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六十九卷 |
第六十九卷目錄
盟誓部彙考〈詛祝附〉
詩經〈小雅何人斯〉
禮記〈曲禮〉
周禮〈天官 地官 春官 夏官 秋官〉
爾雅〈釋言〉
劉熙釋名〈釋言語〉
盟誓部總論
詩經〈小雅巧言〉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盟蔑 盟宿 二年周鄭交質 三年盟石門 六年盟艾
八年盟瓦屋 盟浮來 桓公三年胥命 十有一年盟折 莊公九年盟蔇 十有九年盟
鄄 二十有七年盟幽 僖公三年友蒞盟 五年盟首止 八年盟洮 九年盟葵丘 文
公二年及晉處父盟 盟垂隴 七年盟扈 十有六年會陽穀齊侯弗及盟 宣公七年孫
良夫盟 成公二年盟蜀 三年及荀庚孫良夫盟 襄公三年盟雞澤 十有六年溴梁大
夫盟 昭公十有三年同盟平丘〉
冊府元龜〈盟會〉
葉時禮經會元〈詛盟〉
交誼典第六十九卷
盟誓部彙考〈詛祝附〉
編輯《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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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何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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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此三物,以詛爾斯。
〈傳〉三物,豕,犬雞也。民不相信則盟詛之,君以豕,臣以犬,民以雞。〈朱註〉刺其血以詛民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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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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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信曰「誓」,涖牲曰「盟。」
〈註〉涖,臨也。坎用牲臨而讀其盟書「誓」,盟禮亡誓之辭。《尚書》見有六篇。〈疏〉約信者,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辭共相約束以為信。知此則用誓涖牲者,盟所用也。涖,臨也。盟者,殺牲歃血,誓於神也。若約束而臨牲,則用盟禮,皆諸侯事也。盟之為法,先鑿地為方坎,殺牲於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盤,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為盟,書成乃歃血讀書。知坎血加書者,見僖二十五年《左傳》,又襄二十六年「歃用牲加書」是也。知「用耳」者,《戎右》雲「贊牛耳」,馘用左耳,故知用左也。知「珠盤、玉敦」者,戎右以玉敦辟盟,又玉府「共珠盤玉敦」是也。知「口歃血」者,襄九年《左傳》雲「新與楚盟,口血未乾」是也。盟牲所用,據《韓詩》雲「天子諸侯以牛豕,大夫以犬,庶人以雞」,又《毛詩疏》「君以豕,臣以犬,民以雞。」又《左傳》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穎考叔者。又云:『衛伯姬盟,孔悝以豭』。」而戎右云:「贊牛耳。」又《左傳》云:「諸侯盟,誰執牛耳。」然則人君盟當以牛也。〈集說〉盟詛之事,其起於衰世乎?先王之治諸侯,命方伯連帥以統制之,同志協慮,以勤王事。有不帥者,則奉王命以討之,雖有盟詛,且將安用?及王政不行,大不字小,小不事大,天下解弛,不相維持,伯者於是假仁義之事,帥諸侯以事天子。約不深則情不齊,於是盟詛焉。政雖不自天子出,猶有至公同好之情,故《葵丘》之盟,足以合天下,諸侯猶無異心。五伯既衰,則結私黨,執私仇,心不同而要之於神,雖盟不信,此大亂之道也。《周官》雖有司盟之官,疑非治世之事也。諸侯惡其害己而去其籍,非特去也,附益者有焉,此詩所以非屢盟,《春秋》之書盟所以多譏也。誓有輕重,則約有淺深,故誓約之淺,盟約之深也。約信曰「誓。古者舉大事以齊眾,皆有誓。舜征有苗,禹誓於師,啟伐有扈,以誓於師。《湯誓》《泰誓》《費誓》《秦誓》皆有書。《周官》則祭祀、師役莫不誓也。」長樂陳氏曰:「《周禮》有盟有詛,則盟詛固有大小矣。《玉府》: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戎右以玉敦辟盟贊,牛耳桃茢。」《封人》:「凡賓客、軍旅大盟,飾牛牲,其未殺也,飾以文繡;其殺也,寘之於坎,加書其上,槃以盛耳,敦以盛血。屍之者執耳。大者先歃,小者亞之。」有玉帛,以禮明神。有桃茢,以祓不祥。既盟,則以《盟書》登於天府。大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然則司盟共祈酒酺,則既殺以盟於前,又用酒酺以祈於後也。王巡狩之盟,其神主日。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王官之伯會諸侯,其神主月。《周禮左傳》:天子諸侯之盟,皆執牛耳。而衛太子蒯聵與伯姬輿豭以盟,蓋下人君之禮也。然盟詛皆坎牲加書,以告明神。其異者,盟有執耳歃血,既盟有祈而詛無是也。《春秋》之盟,有適一時之急而不用牲者,若孟任割臂以盟莊公,華元登楚子反之床,子反懼而與之盟,此皆假行其禮而不用牲也。《春秋》之盟,或尋,或同,或乞,或要,或逃,或渝,或盟君以大夫,或辱人以城下,日以長亂,莫之或熄,皆先王之罪人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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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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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府》:「掌共王之珠玉。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音對〉
〈註〉《敦槃》類珠玉以為飾。〈疏〉「合諸侯」,謂時見曰會。若《司儀》之為壇,十有二尋。王與諸侯殺牲歃血而盟,則共珠槃玉敦。〈訂義〉《王昭禹》曰:「珠槃以盛牛耳,玉敦以盛血。」
《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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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徒》施十有二教,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
〈訂義〉黃氏曰:「祭祀有誓,軍旅有誓。」《鍔》曰:「民之所以倦怠不勤,視人危難,不趨赴而救之者,以不知困恤之道也。必以誓而教之,設為誓戒之辭,訓以鄉黨之義,使之患難必相救,疾病必相扶持,出入必相友,守望必相助,死生不背負。彼時患難之際,被髮纓冠而往救之矣,安敢有怠惰之心哉?
