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第101卷

方輿彙編 邊裔典 第一百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百一卷
方輿彙編 邊裔典 第一百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

 第一百一卷目錄

 暹羅部彙考赤土 暹羅斛

  隋煬帝大業一則

  元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一則

  明太祖洪武十二則 成祖永樂十四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三則 代宗景泰

  一則 英宗天順二則 憲宗成化三則 孝宗弘治一則 武宗正德一則 世宗嘉靖二

  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二則

皇清順治二則 康熙八則

  圖考一則

 真臘部彙考一吉蔑 甘孛智 澉浦只

  隋煬帝大業二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代宗大曆一則 憲宗元和一則

  宋徽宗政和一則 宣和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寧宗慶元一則

  明太祖洪武十則 成祖永樂七則 代宗景泰一則

 真臘部彙考二

  真臘風土記總敘 城郭 宮室 服飾 官屬 三教 人物 產婦 室女

   奴婢 語言 文字 正朔時序 爭訟 病癩 死亡 耕種 山川 出產 貿易

  欲得唐貨 草木 飛鳥 走獸 蔬菜 魚龍 醞釀 鹽醋醬麪 蠶桑 器用 車轎

   舟楫 屬郡 村落 取膽 異事 澡浴 流寓 軍馬 國主出入

  圖考一則

 杜薄部彙考

  隋總一則

 薄剌部彙考

  隋總一則

 火山部彙考

  隋總一則

 都昆部彙考附邊斗國 拘利國 比嵩國

  隋總一則

 無論部彙考

  隋總一則

 羅剎部彙考

  隋煬帝大業一則

邊裔典第一百一卷

暹羅部彙考赤土 暹羅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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煬帝大業三年遣屯田主事常駿等使赤土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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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赤土本傳》,「赤土國,扶南 之別種也。在南海中,水行百餘日而達所都,土色多 赤,因以為號。東波羅剌國,西婆羅娑國,南訶羅旦國, 北拒大海,地方數千里。其王姓瞿曇氏,名利富多塞, 不知有國近遠,稱其父釋王位,出家為道,傳位於利 富多塞,在位十六年矣。有三妻,並鄰國王之女也。居 僧祗城,有門三重,相去各百許步,每門圖畫飛仙、仙 人、菩薩之像。懸金花鈴毦,婦女數十人,或奏樂,或捧 金花,又飾四婦人,容飾如佛。塔邊金剛力士之狀,夾 門而立。門外者持兵仗,門內者執白拂,夾道垂素網 綴花。」王宮諸屋,悉是重閣。北戶北面而坐,坐三重之 榻,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雜寶瓔珞,四「女子立侍,左 右兵衛百餘人。王榻後作一木龕,以金銀五香木雜 鈿之,龕後懸一金光燄,夾榻又樹二金鏡,鏡前並陳 金甕,甕前各有金香爐,當前置一金伏牛,牛前樹壹 寶蓋,蓋左右皆有寶扇。」婆羅門等數百人,東西重行, 相向而坐。其官有薩陀迦羅一人,陀挐達叉二人,迦 利密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羅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 置那邪迦一人,缽帝十人。其俗等皆穿耳剪髮,無跪 拜之禮,以香油塗身。其俗敬佛,尤重婆羅門。婦人作 髻於項後,男女通以朝霞、朝雲雜色布為衣。豪富之 室,恣意華靡,唯金鎖非王賜不得服用。每婚嫁,擇吉 日,女家先期五日作樂飲酒,父執女手以授婿,七日 乃配焉。既娶, 則分財別居,唯幼子與父同居。父母兄 弟死,則剔髮素服,就水上構竹木為棚。棚內積薪,以 屍置上,燒香建幡,吹蠡擊鼓以送之。縱火焚薪,遂落 於水。貴賤皆同,唯國王燒訖收灰,貯以金瓶,藏於廟 屋。冬夏常溫,雨多霽少,種植無時。特宜稻穄,白豆、黑 麻,自餘物產多同於交趾。以甘蔗作酒,雜以紫瓜根, 酒色黃赤,味亦香美,亦名椰漿為酒。煬帝即位,募能 通絕域者。大業三年,屯田主事常駿、虞部主事王君 政等請使赤土。帝大悅,賜駿等帛各百匹,時服一襲, 而遣齎物五千段,以賜赤土王。其年十月,駿等自《南 海》郡乘舟,晝夜二旬,每值便風,至《焦石山》而過,東南 泊陵迦缽拔多洲,西與《林邑》相對,上有神祠焉。又南 行至師子石,自是島嶼連接。又行二三日,西望見狼 牙須國之山,於是南達雞籠島,至於赤土之界。其王 遣婆羅門鳩摩羅以舶三十艘來迎,吹蠡擊鼓以樂 隋使進金鎖以纜駿船。月餘,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 迦請與駿等禮見。先遣人送金盤貯香花並鏡鑷,金 合二枚貯香油,金瓶八枚貯香水,白疊布四條,以擬供使者盥洗。其日未時,那邪迦又將象二頭,持孔雀 蓋以迎使人,並致金花金盤,以藉詔函。男女百人奏 蠡鼓,婆羅門二人導路至王宮,駿等奉詔書上閣,王 以下皆跪。宣詔訖,引駿等坐,奏《天竺樂》。事畢,駿等還 館。又遣婆羅門就館送食,以草葉為盤,其大方丈,因 謂駿曰:「今是大國中人,非復赤土國矣。飲食疏薄,願 為大國意而食之。」後數日,請駿等入宴,儀衛導從,如 初見之禮。王前設兩床,床上並設草葉盤,方一丈五 尺,上有黃白紫赤四色之餅,牛羊魚鱉豬蝳蝐之肉 百餘品。延駿升床,從者坐於地席,各以金鍾置酒,女 樂迭奏,禮遺甚厚。尋遣那邪迦隨駿貢方物,並獻金 芙蓉冠、龍腦香,以鑄金為多羅葉,隱起成文以為表, 金函封之。令婆羅門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既入海, 見綠魚群飛水上,浮海十餘日,至林邑東南,並山而 行。其海水闊千餘步,色黃氣腥,舟行一日不絕,雲是 「大魚糞也。」循海北岸,達於交趾。駿以六年春與那邪 迦於弘農謁帝,大悅,賜駿等物二百段,俱授秉義尉 那邪迦等官,賞各有差。

按《廣東通志》,「赤土疆域與暹邏同。東波羅剌國,西婆 羅婆國,南訶羅旦國,北距大海,地方數千里。隋時,常 駿自南海郡水行,晝夜二旬,每值便風。至焦石山而 過,東南泊陵伽缽拔多洲,西與林邑相對,上有神祠 焉。又南行至獅子石,自是島嶼連接。又行二三日,西 望見狼牙修國之山,於是南達雞籠島,至於赤土之」 界。林邑,今占城。《星槎勝覽》云:「自占城順風十晝夜可 至」,是也。

成宗元貞元年暹國表請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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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本紀不載。按暹國本傳,暹國當成宗元貞 元年,進金字表,欲朝廷遣使至其國,比其表至,已先 遣使,蓋彼未之知也。賜來使素金符,佩之,使急追詔 使同往。以暹人與麻里予兒舊相讎殺,至是皆歸順。 有旨諭暹人「勿傷麻里予兒,以踐爾言。」

大德三年暹國請賜鞍馬詔賜之金縷衣而不予馬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暹國本傳大德三年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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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主上言:「其父在位時,朝廷嘗賜鞍轡白馬及金縷 衣,乞循舊例以賜。」帝以丞相完澤荅剌罕言「彼小國 而賜以馬,恐其鄰忻都輩譏議。」朝廷仍賜金縷衣,不 賜以馬。

按《廣東通志》:「暹邏國,本暹與邏斛二國地,吉赤土及 婆羅剎也。在占城極南,北直廉州,循海北岸,連於交 趾。暹國土瘠,不宜耕藝,羅斛土田平衍而多稼,暹人 歲仰給之。隋大業三年,屯田主事常駿等自南海郡 乘舟使赤土,至今訛傳為赤眉遺種,後改曰暹。」元元 貞初,暹人嘗遣使入貢。至正間,暹始降於羅斛,而合 為一國。

太祖洪武四年暹羅遣使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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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暹羅在占城西南,順風十晝夜可 至,即隋唐赤土國。後分為羅斛、暹二國。暹土瘠不宜 稼,羅斛地平衍,種多穫,暹仰給焉。元時,暹常入貢。其 後羅斛強,併有暹地,遂稱暹羅斛國。」洪武三年,命使 臣呂宗俊等齎詔諭其國。四年,其王參烈昭毗牙遣 使奉表,同宗俊等偕來貢馴象、六足龜及方物。詔賜 其王錦綺及使者幣帛有差。已,復遣使賀明年正旦, 詔賜《大統曆》及綵幣。

按《明一統志》:「暹羅本暹與羅斛二國地。暹乃漢赤眉 遺種,其國土瘠,不宜耕藝。羅斛土田平衍而多稼,暹 人歲仰給之。元貞元初,暹人常遣使入貢。至正間,暹 始降於羅斛,而合為一國。本朝洪武初,暹羅斛國王 參烈昭毗牙遣使臣奈思俚儕剌識悉替等朝貢,進 金葉表。詔賜《大統曆》。」

按《島夷志》:「暹羅氣候不正,俗尚侵掠。煮海為鹽,釀秫 為酒。男女椎髻,白布纏頭,被服長衫。每有計議,刑法 輕重,錢穀出入之事,並決之婦人。其志量在男子上, 以𧴩子代錢流通。人死則灌水銀以養其身。」 按《瀛涯勝覽》:「暹羅地方千里,環國皆山,峭拔崎嶇,地 下濕土疏惡,罕宜耕種。氣候不常,或嵐或熱,自占城 西南,舟」行七晝夜,方至新門海口,入港方達其國。王 居宮室壯麗,民樓居其樓密聯檳榔,片藤繫之甚固, 藉以藤蓆、竹簟,寢處於中。王乃鎖里人也,白布纏首, 無衣,腰束嵌絲帨,加以錦綺壓腰跨象行或肩輿,金 柄傘蓋茭請幫助識別此字。葉為之,尚釋教,國人皆然。僧尼甚多,其 服類中國,有庵觀,持齋受戒。民俗婦人多智,夫聽於 妻,妻與中國人私,寢食與同,恬不怪也。男白布纏首, 衣長衣,婦如之,乃椎結。男年二十,陰必嵌珠玉,及富 貴者,範金盛珠,有聲為美,否則貧賤人也。婚則僧群 迎婿至女家,僧取女紅貼於男額曰「利市。」陋不可言。 踰三日,僧暨親黨擁檳榔綵舟送歸,乃開筵作樂喪 禮,富貴者則灌水銀而葬,民間則舁屍投海。洲。有金 色鳥數十飛來食之,有遺棄諸海,曰「鳥葬。」已而用浮屠教齋事。言語與廣東同,俗澆浮,習水戰。常征伐鄰 邦,市用海市,一如錢價。厥產紅馬肯的石,次於紅鴉, 忽明瑩如石榴子。國西北二百餘里有市鎮曰上水, 通南居人無慮六百家,各種番貨俱有黃連香、羅褐、 速香、降真、沉水亦有花黎木、白豆蔻、大風子、血竭藤、 結蘇木、花錫、象牙、翠毛蘇木,賤如薪,色絕勝。獸有白 象、獅、貓、白鼠。蔬果如占城。有米酒、椰子酒,皆燒酒也。 厥貢蘇木、降真香。

