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481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八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四百八十一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八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八十一卷目錄

 楚雄府部彙考三

  楚雄府田賦考

職方典第一千四百八十一卷

楚雄府部彙考三

編輯

楚雄府田賦考        府志

編輯

府總

舊載官民田土共五千四百七十一頃一十四畝八分零。

額徵夏稅一千八百一十石八斗二升零。額徵秋糧七千二百二十三石一斗四升零。

《皇清賦役全書》載,「田地共五千四百八十七頃一畝。」

七分零

順治十六年,以軍需不足,稅糧俱以四斛一石徵收本色,聽糧儲道撥運,搭放各鎮兵糧。康熙十一年,革去加徵,仍以二斛一石徵本色。今見在成熟民屯田地共六千二百四十三頃二十畝三分六釐零。內「節年開墾」 至康熙四十二年報墾止。

實徵民賦,夏稅麥折米一千三百六十六石五斗六升七合零;秋糧正米七千二百八十石一升一合零。外徵穀三十石五斗三升。《條編》銀共八千八百九十三兩七錢七分八釐零,土縣丞額納銀在內。

實徵屯賦夏稅正麥八百三十二石五斗五升四合零,秋糧正米四千七百四十石三斗八升二合零。外徵本色穀十一石五斗一合零。《條編》銀共三千七百六十五兩八錢三分六釐零,「馬料穀折草場租銀」 在內。

經費

《原編》《銀差》銀八千六百七十六兩八錢一分零。係頒行差發曆樣柴薪、夫馬、儒學齎廩、膳夫、舉貢盤纏、修衙什物、傘蓋、鞭春、祭祀、鄉飲、賓興、花紅酒席等項支用銀四千一百九十五兩五錢四分零,裁省銀五十八兩八錢。又馬姑等銀四千四百八十一兩二錢六分九釐。

《力差》銀三千八百五十三兩四錢,係書門、皂庫、禁肩輿、斗級、傘夫、鋪司、弓兵、勇夫、民壯工食及哨兵等項支用。內裁省銀一百八十八兩四錢,《里甲公費》銀二千七百五十六兩九錢一分零,係油燭、紙劄、心紅、公宴、修理、龍亭習儀、拜牌、進表、年終香燭、紙馬、應朝盤纏、歲考、入學、花紅、果餅、中式標匾、迎送、押解、募夫支銷等項支用,內裁省銀二百九十九兩六錢九分零。

知府一員,支俸薪銀一百零五兩。舊額《心紅》、紙張、油燭銀三十八兩,今奉裁。門子二名、步快十六名、皂隸十六名、轎傘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舊額書辦二十四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四十二兩。

同知一員,歲支俸薪銀八十兩。舊額「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步快八名,皂隸八名,轎傘扇夫七名。舊額書辦六名」 ,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一百五十兩。通判一員,歲支俸薪銀六十兩。舊額「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步快八名,皂隸八名,轎傘扇夫七名。舊額書辦六名」 ,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一百五十兩。司獄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皂隸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十二兩。

儒學教授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齎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四十名,每名歲該廩糧十二石,折銀七兩二錢,膳夫銀一兩二錢。康熙二十五年,奉開復「廩餼照廣東省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 事例,準給三分之一。每名歲支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九十六兩。

課程

魚課銀三兩二錢,遇閏照加。

商稅街課銀三百三兩五錢四分三釐零,遇閏照加。原係稅課司徵解,康熙元年改歸本府。酒課銀四十兩,遇閏照加。

楚雄縣

民地及勳莊開墾原額四百六十六頃六十三畝二分七釐零。除荒蕪無徵外,

實在成熟共四百四十九頃七畝八分七釐零。內上則地二百五十二頃二畝五分八釐零,每畝科稅一升八合。

中則地三頃四十八畝六分二釐零,每畝科稅一升四合。

下則地一百九十三頃五十六畝六分七釐零。每畝科稅一升。

以上三則,每稅一石,合編銀九錢四分三釐零,徵夏稅折色六錢;麥六百五十二石九升三合零,每石帶耗三分。

該耗麥十九石五斗六升二合零。

正耗共麥六百七十一石六斗五升六合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四百六十五石七斗八升一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六百一十五兩五錢一分三釐零。

