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97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九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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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七卷目錄

 給諫部名臣列傳五

  明一

  耿通       陳諤

  夏時       黃驥

  曹凱       張固

  劉煒       張寧

  毛弘       丘弘

  李森       魏元

  王瑞       李俊

  盧瑀       秦昇

  童柷       吳世忠

  王徽       王淵

  朱寬       李翔

  李鈞       葉紳

  屈伸       方向

  繆樗       龐泮

  呂獻       張弘至

  胡易       湯禮敬

  何紹正      許天錫

  周鑰       郗夔

  周璽

官常典第三百九十七卷

給諫部名臣列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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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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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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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通,齊東人。洪武中領鄉薦,授襄陽教 授。永樂初,擢刑科給事中,歷左、右給事。剛直敢言,嘗 劾都御史陳瑛、御史袁綱、覃珩等,朋比為蒙蔽,搆陷 無辜。綱、珩已下獄,瑛長官,不宜獨宥。又言驍騎諸衛 倉壞,工部侍郎陳壽不預修,糧至無所受,多損耗病 民;工部尚書宋禮不卹下匠,役滿不即遣歸,多至失」 所,瑛等皆被鑴責。當是時,給事中敢言者,通與陳諤, 舉朝憚其風采。久之,擢大理寺右丞。帝北巡,太子監 國。漢王謀奪嫡,陰結帝左右為讒間。駕還,宮僚多得 罪者,數以事怒。太子所行事,率多更置。通從容諫帝: 「太子事無大過誤,可無更也。」數言之,帝怒,未有以發。 十年秋,有言通受請託故出人罪者。帝震怒,命都察 院會文武大臣鞫之午門,曰:「必殺通無赦。」群臣如旨, 通罪當斬。帝曰:「失出細故耳。通為東宮關說,壞祖法, 離間我父子,不可恕,其寘之極刑。」廷臣不敢爭。寺丞 馬麟與通同罪,而帝獨赦勿問。通竟論姦黨,磔死。

陳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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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耿通傳》:「『陳諤,字克忠,番禺人。永樂中,以鄉 舉入太學,授刑科給事中。遇事剛果,彈劾無所避。每 奏事,大聲如鐘,帝令餓之數日,奏對如故,曰:是天生 也』。每見呼為大聲秀才。嘗言事忤旨,命坎瘞奉天門, 露其首,七日不死,赦出還職。尋率同列奏事,復忤旨, 罰修象房。同事者先畢工,降職去。諤貧不能雇役,乃」 躬自操作。適駕至,問為誰,諤前匐伏,具道所以。帝憐 之,命復官,搏擊愈力。十一年奉使雲南還,命署通政 司事。逾年,署應天府。歷署刑部、鴻臚、工部,所至能其 官。十六年擢順天府尹,政嚴鷙,執政忌之。出為湖廣 按察使。閱三載,改山西,坐事落職。仁宗即位,遇赦,當 還故官。帝以諤前在湖廣,頗摭楚王細故,乃曰:「諤小 人也,不宜玷方面。」謫海鹽知縣,遷荊王長史,為王府 所厭苦。宣德三年遷鎮江府同知,致仕歸,卒。諤剛介 敢言,屢瀕於死。然性詼譎,當被瘞時,嘆息謂其人曰: 「吾不意今日乃死於大甕。」問其故,曰:「咄嗟而不知耶? 朝廷瘞人,當以甕,令速死耳。」瘞者如其言,遂得屈伸 不死雲。

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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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時字以正,錢塘人。永樂十六年進士。 授戶科給事中。洪熙元年,議改鈔法,時力言其擾市 肆,無裨國用,疏留中。鈔果大沮,民多犯禁,議竟寢。帝 思時言,命侍皇太子祀孝陵,所過有災傷,輒白太子 發粟以賑。留署南京戶科,宣德初,一日三上封事,稱 旨,命署尚寶司,兼理吏、禮、兵、刑四科,視七篆無留事。」 命覈後湖、黃冊,陳便宜十四事。邳、徐、濟寧、臨清、武清 旱,以時請,遣官賑之。尋擢江西僉事。正統三年,時奏: 「今守令多刻刑無辜,傷和干紀。乞令御史、按察司官 遍閱罪囚,釋冤滯,逮按枉法官吏。」從之。遷參議,奏恤 民六事。多議行,大臣交薦,超擢廣西左布政使。前後 所上又十餘疏,雖不盡用,天下壯其敢言。年未七十, 致仕歸,卒。其為僉事時,進知州柯暹所撰《教民條約》

及《均徭冊式》刊為令,人皆便之。生平廉潔好義。親歿
考證
廬墓有異徵。歿而鄉人祀之,名其祠曰「孝廉。」

黃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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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弋謙傳》:「黃驥,全州人。洪武中中鄉舉,為沙 縣教諭。永樂時,擢禮科給事中,嘗三使西域。仁宗初, 上疏言:西域貢使,多商人假託,無賴小人投為從者, 乘驛傳役人,運貢物至京師,賞賚優厚。番人慕利,貢 無虛月,致軍民失業妨農。比其使還,多齎貨物,車運 至百餘輛。丁男不足,役及婦女。所至辱驛官,鞭夫隸, 無敢與較者。乞敕陝西行都司,惟哈密諸國王遣使 入貢者,許令來京,止正副使得乘驛馬,陝人庶少甦。 至西域碙砂、梧桐鹼之類,皆無益國用,惟馬切邊需, 其餘一切勿受,則來者自稀,浮費益省。」帝以示尚書 呂震,且讓之曰:「驥嘗奉使,悉西事。卿西人顧不悉耶? 驥言是,其即議行。」後遷右通政,與李錡、羅汝敬撫諭 交趾,不辱使命。還,尋卒。