《封人》凡大盟,則飾其牛牲。」
〈訂義〉易氏曰:「《大盟》有載書之牛。」
《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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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註〉詛謂祝之使沮敗也。
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
〈註〉八者之辭,皆所以告神明。〈疏〉按:《秋官》自有司盟之官,此兼言之者,司盟直掌盟載之法,不掌祝號與載辭。〈訂義〉易氏曰:「歃血以詔明神,謂之盟;渝盟則詔明神以殛之,謂之詛。春秋諸侯皆以一時之事,言不相信,故盟以結之耳。然亦有詛焉,如鄭伯使出豭犬雞以詛射穎考叔者,非詛乎?鄭以大事用盟,小事用詛,非也、盟也、詛也、類也、造也、攻也、說也、禬也、禜也,凡此八事,皆掌告神之祝號。其六則大祝之六祈也,祝號乃掌於」此。蓋盟詛之時,用此六祈,則掌之也。王氏曰:「於人也,盟詛以要之;於鬼神也,類造攻說,禬禜以求之,民之所不能免也,先王與同患焉。因為典禮,置官以掌之,彌亂救災,於是乎在矣。」鄭鍔曰:「所謂盟諸大門之外,詛諸五父之衢」,則盟與詛不同。
作《盟詛》之《載辭》,以敘國之信用,以質邦國之劑信。
〈註〉載辭,為辭而載之於策,《坎》用牲,加書於其上。〈疏〉人多無信,故為要誓之辭,對神要之,使用信,故云「以敘國之信用。」〈訂義〉王昭禹曰:「國之信用,謂王國為載辭以使人信而用之,有先後之序焉。」劉執中曰:「劑謂盟約之載,謂彼不信而渝盟,以負於神,故敘國之信以詛之於神,用以質邦國之劑信,俾明神信其劑而降禍於渝者,則天下無敢持不信以事其君,無敢渝盟以事不信。」鄭鍔曰:「司盟掌盟載之法,詛祝則掌為之辭,其辭則敘述」王國之所信用者,非後王所偽為也。諸侯祖先受先王誓告之詞,書於質劑,傳以為信,固可以為驗也。使為諸侯者歸而求之故府,知夫故事,則無敢不率者。李嘉會曰:「盟詛,帝堯之所去,惟苗民罔中於信則用之。」今詛祝作為載詞,所以輔其信於悠久,而安人心於無所反覆,特不可屢盟,而為長亂之道,必繼以質邦國之劑信者,觀《春秋》之鄭,屢爭盟於上國,慮大國一時之言,或偏徇而難從,必盟載作於王朝,則邦國之要約,乃可質以為信。《易》氏曰:「王者以信待人,故天下不期信而自信」,焉用是歃血之盟與夫渝盟之詛哉?先施於民者,信而已,然後以盟詛輔之。
《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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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右》盟,則以玉敦。〈音對〉《辟盟》,遂役之。
〈註〉敦,器名。將歃血者,先執其器,為眾陳其載辭,使心皆開辟也。役之者傳敦血,授當歃者。〈訂義〉鄭鍔曰:「會同或盟,其不協者用血以為歃,戎右則執其玉敦而開盟載之書,遂充盟事之役,取其勇足以禦侮,使不協者有所畏。《玉府》言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盤盛牛耳而敦以盛血,以玉敦而辟盟者,奉血以告神,乃辟開盟載之書也。」
贊《牛耳桃茢》。
〈註〉屍盟者,割牛耳,取血助為之,及血在敦中,以桃茢拂之,又助之也。耳者,盛以珠盤,屍盟者,執也。〈訂義〉鄭鍔曰:「盟雖歃血必有屍,盟者執牛耳,又用桃與茢以掃去不祥,牛牲至順,用牛耳者,取其順從以聽命也。桃百鬼所畏,而苕茢可以掃除也。」
《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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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寇》,「凡邦之大盟約,涖其盟書而登之於天府;大 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
〈疏〉《大盟約》者,謂王與諸侯因大會同而與盟所有約誓之辭。〈訂義〉易氏曰:「盟約,二事也。約之為信書而已,盟則歃牲焉。大司寇兼言之,則宜兼掌其事。今以盟書為重而不及乎約,以《司約、大史》見之。」鄭鍔曰:「大盟約所以結諸侯之信,司盟掌其書,刑官不親涖之,則人無所畏。涖其盟,要於天地鬼神,乃登而藏於天府,與賢能之書、民榖之數同。大史掌邦之典法,則之貳以待逆者也。」內史掌八枋之法,以詔王制者也。司會掌邦之典法則之貳,以逆治
者也。六官,六卿之長,皆使受盟書之貳,重其事,故藏之也。謹備其失墜,故貳之者眾。王氏曰:「大史、內史、司會皆受其貳而藏之者,各以考事焉,非特備失亡而已。」 黃氏曰:「大史、內史,史官也,受盟約之貳職也。司會六官皆受之,何也?盟所以息爭,不信而後有盟,苟或不可恃而刑不能禁,必至於生事費財,隳體敗德,無」 所不有,故使司會六官俱受其貳,豈徒為有司存藏考覈之事而已哉?故其事屬大司寇。李嘉會曰:「司寇所涖,天府所登,大史、內史、司會,六官所受,皆大盟約也。非大盟約則不若是。」
士師以五戒先後刑罰,毋使罪麗於民。一曰誓,用之 於軍旅。
〈訂義〉鄭鍔曰:「用兵然後有誓,誓者,折之以言,使斷然必信,《湯誓》《泰誓》作於用兵之時是也。」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註〉盟以約辭告神,殺牲歃血,明著其信也。《曲禮》曰:「涖牲曰盟。」〈訂義〉鄭鍔曰:「說者見《春秋》書盟,謂為衰世之事,其說出於《禮記》,所謂盟詛不及三王也。考之《書》載,『苗民罔中於信,以覆詛盟』,則五帝之世已有是事,第苗民覆之,故數之以為罪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非謂不可盟,謂其盟之屢而無信。學者不察,以《周官》太平之書,胡為玉府有珠槃、玉敦之事,戎右有贊牛耳、桃茢之」文,於此又設司盟之官,遂信何休戰國陰謀之說,不考之於《詩》《書》耳。古者結繩足以示信,盟詛雖有而未必用。去古稍遠,淳厚一散,世未嘗皆君子而無小人,皆善良而無嵬瑣,此司盟之官所由設。王昭禹曰:「世之治也,人以心相與,家以誠相示,知畏於神而不敢欺也,知敬於神而不敢慢也。先王因」其有畏敬鬼神之心,而躬信畏以先之,而因以覆詛盟為大戮。至其成俗,則盟邦國之不協焉。萬民之犯命,而詛其不信者,有獄訟者,使之盟詛。彌亂息爭,豈小補哉!