民田及勳莊開墾原額一千一百八十頃七十四畝九分四釐零。除荒蕪無徵外,

實在成熟共一千一百六十六頃八十五畝七分三釐零。

內上則田一百二十三頃九十四畝五分六釐零,每畝科糧三升五合零。

《中則》田三百九十八頃六十四畝八分八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七合零。

下則田六百四十四頃二十六畝二分九釐零。每畝科糧二升。

以上三則,每秋米一石,合編銀九錢四分三釐零。

徵秋米二千八百三十一石八斗七升七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八十四石九斗五升六合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二千九百一十六石八斗三升三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二千六百七十三兩一分八釐零。

實徵土官縣丞額納銀六兩。

《歸併》縣轄楚雄衛原額屯地荒熟不等共一百五十四頃零。

《原額》《夏稅折色不等》麥、二千七百十五石八斗九升零

共該折色銀一千二百四十兩六錢四分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地共五十五頃四十七畝七分七釐零。

內未改減屯地三頃二畝四分九毫七絲,仍徵收麥折銀十九兩七錢四分三釐九毫零,徵本色麥三百一十石五斗七升二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九石三斗一升七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麥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夏稅正耗麥三百一十九石八斗八升九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一百九十八兩六錢三分七釐零。

《歸併》縣轄楚雄衛原額屯田荒熟不等共五百八頃三十五畝六分零。

原額秋糧各色米、共五千八百七石四斗四升零

該折色銀二千九百三十二兩七錢一分有奇。康熙三十五年石撫院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田一百九十九頃四分三釐零,徵本色米一千六百二十五石八斗八升一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三十一石六斗一升八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一千六百五十七石四斗九升九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一千四十兩六錢六分二釐零。

官田「實在成熟」 四十六頃五十八畝一分九釐零。

徵秋糧本色米三百八十一石一斗七升九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一十一石四斗三升五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實徵秋糧正耗米三百九十二石六斗一升五

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二百四十三兩七錢九分六釐零。

公種田實在成熟三頃四十五畝七分二釐零,徵秋糧本色米二十八石二斗九升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八斗四升八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二十九石一斗三升九合零,實徵《秋糧條編》銀一十八兩九分四釐零。馬料田實在成熟八頃五十一畝四分二釐零,徵穀折米三十四石八斗三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一石四升五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三十五石八斗八升零,實徵《秋糧條編》銀二十二兩二錢八分零。草場地租實徵銀九十六兩七錢四毫零。《經費》

《銀差》銀二千八百八十九兩五錢七分零。《力差》銀八百二十兩六錢。

里甲公費銀九百八十三兩八錢一分零。知縣一員,歲支俸薪銀四十五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民壯三十名、禁卒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二名、斗級二名,舊額書辦十二名,今奉裁。」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五十四兩。鋪司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六錢,共該工食銀四十三兩二錢,鞭春祭祀銀二十八兩。

縣丞一員土官

典史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儒學教諭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齋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二十名,奉開復三分之一。每名歲支《廩餼》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四十八兩。

課程

《蘆花街》課銀六兩四錢。遇閏照加。

呂合街課銀六兩四錢。遇閏照加。

《凌虛》街課銀二兩。遇閏照加

窯課銀四兩

永盛場礦課銀一百六十八兩六錢。遇閏照加。《定遠縣》:

《民地》原額四百五十三頃七十七畝六釐零,俱實在成熟內。

上則地一百七十頃四十九畝八分一釐零,每畝科稅一升八勺零。

中則地一百八頃六十九畝三分五釐零,每畝科稅七合八勺零。

下則地一百七十四頃五十七畝八分九釐零,每畝科稅四合八勺零。

以上三則,每稅一石編銀七錢五分五釐零,徵夏稅折色六錢;麥三百五十四石三斗九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一十石六斗三升一合零。

