗嘉靖二年,官軍四出勦賊,破連堂、石鼓等寨,擒斬無筭。

按《通志》:「嘉靖二年春,撫按調集狼達官軍,四出勦賊,破連堂、石鼓等寨,擒斬無筭,振凱而還,餘黨復聚,自弘治十二年設縣以後,溫邊、白石諸村小民猶習故為盜。正德間,寇刦浸甚,知縣張文造設鄉村長以約之,朔望關報其村動靜,有為非者,輒覺察擒獲,時頗畏服。踰年張卒,盜如故,自後益橫。正德十五年三月」 ,兵備副使王大用統兵勦捕,以盜攻盜,諭以功贖罪,由是先殄其甚者。羊公徑上下平山,盜賊授首,餘皆喪膽。捕人至,即自投,無敢亡命。前後捕獲凡六千餘人,欲盡圍溫邊、白石,不克。十二月初五日,賊圍城數日乃退。自後許車保起於白石,陸四起於大蓢,聲勢大肆,剽掠鄉村,歲無寧日。居民逃竄,流離尤甚。時知縣胡綸初任,勢不能支,曲就招撫。嘉靖元年六月,知府簡沛率生員張茂材、劉慶祖,沿村招撫。藤峒、狗逕諸寨人跡所不能到者,皆親至其地,備歷阻險,悉心撫諭,終不能服,剽掠如故。撫按官具奏以聞。嘉靖二年閏四月,乃調集土兵,合官民兵一萬餘,布政章極駐新會,參政葛浩、參將李璋駐新寧,副使王大用駐恩平,知府簡沛駐海宴。先是,累年征勦,只用民兵,諸賊輕之。及狼兵至,賊猶未知,先抵連堂,入帶羊公逕、石鼓山諸寨。各賊妻子戲笑自若,咸相呼出觀。以故狼兵突至,盡戮諸賊妻子,遂乘勝追殺溫邊、白石等處。群盜望風喪膽,竄走百鋒山諸處藏匿。時極在新會,凡獲盜令於路中。

識別同類,隨賊所指,即執而戮之。沛在海宴,亦多殺戮渠魁。陸四兵敗亡命,沛輒指平民藏匿,因緣為利。凡客居海宴者,咸受其辜。惟葛浩用兵有紀,淑慝詳明,民多賴之。時有諺云:「遇葛李則生,逢章簡必死。」後陸四竟不獲。旋師之後,知縣胡綸始用盜羅九之計,以老人岑益入寨為質,誘出殺之。當是之時,各寨渠魁授首,黨與幾盡,所餘者惟陸四數人而已。使能少止期月,則禍端可絕。惜其旋師太驟,不旋踵餘孽陸策等復作,招集各鄉迯叛。及通西山賊入境圍村,捉擄人口殺人,仇報尤慘於前。五年,兵備副使徐度遣縣丞林應總統民兵征捕,不能平,猖獗猶故。七年冬,兵備副使徐乾復臨寨招撫,亦不能息。十年,兵備僉事莫相乃復調狼兵入境勦戮。時西方犬隆等處亦平,而東方黃泥請幫助識別此字。猶不能克。上下亦厭苦兵事,遂散師招撫,令各該管里長領帶,隨鄉安插,分給牛種。其已經征勦空絕都里,乃招貧民耕種其田,立為「民屯」之法。自是漸次寧息。

三年,招猺目三百餘家復業。

按《通志》:「嘉靖三年四月,參政羅僑,榜示禍福,招出猺目梁烏岐等三百餘家復業。」

嘉靖 年,布政司徐乾檄行《保甲法》,令撫猺里長,旬朔一至縣庭受事。

按《通志》:「嘉靖中,布政使徐乾檄所屬州縣,舉行所定保甲之法,使鄉村相為聲援,亦防禦之一端也。而諸山新民,則督撫猺里長,令其旬朔至縣庭稟受法令,俾其自相約束,無得侵犯。其願就民居者,亦聽其移徙,則狙獷之習可以少變,而地方亦奠枕矣。」

六年,新會、新寧民賊亂,都御史姚鏌、朱麟等討平之。

按《通志》:「嘉靖六年,新會新寧民賊亂,都御史姚鏌、總兵撫寧侯朱麟討平之。先是,新寧新會廖塘、旱塘、長塘等處民雷骨子、林子祥、湯孛等,聚眾流刦,地方蒙禍。嘉靖癸未,曾經大征,漏誅,復出流刦斗峒、大巷、潮透等鄉村。至是鏌等行委嶺南道守巡副使徐度、左參議周震、督備都指揮王蘭,督領打手一千三百餘」 名,分道夾攻,俘斬三百七十名顆,餘黨始平。

七年,僉事李香招出投猺二千餘人復業按《通志》:「嘉靖七年,分巡僉事李香,招出投猺二千餘人,還新興、陽江、新會,各處復業,邑賴以安。八年,封川、石硯等山猺亂,都御史林富等討平之。」

按《通志》:「嘉靖八年,封川石硯等山猺亂,提督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林富,總鎮太監張賜,總兵咸寧侯仇鸞討平之。先是石硯都羅、雞峒勤根、廖峒都混、歸源山賊盤古子、侯弟晚等,恃險負固,荼毒生靈,地方受害。至是富等議遣副總兵張祐督調漢達官軍土兵,執古子等誅之,後地方咸寧矣。」