掌《盟載之法》。
〈註〉載,盟辭也。盟者書其辭於策,殺牲取血,加書於上而埋之,謂之載書。《春秋傳》曰:「宋寺人惠牆伊戾坎,用牲加書,為世子痤與楚客盟。」〈訂義〉《易》氏曰:「以法行之,謂之盟載之法盟而加之以約,又謂之盟約之載。」
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及其禮儀。
〈註〉「有疑」不協也。〈訂義〉鄭鍔曰:「此謂合諸侯而盟,將與之有所作為,而未知其心之同否,此所以有疑必有會同,會同必有盟,盟則司盟掌其法與禮儀焉,
北面詔明神。」
〈註〉《明神》,神之明察者,謂日月山川也。覲禮加方明於壇上,所以依之也。詔之者,讀其載書以告之也。〈訂義〉鄭鍔曰:「神之明者,吉凶禍福必審神向幽,以神為幽而南面,人將告幽,故北面也。詔之者,使神察背盟之人是誅是殛也。」王昭禹曰:「幽則質諸神,而盟者神之所為也。明則盡諸人而約者人之所為也。盟諸神、約諸人,所以結信之道。」
《既盟》則貳之。
〈訂義〉鄭鍔曰:「『《左傳》襄十一年載亳盟之文,甚悉而可考,已盟則司盟藏其貳』,蓋諸侯各受其盟誓之詞,而此有副貳以為異日之證。王昭禹曰:『其正則藏於天府,司盟則藏其貳也』。大司寇曰:『太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則藏其貳者非特司盟而已。」
盟萬民之犯命者詛其不信者亦如之。
〈訂義〉鄭鍔曰:「此謂合萬民而盟,民有犯禁令者,既待之以刑矣,又慮其敢效而為之者,於是盟其犯分之人,蓋與共盟,戒以無或如彼犯命者所為也。《左傳》魯人盟臧紇曰:『無或如臧紇犯門斬關以出』。是其類也。萬民有不信者,謂向已結言而今背之,無復信義,則與眾共詛之詛者。」之以言,欲使背信之人必蒙其禍也。盟與詛異。盟者,戒其未然;詛者,懲其已往。《左傳》「鄭伯使卒出豭豚,行出雞犬,以詛射潁考叔」者,謂已射之後,故追詛之也。盟詛雖異禮儀,皆北面以詔明神,故曰「亦如之。」黃氏曰:「『犯命不信,皆當刑』。鄭引臧紇斬關,罪當連坐,而眾不可施刑,故乃盟。」臧紇氏又引「詛射潁考叔」者,射考叔當坐,而子都譎以避罪。雖使文而情不然,故詛之獄訟,覆情匿詐,無質證不可推究者多矣。雀角鼠牙,非召公之明,安能聽之?是故株連則恐其枉,故為盟詛以止之。《詩》蘇公刺暴公之語曰:「出此三物,以詛爾斯。」是蓋恥格之風猶在,不敢自欺其心,敬畏昭明,故有事可行也。苗民罔中於信,以覆詛盟,則以亂濟亂而已。左丘明論鄭事曰:「政以正民,刑以止邪,邪而詛之,將何益哉?反諸本之謂也。」王昭禹曰:「邦國有疑,會同掌其盟約之。載者,貴者之盟也。盟萬民之犯命者。詛其不信者,亦如之。賤
者之盟也
凡民之有約劑者,其貳在《司盟》。
〈訂義〉鄭鍔曰:「凡民之有約劑,書於丹圖,司約掌之,此則藏其貳以備遺失。」
《有獄訟者》,則使之盟詛。
〈訂義〉《鄭鍔》曰:「有約劑而不信,至於獄訟者使之詛盟,則中有所愧者不敢聽,而獄訟自息矣。此乃省刑獄之術。」
凡盟詛,各以其地域之眾庶共其牲而致焉。既盟,則 為司盟共祈酒脯。
〈訂義〉鄭鍔曰:「民有盟詛,則鄰里當共其牲,既使眾庶共質之,而鄰里共牲之人必能詰責之者,彼將知愧而自悔也。已盟,又與司盟共酒脯以祈神,祈其盟之必驗也。神之小者用酒脯,故祭侯之禮以酒脯醢也。考《經》之所載,竊疑周家之於獄訟者,先使之盟詛已訖,乃使之入矢鉤金,既入金矢,乃為之受理而聽之。然則」刑措之術本諸此乎。
條狼氏:掌執鞭。凡誓,執鞭以趨於前,且命之。誓僕右 曰「殺」,誓馭曰「車轘」,誓大夫曰「敢不關」,鞭五百,誓師曰 「三百」,誓邦之大史曰「殺」,誓小史曰「墨。」
〈疏〉誓自有大官。若《月令》田獵,司徒北面以誓之。誓時,此條狼氏為之大言,使眾聞知,故云「且命之。」
《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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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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誥、誓,謹也。
〈註〉皆所以約勤謹戒眾。〈疏〉皆謹敕也。以大義諭眾謂之「誥。」集將士而戒之曰「誓。」《尚書》「誥誓」之類是也。
矢,誓也。
〈註〉《相約誓》。
《劉熙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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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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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屬也,以善惡之詞相屬者也。詛,阻也,使人行事,阻 限於言也。盟,明也,告其事於神明也。誓,制也,以拘制 之也。
盟誓部總論
編輯《詩經》。
《小雅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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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屢盟」,亂是用長。
〈傳〉凡國有疑,會同,則用盟而相要也。〈箋〉雲「屢,數也。」盟之所以數者,由世衰亂,多相背違,時見曰會,殷見曰同,非此時而盟,謂之數。〈朱註〉《屢》,數也。盟邦國有疑,則殺牲歃血,告神以相要束也。言君子不能已亂,而屢盟以相要,則亂是用長矣。
春秋四傳
編輯《隱公元年盟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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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按公羊邾字下有婁字穀梁蔑作昧〉
〈大全〉此《私盟》之始。
《左傳》:「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盟。」