洪武六年,暹羅國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暹羅傳》:「洪武五年,貢黑熊、白猿及方物。明 年復來貢。其王之姊參烈思寧別遣使進金葉表,貢 方物於中宮,卻之。已而其姊復遣使來貢,帝仍卻之, 而宴賚其使。時其王懦而不武,國人推其伯父參烈 寶毗牙毗哩哆囉祿主國事,遣使來告,貢方物,宴賚 如制。已而新王遣使來貢謝恩,其使者亦有獻,帝不」 納。已,遣使賀明年正旦,貢方物,且獻本國地圖。 洪武七年,暹羅使臣入貢,言「貢舟遭風漂沒」,收其漂 餘貢物以進。詔以其無表,卻之。

按《明外史暹羅傳》:「洪武七年,使臣沙里拔來貢,言去 年舟次烏豬洋,遭風壞舟,飄至海南,賴官司救護,尚 存飄餘兜羅錦、降香、蘇木諸物進獻。廣東省臣以聞。 帝怪其無表,既言覆舟,而方物乃有存者,疑其為番 商,命卻之。諭中書及禮部臣曰:『古諸侯於天子,比年 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則每世一朝,所貢方 物,表誠敬而已。唯高麗頗知禮義,故令三年一貢。他 遠國如占城、安南、西洋瑣里、瓜哇、浡泥、三佛齊、暹羅 斛真臘諸國,入貢既頻,勞費太甚,今不必復爾,其移 牒諸國俾知之』。」然而來者不止,其世子《蘇門邦》王昭 祿《群膺》亦遣使上箋於皇太子,貢方物,命引其使朝 東宮,宴賚遣之。

洪武八年,暹羅國入貢。

按《明外史暹羅傳》:「洪武八年再入貢。而其舊明臺王 世子昭孛羅局亦遣使奉表朝貢,宴賚如王使。 洪武九年,詔諭暹羅國王,賜印及衣一襲。」

按《廣東通志》:「九年九月,其王遣子昭祿群膺奉表貢 象及方物,賜詔褒諭。諭暹邏國王曰:君國子民,非上 天之明命,居土之洪恩,曷能若是?華彝雖間,樂天之 樂,率土皆然。若為人上,能體上帝好生之德,協和人 神,則祿給世世無間矣。爾哆囉祿自嗣王位以來,內 修齊家之道,外造睦鄰之方,況數遣使中國,稱臣入」 貢,以方今時王言之,其哆囉祿可謂賢德矣,豈不名 播諸番?今年秋,貢象至朝,朕遣使往諭,特賜暹國之 印及衣一襲。爾當善撫邦民,永為多福。故茲詔諭,想 宜知悉。

洪武十年,暹羅國來朝。

按《明外史暹羅傳》:「洪武十年,昭祿群膺承其父命來 朝。帝喜,命禮部員外郎王恆等齎詔及印賜之,文曰 『暹羅國王之印』,並賜世子衣幣及道里費。自是,其國 遵朝命,始稱暹羅。而比年一貢,或一年兩貢。至正統 後,乃或數年一貢雲。」

洪武十六年,賜《暹羅》國《勘合文冊》。

按《明外史暹羅傳》:「洪武十六年,賜勘合文冊及文綺 磁器與真臘等。」

洪武二十年,暹羅國貢方物。

按《明外史暹羅傳》:「洪武二十年,貢胡椒一萬斤,蘇木 一萬斤。帝遣官厚報之。時溫州民有市其沉香諸物 者,所司坐以通番,當棄市。帝曰:『溫州乃暹羅必經之 地,因其往來而市之,非通番也』。乃獲宥。」

洪武二十一年,暹羅貢象牙三十,番奴六十。

洪武二十二年,暹羅世子昭祿群膺遣使來貢。 洪武二十三年,「暹羅貢蘇木、胡椒、降香十七萬斤。」 按以上《明外史·暹羅傳》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暹羅國世子《昭祿》《群膺》朝貢,且告父 喪。敕世子嗣王位。

按《明外史暹羅傳》:「洪武二十八年,昭祿群膺遣使朝 貢,且告其父之喪。命中官趙達等往祭,敕世子嗣王 位,賜賚有加。諭之曰:『朕自即位以來,命使出疆,周於 四維,足履其境者三十六,聲通於耳者三十一。風殊 俗異,大國十有八,小國百四十九,較之於今暹羅最 近。邇者使至,知爾先王已逝。王紹先王之緒,有道於』」 邦家。臣民歡懌。茲特遣人錫命、「王其罔失法度。罔淫 於樂。以光前烈。欽哉。」

按《廣東通志》:「二十八年十二月,詔遣內使趙達、宋福 等使暹羅斛國,祭王參烈寶毗牙思哩哆囉祿,賜嗣 王蘇門邦王昭祿群膺文綺四匹,羅四匹,氁絲布四 十匹;王妃文綺四匹,羅四匹,氁絲布十二匹,敕諭之。」

成祖永樂元年賜暹羅國王哆囉諦剌駝紐鍍金銀印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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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成祖即位,詔諭其國。元年二月,賜 其王昭祿群膺哆囉諦剌駝紐鍍金銀印,其王即遣 使謝恩。六月,以上高皇帝尊諡,遣官頒詔有賜。八月復命給事中王哲、行人成務賜其王錦綺。九月,命中 官李興等齎敕勞賜其王,其文武諸臣並有賜。 永樂二年,暹羅國王遣使來謝,貢方物。」

按《明外史暹羅傳》:「永樂二年九月,有番船飄至福建 海岸,詰之,乃暹羅與琉球通好者。所司籍其貨以聞。 帝曰:『二國修好,乃甚美事。不幸遭風,正宜憐恤,豈可 因以為利?所司其治舟給粟,俟風便遣赴琉球。是月, 其王以帝降璽書勞賜,遣使來謝,貢方物,賜賚有加, 並賜《列女傳》百冊。其使者請頒量衡為國永式,從之』。」 先是,占城貢使返,風飄其舟至彭亨,暹羅索取其使, 羇留不遣。蘇門荅剌及滿剌加又訴暹羅恃強發兵, 奪天朝所賜印誥。帝乃降敕責之曰:「占城、蘇門荅剌、 滿剌加與爾俱受朝命,安得逞威?拘其貢使,奪其誥 印。天有顯道,福善禍淫,安南黎賊,可為鑒戒。其即返 占城使者,還蘇門荅剌、滿剌加印誥,『自今奉法循理, 保境睦鄰,庶永享太平之福』。」時暹羅所遣貢使失風 飄至安南,盡為黎賊所殺,止餘孛黑一人。後官軍征 安南,獲之以歸,帝憫之。

永樂四年,暹羅遣使入貢,求《書》及量衡式。

按《廣東通志》:「永樂四年二月,暹羅使奈必表貢方物, 贈賜《古今列女傳》。且乞量衡為國中式,從之。」

永樂六年,暹羅遣使貢方物,謝前罪。

按《明外史暹羅傳》:「永樂六年八月,命中官張原送還 國使,賜王幣帛,令厚恤被殺者之家。九月,中官鄭和 使其國,其王遣使貢方物,謝前罪。」

永樂七年,暹羅遣使來祭《仁孝皇后》,又送內地逃避 奸民,並貢方物。

按《明外史暹羅傳》:「永樂七年正月,使來祭仁孝皇后, 命中官告之几筵。時奸民何八觀等逃入暹羅,帝命 使者還告其主,毋納逋逃。其王即奉命遣使貢馬及 方物,並送八觀等還,命張原齎敕幣獎之。」

按《廣東通志》:「永樂七年正月,遣使奉儀物致祭,仁孝 皇后命中宮官以告几筵。九月,復遣使坤文琨等表 貢方物,賜鈔幣遣之。時南海人何八觀等流移海島, 遂入暹羅。至是因文琨等歸,上令諭其國王,遣八觀 等還,毋納逋逃,以取罪戾,並賜其王金織紵絲紗羅 絨錦。」

永樂八年,暹羅遣使入貢。

按《廣東通志》:「永樂八年,暹羅遣使貢馬及方物,並送 中國流移人還,賜敕勞之,並賜綵幣。」

永樂十年。命中官馮保等往賜暹羅幣。是年入貢 按《明外史暹羅傳》。「永樂十年。命中官馮保等往賜幣」 按《廣東通志》。永樂十年十二月。復來朝貢。

永樂十三年,暹羅國王卒。

按《廣東通志》:「永樂十三年五月,昭祿群膺哆囉諦剌 卒。」

永樂十四年,封暹羅國世子為王。

按《明外史暹羅傳》:「永樂十四年,王子三賴波羅摩剌 劄的賴,遣使告父之喪,命中官郭文往祭,別遣官齎 詔封其子為王,賜以素錦素羅,隨遣使謝恩。」

永樂十五年定賜暹羅國王及王妃綺幣之數。 按《明會典》:「永樂十五年,給暹羅國王錦四匹,紵絲、紗 羅各十匹,內各織金四匹;王妃紵絲紗羅各六匹,內 各織金二匹。」

永樂十七年,以暹羅侵滿剌加,使使責之。暹羅王遣 使謝罪。

按《明外史暹羅傳》:「永樂十七年,以暹羅侵滿剌加使 使,責令輯睦。既為其使入貢,命中官楊敏等護歸。王 復遣使謝侵滿剌加之罪。」

按《廣東通志》:「永樂十七年十月,遣使諭暹羅國王,俾 與滿剌加平。敕諭三賴波羅摩剌劄的賴曰:『朕祗膺 天命,君主華彝,體天地好生之心為治,一視同仁,無 間彼此。王能敬天事大,修職奉貢,朕心所嘉,蓋非一 日。比者滿剌加國王亦思罕答兒沙嗣立,能繼乃父 之志,躬率妻子詣闕朝貢,其事大之誠,與王無異。然 聞王無故欲加之兵。夫兵者兇器,兩兵相鬥,勢必俱 傷,故好兵非仁者之心。況滿剌加國王既已內屬,則 為朝廷之臣。彼有過,當申理於朝廷。不務出此而輒 加兵,是不有朝廷矣。此必非王之意,或者王左右假 王之名,弄兵以逞私忿。王宜深思,勿為所惑,輯睦鄰 國,無相侵越,並受其福,豈有窮哉!王』」其留意焉。 永樂十八年、暹羅入貢。