曹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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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凱字宗元,益都人。正統十年進士。授 刑科給事中。磊落多壯節。英宗北征,諫甚力。且曰:『今 日之勢,大異澶淵。彼文武忠勇,士馬勁悍。今中貴竊 權,人心玩愒,此輩不惟以陛下為孤注,即懷愍徽欽, 亦何暇恤』?帝不從,乘輿果陷。凱慟哭竟日,聲徹禁庭, 與王竑共擊馬順至死。景泰中,遷左給事中。林聰劾」 何文淵周旋,詔宥之。凱上殿力諍,二人遂下吏。時令 輸豆得補官,凱爭曰:「近例輸豆四千石以上授指揮。 彼受祿十餘年,費已償矣,乃令之世襲。是以生民膏 血,養無功子孫,而彼取息長無窮也。有功者必相謂 曰:『吾以捐軀獲此,彼以輸豆亦獲此』。是朝廷以我軀 命等於荏菽,其誰不解體!乞自今惟令帶俸,不得任 事。傳襲文職,則止原籍帶俸。」帝以為然,命已授者如 故,未授者悉如凱議。福建巡按許仕達與侍郎薛希 璉相訐,命凱往勘,得其實以聞。用薦,擢浙江右參政。 時諸衛武職役軍,辦納月錢至四千五百餘,人以凱 言禁止。鎮守都督李信擅募民為軍,糜餉萬餘石。凱 劾奏之。信雖獲宥,諸助信募軍者咸獲罪。在浙數年, 聲甚著。初,凱為給事,嘗劾武清侯石亨。亨得志,修前 憾。遂謫凱衛經歷。卒。

張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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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固字公正,新喻人,宣德八年進士。正 統初,授刑科給事中,改吏科,進都給事中,奉命撫裕 州流民。景泰改元,遷大理右少卿,鎮守四川建昌,有 政績,三年還理寺事。山東盜起,遣固督捕。霖潦災,流 人載道,固盡心賑卹,盜賊弭散。還,卒於官。固在諫職 敢言,吏部侍郎趙新、大理卿俞士悅、平江伯陳豫、寧」 陽侯陳懋、尚書金濂等皆被劾。又劾都御史陳鑑、侍 郎丁鉉、通政使李錫,各舉屬官出身掾吏者為知府。 自是,掾吏不得歷知府,著為例。英宗將北征,固偕同 官疏諫復辟,追念之。固已卒,遣使諭祭,官其一子。子 黼亦進士,為御史,終廣西按察使。

劉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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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煒字有融,慈谿人。正統四年進士。授 南京刑科給事中。副都御史周銓以私憾撻御史,諸 御史范霖、楊永與尚禠等十人共劾之。煒與同官盧 祥等亦劾銓,銓下詔獄瘐死,而銓亦訐霖、永及煒、祥 等。王振素惡言官,盡逮下詔獄。霖、永坐絞,後減死。他 御史或戍或謫,煒、祥事白留任,煒累進都給事中。景」 泰四年,戶部以邊儲不足,奏令罷退官,非贓罪者輸 米二十石,給之誥敕。煒等言:「此令若行,則名器不重, 何以勵臣節?且考退之官,多有罷軟酷虐、荒溺酒色, 廉恥不立者。非止贓罪已也。賜之誥敕,以何為辭?若 但褒其納米,則是朝廷誥敕止直米二十石,何以示 天下後世?此由尚書金濂不識大體,有此謬舉。」帝立 為已之。山東歲歉,戶部以尚書沈翼習其土民,瘼請 令往賑。及往,初無方略。煒因劾翼,且言其地已有尚 書薛希璉、少卿張固鎮撫,又有侍郎鄒幹、都御史王 竑賑濟,而復益之以翼,所謂「十羊九牧。」乞還翼南京 戶部,而專以命希璉等。從之。平江侯陳豫鎮臨清,事 多違制。煒劾之,豫被責讓。明年,都督黃竑以《易儲》議 得帝眷,奏求霸州武清縣地。煒等抗章言:「竑本蠻獠, 遽蒙重任,怙寵妄干,乞地六七十里,豈盡無主者?請 正其罪。」帝宥竑,遣戶部主事黃岡、謝㫤往勘。還奏果 民產。戶部再請罪竑,帝卒宥焉。㫤官至貴州巡撫,以 清慎稱。煒,天順初,出為雲南參政,改廣東,分守惠、潮 二府。潮有巨寇,招之不服,會兵進勦,誅其魁。改涖南 韶。會大軍征兩廣,以勞瘁卒官。

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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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寧字靖之,海鹽人。景泰五年進士,授 禮科給事中。七年夏,帝從唐瑜等奏,考覈南京大小 諸臣。寧言京師尤根本地,不當獨免。又言京衛帶俸 武職,一衛至二千餘人,通計三萬餘員,歲需銀四十 八萬,米三十六萬,並他折俸物動經百萬,耗損國儲, 莫甚於此。而其間多老弱不嫺騎射之人。莫若簡可者,補天下都司衛所缺官,而悉汰其餘。」議格不行。帝 得疾,適遇星變,詔罷明年元會,百官朝參如朔望。寧 言:「四方來覲,不得一睹天顏,疑似之際,必至訛言相 驚。願勉循舊典,用慰人心。」帝疾不能從,而奪門之變 作。天順中,曹、石竊柄,事關禮科者,寧輒裁損,英宗以 是知寧。朝鮮讎殺毛憐,詔寧偕都指揮武忠往解。寧 辭義慷慨,而忠驍健。張兩弓折之射鴈,一發墜。朝鮮 人大驚服,兩人竟解其讎而還。中官覃包邀與相見, 不往。尋擢都給事中。憲宗初御經筵,請日以《大學衍 義》進講。皇太后生辰,姚夔等請設齋建醮,百官赴壇 行香。寧言無益,徒傷大體。疏入乃止。寧負志節,持正 議,聲稱籍甚,然不為大臣所喜。英宗嘗欲重用之,弗 果。憲宗立,給事中王徽以言事得罪,寧率六科論救, 由是更與內閣忤。會王竑等薦寧堪僉都御史,清軍 職。黃得旨,會舉多私寧,予外任。乃出為汀州知府。期 年,善政具舉。寧才高,既出守,鬱鬱不得志,竟致仕而 去。家居三十年,言者累薦,終不復召。無子,有二妾。寧 歿,剪髮,誓死樓居不下者四十年。詔旌為《雙節》。「武忠」, 女直人。宣宗時,嘗奉使諸衛,有撫安功,累官都督同 知。