《公羊傳》:「及者何?與也。會及暨,皆與也。曷為或言會,或 言及,或言暨?會猶最也。及猶汲汲也。暨猶暨暨也。及, 我欲之暨,不得已也。儀父者何?邾婁之君也。何以名? 字也?曷為稱字?褒之也。曷為褒之?為其與公盟也。與 公盟者眾矣,曷為獨褒乎?此因其可褒而褒之。此其 為可褒奈何?漸進也。昧者何?地期也。」
〈註〉凡書盟者,惡之也。為其約誓大甚朋黨深,背之生患,禍重。「胥命於蒲,善近正」是也。君大夫盟例日,惡不信也。此月者,隱推讓以立邾婁,慕義而來相親信,故為小信辭也。大信者,時柯之盟是也。
《穀梁傳》「及者何?內為志焉爾。儀,字也。父猶傅也,男子 之美稱也。」其不言邾子何也?邾之上古微,未爵命於 周也。不日,其盟渝也。
〈註〉日者,所以謹信盟變,故不日。〈大全〉永嘉呂氏曰:「其盟渝,謂七年伐邾也。」
昧,地名也。
《胡傳》:「我所欲曰及。」
〈大全〉張氏曰:「凡會盟侵伐,內為主,書及。」夫結好息民,固有國之當然,而殺牲要神,則非為人上者相與講信修睦之道,故書「公及」以譏之。
《春秋》大義,公天下以講信修睦為事,而刑牲歃血,要 質鬼神,則非所貴也,故盟有弗獲已者。
〈大全〉汪氏曰:「諸侯相仇怨,不得已而為盟以釋之,
而汲汲欲焉,惡隱公之私也。或言褒其首,與公盟而 書字,失之矣。」
《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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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九月,及宋人盟於宿。
〈大全〉此《參盟》之始。
《公羊傳》:「孰及之?內之微者也。」
〈註〉微者,謂士也。微者,盟例,時不能專,故責略之。〈疏〉《春秋》之例,「若尊者之盟,則大信時,小信月,不信日
見其責也。若其微者,不問信與不信,皆書時以略之。
《糓梁傳》「及者何?內卑者也。宋人」,外卑者也。卑者之盟 不日。
《胡傳》:內稱及外稱人,皆微者,其地以國,宿亦與焉。微 者,盟會不志於《春秋》,此其志者,有宿國之君也。凡書 盟者惡之。或曰:「《周官》有司盟掌盟載之法,詛祝作其 詞,玉府共其器,戎右役其事,大史藏其約。」蘇公亦曰: 「出此三物,以詛爾斯。」夫盟以結信,出於人情,先王猶 不禁也,而謂凡書盟者惡之,可乎?曰:盟以結信,非先 王所欲而不禁,逮德下衰,欲禁之而不克也。《春秋》之 時,會而歃血,其載果掌於司盟,猶不以為善也,又況 私相要誓,慢鬼神,犯刑政,以成傾危之習哉?今魯既 及儀父,宋人盟矣,尋自叛之信安在乎?故知凡書「盟」 者,惡之也。
〈大全〉朱子曰:「盟詛畢竟非君子之所為,故曰:『君子屢盟,亂是用長』。將欲變之,非去盟崇信,俗不可得而善也。」
《二年周鄭交質》
編輯
《左傳》:君子曰:「信不由衷,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 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 蘩薀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 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 又焉用質。
〈註〉通言「盟約」,彼此之情,故言「二國。」
《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洞酌》,昭忠信也。
《三年盟石門》
編輯
《春秋》:「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於石門。」
〈大全〉此外諸侯特相盟之始。程子曰:「天下無王,諸侯不守信義,數相盟誓,所以長亂也。故外諸侯盟,來告者則書之。」
《胡傳》:「外盟會,常事也,何以書?在春秋之亂世,常事也, 於聖人之王法則非常也。有虞氏未施信於民而民 信,夏后氏未施敬於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畔, 周人作會而民始疑。子曰:『大道之行與三代之英丘 未之逮也,而有志焉。諸侯會盟來告,則書而弗削者, 其諸以是為非常典,而有志於天下為公之世乎?故』」 凡書「盟」者,惡之也。
《六年盟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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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於艾。」
〈大全〉此「齊、《魯交盟》」之始。
《八年盟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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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於瓦屋。」
〈大全〉此《參盟》之始。
《糓梁傳》:「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諸侯之參盟於是始, 故謹而日之也。」
〈註〉世道交喪,盟詛滋彰,非可以經世軌訓。故存日以記惡,蓋《春秋》之始也。
《誥誓》不及五帝。
〈註〉誥誓《尚書》「六誓」七誥,是其遺文。五帝之世,道化淳備,不須誥誓而信自著。
盟詛不及《三王》,交質子不及《二伯》。
《胡傳》:「大道隱而家天下,然後有誥誓;忠信薄而人心 疑,然後有詛盟。詛盟煩而約劑亂,然後有交質子。至 是傾危之俗成,民不立矣。《春秋》革薄從忠,於參盟,書 日謹其始也。」
〈大全〉陳氏曰:「有《參盟》,然後有《主盟》矣。」
《周官》設司盟,掌盟載之法。凡邦國有疑,則請盟於會 同,聽命於天子,亦聖人待衰世之意爾。德又下衰,諸 侯放恣,其屢盟也不待會同,其私約也不由天子,口 血未乾而渝盟者有矣。其未至於交質,子猶有不信 者焉。《春秋》謹參盟,善胥命,美蕭魚之會,以信待人而 不疑也。蓋有志於天下為公之世,凡此類亦變周制 矣。
《盟浮來》
編輯
《春秋》,「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於浮來。」〈按公羊作包來〉
〈大全〉《程子》曰:「鄰國之交,講信修睦可也,安用盟為公屈己與臣盟,義非安也。」
《胡傳》:「莒,小國人微者,而公與之盟,故特言『及』」,以譏失 禮,且明非大夫之罪也。
《桓公三年胥命》
編輯
《春秋》:「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