正耗共麥三百六十五石二升八合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二百六十石七斗三升四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二百六十七兩八錢六分九釐零。

民田原額七百一十一頃六十九畝二分二釐零。除荒蕪無徵外,

實在成熟共六百九十八頃七十一畝三分七釐零。

內上則田二百三十六頃八十八畝八分八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一合零。

《中則》田二百一十六頃五十八畝九分四釐零,每畝科糧一升六合零。

下則田二百四十五頃二十三畝五分三釐零,每畝科糧一升九勺零。

以上三則,每糧一石,合編銀七錢五分五釐零,徵秋米一千一百一十二石二斗一升三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三十三石三斗六升六合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一千一百四十五石五斗七升九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八百四十兩六錢六分三釐零。

歸併定遠所原額屯地荒熟不等,共三十九頃五畝九分一釐零。

原額《夏稅折色不等》麥、六百九十二石七斗六升七合零

該折色銀三百四十六兩三錢八分三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地共二十二頃四十八畝三釐零,徵本色麥一百三十三石一斗五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三石九斗九升三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麥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夏稅正耗麥一百三十七石九升八合零,實徵《夏稅條編》銀八十五兩一錢三分一釐零。未減夏稅一百四十一石七斗一升七合零,該條銀七十兩八錢五分八釐零。

歸併定遠所原額屯田荒熟不等共九十七頃五十一畝三分六釐零。

原額秋糧本色米、二千一百五十九石四斗六合零

該折色米、七百五十八石一升零

該折色銀三百五十一兩三錢六分九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實在成熟屯田共八十二頃一十八畝四分五釐零。

徵本色米六百七十二石五斗一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二十石一斗七升五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六百九十二石六斗九升一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四百三十兩一錢二分九釐零。

馬料糓,原徵一百八十石。《折色》。每穀一石,折銀一錢

實徵銀一十八兩

「歸併定遠所屯地開墾。」 康熙四十二年報墾,實在成熟屯地四十一畝七分,照本縣民地上則科徵。

實徵夏稅麥四斗五升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三錢四分零。

歸併定遠所屯田開墾。康熙四十二年報墾,實在成熟屯田二頃六十三畝七分三釐,照本縣民田上則科徵。

實徵秋糧米五石五斗三升八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四兩一錢八分七釐零。楚雄衛附徵屯地原額二十二頃七畝四分八釐零。

原額《夏稅折色不等》麥、四百九十九石七斗四合零

該折色銀二百三十四兩六錢六分九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二十頃七十五畝三分八釐零,徵本色麥一百二十二石八斗八升三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三石六斗八升六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麥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夏稅正耗麥一百二十六石五斗六升九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七十八兩五錢九分三釐零。未減夏稅六石三斗五升五合零,各折不等,該折色銀三兩八分三釐零。

楚雄衛附徵屯田。原額七十一頃二畝九分零。原額秋糧折色米九百二十石三斗四升三合零

該折色銀四百六十五兩五錢四分一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五十六頃一十七畝一分八釐零,徵本色米四百五十九石六斗五升四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一十三石七斗九升五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實徵秋糧正耗米四百七十三石四斗四升九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二百九十三兩九錢八分六釐零。

經費

《銀差》銀一千一百四十兩八錢二分零。

《力差》銀六百四十七兩六錢。

里甲公費銀二百九十三兩六錢三分零。知縣一員,歲支俸薪銀四十五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民壯三十名、禁卒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二名、斗級二名,舊額書辦十二名,今奉裁。」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五十四兩。鋪司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六錢,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鞭春祭祀銀二十八兩。

主簿一員土官

典史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儒學教諭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齋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二十名,奉開復三分之一。每名歲支《廩餼》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四十八兩。