毛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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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弘字士廣,鄞人。登天順初進士,六年 授刑科給事中。成化三年夏,偕六科諸臣上言:北塞 上多事,正陛下宵衣旰食時,乃聞退朝暇,頗事逸遊, 砲聲數聞於外,非禁城所宜有。況災變頻仍,兩畿水 旱,川廣兵革之餘,公私交困,願省游戲宴飲之娛,停 金豆銀豆之賞,日御經筵,講求正學,庶幾上解天怒, 下慰人心。」御史展毓等亦以為言,皆嘉納。帝從學士 商輅請,自改元後建言罷官者悉錄用。弘請斷自踐 阼以後召還。給事中王徽等不許。慈懿太后崩,詔別 葬。弘偕魏元等疏諫,未得請。朝罷,弘倡言曰:「此大事, 吾輩當以死諫。」請合大小臣工伏闕固爭,眾許諾。有 退卻者。給事中張賓呼曰:「君輩獨不受國恩乎?何為 首鼠兩端!」乃伏哭文華門,竟得如禮。弘在垣中,所論 列最多,聲震朝寧。帝頗厭苦之,嘗曰:「昨日毛弘,今日 毛弘。前後所陳,或不見聽。」而弘慷慨論議,無所屈。欽 天監正谷濱受賕當除名,命輸贖貶秩。正一真人張 元吉有罪論死,詔繫獄。弘等皆固爭,終不聽。三遷至 都給事中,得疾,暴卒。

丘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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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毛弘傳》:「丘弘,字寬叔,上杭人。天順末進士, 授戶科給事中。成化初,上言水旱相仍,天變屢見。或 征斂苛急,流移未輯。或土木漸興,財用不節。或賞罰 過當,請屬肆行。內嬖鮮恭順之節,左右無正直之人。 讜言莫褒,忠鯁見斥。願陛下痛加修省,盡反前政。」因 條上時務十一事。帝頗納之。三年,寧夏地震。上修德 《弭災》七事。明年春,偕同官上言:「洪武、永樂間,以畿輔、 山東土曠人稀,詔聽民開墾,永不科稅。邇者權豪怙 勢,率指為閒田,朦朧奏乞。如嘉善長公主求文安諸 縣地,西天佛子劄實巴求靜海縣地,多至數十百頃。 夫地踰百頃,古者百家產也。豈可徇一人私請,而奪 百家恆產哉?」帝納其言。詔自今請乞皆不許,著為令。 劄實巴所乞地竟還之民。弘再遷至都給事中。六年 夏,山東、河南大旱,弘請賑。因言:「四方告災,部臣拘成 例,必覈實始免。上雖蠲租,下鮮實惠。請自今遇災,撫 按官勘實,即與蠲除。」從之。萬貴妃有寵,中官梁芳、陳 喜爭進淫巧。奸人屠宗順輩日獻奇異寶石,輒厚酬 之,糜帑藏百萬計,有因以得官者。都人倣傚,競尚侈 靡,僭擬無度。弘偕同官疏論宗順等罪,請追還帑金, 嚴禁侈俗。事下刑部,尚書陸瑜因請寘宗順等於理, 沒其貲以賑饑民。帝不許,但命僭侈者罪無赦,然竟 不能禁也。京師歲歉米貴,而四方游僧萬數。弘請驅 逐以省冗食。又請發太倉米,減價以糶,給貧民最甚 者。帝悉從之。復言:「在京百獸房及清河寺諸處,所育 珍禽野獸,日飼魚肉米菽。乞並縱放,以省冗費。」報聞。 明年使琉球,道卒。弘風節與毛弘相似,人稱「二弘」雲。

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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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森字時茂,歷城人,天順六年進士,授 戶科給事中,負氣敢言,憲宗初,請禁朝覲官科斂徵 求為民害者。頃之,言:爵位,天下之公器,國家之大柄。 近有無功而晉侯伯都督者,有涼德薄才位九列者, 有以畫奕、彈琴、醫卜、技能得官職者。名爵日輕,官方 日雜,是玩公器棄大柄也。自今宜擇人授,毋令匪才」 夤綠競進。已,又請嚴軍官黜陟,覈逃伍虛糧多。報可。 御史謝文祥以劾姚夔下獄,森偕同官救之,不納。明 年夏,日食,瓊山縣地震。森疏陳十事。未幾,以貴倖侵 奪民產,率諸給事言:「昔奉先帝敕,皇親強占軍民田 者,罪毋赦。投獻者戍邊。一時貴戚莫敢犯。比給事中 丘弘等奏絕權貴請乞,陛下亦既俯從。乃外戚錦衣 指揮周彧求武強、武邑田六百餘頃,翊聖夫人劉氏 求通州武清地三百餘頃,詔皆許之。何其與前敕悖也?彼谿壑難厭,而畿內膏腴有限,小民衣食皆出於 此,一旦奪之,何以為生?且本朝百年來戶口日滋,安 得尚有閒田,不耕不稼,名為奏求,實豪奪而已。」帝善 其言而已。賜者仍不問。山西災,山東及杭、紹、嘉、湖大 水,森等請蠲賑,帝並從之。萬貴妃專寵,後宮莫得進 致。帝未有儲嗣,言者每勸上普恩澤,然未敢顯言妃 妬也。惟森抗章為言。帝心慍,欲假事斥之。時森已再 遷左給事中,會戶科都給事中缺,吏部列森名上,詔 予外任。部擬興化知府,猶不允,乃出為懷慶通判。未 幾,投劾歸,不復出。