〈註〉《申約》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
《左傳》:「胥命於蒲,不盟也。」
《公羊傳》:「胥命者何?相命也。」
〈註〉胥,相也。時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
「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結 言而退。
〈註〉善其近正,似於古而不相背,故書以撥亂也。
《糓梁傳》:「胥之為言,猶相也。相命而信諭,結言而退,以 是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齊侯命衛侯也。
《胡傳》:「人愛其情,私相疑貳,以成傾危之俗,其所由來 漸矣。有能相命而信諭,豈不獨為近正乎?故特起《胥 命》之文,於此有取焉。聖人以信易生,重桓王之失,信 去則民不立矣。故荀卿言《春秋》善《胥命》。」
〈大全〉高氏曰:《胥命》者,相推為牧伯也。諸侯之變,始於齊、衛胥命,而終於吳、晉爭盟。自爭盟,觀《胥命》所謂「彼善於此也。」朱子曰:「說亦有理。」
《十有一年盟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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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柔會宋公、陳侯、蔡叔盟於折。」
〈大全〉杜氏曰:「柔,魯大夫,未賜族。」永嘉呂氏曰:「以大夫與諸侯盟,此不待貶絕而自見者也。內大夫與諸侯盟,自柔始。」家氏曰:「以大夫盟諸侯,強國行之則為伉,弱國行之則為僭。末流之弊,大夫因是而外交強國,以脅制君,此其權輿也。」
《莊公九年盟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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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及齊大夫盟於蔇。」〈按公穀作暨〉
《公羊傳》「公曷為與大夫盟?齊無君也。然則何以不名? 為其諱與大夫盟也,使若眾然。」
〈註〉鄰國之臣,猶吾臣也。君之於臣,當告從命行,而反歃血約誓,故諱。使若悉得齊諸大夫約束之者愈也。
《十有九年盟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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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 《糓梁傳》:「媵,淺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辟要盟也。」
〈註〉魯實使公子結要二國之盟,欲自託於大國,未審得盟與不,故以「媵婦」為名。得盟則盟,不則止,此行有辭也。
何以見其辟?要盟也。媵,禮之輕者也。盟,國之重也。以 輕事遂乎國,重無說。
〈註〉以輕遂重,無他異說,故知辟要盟耳。
其曰「陳人之婦」,略之也;其不日數渝,惡之也。
《二十有七年盟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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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於幽 《糓梁傳》:「桓盟不日,信之也。衣裳之會十有一,未嘗有 歃血之盟也,信厚也。」
《僖公三年友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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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冬,公子友如齊蒞盟。 《公羊傳》:「蒞盟者何?往盟乎彼也。」
〈註〉猶曰「往盟於齊。」蒞,臨也。時齊國都,盟主,國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魯,故言「蒞」以見王義,使若王者遣使臨諸侯,盟飭法度。
其言「來盟」者何?來盟於我也。
〈註〉此亦因魯都以見王義,使若來之京師盟,白事於王。不加蒞者,來就魯,魯已尊矣。
《糓梁傳》「蒞者,位也。」
〈註〉《傅例》曰:「蒞,位也。內之前定之盟謂之蒞,外之前定之盟謂之來。」盟誓之言素定,今但往其位而盟,
其不日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不言其人,亦 以國與之也。
《五年盟首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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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秋八月,諸侯盟於首止。」〈公穀作首戴〉鄭伯逃歸不盟。 《公羊傳》:「諸侯何以不序?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 也。」其言逃歸不盟者何?不可使盟也。
〈註〉時鄭伯內欲與楚,外依古不盟為解。安居會上,不肯從桓公盟,故後言「不盟。」
不可使盟,則其言「逃歸何?」魯子曰:「蓋不以寡犯眾也。」 《糓梁傳》無中事,而復舉諸侯,何也?尊王世子而不敢 與盟也。尊則其不敢與盟,何也?盟者不相信也,故謹 信也。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桓諸侯也,不能朝 天子,是不臣也。王世子子也,塊然受諸侯之尊,己而 立乎其位,是不子也。桓不臣,王世子不子,則其所善 焉,何也?是則變之正也。天子微,諸侯不享覲桓,控大 國,扶小國,統諸侯,不能以朝天子,亦不敢致天王尊 王世子於首戴,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含王命 會齊桓,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受之可乎?是亦 變之正也。天子微,諸侯不享覲,世子受諸侯之尊己 而天王尊矣,世子受之可也。