課程

窯課:商稅銀一十三兩一錢,遇閏照加

媽泰銅廠,於康熙二十二年報部開采。

《鐵苴》:請幫助識別此字。屯出可冶鑄鹽鍋,每年解課銀二百四十兩。原係本縣官鑄鍋行銷。黑、琅二井課銀亦係縣解。康熙四十一年,鍋歸井鑄,提舉完課。廣通縣:

《民地》原額三百九十四頃六十畝七分三釐零,俱實在成熟。

內上則地二百八十四頃九十八畝九分三釐零,每畝科稅一升一合二勺零。

中則地二頃一十九畝八分零,每畝科稅七合二勺零。

下則地一百七頃四十二畝零,每畝科稅三合二勺零

以上三則,每稅一石,合編銀八錢一分九釐零,徵夏稅折色六錢;麥三百五十六石七斗八升四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十石七斗三合零。

正耗共麥三百六十七石四斗八升八合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二百六十六石四斗九升一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二百九十二兩三錢七分九釐零。

民田原額六百一十二頃七十八畝一分一釐零。俱實在成熟。

內上則田一百八十四頃七十三畝二分七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一合。

《中則》田二百五十六頃九畝八分四釐零,每畝科糧一升七合。

下則田一百七十頃九十五畝。每畝科糧一升二合零。

以上三則,每秋米一石,合編銀八錢一分九釐零。

徵秋米一千二十九石八斗八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三十石八斗九升六合零,實徵秋糧正耗米一千六十石七斗八升三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八百四十三兩九錢七分四釐零。

歸併縣轄勳莊田實在成熟共三十二頃二十二畝七分二釐零。《科則》上、中、下三等同民田,徵秋米五十石九斗一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一石五斗二升七合零。

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八錢一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五十二石四斗四升四合零,實徵《秋糧條編》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五釐零。歸併廣通境原額屯地荒熟不等共一十三頃六十五畝八分七釐零。

原額《夏稅折色不等》麥、三百五十五石八斗二升五合零

共該折色銀一百五十四兩六錢五分七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文晟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地共一十一頃五十一畝九分零,徵本色麥六十八石二斗四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二石四升六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麥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夏稅正耗麥七十石二斗五升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四十三兩六錢二分二釐零。歸併廣通境原額屯田荒熟不等共五十七頃八十四畝八分四釐零。

《原額》秋糧折色米、共七百八十五石八斗九升三合零

共該折色銀四百二兩七錢六分零。

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文晟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田共五十三頃四十六畝八分九釐零。

徵本色米四百三十七石五斗三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十三石一斗二升六合零。每正米一石照河陽縣例,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四百五十石六斗六升二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二百七十九兩八錢四分零。康熙四十二年,楊之俊報墾共田一頃六十四畝一分七釐,照本縣民田上則科徵,每畝科糧二升一合。

實徵秋糧本折米三石四斗四升七合零,實徵《秋糧條編》銀二兩八錢二分五釐零,《經費》

《銀差》銀一千一百三十四兩八錢一分零。《力差》銀六百七十六兩六錢。

里甲公費銀四百一十七兩四錢一分零。知縣一員,歲支俸薪銀四十五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民壯三十名、禁卒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二名、斗級二名,舊額書辦十二名,今奉裁。」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五十四兩。鋪司二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六錢,共該工食銀七十二兩,鞭春祭祀銀二十八兩。

典史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儒學教諭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齋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二十名,奉開復三分之一。每名歲支《廩餼》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四十八兩。

課程

《商稅》銀三十六兩五錢。遇閏照加

酒課銀二兩

定邊縣

民地原額一百二十六頃一十八畝零,俱實在成熟,俱係下則科徵,每畝科稅六合九勺零。以上俱下則,每稅一石,合編銀九錢五釐零。徵夏稅折色六錢麥八十八石一斗六升五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麥二石六斗四升四合零。