按《廣東通志》:「永樂十八年四月,暹羅國遣使入貢方 物,賜之鈔幣,仍遣中官楊敏等護送還國,仍賜其王 錦綺紗羅等物。」

永樂十九年,暹羅遣使入貢,且謝侵滿剌加之罪 按《廣東通志》:「永樂十九年三月,暹羅國遣使奈懷等 六十人貢方物,謝侵滿剌加國之罪,賜鈔幣有差。七 月復入貢。」

永樂二十一年,暹羅遣使入貢。

按《廣東通志》:「永樂二十一年三月,暹羅國遣使坤梅貢方物,賜之鈔幣。」

宣宗宣德八年暹羅遣使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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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宣德八年,其王悉里麻哈賴遣使 朝貢。初,其國陪臣奈三鐸等貢,舟次占城新州港,盡 為其國人所掠。」

英宗正統元年暹羅貢使訴占城劫掠狀令占城還所掠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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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正統元年,奈三鐸潛附小舟來京, 而其王所遣貢使亦至,皆訴占城劫掠狀。帝命召占 城使者與相質,使者無以對,乃敕占城王,令盡還所 掠人物。已而,占城移咨禮部,言『本國前歲遣使往須 文達那,亦為暹羅賊人掠去,必暹羅先還所掠,本國 自不敢不還』。」

按《明會典》:「暹羅入貢。宣德間,賞賜各減半。」正統以後, 俱照永樂十五年例,正副使臣初到,每人織金羅衣 一套,靴襪各一雙。未經冠帶者,給紗帽、素金帶。先曾 到京冠帶者,換給鈒花金帶。正賞紵絲羅各四匹,折 紗絹二匹,綿布一匹,織金紵絲衣一套。通事人等初 到,每人素羅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未經冠帶者,給紗 帽、素銀帶。先曾到京冠帶者,換給鈒花銀帶。正賞紵 絲羅各二匹,折鈔絹一匹,素紵絲衣一套。番伴初到, 每人絹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正賞折鈔綿布一匹,胖 襖褲鞋各一副。其存留廣東有進貢者,頭目人等每 人賞素紵絲衣一套,紵絲羅各二匹;從人每人紵絲 絹衣一套,紵絲一匹;番伴人等每人折鈔綿布一匹, 胖襖褲鞋各一副。使臣人等進到貨物,例不抽分,給 與價鈔。

正統三年,暹羅入貢,仍令還所掠占城人物。

按《明外史暹羅傳》:「正統三年,暹羅貢使又至,因賜敕, 令急還占城人物。」

正統十一年,暹羅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暹羅傳》:「正統十一年,其王思利波羅麻那 若智剌復遣使入貢。」

代宗景泰四年封暹羅嗣子把羅蘭米孫剌為暹羅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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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景泰四年,命給事中劉洙、行人劉 泰祭其故王波羅摩剌劄的賴,因封其嗣子把羅蘭 米孫剌為王。」

英宗天順元年賜暹羅貢使鈒花金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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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云云。

天順六年,暹羅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暹羅傳》:「天順六年,其王孛剌藍羅者直波 智遣使朝貢。」

憲宗成化九年暹羅國乞改給勘合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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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成化九年,貢使言,天順元年所頒 勘合,為蟲所蝕,乞改給,從之。」

成化十七年,暹羅貢使還,至中途,竊買子女,載私鹽, 命遣官戒諭之。

按《明外史暹羅傳》:「成化十七年,貢使還,至中途,竊買 子女,且多載私鹽,命遣官戒諭諸番。先是汀州人謝 文彬,以販鹽下海,飄入其國,仕至坤岳,猶天朝學士 也。後充使來朝,因貿易禁物,事覺,下吏。」

成化十八年,暹羅世子遣使朝貢,且告父喪。命封為 《暹羅國王》。

按《明外史暹羅傳》:「成化十八年,遣使朝貢,且告父喪。 命給事中林霄、行人姚隆往封其子國隆、勃剌略坤 息剌尤地為王。」

孝宗弘治十年暹羅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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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弘治十年入貢時,四夷館無暹羅 譯字官,閣臣徐溥等請移牒廣東,訪取能通彼國言 語文字者,赴京備用,從之。」

武宗正德十年暹羅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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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正德四年,暹羅船有飄至廣東者, 市舶中官熊宣與守臣議,稅其物供軍需。事聞,詔斥 宣妄攬事柄,撤還南京。十年,進金葉表朝貢,館中無 識其字者。閣臣梁儲等請選留其使一二人,入館肄 習,報可。」

世宗嘉靖三十二年暹羅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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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嘉靖元年,暹羅、占城貨船至廣東 市舶,中官牛榮縱家人私市,論死如律。三十二年,遣 使貢白象及方物。象死於途,其使者以珠寶飾其牙, 盛以金盤並尾來獻。帝嘉其意,厚遣之。」

按《廣東通志》:「暹羅國,洪熙、宣德以後,入貢猶如常期。 正統、景泰間,貢或不常。成化迄今,大率六年一貢。近 惟嘉靖三十二年,遣使坤隋離等貢白象及方物。白 象已斃,遺象牙一枝,長六尺,首尾鑲金起花牙首大 五寸七分,鑲石榴子十顆,中鑲珍珠十顆,寶石四顆, 尾大一寸,鑲金剛鑚一顆。金盒內貯白象尾毛為証。」 又象牙一十九枝,共三百五十斤;烏木三十七株,共 三千六百斤;樹香六百斤;藤黃四百八十斤;大楓子 五百八十斤。紫梗三百斤;速香二十一株,共六百五十斤;木香二十斤,白豆蔻六十斤,胡椒八百一十斤, 蘇木一萬四千二百斤。

嘉靖三十七年,暹羅入貢。

按《廣東通志》:「三十七年八月,暹羅遣使坤應命等貢 方物:象牙三百斤,樹香六百五十斤,藤黃一百五十 斤,速香三百一十斤,白豆蔻三十斤,蘇木一萬三千 二百斤,胡椒四百五十斤,烏木三千八百斤,大楓子 五千斤。」其視舊獻頗不同。

穆宗隆慶 年暹羅國為東蠻牛所破虜世子及印以歸次子嗣位奉表請印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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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隆慶中,其鄰國東蠻牛求婚不得, 慚怒,大發兵攻破其國王自經,擄其世子及天朝所 賜印以歸。次子嗣位,奉表請印予之。自是為東蠻牛 所制,嗣王勵志復讎。」

神宗萬曆六年暹羅遣使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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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暹羅傳》:「萬曆間,東蠻牛兵復至,王整兵奮 擊,大破之,殺其子。餘眾宵遁,暹羅由是雄海上,移兵 攻破真臘,降其王。從此歲歲用兵,遂霸諸國。六年,遣 使入貢。」

萬曆二十年,暹羅請潛師助討日本。

按《明外史暹羅傳》:「萬曆二十年,日本破朝鮮,暹羅請 潛師直擣日本,牽其後。中樞石星議從之,兩廣督臣 蕭彥持不可,乃已。其後奉貢不替。迄崇禎十六年三 月,猶入貢。其國周千里,風俗勁悍,習於水戰。大將用 聖鐵裹身,刀矢不能入。聖鐵者,人腦骨也。王瑣里人, 官分十等,自王至庶民,有事皆決於其婦。其婦人志」 量實出男子上。婦私華人,則夫置酒同飲,恬不為怪, 曰:「我婦美,為華人所悅也。」崇信釋教,男女多為僧尼, 亦居庵寺,持齋受戒,衣服頗類中國。富貴者尤敬佛, 百金之產,即以其半施之。氣候不正,或寒或熱,地卑 濕,人皆樓居。男女椎結,以白布裹首。富貴者死,用水 銀灌其口而葬之。貧者則移置海濱,即有群鳥飛啄, 俄頃而盡。家人拾其骨,號泣而棄之於海,謂之「鳥葬。」 亦延僧設齋禮佛。交易用海𧴩,是年不用𧴩,則國必 大疫。其貢物,有象、象牙、犀角、孔雀毛、翠羽、龜筒、六足 龜、寶石、珊瑚、片腦、米腦、糠、腦腦、油腦柴、薔薇、水碗、石、 丁皮、阿魏、紫梗藤、竭藤、黃、硫黃、沒藥、烏爹泥、安息香、 羅斛香、速香、檀香、黃熟香、降真香、乳香、樹香、木香、丁 香、烏香、胡椒、蘇木、肉豆蔻、白豆蔻、蓽茇、烏木、大楓子 及撒哈剌、西洋諸布。其國有「三寶廟」,祀中官鄭和。

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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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章皇帝順治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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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順治十年,廣東巡撫奏稱,暹羅國請貢。」

按暹羅,本海南暹與《羅斛》二國,後並為一。十年請貢。

順治十六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六年,兩廣總督題准暹羅再來探。」

貢。所帶壓船貨物、就地方交易。其抽丈船貨稅銀清冊、移送戶部察核

康熙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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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康熙二年,暹羅正貢船二隻,行至七洲海。」

面,遇風飄失,止有「護貢」 船一隻來至虎門,仍令遣回。

按《廣東通志》:「康熙二年十二月,遣使朝貢,進金葉表文一道,貢獻方物:龍涎香一斤、象牙三百斤、西洋閃金銀花緞六匹、胡椒三百斤、藤黃三百斤、豆蔻三百斤、蘇木三千斤、速香三百斤、烏木三百斤、大楓子三百斤、金銀香三百斤貢獻。」

皇后方物:龍涎香八兩、西洋閃金銀花緞四匹、象牙

一百五十斤,胡椒一百五十斤,《藤黃》一百五十斤,豆蔻一百五十斤,《蘇木》一百五十斤,《速香》一百五十斤,《大楓子》一百五十斤,《金銀香》一百五十斤

康熙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三年、暹羅國具表進貢。正貢二船令」

員役二十名來京補貢。一船令六人來京。康熙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四年,暹羅進貢至京,禮部題定貢期。」

三年一次貢。道由廣東。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六年,暹羅進貢正貢船一隻,護貢船」

一隻,載象船一隻,續發探貢船一隻。禮部覆准,進貢船不許過三隻,每船不許過百人,來京員役二十二名,其接貢船,探貢船,概不許放人。按《廣東通志》,六年六月,遣使朝賀。

萬壽進《金葉表文》一本、《譯字表文》一本。貢獻方物龍

亭一座,龍涎香一斤,速香三百斤,蘇木三千斤,象牙三百斤,安息香三百斤,白豆蔻三百斤,大楓子三百斤,藤黃三百斤,孔雀四隻,烏木三百斤,胡椒三百斤,降香三百斤,馴象一隻,犀角六座,六足龜四隻,孔雀尾十屏,翠鳥毛六百張,樹膠香一百斤,沉水香二斤,樹皮香一百斤,兒茶一百斤,胡椒花一百斤,碗石一斤,《紫梗》一百斤,《鮫綃布》六匹,《雜花色大布》六匹。請幫助識別此字。天四條紅布一匹,紅撒哈喇唎布六匹,人字花布十匹,「花紋人象」請幫助識別此字。四條「西洋布十匹、大冰片一斤、中冰片二斤,油片二十瓢,樟腦一百斤、黃檀香一百斤,薔薇露六十罐,硫磺一百斤貢獻。」