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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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順四年進士,授 禮科給事中。成化初,萬貴妃兄弟驕橫,元疏劾之。四 年,慈懿太后崩,將別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極 諫,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爭之,伏哭文華 門,竟得如禮。其年九月彗星見,元率諸給事上言:入 春以來,災異疊至。近又彗星見東方,光拂台垣,皆陰」 盛陽微之證。臣聞君之與後,猶天之與地,不可得而 參貳也。傳聞宮中乃有盛寵,匹耦中宮。尚書姚夔等 向嘗言之,陛下謂「內事朕自裁置,屏息傾聽,將及半 載,而昭德宮進膳未少減,中宮未聞少增。夫宮闈雖 遠,而視聽猶咫尺;衽席之微,謫見懸象,不可不懼。且 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虛,豈可以」宗社大討一付 之愛,專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國本、安民心哉?願 明伉儷之義,嚴嫡妾之防,俾尊卑較然,各安其分,本 支百世之基,實在於此。四方旱潦相仍,民困日棘,荊 襄流民,所在告變。陛下作民父母,初無怵惕,僅循故 事,付部施行。而戶部尚書馬昂,凡有奏報,遇上意喜, 則曰「移所司處置」;遇「上意怒,則曰『事窒難行,微有利 害,即乞聖裁。首鼠依違,民更何望。惟亟罷征稅,發內 帑,遣官賑贍,庶可少慰人心。陛下崇信異教,每遇生 愍之辰,輒重糜貲財,廣建齋醮,而西僧劄實巴等,至 加法王諸號,賜予駢蕃,出乘棕輿,導用金吾仗,搢紳 為避道,奉養過於親王。悖理亂紀,孰甚於此!乞革奪 名號,遣還其國。追錄橫賜,用賑饑民。仍敕寺觀永不 得再請齋醮,以蠹國用。天下之財,不在官則在民。今 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賞賚無節。或營立塔寺,或購 市珍奇,一物之微,累價鉅萬,國帑安得不絀願屏絕 淫巧,停罷宴遊,諸銀場及不急務悉為禁止。至兩京 文武大臣不乏奸貪,爭為蒙蔽。陛下勿謂其位高而 不忍遽去,勿謂其舊臣而姑且寬容。宜令各自陳免, 用全大體。其貪位不去者,則言官糾劾。而臣等濫居 言路,無補於時,亦望罷歸,為不職戒』。」帝優詔褒答之, 然竟不能用。元屢遷都給事中,出為福建右參政。巡 視海道,嚴禁越海私販。巨商以重寶賂,元怒,叱出之。 母憂歸,廬墓三年,復除江西參政。卒。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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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瑞字良璧,望江人,成化五年進士,授 吏科給事中。嘗於文華殿抗言內寵滋甚,詞氣鯁直。 帝震怒,同列戰慄,瑞無懼色。十五年,疏請令天下進 表官各陳地方利病。帝惡其紛擾,杖之。湖廣、江西撫 按官以所部災傷盜起,請免有司朝覲。瑞等言:『歲祲 民困,由有司不職,正當加罪,乃為請留正官。既留,則 人才進退,何由審辨?是朝覲、考察兩大典,皆從此廢 壞矣』。」帝然其言,即命吏部禁之。進都給事中。言:「三載 黜陟,朝廷大典。今布、按二司賢否,由撫按牒報,其餘 由布按評覆。任情毀譽,多至失真。舉劾謬者,請連坐。」 十九年冬,瑞以傳奉冗員,淆亂仕路,率同官奏曰:「祖 宗設官有定員,初無倖進之路。近始有納粟冠帶之 制,然止榮其身,不任以職。今倖門大開,鬻販如市,恩 典內降,遍及胥吏矣。武階蔭敘,下逮白丁。或選期未 至,超越官資;或外任雜流,驟遷京職;以至廝養賤夫, 市井童稚,皆得攀緣,妄竊名器,踰濫至此,有識寒心。 伏睹英廟復辟,景泰倖用者率皆黜罷。陛下臨御天 順,冒功者一切革除。乞斷自宸衷,悉皆斥汰,以存國 體。」御史張稷等亦言:「比來末流賤技,妄廁公卿;屠狗 販繒,濫居清要。文職有不識一丁,武階亦未挾一矢。 白徒驟貴,閱歲頻遷。或父子並坐一堂,或兄弟分踞 各署。甚有軍匠逃匿,易姓進身,官吏犯贓,隱罪希寵。 一日而數十人得官,一署而數百人寄俸。自古以來, 有如是之政令否也?」帝得疏,意頗動。居三日,貶李孜 省、凌中等四人秩,奪黃謙、錢通等九人官,人心快之。 明年正月,太監尚銘罷斥,而其黨李榮、蕭敬猶用事。 瑞等復奏劾之,不從。瑞居諫垣十餘年,遷湖廣右參 議。謝病歸,卒。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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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進士。除 吏科給事中,屢遷都給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為 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贓吏,不宜玷清班,奉 郊廟百神祀。會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監副。時汪直 竊柄,陷馬文升,牟俸遣戍。帝反責言官不糾,俊及同官二十七人,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合詞引罪,詔杖」 之。當是時,帝耽於燕樂,群小亂政,屢致災譴。至二十 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氣,聲如雷。帝頗懼, 詔求直言。俊率六科諸臣上疏曰:「今之弊政最大且 急者,曰近倖干紀也,大臣不職也,賞爵太濫也,工役 過煩也,進獻無厭也,流亡未復也。天變之來,率由於 此。夫內侍之設,國初皆有定製。今或一監而叢一二 十人,或一事而參五六七輩,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 奉;或總領邊疆,專大將之權;或依憑左右,援引憸邪; 或交通中外,投獻奇巧。司錢穀則法外取財,貢方物 則多端責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殺人者見原,僨事 者逃罪,如梁芳、韋興、陳喜輩,不可枚舉。惟陛下大施 剛斷,無令干紀,奉使於外者悉為召還,用事於內者 嚴加省汰,則近倖戢而天意可回矣。」今之大臣,其未 進也,非夤緣內臣則不得;其既進也,非依憑內臣則 不安。此以財貿官,彼以官鬻財,無怪其漁獵四方而 轉輸權貴也。如尚書殷謙、張鵬、李本,侍郎艾福、杜銘、 劉俊,皆既老且懦;尚書張鎣、張瑄,侍郎尹直,大理卿 田景「暘,皆清論不愜。惟陛下大加黜罰,勿為姑息,則 大臣知警,而天意可回矣。夫爵以待有德,賞以待有 功也。今或無故而爵一庸流,或無功而賞一貴倖,祈 雨雪者得美官,進金寶者射厚利,方士獻煉服之書, 伶人奏曼延之戲,掾史胥徒,皆叨官祿;俳優僧道,亦 玷班資。一歲而傳奉或至千人,數歲則數千人矣。數 千人之祿,歲以數十萬計,是皆國之命脈,民之脂膏, 可以養賢士,可以活饑民,誠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 通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鄧常恩輩,尤為誕妄,此招天 變之甚者。乞盡罷傳奉之官,毋令汙玷朝列,則爵賞 不濫,而天意可回矣。」今都城佛剎迄無寧工,京營軍 士不復遺力。如國師繼曉,「假術濟私,糜耗特甚,中外 切齒。願陛下內惜資財,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賜停 罷,則工役不煩而天意可回矣。近來規利之徒,率假 進奉,以耗國財,或錄一方書,市一玩器,購一畫圖,製 一簪珥,所費不多,獲利十倍。願陛下洞燭此弊,留府 庫之財,為軍國之備,則進獻息而天意可回矣。陝西、 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屍骸枕籍,流亡日多,萑苻可慮。 願體天心之仁愛,憫生民之困窮,追錄貴幸鹽課,暫 假造寺資財,移賑饑民,俾苟存活,則流亡復而天意 可回矣。」夫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 諫官耳目也;京師腹心也;藩郡軀榦也。大臣不職則 股肱痿痹,諫官緘默則耳目塗塞,京師不戢則「腹心 受病,藩郡災荒則軀榦削弱,元首豈能晏然而安哉! 伏望陛下聽言必行,事天以實,疏斥群小,親近賢臣, 咨治道之得失,究前代之興亡,以聖賢之經代方書, 以文學之臣代方士,則必有正誼足以廣聖學,讜論 足以究天變,而手足便利,耳目聰明,腹心安泰,軀榦 強健,元首於是乎大明矣。」帝優詔答之。降孜省上林 丞,常恩本寺丞,繼曉革國師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 誥敕。制下,舉朝大悅,而帝心甚嗛之。尋以事出俊於 外。弘治中,累官山西參政卒。