《八年盟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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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曹伯、 陳世子款盟於洮。鄭伯乞盟。」
《公羊傳》:「乞盟者何?處其所而請與也。其處其所而請 與奈何?蓋酌之也。」
〈註〉酌,挹也。時鄭伯欲與楚,不肯自來盟處,其國遣使挹取其血,而請與之約束,無汲汲慕中國之心,故抑之,使若叩頭乞盟者也。不錄使者,方抑鄭伯使若自來也。不盟不為大惡者,古者不盟也。
《糓梁傳》以向之逃歸乞之也。
〈註〉向謂五年逃首戴之盟,齊桓為兵車之會,於此乃震服,懼不得盟,故乞得與之。不錄使者,使若鄭伯自來,所以抑一人之惡,申眾人之善
乞者,重辭也,重是盟也。乞者,處其所而請與也,蓋汋之也。
〈註〉汋血而與之。
《九年盟葵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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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九月戊辰,諸侯盟於葵丘。」
《公羊傳》: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爾?貫澤 之會,桓公有憂中國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黃人也。 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震之者何?猶曰 「振振然。」矜之者何?猶曰「莫若我也。」
《糓梁傳》: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為見天子之禁, 故備之也。葵丘之盟,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上,壹 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訖糴。」
〈註〉訖,止也,謂貯粟。
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
《胡傳》:「葵丘之盟,美之大者也。諸侯咸喻乎桓之志,束 牲載書而不歃血,是故會盟同地而再言《葵丘》,美之 也。觀《孟子》所載初命之辭,則知桓公翼戴襄王之事 信矣。」
《文公二年及晉處父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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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月,乙巳,及晉處父盟。
〈註〉《因朝而盟》始此。
《公羊傳》:「此晉陽處父也,何以不氏?諱與大夫盟也。」
〈註〉諱去氏者,使若得其君,如經言「邾婁儀父」矣。不地者,起公就於晉也。日者,起公盟也。俱沒公,齊高徯不使若君,處父使若君者,親就其國,恥不得其君,故使若得其君也。如晉不書不致者,深諱之。
《糓梁傳》不言公,處父伉也,為公諱也。何以知其與公 盟?以其日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晉?所恥也。出不書,反 不致也。
《盟垂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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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夏六月,公孫敖會宋公、陳侯、鄭伯、晉士縠盟於 垂隴。」
〈大全〉蜀杜氏曰:「《春秋》盟會,未有外大夫別會於諸侯者。垂隴之會,譏政在於大夫也。桓、文之伯,或盟王人,或致天子,是天子受制於諸侯也,《春秋》不與之,故書『王人以先諸侯。晉襄紹伯致諸侯,而大夫會之,是諸侯受制於大夫也,《春秋》亦不與之,故序諸侯以先士縠』。」陳氏曰:「大夫而敵諸侯,於是始,晉遂以大夫主諸侯也。」然士縠主盟,曷為序諸侯之下,《春秋》不以大夫主盟也。故訖於宋,不以大夫主盟。
《七年盟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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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於扈,公孫敖如莒 蒞盟。」 《公羊傳》:「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 失序奈何?諸侯不可使與公盟,眣晉大夫使與公盟 也。」
〈註〉以目通指曰《眣》。
《糓梁傳》其曰「諸侯」,略之也,蒞位也。其曰「位」何也?前定 也。其不日,前定之盟不日也。
《十有六年會陽穀齊侯弗及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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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穀,齊侯弗及盟。 《公羊傳》其言弗及盟何?不見與盟也。
《宣公七年孫良夫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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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
《糓梁傳》:「來盟,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不言其人, 亦以國與之。不日。」