皇后齊年方物:龍涎香八兩,速香一百五十斤,蘇木

一千五百斤,象牙一百五十斤,安息香一百五十斤,白豆蔻一百五十斤,大楓子一百五十斤,藤黃一百五十斤,孔雀二隻,烏木一百五十斤,胡椒一百五十斤,降香一百五十斤,犀角三座,六足龜二隻,孔雀尾五屏,翠鳥毛三百張,樹膠香五十斤,兒茶五十斤,胡椒花五十斤,沉水香一斤,樹皮香五十斤,碗石八兩,《紫梗》五十斤,鮫綃布三匹,雜花色大布三匹。請幫助識別此字。天二條紅布五匹,「紅撒哈喇唎」布三匹,人字花布五匹,西洋布五匹,人象雜色花請幫助識別此字。二條,《大冰片》八兩,中冰片一斤,油片十瓢,《樟腦》五十斤,《黃檀香》五十斤,《薔薇露》三十罐,《硫磺》五十斤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七年,暹羅入貢正使到京,其存留邊。」

界頭目給與口糧

康熙十年

按《廣東通志》:康熙十年十一月,貢獻方物。奉

詔「頒賜暹羅國王錦四匹、緞六匹、織金緞四匹、紗六。」

匹,「織金紗四匹,羅六匹,織金羅四匹。」

詔「賜王妃緞四匹,織金緞二匹、羅四匹,織金羅二匹。」

紗四匹,織金紗二匹。正貢使、二貢使、三貢使,緞各七匹,羅各四匹,織金羅各二匹,絹各二匹,裏各一匹,布各一匹,連氈襪、綠皮牙縫一等靴各一雙;通事賞彭緞袍一件;辦事賞緞四匹,羅二匹,絹一匹,連氈襪擦臉馬皮靴一雙;從人二十二名,賞絹各二匹,布各五匹,連氈襪、牛皮靴各一雙;伴貢官賞彭緞袍一件。其賞賜之物、於戶工二部移取在

午門前、頒給在部筵宴二次。俟暹羅貢使到省之

日、照例設酒一次遣回。已上進貢、俱一例頒賞。使回、令於廣東布政司管待。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暹羅國王森列拍臘照古龍」

拍臘馬呼陸坤司由提呀《菩埃》進貢並請封典,禮部題准給與。

誥命、並駝鈕鍍金銀印。貢使事畢。禮部堂司官員朝

服在

午門前恭設几案。鴻臚寺官引貢使等行三跪九

叩頭禮跪領

誥印、移咨該國王。令王出城恭迎

誥印:

諭、「該國航海遠來、抒誠進貢。其蟲蛀短少等物。免令」

補進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三年。

諭「《暹羅國》進貢員役回國,有不能乘馬者,官給夫轎。」

從人給扛夫。又於伴送官外特差禮部司官筆帖式各一員護送貢物。常貢外、例有加貢物。舊有孔雀龜、後令免進

恭進

御前龍涎香一斤。銀盒裝象牙三百斤、西洋閃金花。

緞六匹。胡椒三百斤。藤黃三百斤。豆蔻三百斤。蘇木三千斤。速香三百斤。烏木三百斤。大楓子三百斤。金銀香三百斤。

皇后前貢物並同。數目減半。

暹羅國

暹羅國

圖考

按《三才圖會》:「暹羅國濱海風俗,男子自幼割陽物嵌 八寶以衒富貴,不然則女家不妻也。」近有海客往暹 羅,次至一島上,滿山悉是黑漆,匙著其處,多大木。客 仰窺匙著,乃木之花與鬚也。因拾百餘雙還用之,肥 不能染,後偶取攪茶,隨而消焉。

真臘部彙考一吉蔑 甘孛智 澉浦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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煬帝大業十二年二月真臘始遣使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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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大業十三年,真臘遣使入貢。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真臘本傳,「真臘國在林 邑西南,本扶南之屬國也。去日南郡舟行六十日,而 南接車渠國,西有朱江國。其王姓剎利氏,名質多斯 那。自其祖漸已強盛,至質多斯那,遂兼扶南而有之。 死,子伊奢那先代立。居伊奢那城,郭下二萬家。城中 有一大堂,是王聽政之所。總大城三十,城有數千家, 各」有部帥,官名與《林邑》同。其王三日一聽朝,坐五香 七寶床,上施寶帳。其帳以文木為竿,象牙、金鈿為壁, 狀如小屋,懸金光焰,有同於赤土。前有金香爐,二人 侍側。王著朝霞古貝,縵絡腰腹,下垂至脛。頭戴金寶 花冠,被真珠瓔珞,足履革屣,耳懸金璫。常服白疊,以 象牙為屩,若露髮則不加瓔珞。臣人服製,大抵相類。 有五大臣:一曰孤落支,二曰高相憑,三曰婆何多陵, 四曰舍摩陵,五曰髯多婁。及諸小臣朝於王者,輒以 階下三稽首。王喚上階則跪,以兩手抱膊,遶王環坐。 議政事訖,跪伏而去。階庭門閣侍衛有千餘人,被甲 持仗。其國與參半、朱江二國和親,數與林邑、陀洹二 國戰爭。其人行止皆持甲仗,若有征伐,因而用之。其 俗,非王正妻子,不得為嗣。王初立之日,所有兄弟,並 刑殘之,或去一指,或劓其鼻,別處供給,不得仕進。人 形小而色黑,婦人亦有白者,悉拳髮垂耳,性氣捷勁。 居處器物,頗類赤土。以右手為淨,左手為穢。每旦澡 洗,以楊枝淨齒,讀誦經咒,又澡灑乃食,食罷還用楊 枝淨齒。又讀經咒。飲食多蘇酪、沙糖、秔粟、米餅。欲食 之時,先取雜肉羹與餅相和,手擩而食。娶妻唯送衣 一具,擇日遣媒人迎婦。男女二家各八日不出,晝夜 燃燈不息。男婚禮畢,即與父母分財別居。父母死,如 有未婚者,以餘財與之。若婚畢,財物入官。其喪葬兒 女皆七日不食,剔髮而哭。僧尼道士親故皆來聚會, 音樂送之。以五香木燒屍收灰,以金銀瓶盛,送於大 水之內。貧者或用瓦而以彩色畫之。亦有不焚,送屍 山中,任野獸食者。其國北多山阜,南有水澤,地氣尤 熱,無霜雪,饒瘴癘毒蠚。土宜稻粱,少黍粟果菜,與日 南、《九真》相類。異者,有婆那娑樹,無花,葉似柿,實似冬 瓜;菴羅樹,花葉似棗,實似李;毗野樹花似木瓜,葉似 杏,實似楮。婆田羅樹花葉、實並似棗而小異。歌畢佗 樹花似林檎,葉似榆而厚大,實似李,其大如升,自餘 多同。九真海中有魚名「建同」,四足無鱗,其鼻如象,吸 水上噴,高五六十尺。有浮胡魚,其形似䱇,觜如鸚鵡, 有八足,多大魚,半身,出水望之如山。每五六月中,毒 氣流行,即以白豬、白牛、白羊,於城西門外祠之,不然 者,五穀不登,六畜多死,人眾疾疫。近都有陵伽缽婆 山,上有神祠,每以兵五千人守衛之。城東有神名「婆 多利」,祭用人肉。其王年別殺人,以夜祀禱。亦有守衛 者千人,其敬鬼如此。多奉佛法,尤信道士,佛及道士 並立像於館。大業十三年,遣使貢獻,帝禮之甚厚,其 後亦絕。

高祖武德 年真臘遣使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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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真臘本傳,「真臘一曰吉 蔑,本扶南屬國,去京師二萬七百里。東距車渠,西屬 驃,南瀕海,北與道明接,東北抵驩州。其王剎利伊金 那,貞觀初並扶南,有其地。戶皆東向坐上。東客至,屑 檳榔、龍腦、香蛤以進。不飲酒,比之淫,惟與妻飲房中, 避尊屬。有戰象五千,良者飼以肉。世與參半驃通好。 與」環王乾陀洹數相攻。自武德至聖曆,凡四來朝。 按《朝野僉載》:「真臘國在驩州南五百里。其俗有客,設 檳榔、龍腦、香合屑等以為賞宴,其酒比之淫穢。私房 與妻共飲,對尊者避之。又夫婦寢不令人見。此俗與 中國同。國人不著衣服,見衣服者共笑之。俗無鹽鐵, 以竹弩射蟲鳥。」

元宗開元 年真臘以南北分為水陸二國其陸真臘王子率其屬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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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真臘本傳:神龍後分為 二半:北多山阜,號陸真臘半;南際海,饒陂澤,號水真 臘半。水真臘,地八百里,王居婆羅提拔城。陸真臘或 曰文單,曰婆鏤,地七百里,王號請幫助識別此字。屈,開元天寶時王子率其屬二十六來朝拜果毅都尉。

代宗大曆十四年陸真臘副王婆彌及妻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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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真臘本傳》:「大曆中,副王 婆彌及妻來朝,獻馴象十一,擢婆彌試殿中監,賜名 賓漢。是時,德宗初即位,珍禽奇獸悉縱之。蠻夷所獻 馴象畜苑中,元會充庭實者凡三十二,悉放荊山之 陽。」

憲宗元和 年水真臘遣使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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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真臘本傳》:「元和中水真 臘亦遣使入貢。」

徽宗政和六年冬十二月真臘國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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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按真臘本傳:「真臘國亦名 占臘。其國在占城之南,東際海,西接蒲甘,南抵加羅 希。其縣鎮風俗同占城。地方七千餘里,有銅臺,列銅 塔二十有四,銅象八以鎮其上,象各重四千斤。其國 有戰象幾二十萬,馬多而小。政和六年十二月,遣進 奏使奉化郎將鳩摩僧哥、副使安化郎將摩君明稽。」 請幫助識別此字。等十四人來貢,賜以朝服。僧哥言:「萬里遠國,仰投 聖化,尚拘卉服,未稱區區嚮慕之誠,願許服所賜。」詔 從之,仍以其事付史館,書諸策。明年三月,辭去。

宣和二年十二月真臘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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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按《真臘本傳》:「宣和二年,又 遣郎將摩臘、摩禿防來朝,封其王與占城等。」

高宗建炎二年加真臘王爵號食邑定為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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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真臘本傳:「建炎二年,以 郊恩授其王金裒賓深檢校司徒,加食邑,遂定為常 制。」

寧宗慶元六年真臘屬邑真里富奉表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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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按真臘本傳:「真臘屬邑有 真里富,在西南隅,東南接波斯蘭,西南與登流眉為 鄰,所部有六十餘聚落。」慶元六年,其國主立二十年 矣,遣使奉表貢方物及馴象二。詔優其報賜,以海道 遠涉,後毋再入貢。