盧瑀 秦昇 童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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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李俊傳》:「時與俊建言同日俱謫者,給事中 盧瑀、秦昇、童柷。瑀貶長沙通判,終廣平知府,昇貶廣 安州同知,柷貶興國州同知,終袁州知府,皆由進士。 瑀為刑科給事中,疏蠲淮陽逋課十餘萬,清西北勒 市戰馬宿弊,嘗觸帝怒,杖之,遷工科都給事中。與昇、 柷皆因星變偕俊等獲譴者也。」

吳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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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世忠,字懋貞,金谿人。弘治三年進士。 授兵科給事中。兩畿及山東、河南、浙江民饑,有詔賑 恤,所司俟勘覆,世忠極言其弊,因條上興水利、復常 平二事,多施行。已請恤建文朝殉難諸臣,乞賜爵諡, 崇廟食,且錄其子孫,復其族屬,為忠義勸。章下禮官, 寢不行。尚書王恕被訐求去,上疏請留之。壽寧侯張」 鶴齡求勘河間賜地,其母金夫人復求不已。帝命遣 使。世忠言:「侯家仰託肺腑,豈宜與小民爭尺寸。」命部 勘。未已,內臣繼之;內臣未已,大臣又繼之。「剝民斂怨, 非國家福,尤非外戚之福。」不聽。大同總兵官神英、副 總兵趙昶等因馬市令家人以違禁綵繒易馬,番人 因闌入私易鐵器。既出塞,復潛兵掠蔚州,陷馬營,轉 剽中、東二路。英等擁兵不救,巡撫劉瓛、鎮守中官孫 振又不以實聞。事發,世忠勘得其狀,英落職,讞、振召 還,昶及遊擊劉淮、參將李璵等俱逮問。已而瓛改大 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吳一貫覆讞,僅鑴級。世忠復極 論瓛罪,且詆一貫。帝皆不問。闕里文廟災,陳八事,請 起謝鐸、陳獻章、張元禎、周瑛,召還王恕、戴珊、何喬新、 劉大夏。時不能盡用。寇犯延綏、大同,世忠言:「國初設 七十二衛,軍士不下百萬。近軍政日壞,精卒不能得 一二萬人,此兵足憂也。太倉之儲,本以備軍,近支費 日廣,移用日多。倘興師十萬,犒賜無所取給,此食足 憂也。正統己巳之變,尚有石亨、楊洪邇所用李杲、阮興、趙昶、劉淮之屬,先後皆敗。今王璽、馬昇又以失事 告,此將帥足憂也。國家多事,大臣有以鎮之。邇者忠 正多斥,貪庸獲存,既鮮匡濟之才,又昧去就之節,安 能攝強敵、壯國勢乎?此任人足憂也。政多舛乖,民日 咨怨。京軍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覬恩尤切。顧使 不樂其生,至此臨難,誰與死守?此民心足憂也。天變 屢徵,火患頻發,雲南地震,壓萬餘家,大同馬災,踣二 千匹,此天意足憂也。願順好惡以收人心,肅念慮以 回天意,遣文武重臣經略宣、大以飭邊防,策免諸臣 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何喬新、劉大夏、倪岳、戴珊、 張敷華、林俊諸人以任國事,則賊將望風遠遁,而邊 境可無憂矣。」帝以言多詆毀,切責之。尋乞大同增置 臺堡,以閒田給軍耕墾,不徵其稅。江西歲饑盜起,請 簡巡撫,黜有司貪殘者。又請築京師外城。所司多從 其議。再遷吏科左給事中,擢湖廣參議。坐事降山東 僉事。旋召為光祿少卿,改尚寶卿。正德六年,劉瑾敗, 言官劾世忠嘗請清核屯田,助瑾為虐。世忠故方鯁, 朝議寬之,得免。再遷大理少卿。八年擢右僉都御史, 巡撫延綏。寇在河套,逐之失利,乃引疾歸。