《成公二年盟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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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丙申,「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 人、邾人、薛人、鄫人盟於蜀。」
《糓梁傳》:楚其稱人何也?於是而後公得其所也。會與 盟同月,則地會不地盟,不同月,則地會地盟。此其地 會、地盟何也?以公得其所,申其事也。
〈註〉「公得其所」,謂「楚。」稱「人。」「申其事」,謂地會、地盟。
今之屈,向之驕也。
《三年及荀庚孫良夫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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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衛侯使孫良夫 來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孫良夫盟。」
〈註〉「聘而遂盟之」,於是始。
《公羊傳》:「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尋舊盟也。」
〈註〉尋猶尋繹也。以不舉重連聘而言之,知尋繹舊故。約,誓也。書者,惡之。《詩》曰:「君子屢盟,亂是用長。」二國既修禮相聘,不能相親信,反復相疑,故舉聘以非之。
《糓梁傳》:「其日,公也,來聘而求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 也。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也。不言求,兩欲之也。」 《胡傳》:劉敞曰:「諸侯有聘無盟。聘,禮也;盟,非禮也。庚與 良夫不務引其君當道而生事,專命為非禮,不信以 干先王之典,故不繫於國,以見其遂事之辱,非人臣 之操。」此說然也。其言「及」者,公與之盟而不言公,見二 卿之抗也。盟者,《春秋》所惡,於惡之中又有惡焉者,此類是也。
〈大全〉番陽萬氏曰:「聘者固出於其君之命,而及盟則出於其臣之私也。況夫大夫之於諸侯,五等之君皆其君也;諸侯之於大夫,列國之臣皆其臣也。今也列國之臣忘其分之卑而盟五等之君,五等之君屈其分之尊而盟列國之臣,豈非一時之大夫?既不知自有其君而專盟於外,則不知有列國之君而敢於與之同盟也乎?」
《襄公三年盟雞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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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子、邾子、 齊世子光。己未,同盟於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戊寅, 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
《公羊傳》:「其言如會何?後會也。」
〈註〉不直言「會盟」者,時諸侯不親與袁僑盟,又下方殊及之。
「曷為殊及陳、袁僑?」為其與袁僑盟也。
〈註〉陳、鄭、楚之與國。陳侯有慕中國之心,有疾,使大夫會諸侯,欲附疏,不復備責,遂與之盟,共結和親,故殊之,起主為與袁僑盟也。復出陳者,喜得陳國也。不重出,地,有諸侯在臣擊君,故因上地。
《糓梁傳》:「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如會,外乎會也,於會 受命也。及,以及與之也。」
〈註〉諸侯在會,而大夫又盟,是大夫執國之權,亢君之禮。陳君不會,袁僑受使來盟,袁僑之盟,得其義也。通言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則無以表袁僑之得禮,故再言「及」,明獨與袁僑不與諸侯之大夫。
諸侯以為可與則與之,不可與則釋之。諸侯盟,又大 夫相與私盟,是大夫張也。故雞澤之會,諸侯始失正 矣。大夫執國權,曰「袁僑」,異之也。
〈註〉不但總言「及諸侯之大夫」,而復別言「袁僑」者,是異袁僑之得禮。
《胡傳》「同盟,或以為有三例,一則王臣預盟而書同,二 則諸侯同欲而書同,三則惡其反覆而書同。夫惡其 反覆與諸侯同欲而書同信矣。王臣預盟而書同義, 則未安。盟於女粟及蘇子也而不書同;盟於洮、於翟 泉,會王人也,而不書同。然則此三盟者,正所謂諸侯 同欲而書同盟也。其同欲奈何?同病楚也,王臣將命」, 必惇信明義,而後可以表正乎天下;諸侯守邦,必尊 主奉法,而後可以保其社稷。今王臣下與諸侯約誓, 諸侯亦敢上與王臣要言,斯大亂之道也,則亦不待 書《同盟》而罪自見矣。
《十有六年穀梁大夫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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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子、邾子、薛伯、 杞伯、小邾子於溴梁。戊寅,大夫盟。」
《公羊傳》:諸侯皆在是,其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也。何 言乎信在大夫?遍刺天下之大夫也。曷為遍刺天下 之大夫?君若贅旒然。
《穀梁傳》:「溴梁之會,諸侯失正矣。諸侯會而曰大夫盟, 正在大夫也。諸侯在而不曰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 也。」
《昭公十有三年同盟平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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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 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平丘。八月甲戌,同 盟於平丘。公不與盟。晉人執季孫意如以歸。」