太祖洪武四年真臘遣使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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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真臘傳》:「真臘在占城南,順風三晝夜可至。 隋唐及宋皆朝貢。宋慶元中,滅占城而並其地,因改 國名曰占臘。元時,仍稱真臘。洪武三年八月,遣使臣 郭徵等齎詔撫諭其國。四年十一月,其國巴山王忽 兒那使使進表貢方物,賀明年正旦。詔賜《大統曆》及 綵幣,使者亦給賜有差。」

按《明一統志》:「真臘國,東際海,西接蒲甘,南連加囉希, 北抵占城。國本扶南屬國,亦名占臘。其王姓剎利,名 質多斯那者,始併扶南而有之。隋大業中,始通中國。 唐自武德至聖曆,凡四來朝。神龍以後,國分為二。其 南近海,多陂澤,為水真臘;其北多山阜,為陸真臘。後 復合為一。宋政和中,遣使來貢。宣和初,封為真臘國」 王,與占城等。慶元中,國人大舉伐占城,破之,而立真 臘人為占城王。故當時占城亦為屬國。其屬國又有 參半、真里登、流眉、蒲甘等國,所領聚落六十餘,地方 七千餘里。本朝洪武初,國王忽兒那遣其臣柰亦吉 郎等表獻方物,自是,朝貢不絕。

按《寰宇記》:「真臘國俗東向開戶,國以東為上,男婦悉 拳髮垂耳。性氣捷勁,以右手為淨,左手為穢。」

按《諸蕃志》:「真臘土沃饒,田無畛域,視力所及而耕種 之。」

按《島夷志》:真臘國,有城周七十餘里,殿宇三十餘所, 頗為壯麗。其王及貴人所御之物,多飾以金璧。俗尚 華侈,田產富饒,男女椎髮。女滿十歲即嫁。以錦圍身, 眉額施朱。諺雲「富貴真臘」者,此也。

按《廣東通志》:「洪武初,真臘國王忽兒那,遣其臣柰亦 吉郎等奉表獻方物:象、象牙、蘇木、胡椒、黃蠟、犀角、烏 木、黃花、木土、降香、寶石、孔雀翎,使回,令於廣東布政 司管待。」

洪武六年,真臘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洪武六年,真臘入貢。」

按《明會典》:「洪武六年,賜國王《大統曆》及綵緞等物。」 「洪武十二年,真臘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其王參荅甘武者特達志使使來 貢,宴賜如前。」

洪武十三年,真臘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云云。

洪武十六年,遣使齎勘合文冊賜真臘國王,並賜金 綺磁器。其王即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洪武十六年,遣使齎勘合文冊賜 其王。凡中國使至而勘合不符者,即屬矯偽,許縶縛 以聞。復遣使賜織金文綺三十二,磁器萬九千。其王 即使使來貢。」

洪武十九年復遣行人劉敏等齎磁器往賜真臘國 按《明外史真臘傳》:「洪武十九年復遣行人劉敏唐敬偕中官齎磁器往賜。」

洪武二十年,真臘以象及香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洪武二十年,唐敬等還,其王使使 貢象五十九匹,香六萬斤。尋遣使賜其王鍍金銀印, 王及妃皆有賜。其王參烈寶毗邪甘菩者,使使貢象 及方物。」

按《廣東通志》:「洪武二十年七月,行人唐敬還自真臘, 其國王遣使貢象五十隻、香六萬斤,自是朝貢不絕。 洪武二十一年,真臘以象及香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洪武二十一年,復貢象二十八匹, 象奴三十四人,蕃奴四十五人,謝賜印之恩。」

洪武二十二年,真臘三入貢。

洪武二十三年,真臘復入貢。

按:以上《明外史真臘傳》云云。

成祖永樂元年遣使宣諭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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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真臘傳》:「永樂元年,遣行人蔣賓興、王樞,以 即位詔諭其國。」

按《廣東通志》:「永樂元年,遣使真臘,詔諭即位。至其國, 氣候常熱,田穀歲熟,煮海為鹽。風俗富饒,男女椎髻, 穿短衫,圍梢布,非復裸體矣。其所屬國猶有裸者,見 有衣服,人即笑之。法有劓刖刺配。犯盜則斷手足。其 民殺中國人,則償命。中國人殺其民則罰金。無金,賣 身贖罪。」

永樂二年,真臘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永樂二年,其王參烈婆毗牙使使 來朝,貢方物。初,中官使真臘,有部卒三人潛遁,索之 不得,王以其國三人代之。至是引見,帝曰:『華人自逃, 於彼,何預而責償?且語言不通,風土不習,吾焉用之』? 命賜衣服及道里費,遣還。」

按《廣東通志》:「永樂二年,真臘王參烈婆毗牙,遣陪臣 奈職等九人朝貢方物,賜鈔幣表裏。初,中官使真臘, 將歸,有從行軍三人遁,索之不得,國王以其國中三 人從中官歸,補伍。至是,禮部引見,上曰:『中國人自遁, 何預彼事而責償?且得此三人,語言不通,風俗不諳, 吾焉用之?況其皆有室家,寧樂處此爾禮部給之衣』」 食,予道里費,遣還真臘尚書李至剛等言:「臣意中國 人必非遁於彼者,或為彼所匿,則此三人亦不當遣。」 上曰:「不用逆詐為君,但推天地之心待人可也。」 永樂三年遣使弔真臘國王喪。又詔封其嗣子為王。 隨遣使謝恩。

按《明外史真臘傳》:「永樂三年,使使來貢,告故王之喪, 命鴻臚序班王孜致祭,給事中畢進、中官王琮齎詔 封其嗣子參烈昭平牙為王,進等還,嗣王使使偕來 謝恩。」

按《廣東通志》:「永樂三年,參烈婆毗牙死,命序班王孜 往祭之,封其長子參烈昭平牙為王,賜之綵幣等物。」 永樂六年,真臘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云云。

永樂十二年,真臘再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永樂十二年再入貢,使者以其國 數被占城侵擾,久留不去。帝遣中官送之還,並敕占 城王罷兵修好。」

永樂十五年,真臘入貢。

按:《明外史真臘傳》云云。

永樂十七年,真臘入貢。

按《廣東通志》:「永樂十七年三月,參烈昭平牙遣使奉 金鏤表文,貢馴象方物。」

代宗景泰三年真臘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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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真臘傳》:「宣德景泰中,亦使使入貢,自後不 常至。其國城隍周七十餘里,幅貟廣數千里。國中有 金塔金橋,殿宇三十餘所。王歲時一會,羅列玉猿、孔 雀、白象、犀牛於前,名曰百塔洲。盛食以金盤金碗,故 有富貴真臘之諺。民俗富饒,天時常熱,不識霜雪。」禾 一歲數稔,男女椎髻,穿短衫,圍梢布。刑有劓刖刺,配 盜則去手足。蕃人殺唐人罪死。唐人殺蕃人則罰金, 無金則鬻身贖罪。唐人者,諸蕃呼華人之稱也。凡海 外諸國盡然。婚嫁,兩家俱八日不出門,晝夜燃燈。人 死置於野,任烏鳶食,俄頃食盡者,謂為福報。居喪但 髡其髮。女子則額上剪髮如錢大,曰「用此報親文字。」 以麂鹿雜皮染黑,用粉為小條,畫於上,永不脫落。以 十月為歲首,閏悉用九月,夜分四更。亦有曉天文者, 能算日月薄蝕其地。謂儒為「班詰」,僧為薴姑,道為「八 思。」班詰不知讀何書,由此入仕者為華貫。先時項掛 一白線以自別,既貴,曳白如故。俗尚釋教,僧皆食魚 肉,或以供佛,惟不飲酒。其國自稱「甘孛智」,後訛為「甘 破蔗。」萬曆後又改為「東埔寨。」

按《明會典》:「景泰三年,賜真臘王錦二段,紵絲六匹,紗 羅各四匹;王妃紵絲四匹,紗羅各三匹。差來頭目並 通事總管、火長衣服紵絲絹布有差,筵宴一次。使臣 回廣東布政司管待一次,十日下程一次。每十人羊 鵝雞各二隻,酒二十瓶,米一斗,麪五斗,蔬菜廚料

真臘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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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臘風土記》:

《總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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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臘國,或稱占臘,其國自稱曰「甘孛智。」今聖朝按《西 蕃經》,名其國曰「澉浦只」,蓋亦甘孛智之近音也。自溫 州開洋行,丁未針歷閩、廣海外諸州港口,過七州洋, 經交趾洋到占城。又自占城順風可半月到真蒲,乃 其境也。又自真蒲行,坤申針,過崑崙洋入港,港凡數 十,惟第四港可入,其餘悉以沙淺,故不通巨舟。然彌 望皆修藤古木,黃沙白葦,倉卒未易辨認,故舟人以 尋港為難事。自港口北行,順水可半月,抵其地,曰查 南,乃其屬郡也。又自查南換小舟,順水可十餘日,過 半路村佛村渡淡洋,可抵其地曰干傍,取城五十里。 按《諸蕃志》稱「其地廣七千里,其國北抵占城半月路, 西南距暹羅半月程,南距番禺十日」程,其東則大海 也。舊為通商往來之國,聖朝誕膺天命,奄有四海。唆 都元帥之置省占城也,嘗遣一虎符百戶、一金牌千 戶同到本國,竟為拘執不返。元貞之乙未六月,天子 遣使招諭,余從行。以次年二月離明州,二十日自溫 州港口開洋,三月十五日抵占城,中途逆風不順,七 月始至。大德丁酉六「月回舟,八月十二日抵四明舶 岸。其風土國事之詳,雖不能盡知,其大略亦可見矣。」

《城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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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周圍可二十里,有五門,門各兩重,惟東向開二 門,餘向皆一門。城之外巨壕,壕之外皆通衢大橋,橋 之兩傍各有石神五十四枚,如石將軍之狀,甚巨而 獰,五門皆相似。橋之闌皆石為之,鑿為蛇形,蛇皆九 頭,五十四神皆以手拔蛇,有不容其走逸之勢。城門 之上有大石佛頭五,面向西方,中置其一,飾之以金。 門之兩傍,鑿石為象形。城皆疊石為之,可二丈,石甚 周密堅固,且不生繁草,卻無女牆。城之上間或種桄 榔木,比比皆空屋,其內向如坡子,厚可十餘丈。坡上 皆有大門,夜閉早開。亦有監門者,惟狗不許入門。其 城甚方正,四方各有石塔一座,曾受斬趾刑人,亦不 許入門。當國之中,有金塔一座,傍有「石塔二十餘座, 石屋百餘間,東向金橋一所,金獅子二枚列於橋之 左右,金佛八身列於石屋之下。金塔之北,可一里許, 有銅塔一座,比金塔更高,望之鬱然。其下亦有石屋 十數間。又其北一里許,則國主之廬也」,其寢室又有 金塔一座焉。所以舶商自來有富貴真臘之褒者,想 為此也。石塔出南門外半里餘,俗傳魯般一夜造成。 魯般墓在南門外一里許,周圍可十里,石屋數百間。 東池在城東十里,周圍可百里,中有石塔石屋,塔之 中有臥銅佛一身,臍中常有水流出。北池在城北五 里,中有金方塔一座,石屋數十間,金獅子、金佛、銅象、 銅牛、銅馬之屬皆有之。