王徽 王淵 朱寬 李翔 李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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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徽字尚文,應天人,天順四年進士。除 南京刑科給事中。憲宗即位數月,與同官王淵、朱寬、 李翔、李鈞疏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賢良者少,奸邪者 多。若授以大權,致令敗壞,然後加刑。是始愛而終殺 之,非所以保全之也。願法高皇帝制,毋許預政典兵, 置產立業,家人義子,悉編原籍為民,嚴禁官吏與之 交接,惟厚其賞賚,使得富足,無復他望。此國家之福, 亦宦官之福也。」其冬,帝入萬妃譖,廢吳後,罪中官牛 玉擅易中宮,謫之南京。徽復率淵等劾之曰:「陛下冊 立中宮,此何等事,而賊臣牛玉乃大肆奸欺。中宮既 退,人情咸謂玉必萬死。顧僅斥陪京,猶全首領,則凡 侍陛下左右者,將何所忌憚哉?內閣大臣身居輔弼, 視立後大事漠然不以加意。方玉欺肆之初,婚禮未 成,禮官畏權,輒為阿附。及玉事發之後,國法難貸。刑 官念舊,竟至苟容。而李賢等又坐視成敗,不出一言。 黨惡欺君,莫此為甚。請並罪賢等,為大臣不忠者戒。 臣等前疏請保全宦官,正欲防患於未萌,乃防患未 聞,宦官之禍果作。然往不可諫,來猶可追,臣等不敢 遠引,請以近事徵之。正統末,有王振矣,詎意復有曹 吉祥;天順初,有吉祥矣,詎意復有牛玉。若又不思預 防,安知後不有甚於玉者哉?預防之道無他,不過臣 等嚮所言三事而已,請為陛下極言之。」宦者無事之 時,似乎恭慎,一聞國政,即肆奸欺。將用某人也,必先 賣之「以為己功,將行某事也,必先泄之以張己勢。迨 趨附日眾,威權日隆,而禍作矣。此所以不可預聞國 政也。內官在帝左右,大臣不識廉恥者多與交結,餽 獻珍奇,伊優取媚。內官即以為賢,而朝夕稱譽之,有 方正不阿者即以為不肖,而朝夕讒謗之。日加浸潤, 未免致疑。由是稱譽者獲顯,讒謗者被斥,恩威盡出 於其手,而禍又作矣。此所以不可許其交結也。內官 弟姪,授職任事,倚勢怙權,聚奸養惡,廣營財利,頤指 將帥,凌壓官司,作奸犯科之輩奔走為其爪牙。由是 徒黨日盛,表裏交通,而禍又作矣。此所以不可使其 子姪在外任職,營立家產也。臣等有懷欲吐,雖死不 悔,惟陛下裁察。」帝大怒,欲加罪。諸給事、御史交章論 救,乃並謫州判官。徽得貴州普安,淵,茂州寬潼川翔, 寧州鈞綏德。侍郎葉盛、編修陳音相繼請留,不納。最 後,御史楊琅言尤切,幾得罪。徽至普安,興學勸教,士 始有舉於鄉者。卻土官隴暢及白千戶賄,治甚有聲。 居七年,棄官歸。言者屢薦,終以宦官,惡之,不復錄。弘 治初,吏部「尚書王恕薦,起陝西左參議。」踰年,謝病還, 卒年八十三。子韋,見《文苑傳》。淵,浙江山陰人,天順元 年進士,除南京吏科給事中,素伉直,終順天府治中。 寬,莆田人。翔,大足人,皆天順元年進士。鈞,永新人,景 泰中進士。寬為南京禮科給事中,翔兵科,鈞工科。既 被謫,寬進表入京,道卒。翔、鈞皆以判官終。

葉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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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紳字廷縉,吳江人,成化末進士。除戶 科給事中,改吏科,歷禮科左給事中。弘治十年,太子 年十七,猶未出閣,紳請擇講官諭教。尋以修省,陳八 事,言經筵稀御,日講久停,畫工、琴士承恩便殿,教坊 雜劇呈技御前,此聖學所以少怠也。視朝過晏,聽斷 漸稽,鰲山至達旦以觀,曲宴,或竟日始罷,此聖政所 以少倦也。中官李廣以千戶王英選用乳保,為乞指 揮,以僕隸周玉、李恕奔走微勞,為求官秩。名器猥濫, 至此而極。行伍空於逃亡,強壯困於私役。萬春諸宮 及公私邸第,興建不已,致兵力凋敝,威武不揚。民間 墾田,為奸人投獻,利歸私家,怨積君父。皆宜嚴禁痛 絕,使聖政一新。」又劾尚書徐瓊、童軒、侯瓚,侍郎鄭紀、 王宗彝,巡撫都御史劉瓛、張誥、張岫等二十人,乞賜 罷斥,而末言「去大奸則專劾李廣八大罪:誑陛下以燒煉而進不經之藥,罪一;為太子立寄壇,而興煖疏 之說,罪二;撥置皇親,希求恩寵,罪三;盜引《玉泉》,經繞 私第,罪四;首開倖門,大肆奸貪,罪五」;太常崔志端、真 人王應請幫助識別此字。「輩稱廣為教主真人。廣即代求善官,乞賜 玉帶,罪六。假果戶為名,侵奪畿民土地,幾至激變,罪 七。四方輸納上貢,威取勢逼,致民破產,罪八。內而皇 親駙馬事之如父。外而總兵鎮守稱之為公。陛下奈 何養此大奸於肘腋,而不思驅斥哉?」御史張縉等亦 以為言。帝曰:「姑置之。」逾數月,廣竟得罪,飲酖死。紳又 極陳大臣恩蔭葬祭之濫。下所司議,頗有減損。擢尚 寶少卿,卒。

屈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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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伸字引之,任丘人。成化末進士,選庶 吉士,授禮科給事中。弘治九年,詔度僧,禮部爭不得, 伸極陳三不可,不納。京師民訛言寇近邊,兵部請榜 諭,伸言:若榜示,人心愈驚。昔漢建始中,都人訛言大 水至,議令吏民上城避之。王商不從,頃之果定。今當 以為法。事遂寢。十三年,言:陛下遊宴頗頻,致精神怠 而政務弛。願時御便殿,博諏政理。」帝嘉納焉。寇犯大 同,遊擊王杲匿敗績狀,伸率同官發之,並劾罪總兵 官王璽等。屢遷兵科都給事中。泰寧衛部長大掠遼 陽。部議令守臣遺書,稱朝廷寬大,不究已往。若還所 掠,則予重賞。伸等言:「在我示怯弱之形,在彼無創艾 之意,非王者威攘之道。前日犯邊,不以為罪。今日歸 俘,反以為功。誨以為盜之利,啟無賴心,又非王者懷 柔之道。」帝悟,書不果遣。已,劾鎮守中官孫振、總兵官 蔣驥、巡撫陳瑤僨事罪,帝不問。廣寧復失事,瑤等以 捷聞。伸及御史耿明等交章劾其欺罔,乃按治之。太 監苗逵、成國公朱暉等搗巢獲三級。及寇大入固原, 不敢救。既而斬獲十二級,先後以捷聞。伸等數劾之。 及班師,又極論曰:「暉等西討無功,班師命甫下,將士 已入國門,不知奉何詔書。且此一役也,糜京帑及邊 儲共一百六十餘萬兩,而首功止三級,是以五十萬 金易一無名之首也。乃所上有功將士至萬餘人,假 使馘一渠魁如火篩,或斬級至千百,將竭天下財不 足供費,而報功者當不知幾萬萬也。暉、逵及都御史 史琳、監軍御史王用宜悉寘重典。」帝不聽。雲南有鎮 守中官,復遣監丞孫敘鎮金騰。伸等極言不可。錦衣 指揮孫鑾坐罪閒住。中旨復之,令掌南鎮撫事。伸等 力爭,乃命止帶俸。中旨令指揮胡震分守天津,伸力 爭不聽。鎮守河南中官劉瑯乞皂隸,帝命予五十人。 故事,尚書僅十二人。伸等力爭,詔止減二十人。自後 中官咸援例陳乞,祖制遂壞。伸居諫垣久,持議侃侃 不撓,未及遷而卒。