正耗共麥九十石八斗一升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六十四石八斗六升四合零,實徵《夏稅條編》銀七十九兩八錢五分一釐零。民田併新增沐莊原額一百九十四頃五十二畝一分一釐零,俱實在成熟。

內上則田八十六頃三十三畝一分五釐零,每畝科糧二升四合三勺。

中則田六十頃二十一畝七分八釐零,每畝科糧一升七合二勺。

下則田四十七頃九十七畝一分七釐零,每畝科糧一升一勺零。

以上三則,每秋米一石,合編銀九錢五釐零,徵秋糧米三百六十二石三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十石八斗六升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三百七十二石八斗六升三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三百二十七兩八錢六分零,經費:

《銀差》銀三百五十九兩五錢八分零。

《力差》銀二百五十一兩一錢。

里甲公費銀二百三十三兩一錢四分零。知縣一員,歲支俸薪銀四十五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民壯三十名、禁卒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二名、斗級二名。舊額書辦十二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五十四兩。鋪司十名。

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六錢,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鞭春祭祀銀二十八兩。

縣丞一員土官

典史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儒學教諭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齋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二十名,奉開復三分之一。每名歲支《廩餼》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四十八兩。

課程

商稅銀六十九兩三錢七分二釐,遇閏照加。鐵課銀十五兩三錢,遇閏照加。

酒課銀三兩三錢六分。遇閏照加。

南安州

《民地》原額共一百二十頃四十九畝八分二釐零。除荒蕪無徵外,實在成熟共一百一十七頃七十七畝五分四釐零。

內上則地一頃六十二畝九分六釐零,每畝科稅一升二合零。

中則地一百三頃三十畝三分九釐零,每畝科稅八合零。

下則地一十二頃八十四畝一分八釐零,每畝科稅四合零。

以上三則,每稅一石,合編銀一兩四分零,實徵夏稅本色麥九十五石四斗九升五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麥二石八斗六升四合零,正耗共麥九十八石三斗六升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七十石二斗五升七合零,實徵夏稅《條編》銀九十九兩三錢二分四釐零。民田原額共三百三十五頃一畝二分一釐零。除荒蕪無徵外,

實在成熟併沐莊開墾共二百九十七頃五十畝一分一釐零。

內上則田四十六頃五分三釐零,每畝科糧三升三合零。

中則田一百七頃六十二畝七分七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三合零。

下則田一百四十三頃八十六畝八分零,每畝科糧一升三合零。

以上三則,每秋米一石,合編銀一兩四分零,實徵秋糧米四百一十五石八斗七升一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十二石四斗七升六合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四百二十八石三斗四升七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四百三十二兩五錢四分八釐零。

折色七錢米一百七十六石二斗七合零。奉文改徵本色,以二斛一石徵收,每石帶耗三升正耗共米一百八十一石四斗九升三合零。每正米一石,合編銀一兩四分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一百八十三兩二錢七分三釐零。

附徵「𥔲嘉縣歸併民賦、民田原額」 共五十一頃四十一畝一分八釐,無荒。

實在成熟併新增沐莊共田五十一頃四十一畝一分八釐零。

內上則田八十三畝八分三釐零,每畝科糧四升三勺。

中則田三頃一十七畝九分六釐零,每畝科糧三升二勺。

下則田四十七頃三十九畝三分七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一勺零。

以上三則,每糧一石,合編銀四兩二錢四分零,該秋糧折色七錢米一百八石六斗六升九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三石二斗六升零,實徵秋糧正耗米一百一十一石九斗二升九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四百六十一兩九分三釐零,經費。

《銀差》銀一千六十六兩八分零。

《力差》銀四百三兩八錢。

《里甲公費》銀二百五十四兩九錢零。

舊𥔲嘉縣:銀差銀一百七十七兩六錢七分零,力差銀九十七兩八錢。

《里甲公費》銀一百三十九兩三錢六分零。

知州一員,歲支俸薪銀四十五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民壯三十名,禁卒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二名、斗級二名。舊額書辦十二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五十四兩。鋪司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六錢,共該工食銀二十一兩六錢;鞭春祭祀銀二十八兩。