《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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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宮及官舍府第皆面東。國宮在金塔金橋之北,近 門周圍可五六里。其正室之瓦以鉛為之,餘皆土瓦 黃色。橋柱甚巨,皆彫畫佛形。屋頭壯觀,修廊複道,突 兀參差,稍有規模。其蒞事處有金窗櫺,左右方柱,上 有鏡,約有四五十面,列放於窗之旁。其下為象形,聞 內中多有奇處,防禁甚嚴,不可得而見也。其內中金 塔,國主夜則臥其上,土人皆謂塔之中有九頭蛇精, 乃一國之土地主也,係女身,每夜則見國主,必先與 之同寢交媾,雖其妻亦不敢入。二鼓乃出,方可與妻 妾同睡。若此精一夜不見,則蕃王死期至矣。若蕃王 一夜不往,則必獲災禍。其次如國戚大臣等,屋制度 廣袤,與常人家迥別。周圍皆用草蓋,獨家廟及正寢 二處許用瓦,亦各因其官之等級,以為屋室廣狹之 制。其下如百姓之家,止草蓋片瓦,不敢上屋,其廣狹 雖隨家之貧富,然終不敢傚府第制度也。

《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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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圍腰,出入則 加以大布一條,纏於小布之上。布甚有等級,國主所 纏之布,有直金三四兩者,極其華麗精美。其國中雖 自織布,暹羅及《占城》皆有來者,往往以來自西洋者 為上,以其精巧而細樣,故人惟國主可纏純花布,頭 戴金冠子,如金剛頭上所戴者。或有時不戴冠,但以 「線穿香花,如茉莉之類,周匝於髻間。頂上戴大珍珠 三斤許,手足及諸指上皆帶金鐲,指環上皆嵌貓兒 眼睛石。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紅藥染赤色,出 則手持金劍。」百姓間惟婦女可染手足掌,男手不敢 也。大臣國戚可纏疏花布,惟宮人可纏兩頭花布,百 姓間婦女可纏之。若新唐人雖纏兩頭花布,人亦不 敢罪之,以其「暗《丁八殺》」故也。《暗丁八殺》,以其不識體 例也。按頂上戴珍珠三斤許此斤字似訛然外國又未可以理度也姑從原本

《官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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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亦有丞相、將帥、司天等官,其下各設司吏之屬, 但名稱不同耳,大抵皆國戚為之,否則亦納女為嬪。 其出入儀從,亦有等級。用金轎扛四、金傘柄者為上金轎扛二、金傘柄者次之,金轎扛一、金傘柄者又次 之,止用一金傘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銀 傘柄而已,亦有用銀轎扛者。金傘柄以上官,皆呼為 「把丁」,或呼「暗丁。」銀傘柄者呼為「廝辣的傘」,皆用中國 紅絹為之,其裙直拖地。油傘皆以綠絹為之,裙卻短。

《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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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儒者呼為班詰,為僧者呼為薴姑,為道者呼為《八 思惟》。班詰不知其所祖,亦無所謂學舍講習之處,亦 難究其所讀何書,但見其如常人纏布之外,於頂上 掛白線一條,以此別其為儒耳。由班詰入仕者,則為 高上之人。項上之線,終其身不去。薴姑削髮穿黃,偏 袒右肩,其下則繫黃布裙。跣足寺亦許用瓦,蓋,中止 有一像,正如釋迦佛之狀,呼為孛賴,穿紅塑以泥,飾 以丹青,外此別無像也。塔中之佛,相貌又別,皆以銅 鑄成,無鐘鼓鐃鈸與幢幡寶蓋之類。僧皆茹魚肉,唯 不飲酒,供佛亦用魚肉。每日一齋,皆取辦於齋主之 家。寺中不設廚竈,所誦之經甚多,皆以貝葉疊成,極 其齊整,於上寫「黑」字,既不用筆墨,但不知其以何物 書寫。僧亦用金銀轎扛傘柄者。國王有大政,亦咨訪 之,卻無尼姑。八思惟正如常人,纏布之外,但於頭上 戴一紅布或白布,如韃靼娘子罟姑之狀而略低。亦 有宮觀,但比之寺院較狹,而道教者亦不如僧教之 盛耳。所供無別像,但止一磈石,如中國社壇中之石 耳,亦不知其何所祖也。卻有女道士宮觀,亦得用《瓦 八》思惟不食他人之食,亦不令人見食,亦不飲酒,不 曾見其誦經及與人功果之事。其俗,小兒入學者,皆 先就僧家教習,暨長而還俗,其詳莫能考也。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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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但知蠻俗人物粗醜而甚黑,殊不知居於海島幽 僻尋常閭巷間者,則信然矣。至如宮人及南棚婦女, 多有瑩白如玉者,蓋以不見天日之光故也。大抵一 布經腰之外,不論男女,皆露出胸酥,椎髻跣足,雖國 主之妻,亦只如此。國主凡有五妻,正室一人,四方四 人。其下嬪婢之屬,聞有三五千,亦自分等級,未嘗輕 出戶。余每一入內,見蕃主必與正妻同出,乃坐正室 金窗中,諸宮人皆次第列於兩廊窗下,徙倚窺視,余 備獲一見,凡人家有女美貌者,必召入內,其下供內 中出入之役者,呼為「陳家蘭」,亦不下一二千。卻皆有 丈夫,與民間雜處,只於囟門之前,削去其髮,塗以銀 硃,及塗於兩鬢之傍,以此為「陳家蘭」別耳。惟此婦人 可以入內,其下餘人不可得而入也。內宮之前後,有 絡繹於道途間,尋常婦女椎髻之外,別無釵梳頭面 之飾,但臂中帶金鐲,指中帶金指環,且陳家蘭及內 中諸宮人皆用之。男女身上常塗香藥,以檀麝等香 合成,家家皆修佛事。國中多有二形人,每日以十數 成群行於墟場間,常有招徠唐人之意,反有厚餽,可 醜可惡。

《產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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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婦產後,即作熱飯抹之以鹽,納於陰戶,凡一晝夜 而除之,以此產中無病,且收斂常如室女。余初聞而 詫之,深疑其不然。既而所泊之家,有女育子,備知其 事,且次日即抱嬰兒同往河內澡洗,尤所怪見。又每 見人言蕃婦多淫,若丈夫不中所欲,即有買臣見棄 之事。若丈夫適有遠役,只可數夜。過十數夜,其婦必 曰:「我非是鬼,如何孤眠?」淫蕩之心尤切。然亦聞有守 志者,婦女最易老。蓋其婚嫁產育既早,二三十歲人 已如中國四、五十人矣。

《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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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養女,其父母必祝之曰:「願汝有人要將來嫁千 百個丈夫。」富室之女,自七歲至九歲,至貧之家則止 於十一歲,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命曰「陣毯。」蓋官司每 歲於中國四月內擇一日頒行,本國應有養女,當陣 毯之家,先行申報官司。官司先給巨燭一條,燭間刻 畫一處,約是夜遇昏點燭,至刻處則為陣毯時候矣。 先期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擇一僧,或一道,隨 其何處寺觀,往往亦自有主顧。向上好僧,皆為官戶 富室所先,貧者亦不暇擇也。富貴之家,饋以酒米布 帛、檳榔銀器之類,至有一百擔者,直中國白金二三 百兩之物,少者或三四十擔,或一二十擔,隨家豐儉, 所以貧人家至於十一歲而始行事者,為難辦此物 耳。亦有捨錢與貧女陣毯者,謂之「做好事。」蓋一歲中, 一僧止可御一女,僧既允受,更不他許。是夜,大設飲 食鼓樂會親鄰。門外縛一高棚,裝塑泥人泥獸之屬 於其上,或十餘,或止三四枚,貧家則無之。各按故事, 凡七日而始撤。既昏,以轎傘鼓樂迎此僧而歸。以綵 帛結二亭,一則坐女「於其中,一則僧坐其中,不曉其 口說何語,鼓樂之聲喧闐。」是夜不禁犯夜聞。至期,與 女俱入房,親以手去其童,納之酒中,或謂父母親鄰 各點於額上,或謂俱嘗以口,或謂僧與女交媾之事, 或謂無此,但不容唐人見之,所以莫知其的。至天將 明時,則又以轎傘鼓樂送僧去後,當以布帛之類與僧贖「身,否則此女終為此僧所有,不可得而他適也。」 余所見者,大德丁酉之四月初六夜也。前此父母必 與女同寢,此後則斥於房外,任其所之,無復拘束隄 防之矣。至若嫁娶,則雖有納幣之禮,不過苟簡從事, 多有先姦而後娶者,其風俗竟不以為恥,亦不以為 怪也。陣毯之夜,一巷中或至十餘家,城中迎僧道者, 交錯於道路間,鼓樂之聲,無處無之。

《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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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奴婢,皆買野人以充其役,多者百餘,少者亦有 一二十枚,除至貧之家則無之。蓋野人者,山野中之 人也,自有種類,俗呼為「獞。」賊到城中,亦不敢出入人 之家。城間人相罵者,一呼之為「獞」,則恨入骨髓,其見 輕於人如此。少壯者一枚則直百布,老弱者止三四 十布,可得秪,許於樓下坐臥。若執役方許登樓,亦必 跪膝、合掌、頂禮,而後敢進。呼主人為「巴駝」,主母為「米 巴。」駝者,父也,米者,母也。若有過撻之,則俯首受杖,略 不敢動。其牝牡者自相配偶,主人終無與之交接之 禮。或唐人到彼,久曠者不擇一與之接。主人聞之,次 日不肯與同坐,以其曾與野人接故也。或與外人交, 至於有娠,養子,主人亦不詰問其所從來,蓋以其所 不齒,且利其得子,仍可為異日奴婢也。或有逃者,擒 而復得,必於面刺以青,或於項上帶鐵以錮之,亦有 帶於臂腿間者。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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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語言自成,音聲雖近,而《占城》、暹人皆不通話說。 如以一為梅,二為別,三為卑,四為般,五為孛監,六為 孛監梅,七為孛監別,八為孛監卑,九為孛監般,十為 答呼。父為巴駝,叔伯亦呼為巴駝。呼母為米,姑、姨、嬸、 姆以至鄰人之尊年者亦呼為米。呼兄為「邦」,姊亦呼 為邦。呼弟為「補溫。」呼舅為「吃賴」,姑夫亦呼為「孛賴。」大 抵以「下」字在上,如黨中常自相殺戮。近地亦有種豆 蔻、木綿花織布為業者,布甚粗厚,花紋甚別。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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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文字及官府文書,皆以麂鹿皮等物染黑,隨其 大小闊狹,以意裁之。用一等粉,如中國白堊之類,磋 為小條子,其名為「梭」,拈於手中,就皮書以成字,永不 脫落。用畢,則插於耳之上,字跡亦可辨認為何人書 寫,須以濕物揩拭方去。大率字樣正如回鶻,字書皆 自後書向前,卻不自上書下也。余聞之也先《海牙》云: 「其字無音聲,正與蒙古音相鄰,但所不同者三兩字 耳。初無印信,人家告狀,亦有書鋪書寫。」