九年,德慶西山石硯蠻弗靖,都御史林富討平之。

按《通志》:「嘉靖九年,德慶西山石硯蠻復亂,都御史林富,總兵咸寧侯仇鸞討平之。先是,新寧、新會各巢劇賊據險有年,流毒無極。正德末,猖獗尤甚。嘉靖二年,徵兵大舉,斬獲首級雖以萬計。而那潮墩寨、康把藤峒、九逕雷坑、大隆山賊首曾友富、丘區長廖悌奴、林伸貴、長塘平田相峒賊首宗英、方長,皆未遭兵,復聚」 眾流刦鄉村,為亂歲久。至是富等調集漢、達土官軍兵三萬一千九百餘員名,分為二大哨,分道追勦,俘斬一千八百九十名顆,餘黨招安復業。

十年陽春新興賊首趙林花黎廣雄等陷高州按《通志》云云。

十二年,平猺寇,犁猺田,招良民耕之。

按《通志》:「嘉靖十二年,都御史陶諧、總兵仇鸞討平猺犁其巢穴,種類無遺,得猺田一百三十九頃九十一畝零,招良民一千餘家耕作其間,積患乃已。雲廉山田稅米一十石一斗五升,參峒山田稅米二十石七斗,北河峒田稅米十石二斗五升,黎旁峒田稅米九石二斗九升,通根山田稅米三石四斗,霖倒峒田稅」 米五石三斗三升,增城、瓦寨田稅米七十七石八斗,那刁、雙峒、高嶺、南埇等峒田稅米一十六石四斗三升,那位、那到、那林、雙敢田稅米一十七石,大龐峒田稅米十三石七斗,下雙田稅米六石七斗八升,弔澗、東冰山田稅米七石三斗五升,古牛田稅米一十七石,中療山田稅米八石,湖峒田稅米二十六石三斗七升。相思峒田稅米五石一斗。

考證

鐵峒山田稅米一十三石五斗,小龐峒田稅米二石,蒙村峒田稅米一十五石,合水峒田稅米十石,木欄山、謝腮峒田稅米一十一石五斗,唐逕峒田稅米五石,謝存峒田稅米二石八斗四升,雙窖峒田稅米十石五斗,千歲峒田稅米二十六石二斗七升,許容峒田稅米九石五斗,丹峒田稅米二十三石五斗一升,寨腳峒田稅米八石七斗九升,旱峒田稅米十石,峒尾峒田稅米六石。那銅腰蒙峒田稅米五石八斗。那寧峒田稅米五石一斗。山仔龐峒田稅米八石。黃稿大小水茶場峒田稅米六石四斗五升,西岸峒田稅米八石三斗。上瀧田稅米二十四石六斗。小水大蓢陳村峒田稅米八石四斗四升,大湴峒田稅米三石,石橋峒田稅米四石二升。十五年,賊首許文盛等竊發,有司捕盜,有獲者,指使扳陷良民,由此賊益得志。

按《通志》:「嘉靖十五年,新會首賊許文盛、鄺悅敬等,潛據張邊,糾合背招賊徒鄒田等剽掠。十七年夏五月,兵部僉事李文鳳發兵勦捕,遂平張邊,而東瓜沖、冷水坑等寨賊俱逃竄,遂撫之。秋七月,許、鄺復亂,知縣劉曉計獲殺之,群黨屏息,數歲復發。二十五年正月,恩平賊鄭文遠、橋頭賊黃谷等,捉擄人口上山勒贖」 ,典史洪鎰、千戶劉冕領兵攻不克,招於竹源村安插,寔肆劫如故。知縣王臣去任署印,增城主簿何汲、典史洪鎰倚盜害民,每捕一盜到官,指使扳陷良民數十,夤緣媒利竹源諸目,入城市捉人,莫為鈐制。自是王懷、陳孔榮輩聚黨嚮應。二十六年春,兵備僉事諸敬之調指揮佘德、千戶江祖洪領打手五百來縣哨守。四月,諸賊刦蓢尾、都斛等村,洪鎰、劉冕等領兵禦之,遇敵奔北。劉冕為賊擒,勒銀三百兩贖歸。二十七年,署印順德縣丞李景明貪贖埒洪鎰,民皆興怨。十八年春,知縣張國器痛革之,亦不能止。兵備僉事王德設鄉團保甲之法,竟不能行。四月,吳孔清、區文嶺及恩平伍崖風、新會何老貓等蜂起,劫蜆峒驛官吏財物。巡撫張經、兵備陳梧嚴飭各哨官戴罪平賊。通判王靜出令,「但執渠魁,脅從罔治」 ,置牌數面,書令其中,遣人執牌沿寨曉諭。自是竹源寨殺文嶺,石鼓寨殺許松林,生縛黃谷數人解官。二十九年秋,新會知縣尹照計誘吳孔清、伍良佐等出寨,殺獲四十餘級。知縣張國器統兵夜抵竹源寨,生擒雷子隙等十二名,斬獲黃應任等三十餘級,俘獲賊屬四十六名,並其牛馬稻穀,自是竹源寨平。當時石鼓、那西、苔村諸寨正宜並勦,惜因循不舉,以致復起,及因扳陷破家者,亦併為盜。嘉靖三十一年春二月,首賊陳赦集眾屯據上峒,雞頭鈑,陳孔榮、陳孔宜等各有眾數百,或稱都堂,或稱西山侯,各立名號,互相嚮應,為寨八十有七。晝夜流劫,甚至掘塚挖棺以資贖。有喪之家,停棺不葬,或聚居城市,或流移異縣。三十一年,都御史應檟、御史郭文周議行征勦。兵備僉事杜聰倚賊勢猖獗,恐難成功,計誘李朝興、何老貓數賊解報,議遂寢,民大失望。嗣後盜賊益滋,上至東莞、增城,下至新興、陽江、陽春,揚旂肆刦,白日橫行,官兵束手,城門晝鎖。已而里排蔡基、陳海等具呈當道,委官緝弭,卒未能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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