吏目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儒學:學正、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齋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三十名,奉開復三分之一。每名歲支《廩餼》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七十二兩。

課程

《商稅》銀二十兩三錢四分。遇閏照加此項銀兩,照例徵銀。於《商稅冊》內造報

舊𥔲嘉縣酒課銀三兩七分。遇閏照加此項銀兩照例徵銀。於商稅冊內造報

石羊廠礦課銀二十七兩四錢四分。遇閏照加。表羅廠課銀一百兩五錢二分。

《商稅》銀八十一兩五錢一分。二項銀兩豁免在案。今無徵。

鎮南州

《民地》原額共三百一十三頃三十五畝五分一釐零,俱實在成熟。

內上則地一百四十四頃一十三畝二釐零,每畝科稅一升三合零。

中則地八頃十九畝三釐零,每畝科稅一升。下則地一百六十一頃三畝四分五釐零,每畝科稅七合零。

以上三則,每稅一石,合編銀一兩一錢四分三釐零。

徵夏稅折色六錢麥三百二十四石九升三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麥九石七斗二升二合零。

正耗共麥三百三十三石八斗一升六合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二百三十八石四斗四升零。實徵《夏稅條編》銀三百七十兩五錢九分五釐零。

民田原額併新增沐莊共六百一頃九十九畝二分八釐零,俱實在成熟。

內上則田二百九十九頃九十七畝七分二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三合。

《中則》田一百九十七頃二十四畝六分九釐零,每畝科糧一升八合。

下則田一百四頃七十六畝八分五釐零,每畝科糧一升三合零。

以上三則,每米一石,合編銀一兩一錢四分三釐零。

徵秋米一千一百八十八石一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三十五石六斗四升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一千二百二十三石六斗四升一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一千三百五十三兩九分八釐零。

州轄城義租田,額納秋糧四石三斗六升八合零。

額徵:《條編》銀四兩九錢九分五釐零。

又每年收穀三十石五斗三升,填具倉收,申文報明院司,以備賑濟荒歉。康熙三十年起,州轄左前二所,原額屯地荒熟不等,共四十四頃四十三畝三分四釐零。

原額夏稅折色不等麥二百六十三石九升零,該折色銀一百五十八兩三錢四分二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文晟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地共三十三頃三十二畝八分九釐零。

徵本色麥一百九十七石三斗四升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麥五石九斗二升零。照河陽縣例,每正麥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

實徵夏稅正耗麥二百三石二斗六升零,實徵《夏稅條編》銀一百二十六兩二錢一分五釐零。

州轄左前二所,原額屯田荒熟不等,共一百四十九頃五十七畝四分零。

原額秋糧本色米、一千二百二十三石九斗六升四合零

該折色銀七百三十四兩三錢七分八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文晟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田共一百二十一頃五十七畝零,徵本色米九百九十四石八斗七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二十九石八斗四升四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一千二十四石六斗五升一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六百三十六兩二錢六分一釐零。

公種田共三頃一十四畝八分二釐。

徵秋糧本色米二十五石七斗六升一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七斗七升二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實徵秋糧正耗米二十六石五斗三升四合零,實徵秋糧條編銀一十六兩四錢七分六釐零。馬料田共一頃四十畝五分五釐零。

徵本色穀一十一石五斗一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穀三斗四升五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穀一石半合編銀三錢一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穀一十一石八斗四升六合零,實徵《秋糧條編》銀三兩六錢七分八釐零。草場地租實徵銀七兩七分三釐。

軍職田共八頃六十六畝八分二釐零,荒蕪無徵在外。

徵本色米七十石九斗三升七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二石一斗二升八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實徵秋糧正耗米七十三石六升五合零,實徵秋糧條編銀四十五兩三錢七分零。《經費》