《正朔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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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用中國十月為正月。是月也名為「佳得。」當國宮之 前縛一大棚,上可容千餘人,盡掛燈毬花朵之屬。其 對岸遠離二十丈地,則以木接續縛成高棚,如造塔 撲竿之狀,可高二十餘丈。每夜設三四座或五六座, 裝煙火爆杖於其上。此皆諸屬郡及諸府第認直。遇 夜則請國王出觀,點放煙火爆杖。煙火雖百里之外 皆見之。爆杖其大如炮,聲震一城。其官屬貴戚,每人 分以巨燭檳榔,所費甚夥。國主亦請奉使觀焉,如是 者半月而後止。每月必有一事,如四月則拋毬,九月 則壓獵,聚一國之眾,皆來城中,教閱於國宮之前。五 月則迎佛,水聚一國,遠近之佛,皆送水與國主洗身。 陸地行舟,國主登樓以觀。七月則燒稻,其時新稻已 熟,迎於南門外,燒之以供佛,婦女觀者無數。主卻不 出。八月則挨藍,《挨藍》者,舞也。王每日就國宮內挨藍 且鬥豬鬥象,國主亦請奉使觀焉。如是者一旬,其餘 月分不能詳記也。國人亦有通天文者,日月薄蝕皆 能推算,但是大小盡卻與中國不同。閏歲則彼亦必 置閏,但只閏九月,殊不可曉。一夜只分四更,每七日 一輪,亦如中國所謂「開閉建除」之類。蕃人既無名姓, 亦不記生日,多有以所生日頭為名者。有兩日最吉, 三日平平,四日最凶。何日可出東方,何日可出西方, 雖婦女皆能算之。十二生肖,亦與中國同,但所呼之 名異耳。如以馬為卜賽,呼雞之聲為欒,呼豬之聲為 直盧,呼牛為「箇」之類也。

《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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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爭訟,雖小事亦必上聞。國主初無笞杖之責,但 聞「罰金」而已。其人大逆重事,亦無絞斬之事,止於城 西門外掘地成坑,納罪人於內,實以土石,堅築而罷。 其次有「《斬手足指》者」,有《去鼻者》。但姦與賄無禁,姦婦 之夫或知之,則以兩柴絞姦夫之足,痛不可忍,竭其 資而與之,方可獲免。然裝局欺騙者亦有之,或有斃 於門首者,則自用繩拖置城外野地,初無所謂報官 檢驗之事。人家獲盜,亦可施監禁考掠之刑,卻有一 項可取,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為盜,不肯招認,遂以 鍋煎油極熱,令此人伸手於中,若果偷物則手腐爛, 否則皮肉如故云。蕃人有法如此。又兩家爭訟,莫辨 曲直。國宮之對岸有小石塔十二座,令人各坐一塔 中,其外兩家親屬互相隄防,或坐一二日,或坐三四 日,其無理者,必獲症候而出。或身上生瘡癤,或咳嗽熱症之類,有理者,略無纖事。以此剖判曲直,謂之「天 獄。」蓋其土地之靈有如此也。

《病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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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尋常有病,多是入水浸浴,及頻頻洗頭,便自痊 可。然多病癩者比比。道途間土人雖與之同臥同食, 亦不校。或謂彼中風土有此疾,曾有國主患此疾,故 人不之嫌。以愚意觀之,往往好色之餘,便入水澡洗, 故成此疾。聞土人色慾纔畢,皆入水澡洗,其患痢者 十死八九。亦有貨藥於市者,與中國不類,不知其為 何物。更有一等師巫之屬。與人行持。尤可笑。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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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無棺,止以𥰭席之類,蓋之以布。其出喪也,前後 用旗幟鼓樂之屬,又以兩柈炒米,繞路拋撒,抬至荒 外僻遠無人之地,棄擲而去。俟有鷹犬畜類來食,頃 刻而盡,則謂父母有福,故獲此報。若不食,或食而不 盡,反謂父母有罪。至此。今亦漸有焚者,往往皆唐人 之遺種也。父母死,別無服制,男子則髡其髮,女子則 於囟門剪髮似錢大,以此為孝耳。國主仍有塔葬埋, 但不知葬身與葬骨耳。

《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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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一歲中可三、四番收種,蓋四時常如五、六月天, 且不識霜雪故也。其地半年有雨,半年絕無。自四月 至九月,每日下雨,午後方下。淡水洋中水痕高可七、 八丈,巨樹盡沒,可留一杪耳。人家濱水而居者,皆移 入山後。十月至三月,點雨絕無,洋中僅可通小舟,深 處不過三、五尺,人家又復移下耕種者,指至何時稻 熟,是時水可渰至何處,隨其地而播種之。耕不用牛, 耒耜鎌鋤之器,雖稍相類,而制自不同。又有一等下 田,不種常生,水高至一丈,而稻亦與之俱高,但糞田 及種蔬皆不用穢,嫌其不潔也。唐人到彼,皆不與之 言及。中國糞壅之事,恐為所鄙。每三兩家共掘地為 一坑,蓋其草滿則填之,又別掘地為之,凡登溷既畢, 必入池洗淨,止用左手,右手留以拿飯。見唐人登廁 用紙揩拭者,笑之,甚至不欲其登門。婦女亦有立而 溺者,可笑可笑!

《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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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入真蒲以來,率多平林叢昧。長江巨港,綿亙數百 里,古樹修藤,森陰蒙蘙,禽獸之聲,雜遝其間。至半港 而始見曠田,絕無寸木彌望,禾黍芃芃而已。野牛以 千百成群,聚於此地。又有竹坡,亦綿亙數百里,其間 竹節相間生刺,筍味至苦。四畔皆有高山。

《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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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多異木,無木處乃犀象屯聚養育之地,珍禽奇獸 不計其數。細色有翠毛、象牙、犀角、黃蠟,麤色有降真 豆蔻、薑黃、紫梗大楓子油、翡翠,其得也頗難。蓋叢林 中有池,池中有魚,翡翠自林中飛出求魚。蕃人以樹 葉蔽身,而坐水濱,籠一雌以誘之,手持小網,伺其來 則罩有,一日獲三五,隻有終日全不得者。象牙則山 僻人家有之,每一象死,方有二牙,舊傳謂「每歲一換 牙」者,非也。其牙以標而殺之者上也;自死而隨為人 所取者次之。死於山中多年者,斯為下矣。黃蠟出於 村落朽樹間,其一種細腰蜂如螻蟻者,蕃人取而得 之,每一船可收二三千塊,每塊大者三四十斤,小者 亦不下十八九斤。犀角白而帶花者為上黑,為下降, 真生叢林中,蕃人頗費砍斫之勞,蓋此乃樹之心耳。 其外白木可厚八九寸,小者亦不下四五寸。豆蔻皆 野人山上所種。畫黃乃一等樹間之脂,蕃人預先一 年以刀砍樹,滴瀝其脂,至次年而始收。紫梗生於一 等樹枝間,正如桑寄生之狀,亦頗難得。大楓子油乃 大樹之子,狀如椰子而圓,中有子數十枚。胡椒間亦 有之,纏藤而生,纍纍如綠草子。其生而青者更辣。

《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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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交易,皆婦人能之。所以唐人到彼,必先納一婦 人者,兼亦利其能買賣故也。每日一墟,自卯至午,即 罷。無居鋪,但以蓬席之類鋪於地間,各有處。納官司, 賃地錢。小交關則用米穀及唐貨,次則用布。若乃大 交關則用金銀矣。往往土人最朴,見唐人頗加敬畏, 呼之為「佛」,見則伏地頂禮。近亦有脫騙欺負唐人,由 去人之多故也。

《欲得唐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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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地想不出金銀,以唐人金銀為第一,五色縑帛次 之,其次如真州之錫鑞,溫州之漆盤,泉州之「青磁器, 及水銀、銀硃、紙劄、硫黃、焰硝、檀香、白芷、麝、麻布、黃草 布、雨傘、鐵鍋、銅盤、木珠、桐油、篦箕、木梳針,其粗重則 如明州之席。甚欲得者,則菽麥也,然不可將去耳。」

《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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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石榴、甘蔗、荷花、蓮、藕、芋、桃、蕉、芎,與中國同。荔枝、橘 子狀雖同而酸,其餘皆中國所未曾見。樹木亦甚各 別。草花更多且香而艷。水中之花更有多品,皆不知 其名。至若桃、李、杏、梅、松、柏、杉、檜、梨、棗、楊、柳、桂、蘭、菊蕊 之類,皆所無也。其中正月亦有荷花

《飛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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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有孔雀、翡翠、鸚哥,乃中國所無。餘如鷹、鴉、鷺、鷥、鸕 鶿、鸛、鶴、野鴨、黃雀等物皆有之,所無者喜鵲、鴻雁、黃 鶯、杜宇、燕、鴿之屬。

《走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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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有犀、象、野牛、山馬,乃中國所無者。其餘如虎、豹、熊、 羆、野豬、麋、鹿、獐、麂、猿、狐之類甚多,所少者獅子、猩猩、 駱駝耳。雞、鴨、牛、馬、豬、羊在所不論也。馬甚矮小,牛甚 多。生敢騎,死不敢食,亦不敢剝其皮,聽其腐爛而已, 以其與人出力故也,但以駕車耳。在先無鵝,近有舟 人自中國㩦去,故得其種。鼠有大如貓者。又有一等 鼠頭腦,絕類新生小狗兒。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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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有蔥、芥、韭、茄瓜、西瓜、王瓜、冬瓜、莧菜,所無者蘿 蔔、生菜、苦蕒、菠薐之類。瓜茄正月即有之。茄樹有經 數年不除者。木棉花樹高可過屋,十餘年不換者。不 識名之菜甚多,水中之菜亦多種。

《魚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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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鱉,惟黑鯉魚最多,其他如鯉、鯽、草魚最多,大者重 二斤已上。有不識名之魚亦甚多,此皆淡水洋中所 來者。至若海中之魚,色色有之。鱔魚、湖鰻、田雞,土人 不食,入夜則縱橫道途間。黿鼉大如合薴,雖六藏之 龜,亦充食用。查南之蝦,重一斤已上。真蒲龜腳可長 八、九寸許。鱷魚大者如船,有四腳,絕類龍,特無角耳, 肚甚脆美。蛤蜆螄螺之屬,淡水洋中可捧而得。獨不 見蟹,想亦有之,而人不食耳。

《醞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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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有四等:第一,唐人呼為「蜜糖酒」,用藥麴以蜜及水 中半為之。其次者,主人呼為「朋牙四」,以樹葉為之。朋 牙四者,乃一等樹葉之名也。又其次,以米,或以剩飯 為之,名曰「包稜角」,蓋包稜角者,米也。其下有「糖鑑酒」, 以糖為之。又入港濱水,又有「茭漿酒」,蓋有一等茭葉, 生於水濱,其漿可以釀酒。