《公羊傳》:「公不與盟者何?公不見與盟也。」
〈註〉時晉主會,疑公如楚,不肯與公盟,故諱使若公自不肯與盟。
公不見與盟。大夫執。何以致會?不恥也。曷為不恥?諸 侯遂亂,反陳、蔡,君子不恥,不與焉。
《糓梁傳》「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公不與盟者,可以與 而不與,譏在公也。其日,善是盟也。」
〈註〉公不與盟,當從外盟不日。今日之善其會盟,因楚有難,而反陳、蔡之君。
《胡傳》:「按《左氏》,晉將尋盟,齊人不可。叔向曰:『諸侯有間 矣,不可以不示眾』。辛未,治兵,建而不斾。壬申,復斾。諸 侯畏之。辭諸魯曰:『寡君有甲車四千乘在,雖以無道 行之,猶必可畏。牛雖瘠,僨於豚上,其畏不死。南蒯、子 仲之憂,庸可棄乎?若奉晉之眾,間其二憂,何求而弗 克?請君無勤』。」魯人聽命。甲戌,同盟於平丘。其書同盟 者,劉子與盟同懼楚也。會與盟同地,再書「平丘」者,書 之重詞之複,其中必有美惡焉,見行事之深切著明, 故詞繁而不殺也。是盟蓋或善之而以為惡,何哉?盟 雖衰世之事,然有定人道之大倫者矣;有備天子之 明禁者矣;有束牲不歃,相命而信自喻者矣;有納斥 候,禁侵掠,誠格而不復叛者矣。其次猶以載書詞命 相爭,約於大神而不敢越者,則未聞主盟中國,奉承 齊犧,而矜其威力,恐迫諸侯。又信蠻夷之訴,絕兄弟 之歡,求逞私憤,間其憂疑。如此盟者,流及戰國,強眾 相誇,恫疑恐喝,恣行陵暴,死者十九。積習所致,有自 來矣。《春秋》,禮義之大宗也。曾是以為善乎。詞繁而不
殺,則惡其競力不道,「為後世鑒也冊府元龜
編輯《盟會》
編輯
傳稱「誥誓不及五帝盟詛不及三王」自周室東遷諸 侯力政彊陵弱大侵小由是坎牲歃血之事作矣。若 夫稱之以先代要之以明神形於載書以著其信誓 及後世以圖其終固宜守之而勿渝奉之而可久其 或假璧易田乃成於詐援捧盤執耳或至於紛紜可 尋可寒逮乎!長亂是糾是殛垂之空言自非仗仁義 之名,保丹青之誓,恤病討貳,以存亡國而討不睦;勤 王尊主,以翼天子而訓諸侯。苟異於斯,亦鮮以濟。
葉時禮經會元
編輯《詛盟》
編輯
《糓梁子》曰:「誥誓不及五帝,盟詛不及三王。」愚謂五帝 非無詛盟也,而後之誥誓則不及五帝之時;三王非 無詛盟也,而後之盟詛則不及三王之時。蓋虞氏未 施信而民信,夏后氏未施敬而民敬,商人作誓而民 始叛,周人作會而民始疑。商人且爾,他可知也。故曰: 誥誓不及五帝。蚩尤惟始作亂,苗民弗用靈,民興胥 漸,泯泯棼棼,罔中信以覆,詛盟,苗民且爾,他可知也。 故曰:「詛盟不及三王。」今《周官》有詛祝、有司盟,先正、橫 渠亦嘗疑之,以為王法不行,人無所取直,故要之於 神,決非周公之意。亦不可以此病周公之法,又不可 以此病《周禮》。夫既不以盟詛病周公之意,而又曰不 可以此病周公之法,蓋周公立法,非為當時慮,為後 世慮也。周公知時變之不可回,人情之不可遏,故事 為之制,曲為之防,如韁馬隄川,庶其無奔踶濫溢之 患。雖其奔踶濫溢,有不可遏,不猶愈於壞隄徹韁乎? 《詩》云:「侯詛侯祝,靡屆靡究。君子屢盟,亂是用長。」周公 逆知後之必至此也,是故詛祝有官,掌作盟詛之載 辭,以敘國之信用,以質邦國之劑信。《司盟》有官,掌盟 載之法,與盟約之禮儀。邦國之有疑會同者,則北面 詔明神,盟萬民之犯命者,詛其不信者,有獄訟者,使 之盟詛焉。夫所以盟詛者,獄訟一也;有疑會同二也; 萬民犯命不信三也。有是三事而盟詛焉,則詔之於 明神,歃之於牲血,祈之以酒脯,約之以載辭,亦期於 相信而已。故詛祝盟詛之辭,亦惟敘信用爾,曰「質劑 信爾」,此所以先結其信於未叛之前也。既盟詛矣,而 又有不信者,則司約如所掌。若有訟者,則珥而辟藏, 其不信者服墨刑。若大亂,則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殺 也。又以太史所掌邦國官府都鄙辨法者考焉,不信 者刑之,六官之所登。若約劑亂則辟法,不信者刑之 也。此所以繼施其刑於不信之後也。豈有王法不行, 人無所處置,而姑一聽之神邪?且以詛祝一官,固為 禮官之屬,而在大史之前;司盟一職,是為刑官之屬, 而繼於司約之後。是其始焉之不信者固有盟,終焉 之不信則有刑也。不然,則《大司寇》「凡大盟約,涖其盟 書,登於天府。」以司寇而涖盟特,以天府而藏盟書,亦 已重矣,又何以使太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 而藏之?何邪?昔展禽有言曰:「周公、太公股肱王室,成 王勞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太 史職之。」周公、太公固無待於盟載,然後人必以盟而 為據,則人心之賴盟者亦固矣。迨至春秋之時,斯盟 替矣。《春秋》之作,始於隱公元年,所書未遑他事,首之 以「邾」之盟,繼之以宋之盟。自時厥後,有書來盟,有書 涖盟,有書同盟。然盟墨牲血之未乾,使聘邦交之未 反,而相侵相伐之兵已環四境。是盟也,果有信用之 敘,果有劑信之質否乎?觀《周禮》之「司盟」,而知世變之 猶可防;觀《春秋》之書「盟」,而嘆世變之不可遏。故嘗謂 周公立法為衰世慮,而孔子作《春秋》,亦所以救《周禮》 之壞而拯世道之窮,不獨詛盟一事為然也。田制壞, 而《春秋》以「稅畝」「田賦」書;「軍賦壤」,而《春秋》以「丘甲」「三軍」 書;「三日之役不均」,而《春秋》以「城築」書;「九伐之法不正」, 而《春秋》以「侵伐」書;「講武之田不時」,而《春秋》以「大蒐」、「大 閱」書;「救荒之政不施」,而《春秋》以大饑、請糴書。宗伯之 賓禮廢,而《春秋》有「來朝」、「來聘」之書;司徒之封疆廢,而 《春秋》有「歸田」、「易田」之書。太史之告朔不頒,而《春秋》書 「不視朔」;司烜之火禁不脩,而《春秋》書「宣榭火。」保章失 其官,而《春秋》書日食;書星孛。職方失其官,而《春秋》書 彭城;書虎牢。員丘之祝不典,而《春秋》以卜郊;書以猶 望書。廟祧之序不明,而《春秋》以立宮書;以躋祀書;婚 姻之禮失,而《春秋》書曰「夫人於齊」,曰「季姬歸鄫。」貢獻 之禮失,而《春秋》書曰「家父求車,毛伯求金。」典命之職 不脩,而《春秋》書曰「天王使來錫命。」天府之藏不謹,而 《春秋》書曰「盜竊寶玉大弓。」此類實繁,未易殫舉。無非 以權衡一字之微,而救禮經三百之壞也。周公慮後 世之深,於是乎詳「曲防」之制。孔子救後世之力,於是 乎嚴「直筆」之書。世道盛衰,實賴二聖人先後為之維 持也。不然,孔子何拳拳於周公之夢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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