方向 繆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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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姜綰傳》:「方向,字與義,桐城人。謫雲南多羅 驛丞,歷官瓊州知府。入覲時,僕私市一珠,索而投之 海。繆樗,字全之,溧陽人。孝宗初陳時政八事,因劾大 學士尹直等,時號敢言。終營州判官。」

龐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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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泮字原化,天台人,成化二十年進士。 授工科給事中。弘治初,御史暢亨劾中官張慶,反為 誣訐,泮疏直之。中旨取善擊銅鼓者,泮疏諫,屢遷刑 科都給事中。副使楊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元 得薄譴。九年四月,帝以岷王劾武岡知州劉遜,命逮 之。泮率同官呂獻等言:錦衣天子親軍,非不軌及妖 言重情,不可輕遣。遜所坐微,而王奏牽左證百人,勢 難盡逮。宜敕撫按官體勘。」疏入,忤旨,下泮等四十二 人及御史劉紳等二十人詔獄。六科署空,吏部尚書 屠滽請令中書伐收部院封事。詹事楊守阯貽書責 滽,不疏救。會御史張淳方奉使還,恥獨不與,抗疏論 之。考功郎中儲巏亦諫,滽等復率九卿救之。帝乃釋 泮等,皆停俸三月。中官何鼎以直言下獄,楊鵬、戴禮 夤緣入司禮監。泮等言:「鼎狂直,宜容鵬等得罪先朝, 俾參機密,害非小。」會御史黃山、張泰等亦以為言。帝 怒,詰「外臣何由知內廷事。」令對狀,停泮等俸半歲。威 寧伯王越謀起用,中官蔣琮、李廣有罪,外戚周彧、張 鶴齡縱家奴殺人。泮皆極論,直聲甚著。十一年擢福 建右參政。中官奪宋儒黃幹宅為僧庵,泮改為書院 以祀幹。遷河南右布政使。中旨取《洛陽牡丹》,疏請罷 之。轉廣西左布政使,致仕。

呂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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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龐泮傳》:「呂獻,浙江新昌人。成化二十年進 士。授刑科給事中,坐事杖闕廷。弘治時,詔選駙馬,李 廣受富人金,陰為地,為獻所發,有直聲。正德中,終南 京兵部右侍郎。」

張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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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弘至,字時行,華亭人,南安知府弼子 也。舉弘治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十二 年冬,陳初政漸不克終。八事,初汰傳奉官殆盡,近匠 官張廣寧等,一傳至百二十餘人,少卿李綸、指揮張 𤣱等,再傳至百八十餘人。異初政者一。初追戮繼曉, 逐番僧佛子,近齋醮不息。異初政者二。初去萬安、李」 裕輩,朝彈夕斥。近被劾數十疏,如尚書徐瓊者猶居 位。《異初政》者三。初聖諭「有大政,召大臣面議;近上下 否隔。」《異初政》者四。初撤增設內官;近已還者復去,已 革者復增。《異初政》者五。初慎重詔旨,左右不敢妄干; 近陳情乞恩,率俞允。《異初政》者六。初令兵部申舊章, 有妄乞陞武職者奏治;近乞陞無違拒,異初政者七。 初節,光祿供億,近穴食日繁,移太倉銀賒市廛物,異 初政者八。帝下所司。邊將王杲、馬昇、秦恭、陳瑛失機, 論死久繫,弘至請速正典刑。親王之藩者所次舍,率 營蓆殿並從官幕次,俱飾絨毯綿帛,因弘至言多減 損。孝宗晚年從廷臣請,遣官覈騰驤四衛虛冒弊,以 太監甯瑾言而止。弘至抗章爭。會兵部亦以為言,乃 卒覈之。武宗立,以戶科右給事中奉使安南。還,遷都 給事中。母憂歸,卒。

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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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胡獻傳》:「胡易,寧都人,起家進士。華昶劾程 敏政,法司白昂、閔珪據舊制,令六科共鞫。時易巳遷 戶科左給事中,署科事,偕同官魏玒、林廷玉等往。昶 詞少屈,廷玉從旁助之。東廠劾易等,皆昶同僚,不當 與訊。得旨,下詔獄,昂、珪請罪,皆停俸。比昶獄成,易等 猶被繫,文武大臣以為言,始令復職,而調廷玉外任。」

湯禮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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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葉釗傳》:「湯禮敬,字仁甫,丹徒人。弘治九年 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正德初,上言:陛下踐阼 以來,上天屢示災譴,不謹天戒,惟走馬射獵,遊樂無 度。頃四月中旬,雷電雨雹,當六陽用事時,陰氣乃與 之抗,此倖臣竊權,忠鯁疏遠之應也。已,又論兩廣鎮 監韋經又偕九卿伏闕請誅八黨。既遷刑科右給事」 中,署科事。請當審奏囚決之日,有愬冤者,屏勿奏。瑾 遂指為變祖制,謫薊州判官。復坐奸黨罷歸。未幾卒。