《鹽醋醬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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醝物,國中無禁,自真蒲巴澗濱海等處,率皆燒。山間 更有一等石,味勝於鹽,可琢以成器,土人不能為醋, 羹中欲酸,則著以「咸平。」樹葉,樹既莢則用莢,既生子 則用子。亦不合醬,為無麥與豆故也。亦不曾有麯,蓋 以蜜水及樹葉釀酒,所用者酒藥耳,亦如鄉間白酒 藥之狀。

《蠶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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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人皆不事蠶桑,婦人亦不曉針線縫補之事,僅能 織木棉布而已。亦不能紡,但以手理成條。無機杼以 織,但以一頭縛腰,一頭撘上,梭,亦止用一竹管。近年 暹人來居,卻以蠶桑為業。桑種、蠶種皆自暹中來,亦 無麻薴,惟有絡麻。暹人卻以絲自織皂綾衣著,暹婦 卻能縫補。土人撘布損破,皆倩其補之。

《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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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人家房舍之外,別無桌凳盂桶之類。但作飯則 用一瓦釜作羹。又用一瓦銚,地埋三石為竈,以椰子 殼為杓。盛飯用中國瓦盆或銅盤。羹則用樹葉造一 小碗,雖盛汁亦不漏。又以茭葉製一小杓,用兜汁入 口,用畢則棄之,雖祭祀神佛亦然。又以一錫器或瓦 器,盛水於傍,用以蘸手。蓋飯只用手拿,其粘於手,非 「此水不能去也。」飲酒則用鑞注子,貧人則用瓦缽子, 若府第富室,則一一用銀,至有用金者。國之慶賀,多 用金為器皿,制度形狀又別。地下所鋪者,明州之草 席,或有鋪虎豹麂鹿等皮及藤簟者。近新置矮桌,高 尺許,睡只竹蓆臥於板。近又用矮床者,往往皆唐人 製作也。食品用布罩,國主內中以銷金縑帛為之,皆 舶商所饋也。稻不用礱,止用杵舂碓耳。

《車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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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之制,以一木屈其中,兩頭豎起,雕刻花樣,以金銀 裹之,所謂「金銀轎扛」者,此也。每頭一尺之內釘鉤子, 以大布一條厚摺,用繩繫於兩頭,鉤中人挽於布,以 兩人抬之。轎則又加一物,如船篷而更闊,飾以五色 縑帛,四人扛,有隨轎而走。若遠行,亦有騎象騎馬者。 亦有用車者。車之制卻與他地一般。馬無鞍,象無凳 可坐。

《舟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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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舟以硬樹破板為之。匠者無鋸,但以斧鑿之。開成 板,既費木,且費工也。凡要木成段,亦只以鑿鑿斷,起 屋亦然。船亦用鐵釘,上以茭葉蓋覆,卻以檳榔木破 片壓之。此船名為「新拏」;用櫂所粘之油,魚油也;所和 之灰,石灰也。小舟卻以巨木鑿成槽,以火熏軟,用木 撐開;腹大,兩頭尖,無篷可載數人,止以櫂劃之,名為 《皮闌》。

《屬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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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郡九十餘:曰《真蒲》、曰《查南》、曰《巴澗》、曰《莫良》、曰《八薛》、 曰《蒲買》、曰《雉棍》、曰《木津波》、曰《賴敢坑》、曰《八廝里》。其餘 不能悉記。各置官屬,皆以木排柵為城

《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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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村或有寺,或有塔。人家稍密,亦自有鎮守之官, 名為「買節。」大路上自有歇息,如郵亭之類,其名為「森 木。」近與《暹》人交兵,遂皆成曠地。

《取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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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此於八月內取膽,蓋占城王每年索人膽一甕萬 千餘枚,遇夜則多方「令人於城中及村落去處,遇有 夜行者,以繩兜住其頭,用小刀於右脅下取去其膽, 俟數足以饋。」占城王,獨不取唐人之膽,蓋因一年取 唐人一膽雜於其中,遂致甕中之膽俱臭腐而不可 用故也。近年已除取膽之事,另置取膽官屬,居北門 之裏。

《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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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之裏》有蠻人淫其妹者,皮肉相粘不開,歷三日 不食而俱死。余鄉人薛氏,居蕃三十五年矣。渠謂「兩 見此事,蓋其用聖佛之靈,所以如此。」

《澡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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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苦炎熱,每日非數次澡洗,則不可過,入夜亦不免 一二次,初無浴室盂桶之類,但每家須有一池,否則 兩三家合一池,不分男女,皆裸形入池,惟父母尊年 在池,則子女卑幼不敢入。或卑幼先在池,則尊長亦 迴避之,如行輩則無拘也。但以左手遮其牝門入水 而已。或三四日,或五六日,城中婦女三三五五,咸至 城外河中漾洗至河邊,脫去所纏之布而入水,會聚 於河者,動以千數,雖府第婦女亦預焉,略不以為恥。 自踵至頂,皆得而見之。城外大河,無日無之,唐人暇 日頗以此為游觀之樂。聞亦有就水中偷期者,水常 溫如湯,惟五更則微涼,至日出則復溫矣。

《流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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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之為水手者,利其「國中不著衣裳,且米糧易求, 婦女易得,屋室易辦,器用易足,買賣易為,往往皆逃 逸於彼。」

《軍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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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馬亦是裸體跣足,右手執摽鎗,左手執戰牌,別無 所謂弓箭砲石甲冑之屬。」傳聞與暹人相攻,皆驅百 姓使戰,往往亦別無智略謀畫。

《國主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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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在先國主轍跡未嘗離戶,蓋亦防有不測之變也。 新主乃故國主之婿,原以典兵為職,其婦翁愛女,女 密竊金劍以往,其夫以故親子不得承襲。嘗謀起兵, 為新主所覺,斬其趾而安置於幽室,新主身嵌聖鐵, 縱使刀箭之屬著體,不能為害,因恃此遂敢出戶。余 宿留歲餘,見其出者四五,凡出時,諸軍馬擁其前,旗 幟鼓樂踵其後,宮女三五百,花布花髻,手執巨燭,自 成一隊,雖白日亦照燭。又有宮女,皆執內中金銀器 皿及文飾之具,制度迥別,不知其何所用。又有宮女, 執摽鎗摽牌,為內兵,又成一隊。又有羊車馬車,皆以 金為飾。其諸臣僚國戚,皆騎象在前,遠望紅涼傘不 計其數。又其次則國主之妻及妾媵,或轎或車,或馬, 或象,其銷金涼傘何止百餘?其後則是國主,立於象 上,手持寶劍象牙,亦以金套之。打銷金白涼傘,凡二 十餘柄,其傘柄皆金為之,其四圍擁簇之象甚多,又 有軍馬護之。若遊近處,止用金轎子,皆以宮女抬之。 大凡出入,必迎小金塔,金佛在其前,觀者皆當跪地 頂禮,名為「三罷。」不然則為貌事者所擒,不虛釋也。每 日國主兩次坐衙治事,亦無定文,及諸臣與百姓之 欲見國主者,皆列坐地上以俟。少頃間,內中隱隱有 樂聲在外,方吹螺以迎之,聞止用金車子來處稍遠, 須臾見二宮女纖手捲簾,而國主乃仗劍立於金窗 之中矣。臣僚以下,皆合掌叩頭,螺聲方絕,乃許抬頭。 主時隨亦就坐。坐處有獅子皮一領,乃傳國之寶。言 事既畢,國主尋即轉身,二宮女復垂其簾,諸人各起。 以此觀之,則雖蠻貊之邦,未嘗不知有君也。

真臘國

真臘國

圖考

按《三才圖會》:真臘國自廣州發舶,北風十日可到,天 氣無寒。每嫁娶則男歸女舍。生女至九歲,即請僧誦 經作梵法,以手指挑損童身,取其紅點額,其母亦用 點額,喚為「利市。」如此則其女他日嫁人,諧好歡洽。凡 女滿十歲即嫁,國人犯盜則斬手斷腳,燒火印胸背 黥面,犯罪至死則斬。蕃殺唐人即依蕃法償死,如唐 人殺蕃,即重罰金;如無金,則賣身取金贖。北抵占城, 旁有西棚等國

杜薄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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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薄國隋時聞於中國。

按《隋書》不載。按杜氏《通典》,「杜薄國,隋時聞焉。在扶 南東漲海中,直海渡數十日而至。其國人貌白晳,皆 衣服。國有稻田,女子作白疊華布。出金、銀鐵,以金為 錢。出雞舌香,可含。以香不入衣服。雞舌之為木也,氣 辛而性厲,禽獸不能至,故未有識其樹者。華熟自零, 隨水而出,方得之。杜薄洲有十餘國城,皆稱王。」

薄剌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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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剌國》,隋時聞於中國。

按《隋書》不載按《杜氏通典》:「薄剌國,隋時聞焉。在拘 利南海灣中。其人色黑而齒白,眼睛赤,男女並不衣 服。」

火山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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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國》隋時聞於中國。

按《隋書》不載。 按杜氏《通典》,「火山國,隋時聞焉。去諸 薄東五千里,國中山皆有火,雖雨不息,火中有白鼠。」 扶南土俗傳雲,「火洲在馬五洲之東可千餘里,春月 霖雨,雨止則火然。洲上林木,得雨則皮黑,得火則皮 白。諸左右洲人以春月取其木皮,績以為布,或作燈 炷,布小若穢,投之火中復潔。」又有加營國北諸薄國 西「山周三百里,從四月火生,正月火滅,火然則草木 葉落,如中國寒。時人以三月至此山,取木皮,績為火 浣布。」

都昆部彙考附邊斗國 拘利國 比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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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昆國隋時聞於中國。

按《隋書》不載。按杜氏《通典》,「邊斗國,一雲班斗;都昆 國,一雲都軍拘利國,一雲九離比嵩國,並隋時聞焉。 扶南度金鄰大灣,南行三千里,有此四國。其農作與 金鄰同,其人多白色。都昆出好棧香、藿香及硫磺。其 藿香樹生千歲,根本甚大,伐之四五年,木皆朽敗,唯 中節堅固,芬香獨存,取以為香。」

無論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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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國」,隋時聞於中國。

按《隋書》不載。按杜氏《通典》,「無論國,隋時聞焉。在扶 南西二千餘里,其國大道左右,夾種枇杷樹及諸華 果,行其下,常有元陰。十里一亭,亭皆有井。食麥飯,飲 蒲桃酒,如膠若飲以水和之,味甚甘美。」

羅剎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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煬帝大業三年遣使赤土國至於羅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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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不載。按杜氏《通典》:「羅剎國在婆利之東。其 人極陋,朱髮黑身,獸牙鷹爪。時與林邑作市,輒以夜, 晝日則掩其面。」隋煬帝大業三年,遣使常駿等使赤 土國,至羅剎。

按《廣東通志》:「婆利東有羅剎國,其人極陋,朱髮黑身, 獸牙鷹爪。時與林邑人作市,以夜而來,自掩其面。其 國出火珠,狀如水晶,日午時以珠乘影取艾,依之即 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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