《銀差》銀一千九百八兩二錢四分零。

《力差》銀九百五十五兩九錢。

《里甲公費》銀四百三十四兩六錢二分零。黑井提舉司公費銀三百一十二兩四錢七分零。

印官廩銀五百四十兩

鹽課司公費銀四十三兩三錢。

《阿陋》猴井鹽課司公費銀四十七兩九分零,琅井提舉司公費銀三百一十兩九錢一分零。以上係舊設存留,今奉裁。

知州一員,歲支俸薪銀四十五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民壯三十名,禁卒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二名、斗級二名。舊額書辦十二名,今奉裁。」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五十四兩;鋪司三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六錢,共該工食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鞭春祭祀銀二十八兩。州同一員,土官

州判一員土官

吏目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儒學:學正、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齋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三十名,奉開復三分之一。每名歲支《廩餼》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七十二兩。

黑鹽井提舉司提舉一員,歲支俸薪銀八十兩。舊額「紙紅」 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步快四名、皂隸十二名,轎傘扇夫七名,舊額書辦四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一百五十兩。

鹽課司:大使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皂隸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十二兩。

《阿陋井》鹽課司大使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皂隸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十二兩;琅井提舉司提舉一員,歲支俸薪銀八十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步快四名,皂隸十二名,轎傘扇夫七名,舊額書辦四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一百五十兩。

吏目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

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課程

《商稅》銀五十一兩三錢。遇閏照加

鵝趕鐵廠課銀一十二兩一錢一分。遇閏照加黑鹽井提舉司鹽課。明萬曆四十八年,御史潘濬《鹽政考》載:「黑井、復龍井、東井、琅井、阿陋等井,每年通井課銀三萬八千七十三兩一錢九分零。天啟三年,巡撫閔洪學、巡按羅汝元題準改琅井為提舉司,將原屬黑井課銀改歸徵收外,黑復、阿陋等井,共實徵銀二萬」 八千四百五十五兩二錢三分。遇閏照加。

舊額課銀一萬八千八百三兩,遇閏照加加增兵餉銀二千四百八十一兩零。此照《舊志》開載。

《皇清》每月定課銀八千兩,歲額銀九萬六千兩。《康熙》

「四年」 ,每月加增銀二千兩。康熙三十四年內奉:

旨:「黔南普安等處仍改食川鹽。」欽遵在案。滇省應除

免煎鹽三十六萬觔。該減鹽課五千七百六十兩

實徵正課加增共銀一十一萬四千二百四十兩。遇閏照加。

雜款:歲額公費銀四百八十兩;竈丁編公費銀四十三兩六錢;商稅,歲該銀一百三十一兩三錢五分;鍋滷,歲該銀七十二兩,附徵鍋滷銀十八兩;新增省店稅銀三千五百二十五兩。以上黑井,歲該應徵課款稅銀一十一萬八千五百九兩九錢五分。遇閏照加課銀九千五百二十兩,加稅銀二百九十三兩七錢五分。阿陋猴井鹽課:舊額銀六百一十三兩五錢零,今每月徵銀二百四十三兩六錢,歲額銀二千九百二十三兩二錢。遇閏照加。

雜款歲額銀四十七兩九分三釐。

琅井提舉司鹽課舊《鹽政考》:附:「黑井,歲徵銀二千四百一十八兩六分七釐。附安寧井,歲徵正額、加餉、積羨等銀,共三千八百六十四兩九錢零。天啟三年,改立提舉司,歲徵銀六千四百二十三兩八錢四分八釐。」

舊額課銀五千九百九十兩零,遇閏照加。兵餉銀四百十三兩。今每月課銀八百兩,歲額九千六百兩,遇閏照加。

雜款:舊額徵「商稅銀三十七兩六錢,鹽行銀六兩,米布屠秤行銀八兩,酒行銀五兩,協濟安寧」 銀八十九兩五錢,本井公費銀九十兩二錢,今歲額銀五百四十七兩二錢一分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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