何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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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葉釗傳》:「何紹正,淳安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行人。正德三年,擢吏科給事中。中官廖堂鎮河南, 倚瑾勢,至奏保方面數人,且擅擬遷調,吏部尚書許 進等不敢違。紹正劾堂,瑾以其言直責堂自陳,而心 甚銜紹正。及冬,坐頒曆導駕失儀,杖之闕下,謫海州 判官。屢遷池州知府。築銅陵五十餘圩,以備旱潦。宸」 濠反,攻安慶,池人震恐。紹正登陴固守,增俸一級。遷 江西參政,致仕。池人為立祠,與宋包拯並祀。

許天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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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天錫,字啟衷,閩縣人。弘治六年進士, 改庶吉士,乞假省親。孝宗方重文學士,特命乘傳行。 還朝,授吏科給事中。十二年,建安書坊火,天錫言:闕 里孔廟甫災,建安又火,古今書版蕩為灰燼。闕里道 所從出,書林文章所萃聚也。《春秋》書宣榭火,說者曰: 『榭所以藏樂器也。天意若曰:不能行正令,何以禮樂 為?禮樂不行,天故火其藏以戒也。今《書林》之火,得毋 類是。請遣官臨視,刊定經史有益之書。其餘晚宋陳 言及一切舉業餖飣,禁毋鋟刻』。」所司議從其言。就令 提學官校勘大同失事,天錫往核,具得其狀。巡撫洪 漢、中官劉雲、總兵官王璽以下咸獲罪。內使劉雄怒 儀真知縣徐淮廚傳不飭,愬之南京守備中官以聞, 逮淮繫詔獄。天錫及御史馮允中救之。帝不聽,卒調 之邊縣。御史文森、張津會大有言事,下吏。崔志端由 道士擢尚書,天錫皆力爭。十七年五月,天變求言,上 疏曰:「外官三年考察,又有撫按監臨,科道糾劾,法無 可加。惟兩京堂上官例不考覈。而五品以下,雖有十 年考察之條,居官率限九載,或年勞轉遷,或服除改 補,安能待十年?今請以六年為期,通行考察,其大寮 曾經彈劾者,悉令自陳而簡去之,用儆有位。古者災 異策免三公,陰霖輒避位。今大臣不引咎,陛下又不 行策免。宜且革公孤銜,俟天心協和,徐還厥職。祖宗 御內官,恩不泛施,法不輕貸。內府二十四監局及在 外管事者,並有常員。近年諸監局掌印、僉事多至三 十四人,他管事無數,留都亦然。憑陵奢暴,蠹蝕民膏, 第宅連雲,田園遍野。膏梁厭於輿臺,文繡被乎狗馬。 凡若此類,皆足召變。乞敕司禮監會內閣嚴行考察, 以定去留。此後或三年五年一行,永為定製。」帝善之, 於是大臣並聽自陳,五品下六年考察,遂著為令。惟 大臣削公孤及內官考察事,格不行。尋與御史何深 覈馬牛房,條上便利十四事,歲省芻荳費五十餘萬。 孝宗崩,武宗即位。天錫言:「山陵事重,臺史不足信。」詔 即令天錫偕中官扶安,侍郎王華攜葬師相度吉土, 遂定泰陵之地。其年七月又因災異上疏,請痛加修 省,廣求直言。帝報聞。屢進工科左給事中。正德改元, 奉使封安南。在道進都給事中。三年春,竣事還朝,見 朝事大變,敢言者皆貶斥,而瑾虐加甚,天錫大憤。六 月朔,清覈內庫,得瑾侵匿數十事,知奏上必罹禍,乃 夜具登聞鼓狀,令家人於身後上之,遂自經。時妻子無從者,一童侍側,匿其狀而遁,竟不獲上。或曰:「天錫 朝罷,見御」史張彧荷枷長安左門,天錫伏枷哭歸,不 勝憤,自縊死。或曰:「瑾懼天錫發其罪,夜令人縊殺之, 終莫能明也。」

周鑰 郗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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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許天錫傳》:「周鑰,海陽人,為兵科給事中,勘 事淮安,奉使還者,瑾皆索重貨。鑰故與知府趙俊善, 貸千金,俊不與,計無所出,舟行至桃源自刎,從者救 之,已不能言,取紙書:『趙知府誤我,遂卒。事聞,繫俊至 京,責鑰死狀,竟坐俊罪。平定郗夔為禮科給事中。正 德五年,出覈延綏戰功,瑾屬其私人。夔念從之則違 國典,不從則得禍』」,遂自經死。

周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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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璽字天章,廬州衛人。弘治九年進士。 授吏科給事中,三遷禮科都給事中。慷慨好言事。武 宗初即位,請毀新立寺觀,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 頃之,以久雨偕同官劾侍郎李溫、太監苗逵。九月,以 星變劾尚書崔志端、熊翀、賈斌,侍郎李溫,都御史金 澤、徐源等,翀溫、澤並罷。帝遣中官韋興分守鄖陽,璽」 力言不可,並論前中官齊元煉丹糜金罪。頃之,復偕 給事中言:「邇者聰明日蔽,膏澤未施。講學一暴而十 寒,詔令朝更而夕改。冗員方革,復留鎮監,撤還更遣。 解戶困於交收,鹽政壞於陳乞,厚戚畹而駕帖頻頒, 私近習而帑藏不覈,不可不亟釐正。」帝不能用。正德 改元,復陳八事,中劾大寮賈斌等十一人,中官李興 等三人,勳戚張懋等七人,邊將朱廷、解端二人。帝罷 斌及廷端,餘不聽。未幾,言:「陛下即位以來,今日取肉 啖鷹,明日索米飼犬。凡娛玩戲媟之事,可悅耳目、蕩 心志者,將無所不至。光祿上供,視往日十增七八。新 政已爾,何以克終!」禮部尚書張昇請納其言,帝竟不 省。明年擢順天府丞。時朝多紕政,璽論諫深切,率與 中官牴牾,劉瑾等積不能堪。至是勘近縣皇莊,與監 丞張淮、侍郎張縉、都御史張鸞、錦衣都指揮楊玉共 事。玉、瑾黨三人皆下之。璽詞色無假,公移淮等,皆用 申呈,而玉止牒報。玉奏璽侮慢敕使,瑾即矯旨逮下 詔獄,榜掠死。瑾誅,詔復官賜祭,恤其家。嘉靖初,錄一 子。福王時追諡「忠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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